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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三節 照顧者壓力性照顧負荷與憂鬱之盛行率

本研究中,照顧負荷分數越高表示負荷越大,若得分大於 7 分以 上表示有壓力性負荷(Hull, 1990)。居家照顧者之壓力性負荷情形 如表 4-7,出院時(T0),出現壓力性照顧負荷者約佔 43.9%,出院 後 第 一 、 二 、 四 週 ( T1-T3 ) 時 , 出 現 壓 力 性 照 顧 負 荷 者 約 佔 24.0%-30.0%。

表 4-7、照顧者壓力性照顧負荷變化情形

時間變化 照顧負荷程度

T0(41 人) n(%)

T1(25 人) n(%)

T2(30 人) n(%)

T3(33 人) n(%) 低照顧負荷(≦7 分) 23(56.1) 19(76.0) 21(70.0) 25(75.8) 壓力性照顧負荷(>7 分) 18(43.9%) 6(24.0) 9(30.0) 8(24.2)

CESD 的分數越高,表示憂鬱程度愈高。一般是以 16 分為切點

(cutoff point),0-15 分為沒有憂鬱,16-20 分為輕度憂鬱,21-30 分 為中度憂鬱,大於 30 分為重度憂鬱症(Myers & Weissman, 1980;

Roberts & Vernon, 1983)。居家照顧者之憂鬱程度情形如表 4-8,出 院時(T0),出現輕度憂鬱者佔 17.1%,中度憂鬱程度者佔 14.6%,

重度憂鬱程度者佔 9.8%;出院後第一週(T1),出現輕度憂鬱者佔 12.0%,中度憂鬱程度者佔 8.0%,重度憂鬱程度者佔 12.0%;出院後 第二週(T2),出現輕度憂鬱者佔 10.0%,中度憂鬱程度者佔 20.0%,

重度憂鬱程度者佔 6.7%;出院後第四週(T3),出現輕度憂鬱者佔 12.1%,中度憂鬱程度者佔 33.3%,重度憂鬱程度者佔 3.0%。

表 4-8、照顧者憂鬱程度之變化情形

時間變化 憂鬱程度

T0(41 人) n(%)

T1(25 人) n(%)

T2(30 人) n(%)

T3(33 人) n(%) 未有憂鬱(0-15 分) 24(58.5) 17(68.0) 19(63.3) 17(51.5) 輕度憂鬱(16-20 分) 7(17.1) 3(12.0) 3(10.0) 4(12.1) 中度憂鬱(21-30 分) 6(14.6) 2(8.0) 6(20.0) 11(33.3) 重度憂鬱(>31 分) 4(9.8) 3(12.0) 2(6.7) 1(3.0)

第四節 病患、照顧者與居家照顧之基本資料與時間變化(T0-T3)

對照顧負荷之影響

欲探討基本資料之各變項與時間(T0-T3)對照顧負荷、憂鬱、

與生活品質之影響,以二因子變異量分析(Two-Way ANOVA)方式 分析,即欲瞭解基本資料之各變項對照顧負荷、憂鬱、與生活品質 之影響(各變項之效應),不同時間對各依變項之影響(時間主要效 應)及不同的各變項對依變項之影響是否受時間不同而影響(自變項

*時間之交互作用)。針對上述有顯著差異的測試,再以多重比較

(Repeated)方式,找出差距之來源。

由表 4-9 至 4-11 中顯示,病患、照顧者、及居家照顧特性與時間 變化(T0-T3)對照顧者照顧負荷之影響。首先,表 4-9 可知,癌症 病患之特性中,家庭發展階段方面,較年輕期之家庭比青少年期、

青年期與中老年期家庭有顯著較高的照顧者照顧負荷。

病患發現癌症診斷的時間長短與照顧負荷呈顯著相關,發現診 斷時間小於 6 個月及 6-11 個月比發現時間大於 1 年以上者,其照顧 者有較高的照顧負荷。而病患發現癌症轉移時間長短與照顧負荷呈 顯著相關,即病患癌症轉移時間小於 6 個月、6-11 個月及 12-23 個月 者比大於 2 年之照顧者有較高的照顧負荷。病患之疾病症狀程度與 功能狀態(KPS 與 ECOG)方面,顯示病患之疾病症狀程度中、重度 比輕度者,其照顧者有較高的照顧負荷,病患之 ECOG 為 3 級比 2、

4 級有顯著較高的照顧負荷,而病患之 ECOG 為 2、4 級又比 1 級之 照顧者有顯著較高之照顧負荷;病患之 KPS 為 40-60%者比 70-90%

者有顯著較高之照顧負荷。

其次,由表 4-10 顯示,T0-T3 期間,照顧者之特性與時間變化

(T0-T3)對照顧負荷之影響。照顧者年齡方面,年齡介於 45-64 歲 比其他年齡層之照顧者有較高之照顧負荷。照顧者之教育程度方 面,教育程度為國中以下及高中/專科者比大學程度以上之照顧者 有較高的照顧負荷。工作改變情形方面,須減少工作及增加工作量 之照顧者比工作未改變者有顯著較高的照顧負荷。目前全家經濟月 收入中,全家月收入為 4 萬以下及 4-8 萬元者比大於 8 萬者有顯著較 高的照顧負荷;照顧者收入改變情形,收入減少照顧者比收入未改 變者有顯著較高照顧負荷。照顧者自覺健康狀況方面,自覺健康為 差/很差之照顧者比健康狀況為普通及好/很好者有較高的照顧負 荷。

由表 4-11 得知 T0-T3 期間,居家照顧之特性與時間變化對照顧 負荷之影響。醫院往返時間情形中,須花費介於 1-2 小時之往返時間 者,有較低的照顧負荷。照顧者擔任照顧病患的時間方面,擔任照 顧工作時間於 2 年以內者比大於 2 年之照顧者有顯著較高的照顧負 荷,即擔任照顧工作之早期,有較高之照顧負荷感受;平均每天照 顧病患之時數方面,平均每天須花費大於 12 小時照顧時數者有較高 的照顧負荷。居家照顧中,病患曾需回急診比未回急診之照顧者有 較高的照顧負荷。居家接受之醫療措施項數,病患接受之醫療措施 項數越多者,其照顧者有較高之照顧負荷。

綜合上述,居家照顧中,病患之家庭發展階段、發現癌症診斷

表 4-9、病患基本資料與照顧者照顧負荷之關係

2.39 0.073

婚姻狀況

0.27 0.765 家庭發展階段

2.65 0.075 共同居住家人

2.87 0.040

教育程度

1.40 0.251 保險情況

0.84 0.360 宗教信仰

2.24 0.087

表 4-9、病患基本資料與照顧者照顧負荷之關係(續)

5.76 0.000* (A)(B)>(C)(D)(E)

轉移時間(月)

17.37 0.000* (A)<(B)(D)<(C)

KPS

8.62* 0.000* (A)(B)(C)>(D)(E)(F)

註:1、Y=β1 time +β2 X +β3time * X(X: 性別或年齡或婚姻狀況或…等)

2、 * p<.05

表 4-10、照顧者基本資料與照顧者照顧負荷之關係

1.28 0.282 教育程度

0.54 0.581

工作改變情形

2.10 0.104

居住狀況

(A)與病患同住 (B)未與病患同住

5.87 3.94

3.27 0.73 自覺健康狀況

表 4-11、居家照顧特性與照顧者照顧負荷之關係

1.83 0.178 擔任照顧病患的時間(月)

0.31 0.737 曾回醫院急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