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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職業訓練及技能檢定

第二章 各國職業訓練及技能檢定概述

第一節 國外職業訓練及技能檢定

2.1.1 德國

學徒訓練是德國教育訓練的傳統。德國於1968 年訂頒「職業訓練法」,

規定職業訓練之實施方式分為3 類:養成訓練、進修訓練、轉業訓練。此 3 種訓練內容,通常包括以下3 種:

一、學校教育

學校教育內容包含公民教育、專業理論,及專業實習,由職業學 校依據各邦政府所訂之課程大綱或教學計畫實施。

二、企業內訓練

企業內訓練以實作訓練為主,包括基礎訓練、專業訓練,及生產 訓練。是企業考量本身之需求及訓練設備,並依聯邦政府訂頒之訓練 規範或準則而實施。

三、企業外聯合訓練

企業外聯合訓練是針對學校教育及企業內訓練之不足而補充之訓 練,加強受訓者對機器/儀器之使用,或加深受訓者對某方面的認識[4]。

而德國的技能檢定分為學徒期末考試及師傅考試等2 種。前述之養成訓 練一般稱為學徒訓練:一方面在企業接受技藝訓練,一方面在職業學校接受 補習教育[4]。在養成訓練期滿後,參加各行業總會舉辦之學徒期末考試,包 括筆試、口試及操作考試,合格者取得期末考試合格證書。此證書名稱因行 業不同而有別,例如屬工業行業稱為「技術士證書」,而屬公務服務業行業 則稱「專業職員證書」。取得上述期末合格證書後,經服務而有數年經驗,

可再參加師傅考試,及格者發給師傅證照[5]。培養流程詳見圖 2-1。

學徒制訓練

職業工會考試:取得證書

(一)服務滿二年後,考 一年半全日制:技術員學校 三至四年兼時制:夜間技術學校 (二)服務滿五年後,考 一年期全日制:師傅學校

二年期兼時制:夜間師傅學校

(三)職業延長教育一年,再進高級技術員學校二年,一至大學四年

第一階段:基本訓練,培養基本技能、知識與工作態度 第二階段:技能訓練,加深職業專業準備及工作責任感 第三階段:專精訓練,其具備理論與實際工作能力

全時制職校之畢業生亦可參加

有志進修者

2-1 德國技術人力培養流程與其內涵

(資料來源:[5])

在德國,職業證照制度不僅獲社會認同,也將其視為執行能力之保證。

持有證照者,不僅保障就業優先權,亦享有執業、工作升遷和調薪的待遇[5]。

2.1.2 日本

日本的技能檢定,其實施方式依職類大致分為以下二大類:

一、由都道府縣等地方政府實施:約130 職類依據厚生勞動省訂定的實施計 畫,由中央職業能力開發協會制定技能檢定試題,交由各地方政府執行 技能檢定考試。

二、由民間之指定檢定考試單位實施:前述技能檢定未實施之職類,若民間 企業有其需求,可提出申請經國家認可而進行技能檢定。

日本建設業相關之技術士(日文稱之為「技能士」)職類相當廣泛,約

有32 職類,簡介如下表 2-1。日本技能士合格證書分為特級、一級、二級、

三級及單一級,以及針對在日本的外國研修生或實習生,分為二級、三級,

及基礎級[6]。

2-1 日本建設業相關之技術士職類

技術士職類(日文原文) 工作內容簡介

造園技能士 庭園造景、庭園植栽照顧,以及公園、路樹、公共

設施、辦公室、工廠等綠化。

さく井技能士 從事井之挖掘工作,如水井、觀測井、溫泉井、油

井和天然氣井。

建築板金技能士 建築物相關之鈑金工作。

冷凍空気調和機器施工技能士 冷凍空調設備之施工。

石材施工技能士 石材加工工程、石材鋪設工程和石材建築砌築。

建築大工技能士 木工,含木構造建築物之施工。

枠組壁建築技能士 框組壁工法之建築施工。

かわらぶき技能士 砌瓦工程。

とび技能士 建築工程之高處作業,如假設工程之組立與拆解。

左官技能士 泥水工程之施作。

築炉技能士 如工業爐或帶有耐火材料的焚燒爐等高溫爐之建

造。

ブロック建築技能士 砌混凝土塊之工作。

エーエルシーパネル施工技能士 高溫養生輕質混凝土(ALC)版之施工。

タイル張り技能士 瓷磚舖貼。

配管技能士 配管工程之施作。

厨房設備施工技能士 包括裝設食物儲存、洗碗、廚餘處理機等設備之工 程施工。

型枠施工技能士 模板施工。

鉄筋施工技能士 鋼筋施工。

コンクリート圧送施工技能士 混凝土泵送。

防水施工技能士 防水工程施作。

樹脂接着剤注入施工技能士 建築物修復時,使用樹脂注入之施工,常使用於外

技術士職類(日文原文) 工作內容簡介

牆等之砂漿、瓷磚隆起、裂縫等處接著與修補。

内装仕上げ施工技能士 室內裝修施工。

熱絶縁施工技能士 隔熱保溫工程施工。

カーテンウォール施工技能士 帷幕牆工程施工。

サッシ施工技能士 具耐風、氣密、水密、隔音、隔熱等性能之窗戶架 設工作。

自動ドア施工技能士 自動門之施工。

バルコニー施工技能士 陽台組裝及安裝。

ガラス施工技能士 玻璃施工。依玻璃種類而有不同之施工方法。

ウェルポイント施工技能士 利用地下水位觀測井瞭解地下水情況,以進行地盤 改良。

塗装技能士 塗裝工程,分為木工塗裝、建築塗裝、金屬塗裝、

噴霧塗裝、鋼橋塗裝等。

路面標示施工技能士 道路標線施工。

広告美術仕上げ技能士 廣告看板工作,如形狀/色彩(與景觀相關)、固定(與 安全相關)等等。

(資料來源:[7]、[8],及本研究整理)

技能檢定的參加資格規定,除相關科系畢業或修習相關學科之外,亦有 工作經驗之限制。職業能力開發協會負責之技能檢定參加資格如下表 2-2,

如為民間實施之職類,則視各檢定考試單位之規定。

2-2 日本技能檢定之參加資格

2.1.3 英國

英國執行職業訓練,係依據 1946 年頒布之「工業訓練法」,並於 1986 年成立「國家職業資格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NCVQ),負責制定國家職業資格標準、資格申請之認定;而職業訓練的主管 機關為「中央就業部」,發證則由相關領域或行業的「頒證機構」負責,例 如皇家藝術協會(Royal Society of Arts)、倫敦同業工業協會(City and Guilds of London Institute) , 以 及 商 業 與 技 術 教 育 協 會 (Business and Technician Education Council)是最大的 3 家頒證機構[5]。

取得英國後義務教育證書的方式有三[5]:

一、國家職業證照(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NVQs):為特定工作的 證書,分為初級、一般、熟練、高級,以及專業,共5 個等級。

二、普通職業證書(General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GNVQs):為教 育系統所提供一廣域的職業知識與技能證明,分為高級、中級、基礎等 3 個等級。

三、學校證書:包括A 級、AS 級與普通義務教育證書(General Compulsory Secondary Education, GCSE),為廣泛的學科教學,包括部分時間和進修 教育。義務教育結束,有一教育普通證書考試,有 10 個主要科目。一 般取得5 科(C 級)以上學生,將朝向培養其學術能力發展;通過 4 科 者大多作向其職業類科之能力。

關於英國證書與相對職位頭銜對照,參見表2-3。

2-3 英國證書與相對職位頭銜對照

類似頭銜 職業證書

學校證書 NVQ GNVQ

專業證書、中級經理 5 - 高等教育 高級技師、初級經理 4 - 高等教育

技師、領班 3 高級 A 級、AS 級 技工 2 中級 GCESs(A~C 級)

職業準備 1 基礎 GCESs(D~G 級)

(資料來源:[5])

2.1.4 韓國

韓國於1960 年代即有技能檢定,於 1973 年 12 月頒布「國家技術資格 法」。設置「產業人力管理公團」,進行職業訓練與技能檢定工作之推動,並 設立經營技能檢定大學。韓國技術資格職類分為3 大類[5]:

一、技術系:分為技術士、技士一級、技士二級

二、技能系:分為技能長、技能士一級、技能士二級、技能士補。

三、服務系:分為服務長、服務士一級、服務士二級、服務士補。

不同層級之檢定方式亦不同:

一、技術士、技能長、服務長:採取學科測試、經驗審查及口試。

二、技士一級、技士二級、技能士一級、技能士二級、服務士一級、服務士 二級:採取學科測試及術科測試。

三、技能士補、服務士補:採取術科測試。

為能確保取得技術資格的人員保有與時俱進的技術水準,韓國規定「與 國民生命財產安全有關,具危險性」之職類,以及「技術水準急劇變化而需 補充技術」之職類,應於登記或重新登記後 5 年內接受 14 小時以上的「補 充教育」;若未依規定參加補充教育者,得取消一定期間之技術資格[5],這 與我國現行之建築師、技師之做法相似。韓國政府對於技能檢定合格者,訂

有加薪、升遷、身分保障等優待,並鼓勵相關機關、團體與企業優先錄用。

2.1.5 新加坡[4]

新加坡技能證書係應檢人通過規定,由工藝教育學院頒發。發證對象有 全日制養成訓練之學員、工作崗位訓練之學徒,以及在職繼續教育暨訓練之 勞工。證書種類則有管理人員、技術士(相當於專科程度)、技術士(相當 於高職程度)、商業服務,以及在職繼續教育暨訓練中之非技術性與技術性 證書。

新加坡實施技能檢定之方式有二:

一、即訓即證:

參加工藝教育學院所屬各技術機構全時制訓練課程之學生,於訓 練課程結束後,若其學科及術科方面之知、技能、態度達到所要求的 技能標準,即可取得技能檢定證書。

二、即訓即檢:

由工藝教育學院許可之企業訓練中心,或私立學校設立之訓練中 心進行訓練,學員受訓後,參加政府舉辦之「公共職業技能檢定」合 格,即取得證書。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