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壹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 102 學年度大專校院甲一級籃球選手知覺教練-選手關係、團隊衝 突與運動表現之關係。本章內容包含有:第一節、問題背景;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 節、研究問題與假設、第四節、名詞解釋;以及第五節、研究重要性。

第一節 問題背景

籃球運動是為全世界最為普及與最受歡迎運動項目之一,近年來,在國際籃球總會 (The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 Basketball Amateur, FIBA) 與 213 個會員國推動下,世界 各地的籃球運動迅速蓬勃發展,讓全球集結了成千的球迷可以欣賞更高階的籃球競賽 (FIBA, 2014)。同樣地,在臺灣籃球向來也是深受大眾歡迎,且參與人口數最多的運動 項目,而政府相關行政單位於每年皆會定期舉辦有高中籃球聯賽、大專校院籃球聯賽、

超級籃球聯賽等賽,可說是國內籃球運動的年度盛事,也是媒體熱門播報的運動項目之 一。然而,一場精彩的賽事,除觀賞籃球員拼鬥奮戰不懈的精神外,個人精熟技能、團 隊戰術以及勝負結果亦是球迷與愛好者關切之處。但是,欲要獲得好的成績,必須透過 完整的訓練計畫,經歷艱辛的訓練過程,教練與選手間的多方面的配合,才能完成最終 的目標 ,而洪聰敏 (2005) 提及教練與選手之間經常互動、溝通,心理會反應密切並產 生心理支援的條件,而心理支援是有助於減少選手的情緒緩和與困擾,而且顯著影響成 績表現。據此,團隊中的領導者須發展出一個團隊互動良好的環境,促進成員之溝通與 合作,以達成團隊目標。

運動團隊是一種組織,教練與選手則為主要的組成成員,其間互動關係隸屬於一種 人際關係,關係的優劣會相互影響兩者之間的行為反應,相關研究 (陳益祥,2010;Jowett

& Cockerill, 2003; Poczwardowski, Henschen, & Barott, 2002; Wylleman, 2000) 即指出兩 者之間的相互信任、尊重、支持、合作、溝通和了解,是促進選手成功表現與滿意最重 要的因素,反之,兩者缺乏信任、缺乏尊重、過度專斷、盲目服從,以及口頭、性別、

和身體上剝奪,會貶低教練和選手的心理康寧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黃心蒂,

2010;Burke, 2001; Jowett, 2003; Nielsen, 2001; Ogilvie, 1995)。何謂教練與選手關係?根 據 Jowett and Ntoumanis (2004) 的定義,認為是一種教練與選手在認知 (cognitive)、情 感 (affective) 和行為 (behavioral) 彼此相互依賴的情境。而教練與選手在人際互動所產

2

生的影響力,主要是透過親密性 (closeness)、承諾 (commitment) 及互補性

(complementarity) 而來,亦即教練與選手在情感上的依賴,包含有相互喜愛、尊重、信 任和受重視 (親密性),其次是彼此間對維持雙方持續關係有著強烈的意圖 (承諾感),

最後,兩者產生良好互動的合作行為 (互補性),說明了教練與選手關係的脈絡中,相互 依賴是無可避免,而且彼此必須履行最基本的角色、職務與責任。Jowett and Lavallee (2007) 認為教練與選手的關係是一位教練和一位選手的認知、情感、和行為互相關聯,

且互為因果關係的情境。Jowett and Cockerill (2003) 以質性訪談方式進行教練與選手關 係的研究,選手即形容與教練的關係如同父子、夫妻或親密朋友的緊密,彼此相互尊重、

2007;湯慧娟、宋一夫,2004;Chelladurai, 1990; Jowett, 2003; Jowett & Cockerill, 2003;

Jowett & Meek, 2000; Jowett & Poczwardowski, 2007)。此外,亦有研究顯示,教練與選手 的關係可能是為影響其運動動機和運動表現最重要的因素 ( Mageau & Vallerand,

2003)。在教練部分,教練與選手關係的優劣,對於選手的身體自我概念,如動作技能、

體型、生理狀態、心理能力及整體表現等,皆具有深厚的影響力(Jowett & Cramer, 2010);而在選手方面,選手知覺擁有教練的自主支持行為時,該環境所塑造的參與動 機較高,有助益於提升面臨比賽時的動機,進而正向影響運動表現 (Gillet, Vallerand, Amoura, & Baldes, 2010)。據此,教練與選手在競賽與平時的互動模式將影響其運動的 最後表現,而藉由教練與選手之間的互動與合作,培養並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便能增

3

進選手的運動表現,使其成為頂尖優秀的選手(Antonini Philippe & Seiler, 2006)。綜合 上述,可了解提升運動表現與增進心理康寧向來是為教練與選手關係的研究主軸,而 Waterman (1993) 提出心理康寧若不是以遠離痛苦的快樂特質來判斷,便要以更微妙自 我實現的高層次特質來思考,如體驗到個人成長與發展等,因此,不管是否僅關注於運

資源不足,以及其他人對其目標達成阻礙的鬥爭情境 (Deutcsh, 1973; Wilmot & Hocker, 1998);而張春興 (1995) 認為衝突之定義是指同時出現兩個 (或數個) 彼此對立或互不 相關研究 (Jehn, 1995, 1997; Jehn, Northcraft, & Neale, 1999),即指出個體對於解決問題

4

的方式或工作方法有差異而產生中等程度的內容衝突時,有利於激發討論與辯論,最後 會導致好的結果,換言之,關係衝突會妨礙工作場所最佳的表現、忠誠、滿意與承諾,

再者,關係衝突也會讓團體成員變煩躁、負面、忿恨和猜忌,進而阻礙表現 (Jehn, 1997)。

而大部份人際衝突的原因在於能不能辨識溝通的內容與關係上的程度,一般內容衝突比 關係衝突更容易恢復 (Rahim, 2002),如教練對沒獲得他/她允許就缺席沒練習的選手而 生氣,而選手可能為了準備重要的期末考試而缺席不去練習,教練可能認同選手的第一 要務是考試 (內容),但是,衝突還是會產生,因選手獲得教練允許,以溝通而言,顯示 選手對團隊及教練 (關係) 缺乏尊重、承諾與責任。Jowett and Cockeril (2002) 的研究結 果就顯示教練與選手的關係可能成為其壓力或分心源,而負面的親密感 (如,不信任、

目標不一致、權力鬥爭) 會危及關係的品質和效率。不過,LeUnes and Nation (1989) 的 研究即有不同的發現,在團隊內部衝突情況激烈的情形下,對於團隊的運動表現仍無負 面影響,此結果顛覆衝突會對團體效能產生負面的看法,而陳其昌 (1993) 於領導的研 究中發現,教練若能適度表現其領導行為,不僅可提升團隊凝聚力,亦可降低團隊內部 不必要的衝突,全心全力達成團隊表現效能。

根據上列所述,有關衝突的相關研究資料甚少,可是每位投身運動訓練者都了解教 練與選手之間並不是沒有衝突產生,據此,引發本研究進一步深入探究之因。而在教練 與選手關係方面的研究,傾向探討對運動表現、心理康寧或團隊凝聚力的影響,亦或藉 由領導行為變項探究對教練與選手關係的影響,並未考量衝突變項,基於此,本研究擬 以大專校院甲一級籃球選手為研究對象,了解他們知覺教練與選手關係、衝突與運動表 現的關係。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