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壓力之概念
壓力這個詞彙源自於拉丁文的 stringere,也就是「拉緊」或「緊拉」
的意思(黃惠惠,2002);而在法語中壓力 estresse,是狹隘或緊縛的意思(
黃寶園,2003)。Cox 也提出認為壓力是一種「個人覺知加諸於其之外在
要求與自覺可應付該要求之能力間的不平衡」,應該也可以解釋知覺可達 成,但其內在與外在間認知間不平等,所產生的一種心理障礙行為。
Selye(1907-1982)最早提出壓力(Stress)的概念,並且界定壓力為一種「
對任何需求所產生的一種非預期反應」,而當時所謂的壓力指的是會誘發 生理、心理的平衡狀態改變的任何一種刺激行為,並且需要去適應該項刺 激,即稱之為壓力(陳盤銘,2007)。爾後,Cannon(1932) 也提出「戰或逃
」(fight-or-flight)的觀點來重新詮釋壓力,Taylor(1999)則將這個觀點解釋為
,當個體認為在面對危機時,經由生理上受到刺激所造成的反應,可激起 個體本身欲攻擊威脅事件的本身或者逃離受到威脅的範圍,稱之為「戰或 逃」的反應。黃惠惠(2002)也提出,當個體面臨到危險或威脅時,生理即 會產生強烈的變化,在經過迎戰或逃跑的評估後,則會即刻採取相關的行 動(黃寶園,2003)。由此可看出, Cannon 對於壓力的研究,主要偏重於 將壓力視為內在事件的開端,當個體遇到外在環境或事件時,心理所因應 而生起的一種脅迫感,進而受到威脅的一種心理要素的拉扯行為。
隨後,Selye(1956)又提出將壓力視為外在事件者的相關研究(黃寶園,
2003)。Austin(1979)也認為,壓力會導致生理產生變化並做出不同的反應
,且會引起正常需求(何吉郡,2005)。陸續也有相關學者(Stanford & Salmon, 1993;Taylor, 1999; Curtis, 2000)提出,認為當個體遭受到壓力或進入到具有 壓力的氛圍時,會對生理、心理皆造成影響與衝擊,而這種影響則會隨著 時間的演化,進而深入到對生理、心理的健康造成衝擊(黃寶園,2003)。
所以,Weiten(1998)與 Curtis(2000)的研究也說明,當個人面對生理及心理 的雙重威脅狀態時,會使得個人的能力受到負荷,並會威脅到個體本身的 健康(張議露,2007)。因此,當個體遭受到壓力時,無論內在或外在,皆 會隨著壓力程度的不同與時間的長短讓生理及心理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到 身心健康的發展。
當壓力概念的普及化,學者 Lazarus 亦提出交互作用的相關研究,在 Lazarus(1984, 1993a)的觀念裡,個人對於壓力的來源是來自於感受到威脅 或其他受到壓迫的感覺,而非單指於壓力的本身;對壓力的看法則注重於 伴隨著事件而來的心理壓力,而不是指事件的本身與個人的反應而言(黃寶 園,2003)。或許,也可以說成事件的本身並無任何情緒與並不帶有任何意 義,所謂的壓力是指個體加諸在事件本身所投射出的反應及知覺的定義;
也就是壓力的來源是一種心理的投射與反應,並且依造心理感受度的強弱 來定義壓力強度的多寡。
因此,Lazarus 和 Folkman 將心理壓力定義為「個人與環境之間的特 別關係,藉由個人的評價將其視為重擔或超過他所能負荷,且危及他的健 康。」李新鏘等人(1991)也譯自 Slavin, Rainer, McCreary, & Gowda 的研究
, 認 為 在 個 人 與 環 境 之 間 , 以 心 理 的 知 覺 為 評 估 的 要 點 並 進 行 交流 (transactional)的狀態,且認為該種知覺氛圍足以讓心理構成威脅或造成損 害,始稱之為壓力(黃寶園,2003)。因此,當個體在面臨外在事件的威脅 後,致使其心理因而導致壓迫或產生受到威脅等知覺的情形,且產生的心 理行為即可稱之為壓力的產生。
學者Cooper & Payn 在 1980 也提出,認為壓力是一種內在、外在的負 性刺激,而這種刺激則發生在個體身上,陳彰儀(1989)也把這種情形當成 是一種生理與心理之間的反應(聶夢玲,2004)。Morris(1996)也認為,這種 會引起緊張、威脅的事件,就必需要去調整整個環境或是靠個人去改變(
林玉君,2005)。Warr and Wall 更在 1979 年定義壓力為:「個人的一種狀況 或心理上的失調。」(聶夢玲,2004),而藍采風(2000)則認為,當個人處於 某種氛圍或者情境裡,並知覺受到某種程度、種類的威脅,則把此種外界 的反應定義為壓力(林玉君,2005)。所以,張德聰也在 1992 年提出,認為 壓力為當物體受到外力作用而產生的一種抗力(聶夢玲,2004)。因此,壓 力係指個人以自我觀感面對外界刺激,所因應而產生的反應或感覺受到威 脅而隨之引發的緊張情緒與壓迫感。所以,林玉君(2005)亦提出,壓力不 僅是反應,亦為一種刺激的論點,並指出壓力指力是當個體面對情境需求
,以及心理負荷超過身心狀能所能負荷的程度時,所產生的一種心理狀態
。因此,這與 Taylor 在 1999 年提出,強調心理層面效用的壓力看法不謀 而合(黃寶園,2003)。
二、壓力之來源
Selye 在 1956 年的研究發現,當人們在面對壓力時,除了會展現出正 常的反應之外,也會出現極端的反應(郭靜靜,2003)。而吳英璋也在 1994 年提出,情緒層面的健康是心理健康的必要面向。因此,當在面對壓力時
,個人的情緒層面會變成影響心理健康的重要條件,也會影響到全人教育 是否健全的重要環節。所以,亦有學者(Folkman, 1984;Folkman & Lazarus, 1988a)曾提出,個人的情緒困擾與其所面臨的壓力具有密切關係的相關論 點(楊雅惠,2003)。
國外學者Sarafino(2002)把壓力區分成來自個人的壓力、家庭的壓力、
社區的壓力與社會的壓力;Brannon & Feist (2000)則從環境、職業、個人
人際關係以及睡眠問題等等來做為區隔(黃寶園,2003)。國內學者吳劍雄 則在 1999 年的研究中,主張將壓力的來源分三個構面來探討,並規納出 以個人、組織與社會環境等方面來探討(何吉郡,2005);隨後,亦有學者 陸續提出關於壓力的相關論述,如張春興(1991)所提出生活壓力的相關研 究探討(黃寶園,2003)與湯柏齡(2002)針對工作壓力的來源所做的歸納等等 (何吉郡,2005),並針對其範疇與構面分別做論述。
學者 Houston(1987)在其研究中,主張壓力為一種「外在的刺激」,而 在蕭仁釗(1999)的研究發現,陸續有學者在此種定義下將壓力的來源分成 以下三種途徑加以研究:
(一)壓力來自於個人所面臨的重大生活事件 (major life event)
Folkman(1984a)的研究曾指出,壓力會來自於個人的評價、環境的刺 激以及自我認知因應能力不足等。因此,Rabkin 在其 1993 年的研究也發 現到,許多的憂鬱症患者在發病前,經歷過的重大生活壓力事件較多(黃寶 園,2003)。例如,自己或親友罹患讓生命受到威脅的疾病或突然間的死亡
、家庭上突然發生變故、搬家…等,當這種衝擊超過自己所能負荷或承受 的力量時,即會產生壓力源,因此,由此可知當個人在生活中,面對或經 歷到超過自己本身所能負荷的程度時,即會產生壓力並且導致心理不安康 (well-being)的衝擊、變異事件超過內心所能承載的程度時,就會引發成壓 力,進而逐漸的影響到日常生活引發成疾病。
(二)壓力來自於日常瑣事 (daily hassles)
Lazarus 在 1983 年把「日常瑣事」定義成:「個體每天都能因為麻煩 的人、事、物,感覺到挫折、麻煩以及感覺到煩惱,並且每天都能夠因此 而感覺到受到它的折磨」。因為,個體必需調適新的生活來面對改變後所 受到的衝擊情形,因此,日常瑣事是一種個體長期面對日常生活中的各種 需求,所累積而形成的不舒服感(陳淑惠,1998)。所以,日常生活中的各 種看起來平凡卻又必需存在的事件,如考試、做家事、趕公車…等,都可 能因為長期的累積或是挫折、煩惱,進而讓個體產生不愉悅的感受,而累 積成為壓力的來源。
Bolger, DeLongis, Kessler, & Schilling(1989)的研究也顯示出,發生在生 活 中 的 各 種 瑣 碎 事 件 會 影 響 到 生 理 的 狀 態 , 並 且 會 降 低 心 理 的 安康 (well-being)程度;Taylor(1999)的研究也發現,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種瑣碎事 件(daily hassles)會另人感覺到困擾,而當這些事件經過不斷累積到一定程
度時,則會形成一種無形的壓力,進而對疾病的產生與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另外,張春興(1991)也曾提到,令人覺得煩心的生活瑣碎事件,經過長 期間的積壓之後,也會為生活帶來壓力。因此,如果生活中長期間的充滿 著各種挑戰或刺激,而個人無法讓心理所受到的反應獲得抒解或平靜,則 會導致生活壓力的形成(黃寶園,2003)。因此,讓人感覺瑣碎的日常生活 事件,經過長時間的積壓也會造成生活壓力的形成,並讓人產生焦慮與憂 鬱感,並進一步的影響到日常生活的運行。
(三)壓力來自於日常規律的生活 (life schedule)
個人在生活中固定要進行的工作、計劃要進行的工作都會導致壓力源 的產生,如:每日需處理的事務等,皆會因為生活變動的情況而引發成壓 力的來源;Martens(1987)也曾提出,當個體感覺到環境的要求與自己的能 力間,產生一種不平衡的狀態時,則會形成壓力;因此,當個人主觀上的 認知與外界所回應之反應,亦或者因為此種反應或認知上之落差,而產生 的壓迫感(strain)、緊張感,也會做出壓力的反應(周文祥,1996)。
綜合以上壓力的來源,在生活上無論各種大大小小的事件、扮演的角 色或定位,都可以看出個人在面臨生活中的各種衝突、偶發事件、意外事 件或者是計劃中的事件與固定需進行的事件等,種種的生活變動行為,皆 會因此而造成壓力的來源(stressors),而這些來源也可稱為是一種壓力事件
。所以,壓力為環境、個體對環境的需求感與個體知覺反應相互間所產生 的一種心理與生理反應(周文祥,1996)。所以,呂勝瑛(1985)覺得,當壓力 超過個體所能夠忍受的極限後,就會造成身心永久的傷害(黃寶園,2003)
。因此,任何生理、心理與社會適應等相關問題,如果讓心理認知與負荷 超過一定程度時,就會導致壓力的形成,故以下則接續探討關於壓力的預 防與因應。
三、壓力之預防與因應
Sarafino(2002)認為人們對壓力的反應與調節方式各不相同,而個人對 於壓力的感受度也不盡相同;因此,Taylor(1999)也認為調節壓力的方法,
主要在舒緩個人對於壓力的感受度。所以,Worchel & Shebilske, (1995)提 出,在現實的環境裡雖然可以瞭解哪些情境會產生壓力,但也有另外的因 素會會響到人們面對壓力的感受度(黃寶園,2003)。Antonovsky(1990)也發
主要在舒緩個人對於壓力的感受度。所以,Worchel & Shebilske, (1995)提 出,在現實的環境裡雖然可以瞭解哪些情境會產生壓力,但也有另外的因 素會會響到人們面對壓力的感受度(黃寶園,2003)。Antonovsky(1990)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