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吸引力
族成員、聘請管家共同經營,但民宿可讓人感覺到鄉村的人情味,現今民宿業者 的服務像遠方來住房親朋好友的對待
二、民宿的相關研究
黃靜如(2014)以宜蘭民宿為例,探討好客民宿及一般合法民宿其服務品質 對行為意圖影響,研究指出民宿產業及民宿經營是有益處的;通過「好客民宿認 證」對民宿而言能提升服務品質,且對消費者之滿意度與再投宿之意願亦因此而 提升;且取得「好客民宿認證標章」能增強服務品質對行為意圖之影響力。
林政儀(2013)以花蓮地區推動經典民宿為例,探討民宿旅客特性與民宿業 者關係行銷,研究指出當地特質,結合休閒旅遊業,在經營模式、行銷活動、基 礎建設上做改變,創造自己的獨特品牌,從而實現持續發展、互為增長的合作模 式。
林榮趁(2008)以南投清境地區民宿為例,探討民宿主人人格特質、規模與 經營績效關係,結果指出民宿主人人格特質與經營績效均有顯著正相關,以民宿 主人具備「外向性」、「勤勉正直性」、「親和性」等人格特質相關性較高。
吳國維(2015)以嘉義縣民宿為例,探討自由行陸客民宿住宿服務內容吸引 力,研究指出吸引自由行陸客在嘉義縣民宿的原因,是因為以東靠近阿里山的關 係來選擇住宿的、以西選擇民宿者則以參訪故宮南院為主、以南則是以當地的旅 遊地區「中埔」的休閒區與季節性水果、以北是以參訪新港的奉天宮廟會活動和 漁港坐船體驗為住宿選擇原因。
第二節 吸引力
一、吸引力的定義
張春興(1991)提出『吸引力』意指遊客對主體某些的特質,產生了興趣、
動機,如對人或物以及資源。Getz(1991)認為吸引力是測量一個吸引物的相關程度,
此一程度是招徠人群、或是地理行銷上的延展、或吸引力競爭上的比較。Lew(1987) 認為遊客的吸引力是由景觀、參與互動、回憶及滿足遊客的服務態度和實體設施 所構成。周何與邱德修(2001)則解釋吸引力是將事物、力量、用它力去轉移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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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力到某一方面來的力量。
Inskeep(1991)指出,自然的吸引物、文化的吸引物以及特殊類別的吸引物,會 帶來觀光資源的吸引力包括景點的設施及自然景觀,能對遊客可以發揮拉曳效果
(Pull effect)。曹勝雄(1994)提出吸引力是目的地內有特色的東西,使遊客產 生興趣而有前往接近的無形力量。高玉娟(1995)指出,遊客對目的地想獲得的 利益,會形成吸引遊客前往目的地決定的因素主要因素之一。張耿輔(2000)認 為吸引力是讓客體對主體的各種條件產生興趣,而引發遊客發生想去接近、參與 互動的一種力量。
從上述文獻中可知,吸引力是一股可吸引並引導人們前往目的地的無形 力量,是來自目的地產生的拉力。本研究根據上述文獻提出『民宿吸引力』是指 旅客對民宿主體如人、物或資源及管理的特性產生興趣,並願意前往接近的一種 力量。
二、吸引力的測量構面:
在目的地吸引力測量上,Goeldner & Ritchie(2006)指出,遊憩吸引力通常是指 吸引遊客到某一觀光地區的所有吸引力之總括,其將吸引力分為文化吸引力、自 然吸引力、事件吸引力、遊憩吸引力及娛樂吸引力等五項。Thach & Axinn (1994) 則 將目的地吸引力分成核心屬性(core attributes)與附加屬性(augmented attributes)。
Cheng Wu & Huang (2013)綜合前人文獻指出,核心屬性可歸為地點獨特性自然或 文化資源,附加屬性則為服務與設施性之功能性資源。
王明元、曾麗燕(2009)認為吸引力的構面可分為:品牌知覺、行銷優惠、休 閒感受等三個構面去解釋。國外學者Law(1993)認為觀光景點對遊客的吸引力是由 景觀(landscape)、參與(participate)、回憶(remember)及可滿足遊客的服務和設施所 構成。Dann(1997) 認為遊客對於旅遊吸引力建立在拉力(pull)及推力(push)的關係 上面;拉力是指遊客的旅遊目標具有獨特性,因此遊客會被目的地所吸引,其包 含:海邊、山上、陽光、美景、登山等;推力是指遊客本身的需要與需求,這些 包含遊客的心理動機像是好奇、消遣、娛樂、逃避等。Lew(1987)觀光景點的吸引 力包含許多因素在裡面,主要是透過景觀(landscape)、參與(participate)、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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