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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電力產業及特性分析

第四節 台電公司之電業特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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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台電公司之電業特性分析

電力事業係一生產電力的公用事業,由於它具有規模愈大效率高、成 本愈低,及完善的供輸電力網的自然獨佔特性,故法律上賦予它特有的電 業經營權,保有特殊的權利,如土地取得。相對於這種特定權利,且由於 其經營良窳攸關社會福祉,以促使電力市場健全發展,造福民生,所以從 電廠執照的核發、輸配線路權之許可、電力供給之可靠度、電價結構之訂 定、及電力設施安全與環境保護等,均須受到政府嚴密的管制和社會的監 督,以謀求社會最大福祉。其產業結構特性甚多,茲分述如下(張賜福 民 92):

一、產業與顧客間關聯性大

從消費目的而言,無論是產業或家庭用戶,電力均係生產與消費過程 中的投入要素,而非最終目的,即所謂「引申需求」。此一「引申需求」

因為電力本質上的相對優越特性,與產業間的相依性相當高。電力充足與 穩定,是提供一個富而裕社會的基本條件。

二、價格需求彈性小

就產業而言,雖然油、煤具有若干替代電力的可能性,但應用範圍有 限,電力並沒有完全相近的代替品;尤其對於一般服務業或家計部門而言,

電力更是難以取代。因此電價的高低,對部份產業或家庭在電力需求數量 上,往往無法產生顯著影響,為防止電業壟斷高額利潤,政府對電價均加 以適當管制。

三、產品無法儲存

由於電能尚不能經濟有效地儲存,故電力事業必須隨時滿足任何時段 的負載電力需求,產銷一致,即產即銷。當供給大於需求時,則形成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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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投資的浪費;反之,若需求大於供給時會造成用戶受限電之苦。因此,

電力事業必須依據系統尖峰時段的最高負載,來妥善規劃供電系統機組的 裝置容量和輸配電線路,並加強負載管理,以平衡供需。

分析:Strength 優勢、 Weakness 劣勢、 Opportunity 機會、Threat 威脅):

一、優勢(Streng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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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來經營管理方針

台電公司所處局勢的改變,包括有全球經濟、國內產業及公司內部的 企業環境,亦是未來經營管理之目標,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全球社會型態與經濟活動的改變

全球性的社會型態已經由農業、商業、工業到資訊社會、知識社會,

在市場變化、科技不斷推陳出新、競爭者愈來愈多的環境下,經濟 活動也充滿了更多不確定因素,企業應該維持變動與彈性才足以因 應外在環境的變化,在消極面可以不致於被淘汰,在積極面更可以 提高生存能力,創造出更亮麗的經營績效。

(二)產業環境與政策的改變

台電公司在台灣的電業中一直是一個獨占的國營事業機構,然而由 於社會環境的變遷,電業法的修訂,公司即將面臨電業自由化的衝 擊和挑戰,也將不再享有國營事業獨占的優勢,因此,在經營管理 上必須要更能符合自由化後競爭的產業環境,一方面以掌握核心能 力來創造商機,和競爭者以競合來保障股東最大利益;另一方面也 要扮演好公用事業的角色,提供用戶質優價廉充足無虞的電力,為 用戶謀取最大福利。

(三)台電公司經營管理的變化

台電公司從事的是公用事業,關係著全體國民基本生活需求的滿 足,也肩負著工商業發展的基礎建設。從供給面到需求面的管理,

從致力於電力量的充足到電力質的提升,也從生產導向轉為服務導 向,應該要追求的是穩定、效率、及服務的供電,也就是應該是一 個以顧客滿意為導向的電力服務公司,而不再只是一個生產及銷售 電力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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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台電公司目標體系建構

本章主要在探討有關台電公司當前以平衡計分卡精神,建構目標體系 情形。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是目標體系之架構;第二節是目標體系之執 行;第三節是目標體系之管控;第四節是目標體系之檢討。茲分別說明如 下:

第一節 目標體系之架構

為強化目標體系並深化經營理念,台電公司於民國93年導入平衡計分 卡精神,透過「提高財務績效」、「提高顧客滿意度」、「落實社會關懷 與安全管理」及「提升創新成效與能力」四個構面,並藉由標竿學習建構 該公司績效評估制度。

經93~95年實施結果,台電公司目標體系漸臻完整,惟為使目標體系更 具涵蓋性並更符合平衡計分卡精神,台電公司於95年11月將前述四個構面 分別調整為「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及「學習與成長」,重新 建構該公司目標體系。

台電公司目標體系區分為:公司總目標、系統目標、單位目標,分別 敘述如下:

一、公司總目標

公司總目標之訂定,係參據公司願景、經營策略(如圖4-1 台電公司 經營策略地圖)、當前業務重點方向,以及政府施政重大政策與考成重點;

並參考世界級及最佳聲望能源集團如美國Duke Energy、法國Suez之關鍵績 效指標,及世界級電力公司如法國EDF、東京電力之永續發展指標等,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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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公司關鍵績效指標,並以不超過15項為原則。

98年度公司總目標(如表4-1 98年度公司總目標)之訂定,經彙整各 主管(主辦)單位對97年度總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增修意見並經開會檢討後,

提送「經營會議」審定指標項目,再由各主管(主辦)單位提送98年度目 標值,陳請董事長、總經理召開「各系統目標追蹤暨檢討座談會」,邀請 各副總經理審議,隨後召集全公司單位主管建立共識,總計研訂15項公司 總目標項目及挑戰性目標值:

表 4-1 98 年度公司總目標

構 面 總目標項目(關鍵績效指標)

財 務 稅前盈餘、運維費管控、燃料採購績效、購電支出管 控、線路損失率

顧 客 顧客滿意度、供電可靠度

內 部 流 程 工安績效、核能安全績效、環保績效、再生能源開發 績效、節約能源績效、資本支出預算執行率

學習與成長 創新成效、研發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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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年度總目標之訂定與展開原則分述如下:

(一)總目標項目之訂定原則 1. 參考下列內容訂定:

(1) 行政院年度工作考成項目、政府施政重點。

(2) 台電公司願景、經營理念、中長期目標、年度事業計畫、年度重 點工作等內涵。

(3) 公司主持人強調之經營課題或重大改善事項。

(4) 國際著名電業普遍使用之關鍵績效指標。

2. 運用平衡計分卡四個構面訂定,以兼顧長短期目標、內外部顧客、

驅動性與結果性、財務及非財務指標。

3. 應具有延續性,避免經常大幅修正為原則,俾能改善及累積執行效 果,逐步達成公司願景。

4. 應選取具有代表性、獨立性與可衡量性之指標,以增進績效評估之 效度與信度:

(1) 效度(Validity):評估方式是否真能評估所要評估之內容。

(2) 信度(Reliability):評估結果能否維持一貫性與穩定性。

5. 一般民營企業總目標項目以5至8項為原則,考量台電公司國營體 制、公用事業及業務規模等特性,總目標項目以10至15項、系統目 標以15至25項為原則。

(二)目標值之訂定原則

目標值之訂定應考量長期發展趨勢並具有挑戰性:

1. 不低於法令規定(例如行政院勞委會推動之「全國職場233減災方 案」)。

2. 不低於法定目標值(例如法定預算之稅前盈餘)。

3. 不低於台電公司已核定之預測趨勢或目標(例如長期負載預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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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低於台電公司已核定之重大計畫內容(例如風力發電10年發展計 畫)。

5. 不低於前三年實績平均值(例如發電機組熱效率)。

6. 優於業界績效平均水準(例如WANO 95年世界前四分之一核能機組 非計劃性能力損失因數平均值)。

1.稅前盈餘(億元) 會計處 ≧-357.82 ≧-1,142.74 -1,013.57

依董事長核定 98

US$65/lb 估計,

現 貨 市 價 以 US$45/lb 估計,

中短期市價則取 11.62%,98 年度 以原料鈾已訂約

(分/戶年) ≦21.65 ≦22.832 20.810

發電系統 0.284、

≦0.33 ≦0.424 0.354

發電系統0.02、輸

09800045020 號函 訂定。

09800045020 號函 9.核能安全績效 訂定。

≧ ≧105,000 173,300 11.再生能源開發績效

0960062703 號 函 頒 訂 之 公 務 人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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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統目標

台電公司依各副總經理所轄單位劃分為7個系統,各系統目標之建構,

係參據公司願景、經營策略、總目標、各系統工作重點、公司顧客滿意度 調查報告與考成重點,並參考Duke Energy等世界級標竿企業關鍵績效指標 或永續發展指標,應用平衡計分卡四構面,建構系統目標,各系統以15~25 項為原則。

98年度各系統目標之訂定,係由各系統彙整所屬單位對97年度系統目 標增修意見後,經各副總經理召集所屬單位主管確認,並於「各系統目標 追蹤暨檢討座談會」中報告,經全公司單位主管提供修正意見後定案,98 年度總共訂定138個指標項目及挑戰性目標值。

以會計處所屬之「綜合企劃系統」為例,其98年度系統目標如下:

等 財務處 Aaa.tw Aaa.tw Aaa.tw

國內長期信用最高等級Aaa.tw ,為

≦ 。係以97年7月8日奉院核定之98 年度預算平均利率3.01%,並反映將來市場

業處 ≧532.56 ≧458.41 1,017.23

多角化損益項目,包括承攬電業運 維、新事業開發、澳洲班卡拉煤礦 開發計畫、代辦委訓、承攬外界維 修 業務 、承 攬外界 研究 與試 驗業 務、台灣證交所、台灣汽電共生。

秉) 燃料處 21.7-32.0 21.7-32.0 28.0

1.燃料油營運安全存量於 92 年 11

(安全庫存天數) 燃料處 401-431 402-432 418

1.以核能能量使用計畫(EUP)中當

即 I(天數)=RiIi/Ri 2.本年度目標係以 EUP 第(4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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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目標體系之執行

台電公司將公司總目標及系統目標之關鍵績效指標藉由責任中心制度 向下推展至各級責任中心,分別由各系統(系統目標)、各單位(處目標)、

各組課(組課目標)積極執行。

為確保公司總目標與各系統目標之達成,各執行單位對每項總目標與 系統目標均應研擬「重點工作計畫」,規劃具體行動方案;並研訂「預防 管理計畫」,將影響目標達成之因素逐一檢討,妥擬各項防範措施,陳報 主管副總經理核定後施行。

以下針對台電公司目標體系執行結果,按總目標、系統目標、單位目 標分述如下:

一、公司總目標

4-5 97 年度總目標執行成果彙總表

關鍵績效指標 年度目標值 實績值 主/彙辦單位 1.稅前盈餘(億元) ≧-1,142.74 -1,013.57 會計處 2 運維費管控(分/度)

(1)發電運維費管控(分/度) ≦23.32 22.99

(2)供電運維費管控(分/度) ≦16.32 15.48 會計處 3.燃料採購績效(%)

(以實購價與市價比較管 控)

≦-7.00 1.03 燃料處 4.購電支出管控

(1)燃煤電廠(元/度) ≦1.69 1.67 調度處 (2)燃氣電廠(元/度) ≦3.94 3.85 調度處 (3)汽電共生大型機組

(元/度) ≦1.65 1.81 業務處

5.線路損失率(%) ≤4.85 4.58 調度處

5.線路損失率(%) ≤4.85 4.58 調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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