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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因數與倍數相關概念研究

壹、因數與倍數相關課程分析

在現行的九年一貫課程中,以「課程綱要」代替「課程標準」,藉以降低課 程實施的規範與限制,提供學校實施課程的自主性。現行課程雖歷經多次修訂,

仍以分科知識為課程架構的依據,以知識的獲得為目標。因此,透過相關課程的 探討,將能更加透徹因數、倍數的相關概念。

一、九年一貫數學課程綱要

八十二年國小數學課程標準,將數概念分為四大類:整數、分數、小數及概 數。因數與倍數在五年級始被提及,重點為認識因數、公因數、倍數、公倍數。

擁有正確的因數、倍數相關概念,將有助於分數的約分、擴分、通分及四則運算 等學習(教育部,1993)。

而九年一貫數學課程綱要自2003 年公布(簡稱 92 課綱)後,進行一連串的 教學與省思,在2008 年進行微調修訂(簡稱 97 課綱),對於因數、倍數的相關 內容較八十二年國民小學數學課程標準(簡稱 82 課程),容納了更多的相關數 概念,並將七年級(國中一年級)課程與小學部分進行連貫的安排,以完整因數

、倍數相關概念的教學,且在小學階段認識因數、倍數相關概念的基本意義,奠 基相關數學概念以厚實數學能力。茲將其差異整理如表2-1。

表2-1

82 課程與 97 課綱之因數與倍數相關概念差異(國小部分)

數學概念 82 課程 97 課綱 數學概念 82 課程 97 課綱

乘法 V V 最大公因數 V

除法 V V 最小公倍數 V

整除 V V 質數 V

因數 V V 合數 V

倍數 V V 互質 V

公因數 V V 短除法 V

公倍數 V V

資料來源:王環源(2009)

在九年一貫數學課程綱要中,將整數教學視為國小數學的核心課程之一,且 整數計算是一切數學學習的基礎。在各階段的課程目標裡,規劃於五、六年級時

,理解基本的因數分解與質數概念,並與分數運算相互加強,建立完整的數字感

(教育部,2008)。也就是因數、倍數相關概念的養成是「數與量」主題中的重 要目標之一。

九年一貫數學課程綱要(2008)將學生所需學習的數學能力以「能力指標」

方式詳列之,其中以五大主題「數與量」N、「幾何」S、「代數」A、「統計與 機率」D、「連結」C;四個學習階段:第一階段為國小一至二年級,第二階段 為國小三至四年級,第三階段為國小五至六年級,第四階段為國中一至三年級,

再搭配流水號來表示該細項下的指標序號(例:N-1-06 能理解九九乘法)。

李坤崇、劉文夫、黃順忠(2001)及李坤崇(2001)指出能力指標具有四項 功能如下:(1)編輯教材的依據。(2)確立教學目標與運用教學方法的前提。

(3)教師實施教學評量的準則。(4)基本學力測驗的基準。陳新轉(2004)認 為,能力指標是一種「能力導向」的「課程目標」,並認為能力指標全名是「分 段能力指標」,蘊含能力導向與階段性,係指在某一學習階段完成時,必須精熟 的基本學習內容,以及能力表現方式與水準。因此,將九年一貫數學課程綱要(

97 課綱)中,學生必須精熟的因數與倍數相關能力指標,整理如表 2-2。

表2-2

九年一貫數學課程綱要(2008)之因數與倍數能力指標分佈

階段 能力指標 內容

N-3-03 能理解因數、倍數、公因數與公倍數。

N-3-04 能認識質數、合數,並能用短除法做質因數分解。

N-3-05 能認識最大公因數、最小公倍數與兩數互質的意義,並用 來將分數化成最簡分數。

N-4-01 能理解質數、質因數分解、最大公因數、最小公倍數、互 質的意義。

N-4-02 能熟練求質因數分解、最大公因數、最小公倍數的短除法

,並解決生活中的問題。

所以在國民小學部分,因數與倍數的相關能力指標是屬於第三階段,需達以 下目標:

一、能理解因數、倍數、公因數與公倍數:以幾個一數(1-n-07)、九九乘法(

2-n-08)、除法(3-n-05)的知識能力為基礎,透過相關活動來理解因數、倍 數的概念。並透過列表的方式,尋求兩數的公因數與公倍數,進而形成公因 數、公倍數的概念,並能運用於分數約分、擴分、通分之計算。並從活動中

,引導學童掌握基本的2、3、5、10 因數判別法。

二、能認識質數、合數,並能用短除法做質因數分解:在先前的因數解題活動中

,可以發現有一些整數無法再被分解,他們的因數只有1 與自己而已,這些 數稱之為質數,而其他大於1 且不是質數的整數(或有 3 個以上因數的整數

)稱為合數。在做因數分解的練習裡(應遵循原則:質數<20,質因數<20,

被分解數<100),發現遇到質數就必須停下來。同時紀錄下分解的樣式,發 現不管怎麼分解,在整理過後(國小階段的質因數分解乘積不寫成指數形式

,但可要求學童將最後的分解由小到大排列),形式都一樣,例:60=15×4

=(3×5)×(2×2)=2×2×3×5 或 60=6×10=(2×3)×(2×5)=2×2×3×5

。最後讓學童熟悉 2、3、5、7、11、13、17、19 在 100 以內的倍數。再將 上述經驗整合為常用的短除法算則,以便進行質因數分解。

三、能認識最大公因數、最小公倍數與兩數互質的意義,並用來將分數化成最簡 分數:最大公因數、最小公倍數的初步教學,以列舉觀察為主,待學童熟悉 其意義後,再發展以短除法計算兩數的最大公因數與最小公倍數的計算方式

,並於過程中觀察到互質的意義,當兩數的最大公因數是1 時,稱為互質。

在教學過程中,需指導學生區辨互質與質數的不同。例:14 與 15 雖然都是 合數,但兩者互質。最後,讓學童透過約分,將分數化成分子和分母互質的 最簡分數。

透過上述的能力指標分析,可得知在進行因數與倍數教學時,需先透過乘法

、除法等前置經驗,來理解因數、倍數概念,再透過相關問題來導入其他因數與 倍數的相關數概念。

九年一貫數學課程綱要中將階段能力指標演繹出更細緻的分年細目,並以此 作為教師教學及教科書編輯的主要參考依據(教育部,2008)。而在新的九年一 貫課程綱要(97 課綱)修訂中,將 92 課綱中六年級的「認識最大公因數與最小 公倍數」移到五年級,六年級則引入「短除法」處理因數、倍數問題。因此,將 九年一貫數學課程綱要中與因數、倍數相關的分年細目及對應的能力指標,臚列 如表2-3。

透過表 2-3,可清楚得知因數與倍數的相關能力指標、分年細目與各年段之 間的分佈關係。雖然因數與倍數的相關概念形成,主要分佈在階段三:五、六年 級及階段四:七年級,但教學與學習是連續的過程。是以,各階段的分年細目需 延續相同概念以進行課程發展,故前一階段之分年細目是為後一階段之分年細目 的前置經驗(教育部,2008)。茲將因數、倍數之各分年細目的關係圖,整理如 圖2-1。

表2-3

3-n-05 6-n-02 7-n-02

7-n-03

貳、因數與倍數相關研究報告

因數與倍數的概念與國小階段分數四則運算中的約分、擴分及通分有密切相 關,也直接影響到國中階段的因式、倍式、多項式、因式分解、數列、級數的基 礎(黃國勳、劉祥通,2002)。由此可見在國小階段的因數與倍數學習是國中整 數教學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

近幾年的因數、倍數相關研究面向主要分為三大類型:一、課程內容與學生 知識結構;二、教學設計與補救教學;三、解題策略與迷思概念。

一、課程內容與學生知識結構

周筱亭、黃敏晃、謝堅、蔣治邦與吳淑娟(2002)說明「部編本國小數學教 科用書」的數學課程架構編排,將因數與倍數區分為三個部分:因數與倍數的意 義、公因數與公倍數、最大公因數與最小公倍數。

邱慧珍(2002)、林佩如(2002)分別研究五年級數學課本中的倍數、因數 相關知識內容,將倍數內容區分為倍數、公倍數、最小公倍數、因數與倍數關係 四個部分,因數內容分為因數、最大因數與最小因數、質數、公因數、最大公因 數、因數與倍數關係等六個部分,並分別提出學生的因數、倍數知識概念圖。

李淑芳(2008)運用詮釋結構模式和專家諮詢方式,分析並建立國中數學「

因數與倍數」單元的階層結構圖。莊瀅(2011)探討部編版教科書中因數與倍數 內容的概念構圖,發現課本的編排方式,是以舊知識的複習及概念說明來進行相 關數概念之應用。

張維珍(2007)以集群分析法進行學生分群,在因數與倍數概念結構圖上,

發現高能力值組與標準參照知識結構圖較為相似,而中低能力值組較不相似。

吳育楨(2008)與張仁彥(2012)分別對國小六年級學童的因數與倍數概念 階層結構進行探討,不論是在概念ISM 圖或是概念詮釋結構模式,都能得到低、

中、高三組不同能力值的學童概念結構圖有顯著差異。

王環源、林原宏(2009)針對 92 數學課綱,分析因數與倍數相關分年細目

,獲得學生在因數與倍數相關分年細目的知識結構圖,發現在不同能力值的學生 其因數與倍數知識結構圖差異極大。

從上述可知,因數與倍數的課程內容主要是依據因數與倍數相關概念的連結 與發展,新的課程必須植基於舊知識概念的延伸。而在不同能力值的學生知識結 構,都不盡相同,輔以專家知識結構圖的比對,便可發現學生學習的癥結所在。

二、教學設計與補救教學

張梅寶(2006)在探討不同版本的「因數與倍數」教學活動,很明顯的發現

,在教學設計上,都是先教因數,再教倍數。潘鳳琴(2008)則建議從數字關係 進入因數與倍數相關概念的教學,並列舉三種教學活動:(1)藉由找成員活動 理解倍數與因數的特性。(2)藉由古氏積木察覺因數與倍數的關係。(3)透過 數線察覺最小公倍數與公倍數。

黃香喻(2009)提出最大公因數或最小公倍數的教學宜採用循序漸進方式:

首先使用列舉法,再來是質因數分解式法,最後才是用短除法。陳素如(2010)

亦指出教師宜先進行公因數、公倍數的方陣教學,最後再讓學生使用短除法進行 解題。

于國善(2003)提出因數補救教學原則:(1)動手操作實物。(2)運用具

于國善(2003)提出因數補救教學原則:(1)動手操作實物。(2)運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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