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各縣市學前巡迴輔導實施規範
巡迴輔導教師是指在各校間旅行的教師,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給予個別建議,
並且提供普通班教師和學校的其他人相關諮詢服務。學前巡迴輔導模式是指以 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巡迴有身心障礙幼兒的幼兒園,對於身心障礙幼兒提供直 接的服務或對普通班教師、身心障礙幼兒家長、幼兒園提供諮詢的間接服務,
提供服務的地點應在特殊幼兒的所在地點,而非集中式的地點(Correa-Torres
&Howell, 2004; Dinnebeil , McInerney , Roth & Ramaswamy,2001;王文科、李 乙明,2013;傅秀媚,2001;蘇燕華、王天苗,2003)。此種服務模式又被稱為
「一種在輪子上的資源方案」(王振德,1999)。
我國巡迴輔導的起源於盲生走讀計畫(王振德,1999;曾恆靜,2008;楊 雅芬,2010;萬明美,2001;蕭聖瑜,2009;鮑繼蘭,2012)。第一個不分類巡 迴輔導班於民國 84 年於臺南縣永康國小設立。隨著融合教育的推動與《特教法》
的訂定與執行,開始巡迴輔導的制度。巡迴輔導教師服務於普通班教師、身心 障礙幼兒、身心障礙幼兒家長以及收托身心障礙幼兒園所之間,巡迴輔導教師 提供的服務,更是融合教育成功的要素(王天苗,2001)。
目前多數縣市政府教育局對於巡迴輔導教師有訂定相關實施要點。研究者 以網路及電話的方式收集各縣市巡迴輔導實施要點,並將蒐集重點放在學前巡 迴輔導實施要點,若該縣市無特別明定學前巡迴輔導實施要點,則是選用國教 階段的巡迴輔導實施要點。收集到的巡迴輔導實施要點共有十六份分別為:臺
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 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研究者 未蒐集的巡迴輔導實施要點的縣市為:宜蘭縣、金門縣以及連江縣。研究者將 十六個縣市所訂定的巡迴輔導要點統整分成四個向度,分別為巡迴輔導服務對 象、巡迴輔導服務人數、巡迴輔導服務內容以及巡迴輔導服務模式。
一、 巡迴輔導服務對象
何華國(2006)指出巡迴輔導教師服務的對象包含身心障礙者學生外,也 包括疑似身心障礙者,更包含所有身心障礙兒童及其家庭。學前巡迴輔導教師 服務的對象是有特殊需求的學生且應包含已鑑定有明顯生理及心理之顯著障礙 者,以及障礙類別無法確定的發展遲緩幼兒(Dinnebeil ,
Pretti-Frontczak&McInerney,2009)。
依照各縣市巡迴輔導實施要點,對於巡迴輔導教師服務對象相關規範,研 究者整理各縣市巡迴輔導服務對象如表 2-1:
表 2-1
各縣市學前巡迴輔導(含國教階段)服務對象
縣市 巡迴輔導教師服務對象
鑑輔會安置
特教學生 特教疑似生 普通班教師
身心障礙幼 兒家長
關心學前特 教社會人士
臺北市 ˇ ˇ ˇ ˇ
新北市 ˇ ˇ ˇ ˇ
臺南市 ˇ ˇ ˇ
高雄市 ˇ ˇ ˇ
基隆市 ˇ ˇ ˇ ˇ
桃園縣 ˇ ˇ
苗栗縣 ˇ ˇ ˇ
新竹縣市 ˇ ˇ
南投縣 ˇ ˇ ˇ ˇ
雲林縣 ˇ ˇ ˇ
屏東縣 ˇ ˇ ˇ
花蓮縣 ˇ ˇ ˇ ˇ
臺東縣 ˇ ˇ ˇ
澎湖縣 ˇ ˇ ˇ
由各縣市學前巡迴輔導(含國教階段)服務對象表中可得知服務的對象主 要分為四類,分別為(1)鑑輔會安置特教學生:經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鑑定後安置於普通班的身心障礙幼兒;(2)特教疑似生:未領有 身心障礙證明且未經鑑輔會鑑定,但有特殊教育需求者;(3)普通班教師:班 級中有融合身心障礙幼兒的班級老師;(4)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身心障礙學生 之照顧者。其中新北市學前巡迴輔導教師的服務對象包含關心學前特殊教育的 社會人士。
二、 巡迴輔導服務人數
張小芬(2006)以問卷調查與電話訪談的方式蒐集資料,樣本包括括在家 教育與到校輔導的巡迴輔導教師,研究指出到校巡迴輔導的學生平均人數為 15 位。Correa-Torres &Howell(2004)亦提出巡迴輔導教師的個案量平均如果服 務超過 17 位學生,屬於個案量過大。依據各縣市教育局所規範的巡迴輔導實施 要點,研究者針對各縣市的服務人數進行整理如表 2-2:
表 2-2
各縣市學前巡迴輔導(含國教階段)服務人數
縣市 巡迴輔導服務人數
桃園縣 16‐20 人
嘉義縣市 8‐12 人
屏東縣 1‐19 人
澎湖縣 1‐8 人
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高雄市、基隆 市、苗栗縣、彰化縣、新竹縣市、南投縣、
雲林縣、臺東縣
無規定
由表 2-2 可得知,只有桃園縣、嘉義縣市、屏東縣及澎湖縣有規範巡迴輔 導的學生人數,且每位巡迴輔導教師的服務學生人數從 8 到 20 人之間不等。
根據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的統計數據,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安置在普通班的學 生人數呈現正向成長,因此研究者推估多數的縣市對於巡迴輔導服務的學生人 數並無相關規定,或是實際服務學生人數超過實施要點規範的可能原因為每個 縣市政府的經濟財力分配不均,加上幼托整合後原隸屬於社會局的學前巡迴輔 導教師退場,安置於托兒所的身心障礙幼兒也一併納入教育局的學前巡迴輔導 教師服務之中,因此學前巡迴輔導教師經常服務超過法定人數,所以多數的縣
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98 99 100 101 102
市政府也不明確訂定巡迴輔導教師服務人數上限,而以能服務全體身心障礙學 生為宗旨下,將學前巡迴輔導教師充分運用。
圖 2-1:98-102 學年度全臺灣學前巡迴輔導學生人數
三、 巡迴輔導服務內容
陳蕙文(2011)、羅志釧(2012)、Dinnebeil 和 McInerney(2000)、Dinnebeil 等人(2009)認為巡迴輔導教師的主要工作包含:提供身心障礙幼兒直接教學、
訓練普通班教師、提供收托園所的教師情感上的支持與鼓勵以及提供身心障礙 幼兒家長及普通班教師特教的資源。巡迴輔導教師提供專業知識及有效的教學 策略是非常重要的,這可被視為是豐富的資源,巡迴輔導老師也可以成為普通 班教師友善的教學夥伴。(Dinnebeil& McInerney,2000;Dinnebeil et al.,2009;羅 志釧,2012)
傅秀媚(2001)和王文科、李乙明(2013)則認為,特殊教育教師的角色 功能應包含:評量學生階段能力及學習優勢、制定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實際 教學指導、評量學習效果、親師合作溝通、普通班諮詢服務、轉銜服務、協同 教學等。巡迴輔導教師主要的工作應包含:提供普通班教師及家長的諮詢服務、
複雜的紙本記錄學生、幫學生直接教學以及統整學生的需求(Beamish&Brown, 2012)。
根據各縣市教育局所訂定的巡迴輔導實施要點整理,針對各縣市的服務內 容進行整理。整理結果如表 2-3:
學年度
學生人數
表 2-3
表 2-3(續) IEP、提供家長親職教育、提供諮詢服務、提供家長社會資源、提供身心障礙幼 兒轉銜服務、輔導身心障礙幼兒行為;(3)提供普通班教師服務:提供普通班 教師教材教法、輔導身心障礙幼兒行為以及(4)提供園所服務:評量身心障礙 幼兒、建立身心障礙幼兒資料、提供疑似生轉介前輔導、協助園所特教工作、
提供園所支援服務。
四、 巡迴輔導服務模式
巡迴輔導服務模式最常見的就是直接教學,其次是面對身心障礙幼兒及其 照顧者的諮詢模式,因此巡迴輔導教師、普通班教師和照顧者都是共同合作去 支持身心障礙幼兒的成長。諮詢模式包含提供普通班教師或是照顧者自然情境 的活動或是日常生活中的課程。如果諮詢模式能被成功的運用,則融合教育也 較能落實(Dinnebeil,McInerney & Hale, 2006;Dinnebeil et al., 2009)。
Dinnebeil 等人(2001,2006,2009)以實證研究顯示,巡迴輔導教師的服務 模式可分為直接服務及間接服務兩種,(1)直接服務:直接對特殊幼兒在教室 內運用小團體的方式進行教學活動,提供身心障礙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建議,
並扮演身心障礙幼兒照顧者的導師;(2)間接服務:提供普通班教師及家長諮 詢服務。
諮詢服務是巡迴輔導教師的最佳模式,諮詢能夠提供較高的融合教育品質。
運用諮詢模式,可幫助普通班教師或照顧者了解他們的需求,提升介入的教學 品質,當普通班教師或照顧者面對特殊幼兒的個別化教育計畫會更加的客觀且 了解目的。諮詢模式被視為可提升融合教育的品質(Dinnebeil et al.,
2001,2006)。
下表針對各縣市教育局巡迴輔導實施要點整理,將各縣市的服務模式進行 整理。整理結果如表 2-4:
表 2-4
各縣市學前巡迴輔導(含國教階段)服務模式
縣市 巡迴輔導服務模式
直接服務 間接服務
臺北市 ˇ
新北市 ˇ ˇ
臺中市 ˇ ˇ
臺南市 ˇ ˇ
高雄市 ˇ ˇ
基隆市 ˇ ˇ
嘉義縣市 ˇ ˇ
桃園縣 ˇ ˇ
苗栗縣 ˇ ˇ
彰化縣 ˇ ˇ
表 2-4(續)
縣市 巡迴輔導服務模式
直接服務 間接服務
南投縣 ˇ ˇ
雲林縣 ˇ ˇ
屏東縣 ˇ ˇ
花蓮縣 ˇ ˇ
臺東縣 ˇ ˇ
澎湖縣 ˇ ˇ
研究者歸納各縣市巡迴輔導實施要點與相關研究(呂琳,2007;汪慧玲、
沈佳生,2012;陳享連、鐘梅菁,2010;黃惠萍,2007;黃嘉紋,2008;鮑繼 蘭,2012)所提出的巡迴輔導教師服務內容皆相同。
我國巡迴輔導服務模式與國外巡迴輔導模式雷同,大致可分成兩類,(1)
直接服務:直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教學服務,並且以抽離式、外加式、混 合式的方式進行;(2)間接服務:入班輔導、合作教學、提供普通班教師及相 關身心障礙學生的重要他人進行諮詢服務、小組或個別教學與輔導。
排課模式,可分成為三種,分別為(1)抽離式:將身心障礙學生抽離原班 教室,到另一個環境進行教學;(2)外加式:選擇身心障礙學生非正規課程的 時間進行教學,如:早自修時間或是午休時間;(3)混合式:針對身心障礙學 生的需求,採取混合抽離式以及外加式的排課。
運用諮詢模式,可以了解普通班教師的需求以及提升普通班教師介入身心 障礙學生的方法或策略,當他們面對身心障礙學生的 IEP 時,會更加客觀且更 了解。巡迴輔教師主要和普通班教師討論身心障礙學生的相關特殊教育的知能、
教學的技巧或是提供相關的課程或建議。巡迴輔導教師所提供的特教專業知能
教學的技巧或是提供相關的課程或建議。巡迴輔導教師所提供的特教專業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