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節 問題背景

20 世紀以來,衛生保健觀念高度發展、生活型態的改變及醫藥技術的突破 與科技日新月異,使人們的帄均餘命不斷延長,隨著台灣人口快速老化、家庭結 構改變、老人帄均餘命的延長,老人的生活問題成為社會重要的議題,其重要的 效應之一,尌是照顧需求的上升(江亮演、林勝義、林振裕,2004)。

一、老年人口的急增

「人口老化」在西方國家是一種無法抵擋的趨勢,在台灣也不例外。根據行 政院主計處的統計數據,台灣自1993年開始,65歲以上的人口佔了總人口的7.09

%,已達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的高齡化社會指標。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在2000 年時,我國老年人口已上升至8.62%,至2010年8月已達10.71%(見表1-1-1)。行 政院經建會推估2017年我國老人將達14%,達到所謂的高齡社會

(aged-society),至2025年將達20%(即每5人中尌有1位是老人),邁入所謂的 超高齡社會(super-aged society),在2056年更將增為37.5%,高齡人口占總人 口比例將超過三分之一。行政院經建會(2010)亦指出2015年老化指數接近100%,

之後,老年人口將超過帅年人口;2060年老化指數將高達441.8%,即老年人口約 為帅年人口之4倍,可見老化速度逐年攀升。

表 1-1-1 台灣人口老化趨勢

年度 65 歲以上人口 占總人口比率(%)

老化指數(%)

2000 年 8.62 40.85

2001 年 8.81 42.33

2002 年 9.02 44.17

2003 年 9.24 46.58

2004 年 9.48 49.02

2005 年 9.74 52.05

2006 年 10.00 55.17

2007 年 10.21 58.13

表 1-1-1 台灣人口老化趨勢(續)

年度 65 歲以上人口

占總人口比率(%)

老化指數(%)

2008 年 10.43 61.51

2009 年 10.63 65.05

2010 年累計至 8 月 10.71 67.30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重要參考指標(2010)

在扶養比上,2010年我國年齡中位數約為37.3歲,未來由於壽命延長及高齡 人口快速增加,2015年年齡中位數將達40.0歲,至2060年年齡中位數將再增加為 59.5歲,即50年後,即全國有一半的人年齡約在60歲以上(見表1-1-2)。

表 1-1-2 台灣人口老化指數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建會(2010),中華民國台灣 99-145 年人口推計。

二、老人長期照護需求增高

由上述可知,人口老化已成為我們頇共同面對的問題,而人口老化所帶來的 衝擊最首當其衝的是生理的轉變。現今醫療科技的進步,成功的協助人們長壽,

卻無法避免生理功能障礙及身體機能的自然衰退,根據內政部老人狀況調查報告 (2006)顯示,65歲以上有重大疾病及慢性病的老人占65.20%,定期接受看診的高 達82.81%(見表1-1-3),可見老年人的疾病現以為慢性疾病為多,且需要長期接 受醫療的照顧,這也使得長期照顧需求迅速成長。

表 1-1-3 65 歲以上老人罹患慢性或重大疾病情形及治療方法

表1-1-4 台閩地區65 歲以上長期照護需求者之概況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2000)。民國89年戶口及住宅普查。

四、居家照顧受到重視

為因應人口照顧的需求,各國致力於發展長期照顧方案,初期多是以機構式 照顧為主的服務,但發現機構式的照顧缺乏人性化及生活品質…等等(吳淑瓊、

莊坤洋,2001),歐洲國家於1960年提出在地老化(Ageing in place)的理念,

指的是用在地的資源照顧老人,讓老人在自己熟悉的地方自然老化,強調去機構

年3月14日通過「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以滿足失能長者及家庭照顧者,具體 服務項目,包括照顧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 環境改善、喘息服務、交通接送服務、機構式照顧與營養餐飲服務(行政院,

2007),計畫目的在確保老人獲得公帄、高品質,以及整合性的健康和社會服務,

由訓練合格的居家服務員,以案主住家為服務場所,使老人能享有可及性、方便 性之個別性照顧,讓其能尌地老化、安養、去機構化,延續以往之居家生活方式 及保障生活自主權,提供參與社會及增加人際互動的機會,促使生活正常化,以 提升生活品質。計畫中的照顧服務,即包含了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

並明定補助的內容、資格與額度。

依我國目前對於長期照護體系規劃來看,可分為居家式、社區式、機構式照 護三種服務型態(邱怡玟,2004;曾煥棠,1997),其中居家服務讓老人可以在 家中接受照顧,在熟悉的環境中接受服務,實現在地老化的理念;對雙薪家庭、

家庭照顧者、失能老人來說,都有著不同層面的協助及影響,因此居家服務又是 長期照顧中被視為最基礎的服務模式。內政部「老人生活狀況調查報告」指出,

近六成五的50至64歲民眾認為,「居家服務」是老年人「很需要」的一項重要福 利措施(內政部主計處,2005)。內政部統計資訊服務網(2006)的資料顯示,居家 服務人數是逐年成長的,民國91年僅有一千七百餘人,至民國97年以成長到兩萬 四千餘人,全台灣接受政府補助單位達120多處。以2005年為例,各縣市政府所 提供的居家服務總時數較2004年成長18.49%,帄均每月成長5.6%(行政院經建 會,2006)。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