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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與時間變化對照顧者照顧負荷、憂鬱程度與生活 品質之影響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四節 基本資料與時間變化對照顧者照顧負荷、憂鬱程度與生活 品質之影響

本研究中,較年輕期之家庭有較高的照顧負荷及憂鬱與較低的 生活品質,與 Kristjanson 及 Ashcroft(1994)認為癌症帶給年輕的發

妥善處理自己的情緒反應時,病患已被安排接受種種必須的治療,

照顧者不只需要面對病患提供實質與情緒支持,亦須向醫療人員尋 求專業諮詢,Oberst 與& James(1984)研究指出此時病患之配偶比 病患有更高的心理壓力。隨著病患的體力恢復及持續的治療,經歷 約一年的調適,疾病對照顧負荷、憂鬱情緒與生活品質之影響才漸 漸減緩。

癌症轉移時間之早期亦有較高的照顧者照顧負荷及憂鬱程度。

其可能原因為照顧者除了配合治療和照顧的責任外,須處理其他家 人 和 工 作 角 色 , 以 因 應 治 療 的 費 用 和 維 持 家 人 需 求 的 經 濟 負 荷

(Given & Given, 1992),再者,照顧者須考慮更深遠的未來生活費 用安排,在為家庭做好預期性的生活計劃後,照顧負荷與憂鬱情緒 之影響才漸漸調適。所以,Gotay(1984)建議疾病診斷初期之病患 與其照顧家人強烈需要健康醫療人員的專業知識,同樣地,當告知 癌症轉移變化時,照顧者所需的調適時間並未比診斷期較短,照顧 者仍須有足夠的時間,做最好的未來照顧安排計劃。

Vachon 等人(1982)認為疾病末期期間是影響照顧者負荷的原 因,而非疾病診斷期間之結果有所不同,探究其原因為本研究中,

病患發現癌症診斷時間約為 29.22 個月,癌症轉移時間為 6.91 個月,

擔任照顧時間為 15.40 個月,即擔任照顧時間未必於轉移時期,於發 現診斷期即長期照顧或關心病患之病情,所以癌症診斷及轉移時期 對照顧者之照顧負荷皆有影響。

研究結果中,病患之疾病症狀程度、功能狀態(KPS 及 ECOG)

與照顧者照顧負荷、憂鬱與生活品質皆有顯著相關,與許多研究

(Carey, Oberst, McCubbin, & Huges, 1991; Given & Given, 1992;

Oberst, Thomas, Gass, & Ward, 1989; Schumacher, Dodd, & Paul.,

1993)中,認為病患的照顧需求、身體功能受損程度及依賴程度與照 顧負荷相關,以及許多學者(McCorkle &Quint-Benoliel, 1983; Oberst et al., 1989; Struening etal., 1995)認為病患疾病症狀程度與功能狀況 與照顧者之憂鬱程度呈顯著相關,皆有類似的結果。表示疾病控 制、治療計劃或照顧需求的改變會強化疾病的不確定感和增加照顧 者之照顧負荷(Mishel & Sorenson, 1991; Oberst & James, 1984; Oberst, Thomas, Gass, & Ward, 1989),然而 Carey 等人(1991) 及 Schumacher 等人(1993) 認為病患功能狀態與照顧者照顧負荷相關,但與照顧 者之情緒影響的關連較弱。

本研究中,發現照顧者的年齡介於 45-64 歲者有較高的照顧負荷 及較低的生活品質,照顧者不管是身為病患之配偶、子女或父母 者,此時照顧者須同時面臨工作、個人家庭、與照顧需求間的徘 徊,另外,受到個人體力的限制,使照顧者承受著體力問題及財經 問題多重壓力,整個生活品質亦受到影響。

低經濟收入和低教育程度之照顧者,因可玆利用的資源較少且 因應能力較低,較易為了病患的居家照顧而離開工作(Muurinen, 1986),也對病患的疾病感到較大的威脅壓力(Oberst et al., 1989)。

其中,工作改變情形與月收入改變情形方面,須減少工作之照 顧者比工作未改變者有顯著較高的照顧負荷及憂鬱與較低的生活品 質,而月收入減少者比月收入未改變者有顯著較高的照顧負荷及憂

Northouse, 1990, Oberst & Scott, 1988; Oberst et al., 1989)也認為,照 顧者對照先前的正常生活活動和目前照顧任務,這種生活驟變會影 響個人的情緒和身體層面之生活品質以及整體性生活品質,本研究 的發現支持這個觀點。

研究中,癌症病患之照顧者平均每天須花 11.58 小時,比 Given, Given, & Stommel(1994)研究 62 位乳癌病患之照顧者平均每天須花 5 小時於照顧工作有較重的時間負荷,卻比 Stetz(1987)研究指出身 為癌症末期病患之照顧者每天花費約 23.3 小時於臥床病患的照顧時 間較少。

每天照顧時數與照顧者疲憊感有顯著正相關(Jensen & Given, 1991),連帶影響照顧者身體健康狀況。本研究中,每天平均照顧病 患之時數方面,平均每天須花費大於 12 小時照顧時數者易出現壓力 性照顧負荷、憂鬱與較低的生活品質。而擔任照顧任務之時間於 2 年內者比超過 2 年者有較高的照顧負荷,所以,擔任照顧任務之早 期,照顧者有較高的照顧負荷、憂鬱與生活品質,並非擔任照顧時 間越長有較高的照顧負荷、憂鬱與生活品質。

居家照顧中,照顧者最擔憂緊急狀況之發生,本研究結果,醫 院往返時間之可近性與病患是否曾回急診對照顧者照顧負荷、憂鬱 與生活品質有顯著影響。所以,居家與醫院之可近性、適時可獲得 緊急狀況的求助、及知道病患可依需求而入院治療之需求滿足,會 影響照顧者的照顧負荷(Longman, Atwood, Sherman, & Benedict, 1992)。

其中,病患年齡、病患婚姻狀況、病患之子女數之變項,於出 院後隨著時間不同而有不同的憂鬱程度變化,表示出院後(T1),照 顧年輕、未婚男性癌症病患之照顧者容易出現急遽的憂鬱,而於 T3

時,其憂鬱程度又急速下降,顯示照顧者可適時調整憂鬱情緒。與 Kurtz 等人(1994)研究中,癌症病患年齡越年輕,照顧者有較高的 憂鬱,且生活型態受到改變情形也較多,但是照顧者卻可獲得較多 的社會支持,由本研究中,可得到相似結果,年齡少於 25 歲、未婚 男性癌症病患之照顧者有較高的憂鬱,同時,其因應調適能力也較 快。

一般認為女性照顧者比男性照顧者有較多的憂鬱症狀(Gallagher, Rose, Rivera, Lovett, & Thompson, 1989; Schulz & Williamson, 1991), 本研究中,照顧者性別對其憂鬱程度,無顯著影響,與 Jones & Peter,

(1992)及 Song et al.(1997)有相同結果。

第五節 照顧者照顧負荷、憂鬱程度與生活品質之相關性

本研究結果為 T0-T3 時間點上,憂鬱程度與照顧負荷及生活品 質各層面間皆呈現顯著相關,即照顧負荷與憂鬱程度呈顯著正相 關,照顧負荷與生活品質各層面間皆呈現顯著負相關,而憂鬱程度 與生活品質各層面間亦呈顯著負相關。

居家照顧中,照顧任務帶給照顧者多方面的影響,包括生活型 態的改變(如社會隔離)、心理問題(如壓力、焦慮及憂鬱)、及壓 力所引起的身體問題(如疲憊、血壓上升、頭痛)及財經問題等。而

(Oldridge & Hughes, 1992; Pickette et al., 1993; Thompson et al., 1990)。與照顧負荷會影響照顧者之生活品質,其中,照顧負荷與身 體層面之生活品質呈負相關(Stull, Kosloski & Kercher, 1994),有相 似之結果。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一、 基本資料

(一)居家照顧中,病患疾病症狀以出現軟弱/疲憊、疼痛、失 眠、排泄問題(腹瀉或便祕、排尿障礙)之症狀為常見,最不 易控制緩解之症狀為軟弱/疲憊,其次為排泄問題。

(二)照顧者工作狀況方面,擔任照顧病患前,照顧者之工作多為 全職(68.3%),其次為無/家管/退休(14.6%),目前工作 狀 況 卻 以 無 / 家 管 / 退 休 ( 53.7%) 為 主 , 仍 擔 全 職 者 佔 34.1%,所以,工作改變情形,以保持原狀者(53.7%)居多,

其次是全職改為無/家管/退休者(31.7%)。

(三)全家月收入情形,擔任照顧任務前全家月收入平均為 6.33 萬

/月,以 2-4 萬/月(22.0%)為最多,其次為大於 10 萬/月

(19.5%);目前全家月收入平均減為 5.05 萬/月,月收入低 於 2 萬佔 26.8%,其次為 6-8 萬/月(19.5%),全家月收入減 少者佔半數(58.5%)以上。

(四)照 顧 者 與 病 患 之 關 係 以配 偶( 63.4%)為主,其次是子女

(22.0%),多數的照顧者與病患居住一起(90.2%)。

(五)照顧者擔任照顧病患之時間介於 1-89 個月,平均為 15.40 個

疼 痛 控 制 ( 78.0%) 為 主 , 其 次 分 別 為 化 學 / 放 射 性 治 療

(48.8%)、傷口護理(35.6%)。

二、照顧者照顧負荷、憂鬱程度與生活品質之變化情形

(一)照顧負荷之變化

T0-T3 追 蹤 期 間 , 呈 現 不 同 時 間 點 對 照 顧 負 荷 有 顯 著

(F=6.86,p<.05)的影響,即為出院時(T0)比出院後第一、

二、四週(T1、T2、T3)有較高的照顧負荷。

(二)憂鬱程度之變化

T0-T3 追 蹤 期 間 , 不 同 時 間 點 對 憂 鬱 程 度 未 有 顯 著

(F=0.32,p>.05)的影響,即四個時間點之憂鬱程度間沒有顯 著差異。

(三)生活品質之變化

T0-T3 追蹤期間,呈現不同時間點對生活品質未有顯著

(F=0.60,p>.05)的影響,即四個時間點之生活品質間沒有顯 著差異。

三、 照顧者壓力性照顧負荷與憂鬱之盛行率

(一)照顧者之照顧負荷,於出院時(T0),出現壓力性照顧負 荷者約佔 43.9%,出院後第一、二、四週(T1-T3)時,出 現壓力性照顧負荷者約佔 24.0%-30.0%。

(二)照顧者之憂鬱程度,於出院時(T0),出現輕度憂鬱者佔 17.1%,中度憂鬱程度者佔 14.6%,重度憂鬱程度者佔 9.8%;出院後第一週(T1),出現輕度憂鬱者佔 12.0%,

中度憂鬱程度者佔 8.0%,重度憂鬱程度者佔 12.0%;出院

後第二週(T2),出現輕度憂鬱者佔 10.0%,中度憂鬱程 度者佔 20.0%,重度憂鬱程度者佔 6.7%;出院後第四週

(T3),出現輕度憂鬱者佔 12.1%,中度憂鬱程度者佔 33.3%,重度憂鬱程度者佔 3.0%。

四、病患、照顧者與居家照顧之基本資料與時間變化(T0-T3)對照 顧負荷之影響

居家照顧中,病患之家庭發展階段、發現癌症診斷時間、

癌症轉移時間、疾病症狀程度、功能狀態(KPS 及 ECOG)、照 顧者之年齡、教育程度、工作改變情形、目前全家月收入情形 及月收入改變情形、照顧者自覺健康狀況、醫院往返時間、擔 任照顧工作的時間長短、平均每天照顧病患之時數、是否曾回 急診及病患所接受之居家醫療項數等與照顧者照顧負荷呈顯著 相關。以上除了擔任照顧工作時間長短對照顧負荷之影響,會 隨著時間而降低,而其他的變項對照顧負荷之影響不會隨著時 間(T0-T3)而改變。

五、病患、照顧者與居家照顧之基本資料與時間變化(T0-T3)對憂 鬱程度之影響

居家照顧中,病患之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家庭發展階 段、子女數、病患與家人共同居住情形、發現癌症診斷時間、

顧病患之時數、是否曾回急診及居家醫療措施項數等變項與照

顧病患之時數、是否曾回急診及居家醫療措施項數等變項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