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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意識

第一節 問題意識

「我唯一有權利承擔的義務,是在任何時刻都做我認為正當的事。」

-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 美國著名哲學家亨利‧梭羅於其《公民不服從》一書中主張如政府強迫人民 為違背良心之事,人民即應當以良心為依歸,抵制政府之不當作為。申言之,若 政府之暴政或無能已係無可忍受,人民有權拒絕效忠,亦有權抵抗政府1。 然而當人民群起對抗政府,政府卻往往以強烈手段壓制那些不滿之聲,即使 在現在所謂的民主社會。

「為爭取香港特首真普選,『佔領中環』公民抗命行動昨凌晨啟動,港人聚 集在香港政府總部外等 8 處地點和平示威,抗議北京操控香港 2017 年特首普選,

不料港警不但高壓鎮暴,且史無前例持 AR15 半自動步槍及實彈威嚇手無寸鐵和 平示威的民眾,甚至發射 10 餘波催淚瓦斯彈,造成至少 26 人受傷,民眾哭喊:

『為什麼要這樣對付自己人?』」

-香港,2014. 09. 292 「南韓『世越號』船難迄今滿一週年,罹難者家屬不滿官方處理態度消極冷 漠,故聚集於首爾市廳廣場,許多民眾前往聲援,要求官方提出妥善的真相調查 方案以及打撈船體,估計約有七萬人聚集。人群從市廳行至光化門廣場,遭警方 攔阻,轉向清溪川前進,沿途高喊『打撈世越號』、『保障和平遊行』、『撤回實行 令』、『找尋失蹤者』、『暴力警察讓開』,甚至出現『朴槿惠下台』的聲音,首爾 市中心交通癱瘓,僅剩地鐵 1 號線仍正常行駛。昨夜 11 點左右,警方實施強制

1 請參閱 Henry David Thoreau 著,謝孟宗、陳蒼多譯,《我所嚮往的生活-亨利梭羅的公民不服 從和他的政治書寫》,2015 年,頁 33 以下。

2 請參閱蘋果日報,〈香港在哭泣 6 萬人爭民主 警催淚彈驅離〉,2014 年 9 月 29 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929/36114377/

(網頁最後瀏覽日均為論文初稿完成日:2016 年 5 月 31 日,以下不再一一標示。)

驅離,對不願離去的示威者噴灑辣椒水或催淚液,並逮捕 3 名集會遊行者,目前 仍有 80 位罹難者家屬在光化門廣場前的帳篷內靜坐。」

-南韓,2015.04.163 於 2015 年 1 月由聯合國「集會遊行權」特別報告員所出版的「2014:集會遊 行權」年度報告4中,聯合國特別報告員指出,2014 年如埃及、泰國等地出現了 許多大型抗議活動,均遭政府壓制,使得集會遊行權更加受到挑戰。而美國國務 院(Department of State)亦於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布 2015 年度人權報告(2015 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內容指出包括緬甸、越南及柬埔寨 等東南亞國家,任意逮捕拘禁抗爭者、壓迫少數民族、限制言論自由等情形層出 不窮,人權狀況「皆待加強」5

以上均指出這不是單一國家或區域的現象,而是全球趨勢。各國政府越是將 集會遊行權視為會帶來混亂的危險而予以壓制,則其所導致的結果將與政府所預 期的相反,越是壓制與剝奪,就越會帶來更多的危險與混亂。國家使用過當武力 驅離人民和平集會實已造成現在各國均須面對的人權危機。而回觀台灣,三一八 學運亦被列入上開 2014 年度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出的報告中6

「大約 3 月 24 日清晨 1 點 30 分左右,在暴力驅離完北平東路上和平示威的 民眾之後,水車與大批警察,開始從北平東路的後門進入院區。警方原本預定先 以水車驅散群眾,但水車臨時故障。因此,1 點 40 分左右,警察開始行動,先 將拿大聲公主持秩序的洪○翰拖到警盾後面痛毆,接下來開始強拖、毆打群眾。

該區第二位被警察痛毆的,是一位不斷強調自己只是來這邊找小孩,希望他趕快 離開現場的母親。」

3 請參閱自由時報,〈世越號船難週年 7 萬人首爾抗議 遭警強制驅離〉,2015 年 4 月 17 日: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289598

4 See UNSR, 2014: The Year in Assembly and Association Rights, 2015.

http://freeassembly.net/wp-content/uploads/2015/01/UNSR-FOAA-2014-annual-report_r.pdf

5 請參閱關鍵評論,〈人權報告:壓迫言論自由、歧視少數民族...緬甸、柬埔寨及越南人權狀況

「待加強」〉,2016 年 4 月 15 日: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7467

6 See UNSR, 2014: The Year in Assembly and Association Rights, 2015, p. 21.

-台灣,2014.03.247 三一八學運可謂係自台灣解嚴後規模最大且歷時最久的一次抗爭活動,為抗 議服貿協定的強行過關,學生及民眾攻佔象徵代議民主的立法院,隨後引發全台 灣人民的關注,大批民眾不分日夜於立法院周邊靜坐。然於 2014 年 3 月 24 日凌 晨攻入行政院之另一波新行動,警方發動大規模鎮壓,並出動鎮暴水車,強制驅 離在行政院外靜坐的民眾,導致多位民眾受傷。

另於同年 4 月 27 日民眾為表達停建核四訴求而佔領台北車站前忠孝西路,

然 28 日凌晨警方仍發動鎮壓,且初即派出水車連續噴水驅離8

自 324 驅離事件迄今已逾兩年,國家除將參與學運的學生與民眾以參與違法 集會遊行、妨礙公務與無故侵入建築物等多項罪名起訴9之外,對於實施驅離之 警察乃至指示上級機關卻遲無積極追訴行動。

這接連數次集會遊行的驅離反映出我國集會遊行法一直以來對人權保障的 嚴重問題。我國集會遊行法對於人民之集會自由設有諸多限制,除須事前申請外,

尚有禁制區等細如牛毛的條款限制,這使得人民欠缺足以發聲之正常管道,往往 形成未經許可的非法集會,逼不得已甚至產生「名為『路過』,實為『集會』」10 的曖昧情勢。

然而必須追問的是,一個非法但和平的集會,是否即不受集會自由的保障?

國家機關是否即得任意驅離,亦即驅離手段對此是否即無所限制?面對已達過當 武力驅離之國家行為,國家自身應負何種義務與責任?這一連串的疑問,透過國

7 請參閱林傳凱,〈2014 年 323 政院抗爭事發過程陳述〉,2016 年 3 月,頁 72。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yzfSH0TWL64bmdkM3hIQ3J4VXM/view

8 請參閱壹電視,〈鎮暴水車直「沖」群眾 3 小時「淨空」路面〉,2014 年 4 月 28 日: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social/11019528

9 請參閱苦勞網,〈反服貿占領後 119 人遭起訴 群眾反貼春聯 控國家暴力〉,2015 年 2 月 2 日: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1668

於 2016 年政黨輪替後,現任行政院長林全甫上任即對參與學運佔領行政院之學生民眾撤告。請

參閱行政院新聞傳播處,〈政院撤告太陽花學運人士 林揆:理性和諧從寬處理政治事件〉,2016

年 5 月 23 日: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1C600FC08719192B

10 請參閱苦勞網,〈民主黑潮學生聯盟參與「散步中天,路過正元」〉,2014 年 4 月 9 日: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8147;今日新聞,〈近千學生「路過」中正一分局與鎮暴警對峙,

要方仰寧下台〉,2014 年 4 月 11 日:http://www.nownews.com/n/2014/04/11/1188411

際比較法的對照,和平集會自由係在民主社會下甚為重要的基本人權,這已是國 際人權公約的共識,而我國在 2009 年 3 月 31 日立法院通過聯合國《公民與政治 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兩公約)及其施行法(下 稱兩公約施行法),同年 5 月 14 日總統正式簽署,並於同年 12 月 10 日正式宣布 生效,在對外意義上,成為我國與國際社會人權保障接軌的重要里程碑。面臨重 視人權保障之國際趨勢,對於集會驅離,我國在態度及解釋上勢必須有所改變與 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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