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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畫書的定義與功能

一、圖畫書的定義

圖畫書,英文稱作「Picture book」,「繪本」一詞來自於日本(黃淮鱗,2001)。

圖畫書是透過文字與圖畫互相合作,加上翻頁效果被完整設計出來的書,閱 讀對象主要為兒童,近代也出現以成人為對象的成人圖畫書(林真美,2010,

20)。透過各式版型、頁數、裝幀使圖畫書能有多樣組合,為綜合藝術的集合 體(河合隼雄、松居直、柳田邦男,2001/2005,11)。圖畫書中的圖畫就像 現實與想像世界的縮影,讓孩童認識、觀察、感受、解析、判斷生活與世界,

有助於認知的發展(蘇振明,2006)。

圖畫不會給人帶來心理的壓力,傳達的東西比文字更普遍及直接

(Nodelman,1998/2010,53-54),有些抽象的概念、事物的結構不易用文字 描述清楚,若透過圖鑑、剖面圖、演示圖的解釋,更能幫助孩子吸收新的事 物(曹俊彥,1988)。創作者在創作圖畫書時,只能運用文字和圖像傳達想法,

若讀者為認字很少的兒童則需透過成人朗讀文字,但故事的趣味與知識性卻 能直接由圖畫演出來(曹俊彥,1988)。

圖畫與文字組合一起時的傳達力大於只有文字或圖畫的書籍,所以閱讀 圖畫書給孩童聽時需大聲朗讀,同時確保孩童能看見圖畫(Giorgis,1999)。

許多學生覺得圖畫書比純文字的書更有趣,因為圖畫書不只提供有趣的圖像,

更增加學生了解內容的可讀性,閱讀圖畫書需同時具備理解作者傳達的文字 與圖像訊息,它的好處是能讓有閱讀障礙或使用第二外語的人能更容易理解 故事(Billman,2002)。

圖畫書的每一張畫在傳遞內容之餘,都應扮演好「承先啟後」的角色,它 被前一張畫的內容喚起,也能挑起讀者看下一張的好奇(林真美,1996,127)。

人會對自己有興趣的故事產生共鳴,如果碰到不感興趣的故事變不會有共鳴,

美麗的配色、圖畫的構圖美感、形狀都是引起讀者共鳴的要素(南雲治嘉,

2006/2008,11)。圖畫書的主題一定是兒童關心的或他們會接觸到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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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圖像的內容也是孩子感興趣的,這樣的內容與孩子的生活經驗接近,讓 他們更容易接受圖畫書要表達的故事(曹俊彥,1988)。

林敏宜(2000,6-8)認為圖畫書應具備兒童性、藝術性、教育性、傳達 性及趣味性,所謂的兒童性為文字方面應淺顯易懂聚韻律感,且以適合孩子 理解程度為內容,運用趣味、鮮明的造型吸引他們的興趣與注意力;藝術性 為圖畫書中的文字有作者想傳達的意義也有語言的美感;教育性為孩子能從 圖畫書中學到知識,包含學會自我接納、自我認同等人生意義;傳達性為透 過文字與圖畫的配合使整體感、連續感節奏與動態感得以產生,達到畫中有 話,話中有畫的功效;趣味性為圖畫書的內容必須能吸引孩子目光,產生持 續閱讀的意願。

二、圖畫書的功能

圖畫書對孩童有重要的影響力,圖畫書不僅能幫助孩童學習語言、培養 美感欣賞與認知能力及擴大孩童的生活經驗,還能刺激其發展出同理心等價 值觀(蔡銘津,2010,23)。劉美玲(2002)提出 4 項圖畫書應用於教育上的 優點:(1)圖畫可以吸引孩童目光。(2)圖畫書能提供認知與想像的素材。(3)

圖畫書中的故事能使孩童將新與舊的經驗連結,產生學習的效果。(4)故事 可以幫助學生理解概念。 除了上述圖畫書對孩童影響的敘述,研究者亦根據 其他學者的研究將圖畫書的功能分為文學價值、教育價值與藝術價值:

1. 文學價值

圖畫書的文字淺顯易懂、適合幼兒,但故事所傳達的意義卻能 使幼兒及成人讀者得到新的發現與另一種詮釋手法(林煥彰,1998)。

讓學齡前的幼兒閱讀圖畫書,能引導其了解語言的意義及聲音,更 拓展幼兒的生活知覺及美感經驗(蘇振明,1998)。圖畫書中高潮 迭起的故事內容及文字抑揚頓挫的聲音,都能帶給孩童藝術及趣味 性,為生活增添額外樂趣(曹俊彥,1998)。圖畫書的故事具備想 像的元素,能讓孩童思考靈活,並解決遇到的問題及轉換負面的想

18 振明,1987,16-27),還能給予觀者多元的刺激,啟發孩童創新思 考(郝廣材,1998)。許多插畫家會在畫面中隱藏一些趣味彩蛋,

使讀者更願意仔細觀察圖畫內容,並得到尋寶般的喜悅與驚喜,尋 找過程中孩童也能養成細心、專注的觀察能力(郝廣才,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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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結

圖畫書由精美的圖畫和簡潔的文字組成,使孩童不用瞭解太多詞彙便能 理解故事的內容。其功能不僅包含知識傳授,亦囊括人格養成與美感培養。

透過文字孩童能學習語言的奧妙,圖像則能豐富他們的視覺經驗,包羅萬象 的故事更是社會文化的縮影,經由貼近孩童語言的方式將成人所認識的世界 傳達出去,更無形中將社會規範、性別偏見與社會角色的畫分刻印在孩童腦 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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