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籃球起源
籃球運動起源於美國,運動的始創者是奈史密斯(Nasmith)博士。1891年奈史密 斯在美國麻省春田學院(Springfield College,前基督教青年學會)當一個體育指導員。
麻省的冬天在11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只好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 操,學員們覺得體育課非常無聊。奈史密斯便設計一項能引起學員興趣且能在室內進行 的團體活動。起初使用兩個桃籃分別釘在體育館內二樓的看臺上,用足球作為比賽投擲 工具,投球入籃得一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由於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 出再重新比賽,後來逐步將竹籃改良活底的鐵圈,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並且參考美式 足球(football)、歐式足球(soccer)和冰上曲棍球(ice hockey)的規則,訂定了十三條 遊戲規則。在1891年的聖誕節夕,籃球運動於焉誕生。
1904 年美國聖路易市(Saint Louis)奧運會首度將籃球運動列為表演項目。1932 年 國際籃球協會 (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 成立,顯示出國際間對於籃球運動的 重視與發展。1935 年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將籃球列為 奧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1936 年在德國柏林 (Berlin)奧運會中首度舉辦籃球比賽 (賴俊 明,2010) 。至於女子籃球要到 1976 年蒙特婁(Montreal)奧運會才成為正式項目。
二、國內籃球發展
台灣籃球運動要歸功於1893年基督教青年學會美籍成員-鮑比的引進,當時我國的 籃球運動幾乎完全以學校為中心。台灣省體育會籃球協會成立於1949年7月21日,1951 年元旦創辦全省籃球聯賽於「鐵路球場」,成為至今最具歷史性的比賽。兩個多月後又
籌辦週末籃球邀請賽,對台灣籃球草創期有很大的幫助。台灣省體育會籃球協會為慶祝 職業籃球聯賽、SBL 超級籃球聯賽、HBL高中籃球聯賽、UBA大專籃球聯賽(岳瀛立,
2013)。
義士,同時也為紀念自由日,於是創辦了自由杯全國籃球賽。
全國社會甲組籃球聯賽:由教育部下令大力推動籃球聯賽制度,新任籃協理事長王人達 全力配合,首次試辦的全國社會甲組籃球聯賽,於民國79年11月15日在台北體專體育館 揭幕,分三階段、四個多月的賽季,進行163場比賽及2場男女明星賽,終於在民國80年 3月23日在板橋體育館圓滿閉幕。
超級籃球聯賽(Super Basketball League,簡稱SBL):是台灣一個半職業的男子籃球聯 盟,由新北市裕隆納智捷、台灣啤酒、台北市達欣工程、富邦、金門酒廠、臺灣銀行、
台中市璞園建築等七支球隊組成,為台灣現今男子籃球最高層次的籃球聯賽。
高中籃球聯賽(High School Basketball League,簡稱 HBL):為中華民國教育部於1988 年創立的高級中學校際間的籃球運動聯賽,分為男子高中籃球與女子高中籃球。
大專籃球聯賽(University Basketball Association,簡稱UBA):前身為全國大專盃籃球 錦標賽,現是中華民國大專院校最高級別的籃球聯賽,由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主
泰瑞電子四家民營企業共同集資成立了「中華民國職業籃球聯盟」(The Republic of China Pro-fess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簡稱CBA),在各家球團的努力與包裝之下,觀眾 逐漸增加;為增加球隊實力與比賽的可看性,聘請外籍傭兵來加強比賽的節奏與對抗性。
一時之間籃球成為民眾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1995年宏福人壽、中興電工,亦加入職籃。
職籃組成之初雖廣受注目,但票房並未如預期的好,此與觀眾習慣有關(陳榮章,1997)。
中華職籃經過5年的辛苦經營,票房始終不見起色,週遭的相關行銷也無法突破,各職
業球團的母企業,無法負荷長期虧損,終究還是畫下句點(陳冠甫,2014)。2003年行 政院體委會主委林德福為了要拯救台灣籃壇,四處奔波拜訪相關人士,積極催生超級籃 球聯賽(SBL),並由「籃球博士」鄭志龍擔任召集人,邀請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社會 甲組球隊資深籃球人,及體委會副主委朱壽騫等專業人士籌組成「中華民國超級籃球聯 賽推動小組」(張雅閔,2005),並召集當年甲組聯賽的裕隆、達欣、中廣、九太、台銀 以及台啤,加上去大陸甲A級籃球聯賽奮鬥的新浪隊(原CBA宏國隊班底),共七隊,創 立第一季的SBL超級籃球聯賽(陳冠甫,2014)。
從上述文字敘述來看,台灣籃球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台灣籃球的發展 在早期軍中就開始盛行,也蓬勃CBA中華民國職業籃球聯盟的興起,但因球團財務不健 全,相繼解散球隊,使台灣的籃球運動跌入谷底乏人問津。直到SBL超級籃球聯賽的誕 生,才慢慢讓籃球熱恢復,球迷也漸漸回籠。近年來,中華男子籃球隊在亞錦賽及亞洲 盃籃球賽事表現優異,先後擊敗過菲律賓、中國等亞洲強權國家,可說是為台灣籃球又 點燃了希望。也在教育部及大專體總積極推動競技與全民運動下,使得國內高中籃球聯 賽HBL及大專籃球聯賽UBA越來越受歡迎,投入參賽隊伍及到場觀眾球迷都不在話下,
無形中提升國內競技與全民運動的競爭及風氣。大專籃球聯賽為本研究主軸,以下介紹 大專籃球聯賽之沿革。
三、大專籃球聯賽沿革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為大專體總)成立於民國 1957 年,民國 1990 年 8 月召開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大會,正式向內政部申請成立為社團法人團 體。大專體總自 85 學年度,奉教育部指示開始辦理學生運動聯賽,目前大專體總所主 辦之學生運動聯賽有籃球、排球、棒球、足球等四大項。希望透過運動比賽及舉辦研討 會等,作為促進大學校際間友誼及增進運動科技水準之管道。
1986 年,教育部長毛高文先生為提升校園體育運動風氣的蓬勃發展、提高籃球運 動技術的水準及降低青少年犯罪的問題,將美國大學運動聯盟(NCAA)的籃球聯賽制
度,推薦至國內來施行,且列入「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之中,希望藉運動聯賽的擴 展,成為推動國家體育運動發展的主流(徐耀輝,1999)。
1987年首屆(75學年度)大專籃球聯賽賽制是仿照NCAA 之組織構想與方式,先 將原有的錦標賽形式改為聯賽方式,並區分為大學院校及專科學校兩個聯盟,各經由分 區預賽,再進行複、決賽,進而產生各聯盟的年度盟主(王人生,1999)。當時1987年 第一屆大專籃球聯賽開打時,僅有男子組賽事,兩個聯盟共計有71 校參賽,女子組賽 事則遲至1992年(81學年度)第六屆大專籃球聯賽時才開辦,當時第六屆大專籃球聯賽 男子組有123隊參賽,女子組部分有49隊,共計有172隊(黃正揚、陳淑貞,2006)。
但由於第一屆賽事舉辦匆促,使得在賽事籌辦部分未達完善,其中以球隊分級制度
1994-1995 甲一級、甲二級、乙組、丙組(女子組因隊數較少,無丙組) 之研究,10頁。中華民國大專校院98至103學年度籃球運動聯賽報告書
於大專籃球聯賽公開組第一級賽事之中,存在一種特殊的情形,就是大學校隊之主
員隊籍登記暨管理簡則(草案)」及「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籃球隊籍登記暨球員 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草案)」兩項會議,為大專籃球聯賽與SBL進行球員切割之路起了 開頭,並搭配FISU於2006年所頒布之「參加世界大學運動會運動員年齡不得低於17歲及 超過25歲」限制,因此於2004-05球季(93學年度)起,開始對於聯賽參賽球員資格進 行規定,限制範圍從當年度新生,逐年提高至2007-08球季(96學年度)所規定之大一 至大三男子球員,且顧及優秀選手培育之考量,當年度入選為國家代表隊選手之球員,
得以兼打大專籃球聯賽及SBL,而大四男子球員念及即將與社會接軌,可同時選擇參加 大專籃球聯賽與SBL兩項賽事如此一來可說是與SBL做了最高程度的切割(李姿萍,
2009)。歷經六年的分割陣痛期,在2011~2012第九季SBL(100學年度)已經不再有任 何球員同時打SBL(WSBL)和UBA,UBA在分割政策後,已回歸較單純的學生籃球,
各校實力相近,兵戎相向,偶有新學校竄起,已經完全沒有SBL的影子,擁有自己一片 天,也漸有不輸HBL的激烈競爭與人氣。詳細情形如表2-1-2 所示。
表2-1-2 UBA 與SBL 歷年切割之詳細情形
年份 切割情形
2003-2004 1. 與SBL 主辦單位進行賽程日期之調整,召開「研商年度籃球賽季分配 規劃會議」。
2. 舉行「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籃球球員隊籍登記暨管理簡則(草 案)」及「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籃球隊籍登記暨球員管理辦法 實施細則(草案)」兩項會議。
2004-2005 於當年度(93 學年度)比賽秩序冊事先通知,自九十四學年度(2005.08.01)
起入學之大一男生,凡註冊為UBA 之球員,不得參加非大專體總主辦、
協辦之籃球比賽,違反規定並經查明屬實者,註銷其參加本籃球聯賽之資 格。惟當選年度國家代表隊儲備球員(限24人)者不受此限。
2005-2006 94 學年度(2005.08.01)起入學大一新生凡註冊為大專聯賽之球員,不得
2007-2008 96 學年度(2007.08.01)入學大一男子新生與大二、大三男生凡註冊為大 專籃球聯賽之球員,不得參加大專體總主、協辦外之籃球比賽。上述參賽 球員,除本年度經遴選為國家代表隊選手,可兼打大專籃球聯賽(UBA)
與超級籃球聯賽(SBL)者外,其餘球員僅可擇一參加。
2008-2009 97 學年度(2008.08.01)入學大一男子新生與大二、大三男生凡註冊為大 專籃球聯賽之球員,除本年度經遴選為國家代表隊選手,可兼打大專籃球
大專籃球聯賽(UBA)。100學年度起(2011.08.01)入學大一女生,凡報 名參加超級籃球聯賽(以下簡稱SWBL)之球員,不可參加UBA。(惟具 有2010年第20屆亞洲18 歲級青年女子籃球代表隊之球員或2011年第9屆 世界U19青年女子籃球代表隊之球員得不受此限)。
大專籃球聯賽(UBA)。100學年度起(2011.08.01)入學大一女生,凡報 名參加超級籃球聯賽(以下簡稱SWBL)之球員,不可參加UBA。(惟具 有2010年第20屆亞洲18 歲級青年女子籃球代表隊之球員或2011年第9屆 世界U19青年女子籃球代表隊之球員得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