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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老化之概念

第二章 相關理論與文獻回顧

第三節 在地老化之概念

一、在地老化的意涵

傳統的高齡者照護僅站在照顧者的立場,以方便、安全為原則,大都將失能或行 動不便的長者送至老人安養院生活,並未顧及到高齡者自身的感受,在 1960 到 1970 年代的北歐國家中,開始有人民注意到安養及照顧等機構中充滿限制且缺乏隱私的生 活,因此出現「去機構化」、「回歸社區」的想法,於是產生讓高齡者「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的概念。這個概念的提出,完全扭轉了先進國家長期照護的本質。以瑞典 為例,在此概念提出後,他們一改過去大量依賴機構的策略,投入居家支持服務設施 的發展,希望支持更多的老人留在自己的家裡,降低機構式服務的使用,此一發展的 風潮於 1970 至 1980 年代之間達到高峰,造就了目前瑞典完備的居家支持服務系統。

而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日本等先進國家自 1990 年代,也開始以在地老化為 國家在長期照顧、高齡政策的目標和方向 (吳淑瓊、莊坤洋,2001)。

「老化」是一種人生常態,每個人從出生開始就不斷在老化,不應該因為身體老 化就被貼上標籤,也沒有理由因老化而失去生活的權力。Pastalan (1990) 認為在地 老化是一種不需要遷移的老年生活,高齡者不必為了找尋支持性服務和不斷增加的生 活需求而搬離原本的居所。除此之外,「家」還是一個能給人溫暖、安全的庇護所,

居住在家中對長者來說是最熟悉且習慣的 (李青松等,2010)。因此之故,凡是以「在 地老化」為目標的國家,都會發展替代機構的照顧方式,將服務輸送到老人的家裡面,

盡量幫助老人能夠繼續住在家裡。

在地老化是一個多元的概念,不是讓高齡者住在自己的家裡就叫做在地老化,還 要包含住家周圍動態的社會、政治、文化以及個人等等的變化 (Wiles et al., 2011)。

因此並非僅讓長者回到自己家中生活而已,相關的支持設備與服務也要同時在社區中 建立,因為當長者身體障礙程度越趨嚴重,僅依靠家中的設備與人力是無法提供高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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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適當的照顧。為了讓在地老化的理念落實在現實社會,歐盟經濟和社會委員會將在 地老化進一步地解釋為「老人應有安全的居住環境、獨立自主的生活、參與社會生活 活動,並且不必用遷移來換取其所需要的服務」,也建議將 aging in place 修訂為 aging in neighborhood 或是 aging in community,表示並不侷限於「家」這個單 一場域,而是包含了住家周圍的鄰居朋友與社區的連結網絡,以強調讓高齡者留在社 區中老化的重要 (吳淑瓊、莊坤洋,2001;Wiles et al., 2011);因為「在地」並 不只是物理的居住地點,還包含保持高齡者的生命歷史意義與社會認同(Iecovich, 2014);而讓高齡者在地老化不僅能維持與朋友的連結、保持社會組織的參與,更能 減少政府健康服務、長期照顧的公共支出 (Satariano,Scharlach, & Lindeman, 2014)。

在地老化強調人老後仍在地居住,高齡者不必為了獲得相關的照顧資源而搬遷,

用自身習慣的生活方式,以保有獨立自主、尊嚴隱私的老年生活 (李青松等,2010);

在一個對於高齡者感知的在地老化的調查中發現,高齡者認為能選擇他們的居住地、

有方便到達的服務與設施提供地、保持和鄰居的社會互動與連結、在家與社區中擁有 安全感,並保有獨立自主的能力是在地老化的重點 (Iecovich, 2014)。而 Wiles 等 (2011) 學者認為,在地老化能夠幫助高齡者維持獨立、自主,並且連結包含家人與 朋友之間的社會支持。

另外,日本福利經濟學家(丸尾真美,1984)也提出五項老人生活正常化的基本 措施,也就是「在地老化」的精神:

(一)避免採取隔離措施。

(二)盡量讓老人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生活。

(三)促進社會交流與相互援助。

(四)在必須提供收容服務時,應將生活品質反映在設施與服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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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合社會福利,醫療保健與環境維護等公共政策,創造適合老人居住的生活環 境。

本研究對於在地老化之意涵為「高齡者留在自己的家庭與熟悉的社區中,持續其 習慣的生活方式,並保有其獨立自主、尊嚴隱私與社會活動的參與機會」。

二、在地老化的面向

各先進國家為具體落實在地老化的政策目標,採用的策略包括下列四個層面:資 源發展、服務提供、組織管理、財務制度等,將之敘述如下(吳淑瓊、莊坤洋,2001):

(一)資源發展策略

建構了社區多元的照顧環境,高齡者住於其間,可依其需要加以選用,讓高齡者 不出家門也能獲得必要的支持服務,故大大提升高齡者住在家裡的可能性。

(二)服務提供策略

除了居家支持服務資源的發展外,各國並努力於增進民眾選用居家支持服務的意 願和能力,其所採行的策略包括:補助民眾接受居家支持服務、提供家庭照顧者支持 性服務、提供金錢誘因。

(三)組織管理策略

面對照顧需求無限上升而財源逐漸拮据的窘困,如何提升服務的成本效益,乃成 為各國長期照護改革的重點,於是各種組織管理策略紛紛出籠,包含:建構社區服務 網絡和照顧管理制度、以地方分權化策略促使地方政府重視成本效益、以民營化策略 增進服務提供者的競爭與效率。

(四)財務制度策略

由中央政府以概括性的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有助於增加居家支持服務的使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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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財務改革策略之一;此外,對於留住社區的老年人,給予現金給付或居家服務,

也是支持在地老化的財務策略之一;另外,澳洲政府在 1991 年規定聯邦和州政府提 升居家和社區照護預算,使其占老人照護費用比率高達 21%,更是直接增加居家服務 的財務支持策略。

聯合國(1991)大會通過「聯合國老人綱領」,提出獨立、參與、照顧、自我實現 以及尊嚴五項要點,成為各國高齡者政策的目標與準則。「獨立」要點認為老人應盡 可能長久的居住在家中,且應有途徑獲得適當的教育訓練以擁有自助能力;「參與」

要點提及老人應能持續融合在社會中;在「自我實現」要點提出老人應有途徑獲得教 育、文化、宗教、娛樂的社會資源;「照顧」要點認為老人應有途徑獲得健康上的照 顧,以維持身體、心理及情緒的水準,並預防疾病的發生;「尊嚴」則提及老人應能 在尊嚴和安全感中生活。其提出的五項要點與在地老化的理念不謀而合,因此以這五 大指標為基礎,歸納出在地老化之面向為習慣熟悉的生活環境、完整的照顧資源體系、

安全有尊嚴的生活環境、獨立自主的生活能力及社區型態的社會參與等五面向(王人 卉,2016)。

(一)習慣熟悉的生活環境

老化是一項人生常態,每個人從出生開始就不斷在老化,不應該因為身體老化就 必須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因此在地老化強調人老了仍「在地」居住,讓高齡者留在 原來居住的地方,持續習慣的生活方式,不需要為獲得養老資源而搬移 (李青松等,

2010)。而且高齡者本身的意願也傾向於盡可能地居住在家中,因為待在熟悉的家中 可以讓高齡者自己掌控他們的生活,在這熟悉的場域中有親近的人、熟悉的便利生活,

能夠幫助長者保持對自己與社區的認同與幸福感;相反地,搬遷會使原本的人際關係 消失、迫使日常生活與生活型態必須改變 (Cutchin,2004 ; Scharlach,2012)。在高 齡者重要的心理特徵與行為模式中,長者行動的反應時間較年輕時增加且動作較為緩 慢,不應給予太複雜的刺激 (黃富順,1995),而居住環境的改變對於高齡者來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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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項極度複雜的考驗,因此應盡量讓高齡者待在他們自己習慣熟悉的環境中生活,

不僅能維持其原有的生活模式,也能穩定長者的心理安全。雖然「在地」居住能給高 齡者較大的熟悉感,但經過時間的推移,外在的居住環境多少會因為社會的變遷而改 變,像是路邊商家的輪替、建築物的新建與更新、科技發展推出的新生活產品等,這 些實質上的「在地」環境、地景可能會有一部分的不一樣,不過此地仍然是高齡者生 活多年的居住地、仍存有許多長者的社會關係網絡,面對這些不習慣也不太熟悉的外 在改變,高齡者要調整自身的習慣與心態,地永遠待在目前的居住地,而其中有三分 之二的人是因為目前的居住地有親近熟悉的人以及習慣又便利的生活機能而不願搬 離 (Keenan,2010);衛福部 (2014)「中華民國 102 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中指出,

臺灣 65 歲以上高齡者的理想居住方式,有 65.7%的人希望與子女同住(包含配偶、孫 子女),由此可知高齡者對於「在地」生活有較高的意願,且「在地」不僅代表在家 及在社區的場域,還包含在家及在社區中熟悉的人們與生活習慣。

(二)完整的照顧資源體系

聯合國(1991)老人綱領的「照顧」要點中,條列許多高齡者應獲得的照顧項目,

其中一項提及「老人應有途徑獲得健康上的照顧,以維持身體、心理及情緒的水準,

並預防疾病的發生」;雖然在地老化強調要讓高齡者居住在家中,但是臺灣有 20.8%

的高齡者其日常生活自理有困難,且 65 歲以上之老年人自訴患有慢性病者占 81.1%

(衛福部,2014)。若僅依靠家中之簡易設備以及非醫護專業之家人的照顧,對於高齡 者的安全健康來說是不夠的,為彌補在地老化醫療照顧的面向,應推行老人健檢及在 宅醫護等健康(含介護)性福利,並發展居家服務及日照中心等公私部門社會福利服務 (江亮演,2009)。在地老化的政府政策目標方面,應發展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居家 環境改造、安全看視及照顧住宅等資源,並提供服務以增進民眾選用居家支持服務的 意願和能力,降低對機構式服務之依賴。另外須建構社區服務網絡和照顧管理制度,

(衛福部,2014)。若僅依靠家中之簡易設備以及非醫護專業之家人的照顧,對於高齡 者的安全健康來說是不夠的,為彌補在地老化醫療照顧的面向,應推行老人健檢及在 宅醫護等健康(含介護)性福利,並發展居家服務及日照中心等公私部門社會福利服務 (江亮演,2009)。在地老化的政府政策目標方面,應發展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居家 環境改造、安全看視及照顧住宅等資源,並提供服務以增進民眾選用居家支持服務的 意願和能力,降低對機構式服務之依賴。另外須建構社區服務網絡和照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