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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國民黨政府的對策與日美政府的態度

第一節 國民黨政府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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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國民黨政府的對策與日美政府的態度

日本從 1945 年 8 月宣佈無條件投降至 1952 年 4 月舊金山和約生效為止,計有六 年多的時間處於以美軍為主的聯合國軍佔領統治的狀態,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日本 恢復獨立地位並開始行使國家主權。恢復主權後的日本國與在台灣的國民黨政府 維持邦交關係至 1972 年斷交為止。有日本學者認為在 1950 年代國民黨政府是否 在台灣落地生根當時並不確定,對台灣人而言從語言等面向來說日本是能夠生存 的外國,制度上又屬於民主主義的日本便足以成為活動的據點;某個層面來說日 本遂成為台灣獨立運動者的「聖域」。1

廖文毅從 1950 年起至 1965 年返台為止的 15 年間,推動台灣獨立運動的根據地 在日本;前 2 年日本的管轄權屬於由美國主導的聯軍所有,後 13 年的管轄權則 屬於日本政府本身。面對在「聖域」活動,組織政黨、臨時議會、臨時政府的廖 文毅,國民黨政府的因應對策為何?另一方面,由於戰後對亞洲最具影響力的國 家當屬美國;美日兩國政府對於廖文毅獨立運動的態度,便成為獨立運動能否成 功的最重要的外部因素。截至目前,檢討廖文毅獨立運動為何失敗的研究不多,

而從外部觀點進行分析的研究則幾乎沒有。本章旨在耙梳面對廖文毅在海外推動 獨立運動,國民黨政府的對策以及日美兩國政府的態度為何?筆者試圖從國際政 治的觀點瞭解廖文毅在推動獨立運動過程中所遭遇到的困難,以及大國對於獨立 運動成敗的影響。本章分成國民黨政府的對策、日本政府的態度、美國政府的態 度等節論述之。

第一節 國民黨政府的對策

透過逮捕壓制島內活動

1950 年 5 月上旬刑事總隊在高雄縣逮捕「台灣再解放聯盟」台灣支部的一名成 員黃永香,黃永香供出台灣支部的相關成員。依據口供線索國民黨政府查獲槍

1川島真,清水麗,松田康博,楊永明著,《日台関係史 1945-2008》(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2009 年),頁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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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地圖及宣傳品,先後逮捕涉案成員 18 人,其中黃紀男、廖史豪、鍾謙順等 7 人被判刑。2

1950 年 1 月 3 日黃紀男透過關係進入「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簡稱農復會,

英文名稱為 The Joint Commission on Rural Reconstruction)當翻譯官,5 月 14 日 被捕。被捕前黃紀男故鄉的村長曾經告誡說國民黨已經在注意他,黃紀男也曾探 詢偷渡到日本的可能性;不過由於當時如果被抓不僅船會被沒收協力者也會被 關,所以無人敢幫忙。3黃紀男於被捕的十天後撰寫「告台灣同胞書」,內容提到

「過去我們以狹義的民族觀念無視國家之尊嚴輕舉妄動幻想獨立是很錯誤的事 情」「我們須萬眾一心擁護政府……中共是我們的公敵」「台灣再解放聯盟在台灣 之組織結束一切的地下活動從今以後與廖文毅一派斷絕關係」。4盡管撰寫了「悔 過書」,本案宣判時,黃紀男仍遭判處 12 年有期徒刑,為 7 人中刑期最重者。5

1955 年 8 月孫立人事件發生之後,為了招降廖文毅及其在日幹部,國民黨政府 要黃紀男及廖史豪寫信勸他們返台。內容大概是:

廖博士,你趕快放棄台獨運動,解散組織回來台灣吧!政府會按照你的 期望,安排你的出路,如果你回來,我們這些人也都可以獲得減刑,

早一點出獄。6

給幹部的信則略為:

你們大家都回來吧!不要再搞台獨了,現在台灣已經建設得很好,政府 也很重視台灣,已經致力於自由民主化的開展,你們回來看就知道。

你們如果回來,要做生意的話,政府也會給予幫助。7

2檔案管理局,檔號:0038/340.2/5502.3/12,案名:拂塵專案第十二卷附件,頁 158-160。

3張炎憲,胡慧玲,曾秋美採訪記錄,《臺灣獨立運動的先聲:臺灣共和國》,(臺北市:吳三連基 金會,2000),頁 114-115。

4檔案管理局,案名:拂塵專案第十二卷附件,頁 113-118。

5檔案管理局,案名:拂塵專案第十二卷附件,頁 116。

6張炎憲,胡慧玲,曾秋美採訪記錄,《臺灣獨立運動的先聲:臺灣共和國》,頁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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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年 9 月黃紀男與廖史豪獲得減刑,實際出獄的時間是 1958 年 8 月。出獄後 透過國安局長鄭介民的引介,黃紀男到華南銀行擔任專員,但是 1962 年 1 月又 遭調查局逮捕。出獄期間廖文毅曾寫信給黃紀男而黃紀男也回信,廖史豪母子也 告知廖文毅的消息給黃紀男知道,有時拿日本寄來的文宣品給黃紀男看;此外黃 紀男並無特別的活動。黃紀男遭刑求逼迫承認欲謀殺蔣經國的結果 1965 年 1 月 被判死刑。8

廖史豪於 1950 年 5 月被捕。9坐牢期間因為廖史豪領導過的其他線也被破獲,廖 史豪在獄中被以唯一死刑的「二條一」起訴;1954 年 6 月改判無期徒刑,位於 師範大學旁的房屋遭沒收,田地不准出租也不准耕作。1956 年 6 月擔任台灣共 和國臨時政府外交部長的岳父陳哲民10遭國民黨政府策反返台,同年 12 月廖史 豪減刑為 12 年,1958 年 8 月以「保外就醫」的方式提前出獄。11

出獄後的廖史豪並未放棄獨立運動,透過日本的外交郵袋接獲廖文毅來信命令地 下工作人員應做出革命行動,「暗殺蔣經國」。廖文毅的想法是「台灣內部獨立的 要求,必須有一個明顯的行動,向世人昭示」,準備接班的蔣經國如果被刺殺成 功,各方響應佔領地方,發起軍事行動,「東京的臨時政府馬上可以向安理會提 出緊急處理台灣問題的陳情。」另外簡文介到琉球做基地準備裡應外合。不過,

這個計畫後來因為軍火、金錢與人員問題並未成功。12

因為日本的外交郵袋被國民黨特務滲透,日本職員被收買,信件被偷看,1962 年 1 月廖史豪二度被捕。1965 年 1 月被判死刑。這次判刑被國民黨政府當成是

7張炎憲,胡慧玲,曾秋美採訪記錄,《臺灣獨立運動的先聲:臺灣共和國》,頁 119。

8張炎憲,胡慧玲,曾秋美採訪記錄,《臺灣獨立運動的先聲:臺灣共和國》,頁 122-125。

9張炎憲,胡慧玲,曾秋美採訪記錄,《臺灣獨立運動的先聲:臺灣共和國》,頁 48。

10「廈門大學畢業,後赴平、津一帶經商。戰後,在臺營商,曾任大懋公司董事長,一九四八年 與周克昌組織華東公司。後赴日」。許雪姬編註,《灌園先生日記(二十二)一九五○年》,(台北市: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12 年),頁 22。

11張炎憲,胡慧玲,曾秋美採訪記錄,《臺灣獨立運動的先聲:臺灣共和國》,頁 58-61。

12張炎憲,胡慧玲,曾秋美採訪記錄,《臺灣獨立運動的先聲:臺灣共和國》,頁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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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降廖文毅的籌碼。13蔣經國批准調查局的計畫,先命令台灣警備總部軍法處對 本案進行黃紀男及廖史豪死刑的判決,然後「對本案的覆判,暫予拖延。因為要 留個活的黃紀男和廖史豪,作為勒迫廖文毅反正歸順的籌碼。」14

1950 年 5 月 13 日凌晨鍾謙順被捕,二個多月後被判處七年徒刑,1957 年 5 月出 獄。由於當時廖文毅在日本的獨立運動搞得有聲有色成為鍾謙順再次投入台獨運 動的動力,出獄後又與廖史豪、黃紀男聚在一起。幾次聚會後重新分配工作,廖 史豪負責北部,鍾謙順負責中部,黃紀男負責南部。1962 年 1 月廖蔡綉鸞、鍾謙 順、廖史豪、黃紀男四人開始展開島內遊說,以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為對象,

呼籲追求一個獨立又能保障台灣人民自由與權利的國家;決心保衛地方利益而由 地方人士所組成的革命軍在台灣各地相繼成立。15

因為遭到國民黨特務張國坤的滲透,鍾謙順於 1962 年 1 月 27 日早晨第二次被捕。

16起訴書中提及:

鍾謙順經同案被告廖史豪吸收參加偽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 員會之叛亂集會,討論發展組織從事宣傳及商討建立武力發動暴動暗殺政 府軍政首長以達台灣獨立之目的等事實已經分別訊明屬實。17

鍾謙順與廖史豪黃紀男等人所涉案件拖到 1965 年 1 月 24 日才判決。判決主文如 下:

黃紀男、廖史豪、林奉恩18、廖溫進 19,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

13張炎憲,胡慧玲,曾秋美採訪記錄,《臺灣獨立運動的先聲:臺灣共和國》,頁 65-70。

14李世傑,《大統領廖文毅》,(台北市:自由時代出版社,1988 年),頁 281-282。

15鍾謙順,《煉獄餘生錄-台獨大前輩坐獄二十七年回憶錄》,(台北市:前衛出版社,1999 年),頁 186、192、238、264。

16鍾謙順,《煉獄餘生錄-台獨大前輩坐獄二十七年回憶錄》,頁 267。

17檔案管理局,檔號:0052/1571.33/0022.3/001,案名:林南增、陳嘉炘、鍾謙順、廖慶瑞案,頁 31。

18林奉恩為廖文毅叔父廖行生養子,叫廖文毅堂兄,1924 年出生於台北市,台北商業專門學校畢 業。1947 年至 1948 年期間兩度赴香港參加謀議台灣獨立之會議,依廖文毅之囑保管在台財產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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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黃紀男、廖史豪各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林奉恩、廖溫進各處 有期徒刑十二年,各褫奪公權七年。黃紀男、廖史豪、林奉恩、廖溫進全 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之。鍾謙順、林南增、陳 嘉炘、郭振坤參加叛亂之組織,鍾謙順處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六年。

林南增、陳嘉炘、郭振坤各處有期徒刑五年,各褫奪公權三年。廖慶瑞連 續參加叛亂之集會,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許朝卿、鄭瓜瓞陰 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許朝卿處有期徒刑六年,褫奪公權四年。鄭瓜

瓞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20

安排好,目的是故意製造並宣揚恐怖與緊 的氛圍俾使廖文毅早日回台投降。21

沒收財產施壓家族

上述判決鍾謙順認為是國民黨當局事先

如前述,藍家精曾經擔任「台灣再解放聯盟」顧問,於 1950 年 5 月 29 日狙擊共 黨份子於東京東野道;1953 年因反對廖文毅與共黨合作而脫黨。22藍家精堅定的 反共立場應與對共產黨軍印象不佳的中國經驗及認為台灣不適合實行共產主義

如前述,藍家精曾經擔任「台灣再解放聯盟」顧問,於 1950 年 5 月 29 日狙擊共 黨份子於東京東野道;1953 年因反對廖文毅與共黨合作而脫黨。22藍家精堅定的 反共立場應與對共產黨軍印象不佳的中國經驗及認為台灣不適合實行共產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