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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教育治理之運作

第三節 第三節 嘉義市教育治理之運作 嘉義市教育治理之運作 嘉義市教育治理之運作 嘉義市教育治理之運作

本節將針對嘉義市教育治理的運作加以討論,並依據「地方教育治理菁英問 卷」的分類,將教育治理分為人事、經費、發展重點、課程教學、教育政策,以 及爭議解決六個層面。分析縣市首長及其機要、教育局正副局長、其他教育局行 政人員、縣市一般行政人員、民意代表、教育實務人員、教育壓力團體,以及學 者等八類地方人士對此六個教育治理層面的影響。量化結果中,次數代表該背景

類別被提名人次,百分比代表該背景類別被提名人次/該議題被提名總人次。

(王春成局長)被檢舉然後起訴,然後一審判決有罪,…也有停職一段時 間。那林清強,我們那時候要辦全國的中等教育運動會,沒有局長不行啊,

林清強當時在當省輔導團團長。我們的主秘跟人事室主任,為了要快點找 一個,想一想沒有別人,…他們沒有認識別人,只認識林清強啊,就趕快 叫他回來,…他是在這種情況下當局長的啦!(P7-1-19)

而接替林清強的賴萬鎮局長,一直以來也都在嘉義市服務,曾任教育局體育 保健課課長,受到張文英市長拔擢擔任文化中心主任、文化局局長,一路以來與 許家班關係密切。

賴萬鎮局長他是張文英市長先提拔他,他本來是體健課長,那後來到文化 局擔任文化中心的主任,後來升格為局,當局長。那他在那邊時間大概…

他說有十一年,…他很想回到教育局來當局長嘛,他剛好陳麗真上任的時 候,…那陳麗真也是張博雅拱她出來的嘛,所以多多少少這樣一路下來,

(P7-1-18)

其他縣有。林良慶林局長也是這個因素啊,他原來是教育局副局長,後來 選舉之後他就被調到溪口戶政事務所,降調,那我們這個都是選舉因素。

那個苗栗縣或者臺中縣教育局局長被派到當小學校長。…他就是故意要讓 你難堪,你就是選舉不是他的人。(EA1-1-30)

(二)政黨輪替後局長變動頻繁

2005 年之後,嘉義市教育局長的變動較大。首先賴萬鎮局長由於市長選舉時 以傳真方式要求各國中小動員參加政見發表會引發爭議,在黃敏惠就任市長後調 任市政府參議,形同冷凍。黃市長在徵詢繼任局長人選時曾遭遇困難,因此由副 局長葉國樑及副市長李錫津代理 3 個月,有受訪者提到由於教育為黃敏惠市長施 政的重點,獲得當時的臺北市長馬英九推薦李錫津出任副市長。

我們市長大概也徵詢了幾位教授,但是沒有人願意來,因為教授比較清高 而且比較單純,涉入教育局局長的時候就很累,而且薪水反而可能會比較 低,所以很麻煩也很多麻煩的事情就會來。(EA1-1-13)

教育的部份就是我們市長他非常重視,所以他特別請馬英九推薦。然後當 然他以前當過老師,所以他在這個方面很注重,所以他副市長…他希望能 找到一個能夠輔佐他…能夠做的更精緻。(P7-1-8)

教育局長最後確定由嘉義縣溪口鄉戶政事務所主任林良慶擔任的緣由,傳聞 也是透過政黨關係的推薦。

傳言好像他是國民黨的,跟黨中央好像關係很好,這個絕對會有關係。

(P2-1-10)

應該是李雅景,因為李雅景跟黃敏惠她爸爸,他們都是老省議員,…他們 選舉也有幫忙啦,就操盤啦,畢竟…他們那些都老經驗嘛,那當然也是因 為。…從一開始她是有找教授啦…也有到處去找人,但一段時間就懸空。

(P7-1-37)

林良慶是從嘉義縣的副局長過來的,…之前他的縣長是李雅景跟林良慶是 同一個政黨,他副局長可能沒有做滿一年或兩年,結果被調去做戶政事務 所主任,所以他在副局長的年資沒有達到一定的時間。(C3-1-3)

總結嘉義市教育局長人事,仍是以縣市長的影響力較大。在許家班執政時變 動較小,通常由與許家班熟識者出任。黃敏惠出任市長時徵詢人選並不順利,因 此 透 過其 他權 力菁 英推 薦 人選 (有 一說 現任 教 育局 長余 坤龍 為張 博 雅推 薦

(P7-1-40))。

二、中小學校長人事

(一)派任時期市長可主導校長人事

在實施校長遴選前,嘉義市公立中小學校長的派任為市長的權力。由於嘉義 市公立中小學校數不多,造成調動上的困難。校長選派時,主要的影響因素為校 長資格。教育局長、民意代表雖提供意見,仍由市長彙整意見後做出決定。

嘉義市只是說嘉義市的學校不多,你要調動一個蘿蔔一個坑,要調很難 調。(EA1-1-31)

資格最重要嘛,你的資格、你的熱心、你的品性都要稍為打聽一下,不好 的好的都要知道。…局長如果問他他也會推薦,有時候也會主動推薦,民 意代表也會推薦,有些人也會寫來說要來裡面服務啊,所以你要看他的資 格。(GA1-1-5)

(二)遴選時期中小學校長人事 1. 早期遴選市政府官員佔絕對多數

嘉義市公立中小學校長遴選始於 1999 年張博雅就任市長時。遴選委員的人 數與組成形成校長遴選中的權力關係與運作。嘉義市辦理公立中小學校長之初規 定的遴選委員人數為 5 至 9 人,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學者專家代表,家長 會代表出任。現行規定委員人數為 9 至 15 人,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學者 專家代表、家長會代表、校長代表、教師代表出任。

遴選委員它裡面有訂一個範圍,5 到 11 人。以張博雅的立場來說,那既然 可以五個的話,那我們就不用太複雜,就五個。(P7-1-21)

張博雅市長與陳麗貞市長執政期間組成的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委員人數通 常為 5 人,其中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可能達到 3 至 4 人,包括市長、主任秘書、

教育局長與副局長,另外按照規定家長會代表應達 5 分之 1,通常聘請 1 人。因 此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可發揮絕對的影響力,但仍須尊重該校家長會的意見。

普通你可以市長、主秘、教育局長,那規定一定要有一個家長委員會主委,

所以說你要去服務這間學校,你一定要這個主任委員同意。(EA1-1-6)

市長、主秘,那時候沒有副市長,那時候是主秘,後來有副市長,然後教 育局局長、副局長,一個家長會長,就這樣子而已。(P7-1-21)

此時期市長與教育局在遴選之前會就出缺學校與報名人選事先規劃,一方面 避免因調動引發的連鎖效應;另一方面可選擇較為適合的校長人選,也避免學校 家長會的反對。

在遴選之前局裡大概會一個沙盤推演,大概哪一個校長適合哪一個位置,

如果比較單純只有一個學校出缺的話那會比較單純,那如果兩個、三個出

缺的話會牽動到全市的一個調整,你調一個過來那邊就出缺了,那我們會 跟市長做個沙盤推演,怎麼調?哪一個人到哪個地方?可能會比較合適一 點,那這有一個倫理在那邊,你大學校需要一個比較有經驗、比較老成的 去那邊比較站得住,人家外界的也比較不會有雜音,所以這個我們會有一 個沙盤推演。(EA1-1-8)

雖然說他是少數,但也是要尊重這間學校,他說這個我們絕對不要,那我 們怎麼好意思用,如果他們說這個人很差很差,那當然是不可能用,你如 果反對當然是不可能用,不過我們那時是沒發生這樣的事情啦,因為我們 也是自己看好才可以啊。(GA1-1-6)

五個裡面有四個是市政府的人,他要派誰就圈給他。…當時遴選是這樣 子。但是剛開始她遵守一個原則,就是說她會考慮哪一些校長比較資深、

有經驗,哪一個學校出缺,她會稍微考慮這樣的一個因素。(P7-1-21)

雖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擁有絕對多數的影響力,但在遴選會議中家長會 代表仍具有決定最後人選的關鍵影響力,即使市長也會尊重家長會長的意見。另 外,由於遴選委員不公開,加上遴選過程中排除民意代表的參與,使得議員失去 施壓的著力點,降低議員了的影響力。

各校的會長包括家長協會對於整個教育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力,包括遴選。

遴選裡頭通常會有各校家長代表,就是當屆的家長會長,所以委員也滿尊 重家長的意見。(P4-1-1)

校長遴選…外面能夠介入的也相當有限啦,是由遴選委員來決定,如果議 員他能夠影響的話,可能他去影響縣市長,…局長也沒有那個能力去做決 定,因為縣市長基本上對於校長遴選還是有蠻大的影響力。(EA1-1-17)

但另一方面受訪者多認為市長主導時期有政治涉入的情況。

校長的遴選,不管是新上任或是調任,雖然是公開選舉,但公開遴選的評 審委員裡面還是有很大的,所以那些部份幾乎…看市長的運作了,以往就 感覺政治力干預的就很明顯。(P2-1-4)

以前我們去看待遴選,主事者給參加遴選的人的感覺已經有特定對象 了,…侯選人是一個一個進去接受口試這樣,然後假如他屬意的是你,那 種態度差很多的,甚至在問問題的技巧上面非常的明顯。(P2-1-8)

2. 集體決定時期仰賴共識或票決

黃敏惠市長時期的遴選委員大多聘任至 11 人,其中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 5 人並未超過半數,而家長會規定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故至少有四名代表,其他則 邀請學者專家或退休校長等。集體決定時期的方式為校長先報告辦學績效,之後 由遴選委員口試。決定人選時如無共識則採舉手投票表決,由於市政府代表並未 過半,受訪者較肯定集體決定的公平性。

現在輪到就不同的首長有不同的作法,現在輪到黃敏惠,那黃敏惠他是 11 個 11 個委員,至少在委員的比例上是比較 OK 的,…我想他比較公平一點。

現在輪到就不同的首長有不同的作法,現在輪到黃敏惠,那黃敏惠他是 11 個 11 個委員,至少在委員的比例上是比較 OK 的,…我想他比較公平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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