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 年共產黨席捲東歐;1948 至 1949 年蘇聯封鎖西柏林:1949 年 中國赤化:1950 年,北韓在中國的協助下,攻擊南韓;「共產黨情報 局」(the Cominform)要求全世界共產黨員對共產黨路線絕對效忠;
1953 年,蘇聯試爆氫彈。在國際共產勢力蔓延全球之際,美國聯邦政 府為防止共產份子的滲透,通令各州州政府必須要求其公職人員簽署 忠誠誓約。在這項規定下,加州州政府要求加州大學教職員簽署忠誠 誓約,但是一些教授基於學術自由的立場不肯妥協,遭到解僱的有三 十一位,當時全國教師因不肯簽署忠誠誓約而被解聘的約有六十九 位,所以加州大學佔有相當的比例,因而引起全國的注目,是全美各 大學中因為恐共而受到波及最嚴重的研究型大學。(註 53)以下說明 其事件的原委。(註 54)
1938 年 , 美 國 「 眾 議 院 非 美 活 動 委 員 會 」( the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簡稱 HUAC)成立,
持續到 1975 年才解散,其任務主要調查美國境內從事顛覆活動和不忠 於國家的異議份子。這個組織最活耀的時期是自 1945 至 1955 年,主
要運作的方式是以似是而非的證據來控告持不同立場的人。而 1952 年,美國參議院議員麥卡錫(Joseph McCarthy)所領導的參議院調查 委員會也採取相同的模式。依此,許多州都成立委員會調查州內的非 美活動,加州就是其中之一。事實上,在 1951 年之時,幾乎每一州都 制定法律來處理所謂顛覆活動,其中有四十二州需要其所屬公職人員 簽署忠誠誓約。其中最活耀的是加州的委員會,由田尼(Jack Tenney)
在 1941 到 1949 年主導,稱為「田尼調查非美活動委員會」(the Tenney committee on un-American activities),伯恩斯(Hugh Burns)繼之,由 1949 持續到 1970 年,稱為「伯恩斯調查非美活動委員會」(the Burns committee on un-American activities)。這些委員會主要關注高等教育內 部的活動,尤其是加州大學。所謂「非美國人」(un-American)通常指 的是自由派、社會主義者或共產黨員。(註 55)
1949 年,加州大學副校長柯萊(James Corley),是負責加州大學 與州政府聯繫的代表。當他獲悉州議會要求加州大學教職員必須簽署 忠誠誓約時,認為此舉將危害機構自主。於是向州議會表明 1940 年以 來,加州大學就有不聘用共產黨員當教職的政策和傳統。之後,柯萊 向校長史普勞爾(Robert Gordon Sproul)報告此事,1949 年 3 月 25 日 史普勞爾為了向州政府證明加州大學支持反共的立場,除了要求教授 簽署州政府規定的忠誠誓約外,在誓約中另外加上一些文字:「我不信 奉、也不是、更不會支持任何以武力、非法或違憲的方式來宣傳或教 唆顛覆美國政府的黨派或組織。」可是文字中並沒有提到共產黨,也 沒有徵詢學術評議委員會的意見。
這項決定並未立即通知教師,僅在六週後出現在教師通訊中。教 師不滿的情緒因而逐漸在醞釀中,史普勞爾於是諮詢「學術諮詢委員 會」(academic senate),主席喜爾德布蘭德(Joel Hildebrand)建議誓約
中應該加入非共產黨字眼,並說這是教授的意見。1949 年 6 月 24 日,
董事會採納誓約中加入「我是非共產賞員」字眼,史普勞爾以為教師 會欣然接受。但是一些評議委員會的成員發表不滿言論。是年 12 月,
學術評議委員會組成一個小組與董事會協商,雙方的歧見更深,因為 教師代表將問題焦點轉為討論 1940 年不聘用共產黨員是否應該。董事 會代表聶倫(John Francis Neylan)非常支持忠誠誓約且強調董事會權 威的董事,認為可以討論忠誠誓約的問題,但是 1940 年的基本政策決 不能改變。1950 年 2 月,雙方達成共識,教師必須在當年 4 月 30 日 前簽署忠誠誓約。此後不久,教師中異議者由柏克萊歷史系教授希克 斯(John Hicks)領導,成立七人小組委員會,反對董事會的主張,發 起教師針對「共產黨員不得被聘為教師」條文通訊投票,認為如果全 體教師投票贊成,等於符合董事會的期待和條件,董事會應該會取消 簽署忠誠誓約的要求。投票結果是大部分的教師都支持 1940 年的政 策,但是董事會並沒有取消忠誠誓約。在最後期限(4 月 30 日),一 些教師尚未簽署。所以一些校友介入折衝,將時限延長至 6 月 30 日,
尚 未 簽 署 者 可 以 到 「 學 術 評 議 委 員 會 教 師 權 益 暨 長 期 聘 用 小 組 」
(Academic Senate Committee on Privilege and Tenure)簽署忠誠誓約。
董事會在 1950 年 4 月 21 日接受這項提議。柏克萊「學術評議委員會 教師權益暨長期聘用小組」遂將在其委員會中簽署以及提出不簽署理 由的人從黑名單中除名。但是有五位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被列入黑名 單。「學術評議委員會教師權益暨長期聘用小組」的報告後來遭董事會 的否決,其中尼倫是關鍵人物。所有在四月三十日之前未簽署者都遭 到解聘。共計三十一位教授,其中二十四位在柏克萊,四位在洛杉磯,
二位在聖塔巴巴拉,一位在舊金山,有的教師則辭職抗議,其中較著 名的是物理學教授潘諾夫斯基(Wolfgang Panofsky)轉至史丹佛,心
理學家艾瑞克遜(Erik Erickson)去耶魯。
柯爾說這件事件的導火線在於加州大學要求簽署的是有別於州政 府規定的誓約,因為誓約中增添了一些文字,其他主要大學也有忠誠 誓約的規定,但是他們所簽署的是該州要求其所屬的公務人員都一律 簽署的誓約,使得加州大學教師認為校方將他們視為特別值得懷疑的 一群。而史普勞爾和柯萊之所以要求特別的誓約,則是認定加州大學 早已有了不聘用共產黨員的規定,此舉應該不會遭致反對,反而有讓 州政府加深加州大學教師不是共產黨員的印象。而由整個忠誠誓約事 件的發展來看,後來也變為教師和董事會之間的權力之爭。
當時教師對於誓約的態度主要有四:(一)少數的教師認為簽署誓 約是一種愛國的表現和反對美國主要敵人的表示機會;(二)有的教師 認為這只是校方裝腔作勢,以迎合大眾的情緒反應,並藉此爭取較多 的預算;(三)有些教師雖然不喜歡誓約,但是認為在這非常時期,教 師如果是共產黨員,因必須堅持其黨的路線,勢必無法在教學和研究 上達到客觀,誓約恰可達到自我宣示作用;(四)另有一群教師認為誓 約簡直是政治立場檢核,因此不能存在於校園生活中。這也是「美國 大 學 教 授 協 會 」(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 AAUP)的一貫的學術立場。後來在 1952 年 10 月 17 日加州最高法院 裁示加州大學的誓約應該依照加州的雷弗林法案誓約(Levering Act oath),加州大學董事會於是在董事馬克羅林(Donald Mclaughlin)提 案要求下,宣告之前的加州大學特別誓約規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