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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地面材料防滑性能基準之研究」期中簡報會議紀錄

1995 年公布

附錄 4. 3 「地面材料防滑性能基準之研究」期中簡報會議紀錄

一、開會時間:96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 時 00 分 二、開會地點: 本所簡報室

三、主持人:何所長明錦 記錄:廖慧燕 四、出席人員:如出列席簽到單

五、主席致詞:略 六、簡報:略

七、發言重點:﹙依發言序﹚

許建築師俊美:

1.滑倒原定義為「同一個水平面上滑倒」,建議刪除「水」字,修正為「同 一個平面上滑倒」。

2.「磁磚」之與「瓷磚」究竟有何差異,建議應做說明以利區別。

3.目前法令對「防滑」缺乏明確定義,所以一般對於「防滑」多為勸導下 執行,本研究若可提出具體之法令修正建議,對於降低滑倒之潛在風險,

應具有實質之助益。

陳研究員志勇:

1. 在報告附錄之研究紀錄中已明列試驗值之標準差,若將摩擦係數之標準 差ㄧ併列入,將使資料更為清楚完整。

2. 潮濕狀態測試,可考慮在測試表面加固定之水量。

3. 可變角度計對於潮濕狀態之測試,應該會較水平拉力計精確。

4. 文獻中由於測試材料差異,較不易做比對,若能針對同樣材料進行不同 儀器之測試結果比對將更有意義。

呂技正彥賓:

1.可變角度測試計,對於潮濕狀態之測試效果較水平拉力計佳,

2.水平拉力計之施力方式確實會影響試驗結果,標準檢驗局目前正進行該 測試計之改善工作,預定以萬能試驗機作為施力之設備,並以ㄧ定速度 拖拉前進,應可改善目前手施力造成誤差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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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審查會議紀錄及回應

3.依據國家標準,「磁磚」通常是泛指所有燒製成之各材質磁磚,而「瓷磚」

則指吸水率、硬度等達到國家標準所定之「瓷質磚」。 劉委員金鐘:

1.地面防滑確實是目前公共建築物中常常忽略之問題,亟待做明確的規範。

2.本研究中選用之試體以瓷磚及石材為主,但目前一般建築物之地面材料 往往會使用洗石子、木板或磨石子等,建議應ㄧ併納入試驗。

郭組長志成:

1.對於潮濕狀態之測試,面乾內飽和及表面殘留水量應該多少較為適當,

確實是試驗上重要關鍵,建議可採固定水量,進行測試。

2.除水分以外,油汙及肥皂水對防滑性能之影響更大,是否應ㄧ併納入考 慮。

3.材料表面處理將影響摩擦係數,對於表面之粗糙度可做更精確之描述,

若未來可將防滑性能與材料表面處理做精確之聯結,可作為廠商作為生 產之參考。

4.在試體選用部分,報告中將燒烤面大理石列入預定測試之試體之ㄧ,因 大理石無法做燒烤處理,建議修正。

毛組長犖:

地面防滑與維護性能是互相矛盾的,例如光滑材料防滑性能雖較差,但是 卻較易清理,所以法令規定如何就防滑與維護性能間取得適當之平衡為研 究關鍵。

徐教授堯山﹙書面意見﹚:

1.本人首先對本研究持肯定之態度,例如報告第 42 頁,檢測執行之進行,

研究人員願意採高標準進行 10 次試驗,其研究精神與態度乃相當值得肯 定。

2.本報告需稍補強處為在研究取樣上,應描述一下其取樣的統計代表性。

例如報告第 49 頁表 5-1.3 所選用的花崗岩、石英磚、釉面瓷磚及窯燒花 崗岩等,應描述一下其在製程、原料及加工設備上,若不同廠商有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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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材料防滑性能基準之研究

似性,則在實驗設計上便有其統計取樣代表性,因而可減少取樣及實驗 之數量。

3.報告第 41 頁表 4-3.1 所採用之試體,期望在石材中能加入蛇紋石。國內 有些人將大理石與蛇紋石相混淆,然大理石主要為碳酸鈣,摩式硬度 3,

蛇紋石為矽酸鹽的一種,摩式硬度可到 6。

4.報告第 51 及 52 頁的參考文獻做的不錯,惟期望能仿效工程科技論文,

將參考文獻之編號以上標方式適當的安插在報告本文中。還有報告第 3 頁提到一些人名,如 Myung et. al、Irvine、Ekkubus…等,似乎未將 其參考文獻列出,敬請補正。

5.本研究之試體不知是否考慮進行表面粗糙度與硬度之試驗?此兩者基本 上皆屬非破壞性之試驗。硬度牽涉到耐磨性,表面粗糙度則如報告第 39 及 40 頁所言,與材料之摩擦係數有密切關係。

宋技士志堅:

1.手拉式水平測力計法(CNS 13432)無論就乾狀態或者濕狀態,因缺乏標 準磚校正,靜摩擦係數計算式中校正係數無法獲得,且測試時會有產生 接觸面黏合情況,是以所測得值有相當的疑慮;本次報告所採該試驗方 法是否妥適,實值商榷。

2.P.47 中表 5-1.1 之 1、2、3、4 應標成方向 1、方向 2、方向 3、方向 4,

同時應加註該些數據所採的單位;另下表曲線圖缺漏 X 軸和 Y 軸之代表 說明。

3.P.48 中表 5-1.2 所列之數據係於無校正係數下獲得的,該點應於表下加 註說明;另下表同樣也欠缺 X 軸和 Y 軸之代表說明。

4.手拉式水平測力計法在試驗時絕對要求水平施力,否則會有分力產生,

改變法線方向的力,亦即測試結果會有誤差。

5.已知銳利型態顆粒或紋路較易刺穿水膜,能有較佳的止滑性,個人建議 是否可利用表面粗度儀檢測待測面之波峰(谷),以進一步了解濕狀態 下,表面粗慥度高低與止滑性二者間有否正相關性,如果有的話,不彷 可從此一點切入進行摩擦止滑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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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審查會議紀錄及回應

陳教授嘉碁﹙書面意見﹚

1.如 P.37 所言「水平測力計」不適用於粗糙、潮濕狀態,本研究卻採用水 平拉力施力方式實驗,彼此不合,為何採用此法未加說明。

2.45「實際執行:將試體放入水中浸泡 24 小時後已抹布擦拭後進行檢測,

另一種情形為在加水,使"有"水分布於試體表面」語意不明,表面附 著水量必須定量且均勻塗抹,彼此才能比較及參考的價值。

3.材料乾燥清潔條件下之止滑係數,並非本研究之目的;依本人實驗的經 驗,表面乾燥之止滑係數越高者,潮濕時之止滑數值反而越小,若是材 料商只提供乾燥之止滑性能,會有誤導與誤用的後果。

4.p.50 光滑面石英磚比粗糙面的摩擦係數高,亦證明本檢測法,無法有效 反應材料表面的止滑性能。

5.p.3,μd 為摩擦係數(無單位),非摩擦力;FH、FV 之彼此關係需有示意 圖說明。

6.p.3 正文中提到 5 個文獻,參考文獻中皆須列出;其他章節亦同。

八、主席結論:

1. 不同儀器測試結果之比較,對材料之防滑性能及儀器之精確度瞭解等確 皆有助益,未來可再利用統計方法進一步分析比較。

2. 水平拉力計之施力方法具備一致性,為提昇試驗精準度之重要關鍵,可 參考相關試驗再做改善。

3. 材料表面之粗糙度,宜採用量化之標準作明確之界定。

4. 本研究有關名詞定義,基本上仍應以建築技術規則為主要依據。

5. 地面油污、肥皂水等確實影響防滑性能至劇,惟本研究限於時間及人力,

可針對潮溼狀態先進行測試,至於肥皂水等對防滑性能之影響可做為後 續研究。

6. 與會人員所提寶貴意見,本所將納入參考修正。

九、散會:上午 10 時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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