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二節 在沒有語境背景之下越南華語學習者繁體字識字能力之分析
繁體字通過八種簡化方法進行簡化,包括「保留原字輪廓」、「草書楷化」、「將 多筆畫的字僅寫它的一部分」、「用簡單的符號代替複雜的偏旁」、「採用簡單的古 字」、「改換字的偏旁」、「新造出一個簡化字」以及「假借」。在此部份,研究者 探討越南華語學習者在沒有語境背景之下,對其八種簡化字的相對繁體字之辨識 能力。因相對的每一種繁體字數量不同,所以研究者採用研究對象答對率的平均 百分比進行比較。其比較流程包括兩個階段:首先,研究者就八種繁體字之間的 平均答對率差異進行分析,如果各種之間存在差異(表 4.2.1),則進一步比較它 們高低的比率(表 4.2.2)。而八種繁體字之間的平均答對率差異則顯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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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2
在沒有語境背景下越南華語學習者對八種繁體字的平均答對率之統計
平均數
沒語境的平 均
組一的平均
.6407
組二的平均 .7757 組三的平均 .7718 組四的平均 .8000 組五的平均 .6833 組六的平均 .6532 組七的平均 .3963 組八的平均 .4374
總和 .6448
以下的百分比採用四捨五入歸為一個小數點來計算。從以上兩表,可見:
1. 第一種繁體字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二、三、四、七以及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達.05 的顯著水準,而與第五與第六種未達顯著,證明第一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二、三、
四、七與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有差異。但是,第一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五以及第 六種的平均答對率並不存在差異。第一種的答對率為 64.1%,與它具有平均答對 率差異之第二、三、四、七以及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分別為 77.6%、77.2%、80%、
39.7%以及 43.7%。而與它沒有平均答對率上的差異之第五以及第六種則分別為 68.3%與 65.3%。需要強調的是,雖然第一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五以及第六種的平 均答對率由於比率相近所以其數據之間未達成統計上差異性的顯著,但實際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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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之間仍有一定的相差。這也是對以下從第二種到第八種分別與剩下七種比較時 沒有差異結果的補充解釋。
2. 第二種繁體字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一、六、七與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達.05 的顯 著水準,而與第三、四以及第五種並未達顯著,證明第二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一、
六、七以及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有差異。但是,第二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三、四 以及第五種的平均答對率並不存在差異。第二種的答對率為 77.6%,與它具有答 對率差異的第一種為 64.1%、第六種為 65.3%、第七種為 39.6%以及第八種的 43.7%。而與它沒有平均答對率差異之第三、四以及第五種的平均答對率則分別 為 77.2%、80%以及 68.3%。
3. 第三種繁體字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一、六、七與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達.05 的顯 著水準,而與第二、四以及第五種並未達顯著,證明第三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一、
六、七以及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有差異。但是,第三種的平均答對率分別與第二、
四以及第五種的平均答對率並不存在差異。第三種的平均答對率為 77.2%,與它 具有差異性的第一、六、七以及第八種之平均答對率分別為 64.1%、65.3%、39.6%
以及 43.7%。而與第三種的平均答對率並沒存在差異的第二、四以及第五種的平 均答對率則分別為 77.6%、80%以及 68.3%。
4. 第四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一、五、六、七與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達.05 的顯著 水準,而與第二以及第三種並未達顯著,證明第四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一、五、
六、七以及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有差異。但是,第四種的平均答對率分別與第二 以及三種的平均答對率並不存在差異。第四種的平均答對率為 80%,與它具有差 異性的第一、五、六、七以及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分別為 64.1%、68.3%、65.3%、
39.6% 以及 43.7%,而與它沒有答對率上的差異之第二以及第三種則分別為 77.6%
以及 77.2%。
5. 第五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四、七與第八種的平均達.05 的顯著水準,而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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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以及第六種並未達顯著,證明第五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四、七以及第 八種的平均答對率有差異。但是,第五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一、二、三以及第六 種的平均答對率並不存在差異。第五種的平均答對率為 68.3%,與它具有差異的 第四、七以及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分別為 80%、39.6%以及 43.7%,而與第五種沒 有平均答對率上的差異之第一、二、三以及第六種的平均答對率分別為 64.1%、
77.6%、77.2%以及 65.3%。
6. 第六種的平均與第二、三、四、七以及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達.05 的顯著水準,
而與第一以及第五種並未達顯著,證明第六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二、三、四、七 與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有差異。但是,第六種的平均答對率分別與第一以及第五 種的平均答對率並不存在差異。第六種的平均答對率為 65.3%,與它具有平均答 對率差異的第二、三、四、七與第八種之平均答對率分別為 77.6%、77.2%、80%、
39.6%以及 43.7%,而與第六種的平均答對率不存在差異的第一以及第五種的平均 答對率則分別為 64.1%以及 68.3%。
7. 第七種的平均與第一、二、三、四、五以及第六種的平均達.05 的顯著水準,
而與第八種並未達顯著,證明第六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一、二、三、四、五以及 第六種的的平均答對率有差異。但是,第七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八種的平均答對 率並不存在差異。第七種的平均答對率為 39.6%,與它具有平均答對率上的差異 之第一、二、三、四、五以及第六種的的平均答對率分別為 64.1%、77.6%、77.2%、
80%、68.3%以及 65.3%,而與第七種的平均答對率不存在差異的第七種以及第八 種的平均答對率則分別為 39.6%以及 43.7%。
8. 第八種的平均與第一、二、三、四、五以及第六種的平均達.05 的顯著水準,
而與第七種並未達顯著,證明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與第一、二、三、四、五以及 第六種的的平均答對率有差異。但是,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以及第七種的平均答 對率並不存在差異。第八種的平均答對率為 43.7%,與它具有平均答對率上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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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之第一、二、三、四、五以及第六種分別為 64.1%、77.6%、77.2%、80%、68.3%
以及 65.3%,而與第八種沒有差異之第七種的平均答對率則為 39.6%。
就整體的平均答對率而言,答卷者在沒有語境背景之下對八種的平均答對率 為 64.5%,八種之間按照答對率逐減的趨勢進行排列,順序如下:
「4.用簡單的符號代替複雜的偏旁」、「2.草書楷化」、「3.將多筆畫的字僅寫它的 一部分」、「5.採用簡單的古字」、「6.改換字的偏旁」、「1.保留原字輪廓」、「8.假借」
以及「7.新造出一個簡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