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體育是國家體育運動的基礎,體育發展藉以維繫命脈,此基礎若穩固,國家體 育必能蓬勃發展。就我國體育發展而言,學校運動代表隊是各運動項目發展基礎,校隊 的組訓也是發展學校體育的重點之一(楊漢琛,2002)。
教育部於民國八十七年公佈「臺灣省高級中等學校試辦體育班實施計畫」,教育部 體育司(2002)也為了使中等學校成立體育班能夠取得法律依據,乃修正「各級學校體 育實施辦法」第十六條之一:中等學校為培育優秀運動人才,得提出計劃報經該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核定後成立體育班。同時,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依辦法擬定「高級中等學校成 立體育班注意事項」,並在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六日公布實施。據此,有關成立高級中 學學校體育班法源依據確立(洪嘉文、詹俊成,2005)。因此,各級地方政府積極推廣 設立體育班,新北市高中有高達 70%成立高中體育班(徐郁婷,2006),台北市政府教 育局也鼓勵各級學校成立體育班,並給予體育班相關經費上的補助(謝育臻,2011),
藉由各級學校體育班的成立,厚植培養更多的優秀運動員,加以提升運動競技水準。
各級地方政府積極推廣設立體育班的同時,也常常面臨經營管理上的困境,詹俊成
(2003)年提出學校經營體育班常有經費的短缺、運動人才招收不易、學業及生活輔導 困難及教練師資不足等問題。且大部分體育班的學生往往疏於學習方面,將大部分的時 間花費在訓練及練習,無兼顧學校課業,生活上接觸面向減少,最後除了自己的運動專 長外卻什麼也不會(陳聖芳,1996;張祐慈,2010)。所以大多數的運動員其升學管道 只能侷限在體育相關科系上面(王光輝,2007;林德齊,2008),在體育班這樣的就讀 環境下,無形中減少了許多發展的空間,以致於在「就業機會」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目前,仍然有學校將運動績優生編排在非體育班裡就讀,而並沒有因政策的推動成立體 育班,但這些學校仍然可以招收到優秀的運動員選擇就讀。研究者本身畢業於北一女
中,當初是以籃球獨立招生的管道進入北一女就讀,北一女中是大家眼中的明星升學學 校,進入就讀的學生都為各地區國中學校的菁英份子,基本學力測驗分數接近滿分。各 項目的運動績優生分別安排在各個班級裡與一般學生進行相同的學習,唯有在及格分數 上依據教育部對於運動績優生成績考查辦法執行。研究者本身在九十二學年度完成高中 學業。當時,最常被大家問到的問題是:「為什麼你要去北一女念書?」、「畢業以後你 要繼續打球嗎?還是你要做什麼?」。目前研究者從事教職工作,對於當初的選擇感到 慶幸,如果當初選擇的不是北一女中,而是其他學校,今天我還會是一樣嗎?也許北一 女中給了我明星學校的光環,但在我高中學習階段中,我不只有訓練,更接觸多元面向 的學習,體驗到運動員不止有體育相關科系可以發展,可以在學習的過程中發現自己的 興趣,培養能力,對於自己的生涯規劃還可以有更多的選擇性。高佩怡也曾經在麗台運 動報(2003)提到「進入北一女,讓我的生活不只有籃球,北一女讓我在一個正常的環 境成長,在這邊我並沒有因為體保身分而享有任何特權,不過因此,卻也讓我的生活過 地多采多姿」。近幾年來體育班的設立帶給運動績優生更優質的訓練環境及技能上的提 升,在運動生涯過程中創造出更優秀的運動成就,在這些成就的背後,運動績優生往往 投入許多資金、精力及時間在訓練的過程中,卻忽視了自我學習及成長。與筆者高中時 期就讀北一女中,將運動績優生安置在一般班級中,似乎有著不同的經驗。而就目前的 研究大部分皆是針對體育班的運動績優生,幾乎沒有關於非體育班的研究,鑒於此,筆 者想探討在政策廣設體育班的同時,選擇就讀非體育班的運動績優生自身的就讀動機為 何呢?他們在高中時期的生涯規劃狀況如何呢?並且對照目前廣設體育班的政策之下,不 同的編班方式,在其生涯規劃上是否可以提供運動績優生更多及更優質的學習情境,同 時也增加運動績優生在選擇自己未來的方向上,有更多元的資訊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在瞭解北一女中運動績優生就讀動機及生涯規劃狀況並比較不同背 景的學生對就讀動機和生涯規劃的差異狀況以及就讀動機與生涯規劃相關情況。藉以提 出相關體育政策及課程規劃、實施與檢討。
二、研究問題
依據上述之研究目的,本研究訂定以下六個研究問題:
(一) 近十年來北一女中運動績優生(畢業/在學)就學現況為何?
(二) 北一女中運動績優生選擇就讀非體育班的就讀動機為何?
(三) 北一女中運動績優生高中階段的生涯規劃為何?
(四) 北一女中不同背景變項的運動績優生就讀高中的動機差異情況為何?
(五) 北一女中不同背景變項的運動績優生高中時生涯規劃差異為何?
(六) 北一女中運動績優生就讀動機與生涯規劃的相關情況?
第三節 名詞定義
一、運動績優生
是指參加國內外運動錦標賽,獲得的成績符合教育部(2011)核定「中等以上學校 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規定,申請參加甄審、甄試或各校獨立招生管道入 學學生。在本研究係指北一女中九十三學年度到一百零二學年度依據上述辦法所招收之 學生。
二、就讀動機
動機是指引起個體活動,維持該活動,並促使該活動朝某一目標進行的內在作用,
是一種促進個體進行各種行為的內在動力(張春興,1996)。本研究所指的就讀動機是 高中職運動員他們在各種刺激及需求下,決定選擇就讀非體育班以獲得滿足。問卷計分 方式採李克特(Likert-type)五點計分,得分如果越高,代表受試者的感受程度越高;
得分越低,則代表受試者的感受程度越低。問卷內容包含「認知需求」、「成就需求」、「社 會需求」、「自我實現」四個構面。
三、生涯規劃
一個人對自己生涯過程的安排,在這一安排下,個人依照計畫,短時間內發揮自我 潛能,運用環境資源達到各階段的成熟,最後達到既定的生涯規劃目標(張添洲,1993)。 本研究所指的生涯規劃由「生涯自我探索」、「生涯環境探索」、「生涯抉擇行動」三個構 面進行探討。問卷計分方式採李克特(Likert-type)五點計分,得分如果越高,代表受 試者的感受程度越高;得分越低,則代表受試者的感受程度越低。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為了瞭解北一女中運動績優生就讀動機及生涯規劃情況,本研究以北一女中九十三 學年度到一百零二學年度運動績優畢業學生為研究對象,透過問卷調查瞭解北一女中運 動績優生的就讀動機及生涯規劃情況。
二、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採自陳量表調查方式,並由受試者填寫,研究者無法掌握受試者填答 問卷時的情況,僅能假定所有受試者在填答時皆以自身相關經驗誠實回答。
(二)研究的範圍,針對北一女中運動績優生就讀動機與生涯規劃做調查,所得僅 提供相關學校做為參考,無法普遍推論至其他相關研究。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探討北一女中運動績優生就讀非體育班動機及生涯規劃之相關研究。因此,
本章將針對相關的文獻進行分析,以作為研究基礎。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運動績優 生升學管道;第二節就讀動機理論與相關研究探討;第三節生涯規劃理論與相關研究探 討;第四節本章總結。
第一節 運動績優生升學管道
本研究對象為北一女中 93 學年度至 102 學年度入學之運動績優生,其升學管道主 要為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獨立招生及高中職多元入學管道等。但 現行多元入學方式自 103 學年度起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整合為「免試入學」
及「考試入學」兩管道。因此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所規劃入學方式並不在此次討論範圍。
本研究所指運動績優生升學管道包括國中升高中及高中升大學兩階段。本節在探討 運動績優生升學管道,包含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獨立招生及大學 多元入學管道及高中職多元入學管道等四部分來探討。
一、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凡中等學校以上及職業進修學校學生,持有畢業證書或資格證明者,且合於中等以 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資格者,得申請輔導參加甄審、甄試(100學年 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簡章,2011)。
(一)甄審
凡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包括應屆畢業生),在學期間或畢業後獲得運動成 績之證明起三年內有效,合於該辦法規定者,得申請甄審升學。甄審分發以各校 所提之運動種類與各科系名額、條件為限,並參考學生之志願及運動成績、學業 成績予以分發。如遇運動成績同項目同樣取得甄審升學資格者,其分發錄取順序 則依其志願及最近三年內之運動成就(須合於甄審、甄試資格之成績),由招生 委員會會議訂定之。
(二)甄試
凡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包括應屆畢業生),其在學期間獲得運動成績之證
凡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包括應屆畢業生),其在學期間獲得運動成績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