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IA11 版次 2
修訂日期 102.11.13
項目名稱 國立水里商工主計室文書處理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主計室(分機 281、282)
作業程序 說明
一、主計室文書處理應切實管制每一件公文之處理流程及使用時間。
二、一般公文應按最速件、速件、普通件、限期公文等分門別類予 以管制。
三、發文時應確實檢查未有漏章或漏件情形。
四、承辦人員於經辦各類公文時,應依據相關規定及公文書辦理原 則簽辦、擬稿、會稿及陳核,並依據「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 毀辦法」辦理
控制重點 一、凡經本校總務處文書組分辦本室之文件,本室收辦人員認為不 屬於本室業務範圍者,應立即退回總務處文書組改分。
二、各類經辦公文均須依行政院秘書處所定「文書處理手冊」規定,
確實區分速別及應完成之時間,並積極掌握公文處理品質與時 效,主管人員則應詳加審核。
三、各類須歸檔之公文書承辦人應依檔案法規定,註明歸檔公文之 正確檔號及保存年限。
四、限期公文辦理完成時如未逾來文所定期限但超過6日者,以 6 日計算;未超過 6日及未逾來文所定期限者,依實際處理日數 計算。如有彙辦案件則於全案辦結時計算辦理日數
有關法令 一、公文程式條例 二、國家機密保護法
六、行政院訂定文書流程管理手冊 七、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
八、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 九、檔案分類編號規範
附 件
附件一、法律統一用字表 附件二、法律統一用語表 附件三、標點符號用法表
附件四、應用在公文上的文言語彙 附件五、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 附件六、法制用字、用語之補充
附件七、立法慣用語詞及標點符號
國立水里商工校務基金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表
年度 自行檢查單位:主計單位
作業類別(項目):文書處理作業流程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 檢查重點 自行檢查情形
檢查情形說明
符合 未符合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一)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及 執行。
二、文書處理作業流程
(一)所簽辦之公文是否依檔案法 規定期限內辦理歸檔。
(二)
(三)
結論/需採行之改善措施:
註:1.機關得就 1 項作業流程製作 1 份自行檢查表,亦得將各項作業流程依性質分類,
同 1 類之作業流程合併 1 份自行檢查表,就作業流程重點納入檢查。
2.自行檢查情形除勾選外,未符合者必須於說明欄內詳細記載檢查情形。
填表人: 複核: 單位主管:
編號 IA12 版次 1
修訂日期 102.07.31
項目名稱 國立水里商工出納會計事務查核作業 承辦單位 主計室 (分機 281、282)
作業程序 說明
一、出納管理人員擔任出納職務年資資料。
由出納管理人員填列資料:姓名、擔任出納職務起始日期、
出納年資。
二、銀行存款帳列數是否與銀行存款餘額相符,不符時,是否已 作差額解釋。
三、有無取具銀行對帳單正本複核上述銀行存款餘額,如有,請 附銀行對帳單正本。
四、各種收款收據
(五) 是否冠以字軌、裝訂成冊、按印製編號順序領用,並設 置收據紀錄卡。
(六) 是否確實辦理各種收款收據之銷號作業。
(七) 作廢、註銷及保管收據方式是否妥善。
五、出納收納各種現金、票據及證券
(一) 是否及時存入銀行,並通知主計室編製傳票入帳。
(二) 是否依照規定限期繳庫。
(三) 所送專戶存款收款通知單、繳款書或支出收回書等金額 是否與傳票金額相符。
六、公款支出是否依支付期限辦理,除零用金外,是否一律以劃 撥或簽發支票之方式辦理。
七、已簽發支票之支出傳票是否加蓋「已開支票」章戳或管制記 號,並載明所開支票之字軌及號碼。
八、原始支出憑證是否註明付款傳票號碼,並加蓋付訖章。
控制重點 一、出納人員有無任相同工作 6 年以上之情形,是否貫徹實施休 假代理制度。
二、是否由查核人員逕向銀行索取查核日之銀行存款餘額查詢單 及銀行定期存款對帳單。
三、金融機構出具之銀行存款對帳單與帳載數是否相符?如有差 額,出納組有無查明其原因之正當性,並據以編製「差額解 釋表」。
四、自行收納款項收據之保管、使用是否妥適;作廢收據是否併 同各聯保存。
五、出納組經收款項是否儘速繳庫並及時通知主計室入帳。
六、付款除零用金外,是否一律以劃撥或簽發抬頭支票之方式辦 理。
相關法令 一、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二、出納管理手冊
表單名稱 ㄧ、出納管理人員資料 二、銀行存款明細表 三、定期存款明細表
四、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銷號紀錄卡 五、收入款項查核工作底稿
六、支出款項查核工作底稿 七、零用金及週轉金盤點表
八、出納會計事務查核情形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