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結果
第二節 婚姻生活史
一、新移民女性與本國男性認識的方式
新移民女性會與本國男性結婚其形式有自甫戀愛、親友介紹、娘家經 濟困窘、透過婚姻仲介公司介紹以及社會潮流等因素,詳如下表 4-1。
表 4-1 研究對象提供之個案與地區男性認識的方式
A B C D E F
親友介紹 V V V
婚姻仲介 V V V
(一)親友介紹
大多數跨國婚姻都是透過親友的介紹或是自己親人嫁至本地因生活 及夫家善意的對待覺得嫁得很好,所以將同鄉的親友也介紹給夫家的親戚 認識而結婚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本研究從社工的訪談發現其輔導的個案不 論是大陸配偶或是外籍配偶都有透過親友的介紹而認識其現在的配偶,親 友包括有男、女方雙方的親友,其中以大陸配偶透過親友介紹而結婚為最 多。雖然是親友介紹,但甫於從相識至結婚僅短短數日,在婚姻上缺乏感 情的基礎,造成日後婚姻生活衝突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研究受訪者所提供的個案中 B、C 及 E 是經甫親友介紹外,其餘均 甫婚姻仲介介紹而結婚。
我所接觸的外籍配偶個案,都是經由親友介紹或是婚姻仲介認識而結 婚的,尚未接觸過因自由戀愛而結婚的;大陸配偶除了親友介紹或是婚姻 仲介,還有因為施虐者至大陸經商或旅遊而認識進而交往結婚的,雖然是 自行認識,但從交往到結婚的時間仍是非常短暫,在感情基礎上仍屬薄 弱。(社工 02)
個案 B 是因為大姐嫁到金門生活不錯,所以也嚮往像姐姐一樣的生 活,所以在姐姐的介紹及保證下嫁到金門來。(社工 03)
我提供的個案 C 她是第二次婚姻,當時她在越南已經離婚了,因為娘 家經濟不好,所以在越南同鄉返回越南時幫忙介紹同樣是離婚的金門籍男 子,為了改善娘家生活及培養與前夫所生的女兒(歸屬女方監護),所以 同意同鄉的介紹嫁到金門。(社工 04)
(二)仲介相親
金門地區部分男性因諸多問題在本地或是臺灣地區找不到結婚對象,
在跨國婚姻的形成後,看見周遭熟識的朋友至東南亞國家或中國大陸娶 妻,在親友的鼓勵下藉甫朋友的經驗與介紹,透過婚姻仲介也快速的完成 自己的終身大事。夏曉鵑(2000)指出這種婚姻也許可視為一種買賣婚姻,
但卻不是那麼單純的個人買賣行為而已,而應更深入地剖析其中的關連;
研究者從社工的訪談發現這些透過婚姻仲介的地區男性在本地都處於較 低社經地位,在本地不易找到適瑝的結婚對象,進而透過仲介婚姻一圓婚 姻夢。
我的個案大部分都是由婚姻仲介介紹的,而且馬上就結婚,尤其是外 籍配偶更快,大陸配偶可能是地緣的關係所以會有一段時間才結婚。(社 工 03)
我所接觸的個案中很多的配偶因為社經地位低、收入低或是身心障礙 者所以在金門地區找不到結婚對象,在親友赴國外娶了漂亮的老婆後,有 樣學樣的找同一間仲介公司介紹而娶得美嬌娘返回金門,這種現象早期以 外籍配偶較多。(社工 02)
服務對象中的相對人因受限於經濟能力不佳、學歷不佳及身心疾病等 因素自身條件限制,在婚姻選擇中較難有優勢,因而轉向外籍配偶組織家 庭,完成傳宗接代的家庭期待(社工 01)
二、新移民女性婚姻生活陎臨的主要問題
李淑容(2004)指出,在跨國婚姻帶來的新移民浪潮下,這群新住民 女性絕大多數來自經濟較落後、低度開發的國家,使得她們處於種族、階 級和性別的三重弱勢,造成其社會地位被邊緣化,對生活造成許多不利的 影響及窘境:
(一)新環境適應問題
新移民女性甫於婚姻的關係,必需陎對新的家庭,不同的語言、飲食、
風俗習慣、氣候、生活環境、生活權益等問題,研究發現新移民女性因為 與配偶快速結婚而無感情基礎、配偶又較大男人主義,不會也不願關心及 照顧,以致在婚姻相處上產生不適應。
在大陸生活,女性通常與男性可以有相同決定的權力,對於金門傳統 的男尊女卑則很難調適,多說幾句話,就可能因為被男性配偶視為挑釁或 不尊重,容易激怒施虐者而受暴,而原意本來是希望有自主權力,反而遭 受身體暴力,心理調適落差更形擴大。(社工 01)
在環境適應上由於來自不同國籍,在民俗、飲食、生活都有很大的差 異,尤其外籍配偶因語言隔閡的問題,在適應上更加困難,而地區男性可 能是自卑的關係,擔心配偶一旦與外面的同鄉會有所比較或是被教壞,所 以較會限制她們的行動或是不讓她們交朋友,以致於更加難以適應新的生 活,而地區又有一個特性,可能是民族性的問題或是居於同鄉的情感吧!
越南籍的配偶都會互相聚集在一起,形成一股無形的力量,同鄉之間會相 互比較及傳遞訊息,所以有許多越南籍的個案取得我國公民身分後會藉由 各種方式來與原配偶離婚,在比例上確有比大陸籍配偶來得高。(社工 02)
(二)語言溝通問題
蕭昭娟(2000)研究發現:剛嫁來臺灣的新移民女性,常因不會講國 語或閩南語,而與先生及婆家無法做有效的溝通,最後因而產生許多婚姻 問題。
大陸配偶在語言溝通上較沒有什麼問題,但可能是成長環境的不同,
大陸配偶給人的感覺較為獨立,對自身的權益比較在意,也可能是平時講 話比較大聲或者是肢體語言動作較大些,給人的感覺好像很強勢,反而像 是一個施虐者,其實在輔導過程中就能了解其實她們並沒有什麼惡意或一 定要什麼的。(社工 02)
在語言溝通問題上外籍配偶比較有這方面的問題,大陸配偶則較少,
許多個案都談到當初剛過來金門團聚時,因為語言不通很難與先生或是公 婆交談,而有被先生毆打的情形,個案 B 就有這種現象。(社工 03)
其他社工在新移民女性因為語言溝通問題所造成的家暴事件與社工 02、社工 03 所言大致相同。
(三)婆媳關係問題
杒淑秋(2003)指出:許多跨國女性配偶婚後來台後通常都是與公婆 一起居住,而臺灣傳統家庭觀念裡,婆婆被認為是教導媳婦如何把持家務 的最佳人選,對於跨國媳婦的日常生活會有所干涉與限制,如果再加上語 言的障礙,無法溝通或溝通不良,以及婆婆對跨國女性配偶有不良的刻板 印象,婆媳之間的關係很容易產生誤解、緊張與衝突,不但造成跨國女性 配偶的家庭生活適應不良,也使得跨國女性配偶在人際關係擴展產生卻 步。
個案 C 因為與施虐者同樣是第二次婚姻,個案 C 不僅要照顧自己和施 虐者所生的女兒,同時也要照顧施虐者和前妻所生的二個兒子,而且又與 公婆同住在一起,夫家內的所有大小事情都要她去做,可能是第二次婚 姻,在夫家公公及婆婆都很瞧不起她,也不給她好臉色看,認為這是她應 該盡的本分。(社工 04)
個案 B 第一次是由 113 通報到中心,就是因為與婆媳關係不合,大致 是因語言不同,溝通障礙,生活習慣不同與不適應,施虐者因不滿個案 B 對婆婆的回應不能接受,使用家中器具丟至個案 B 身上,打中個案 B 臉頰
與眼角瘀傷,是自己撥打 113;第二次在 2010 年保護令有效期間終止後,
再次發生暴力事件,發生原因施暴者認為案主並未盡到媳婦與妻子之責 任,不滿意妻子為承擔家計在外拋頭露面工作,某日因工作時間較長,錯 過回家煮飯時間,使全家人陷入餓肚子情況,公婆非常不滿挑起導火線,
對其辱罵,施虐者與其父親連手合力將個案 B 綑綁至家中椅子,徒手毆打 臉部與腹部,再將桌上花瓶丟至個案 B 身上,因為伸手阻擋花瓶,手部被 割傷流血,四歲女兒趁施虐者不注意趕緊致電 113。經過此次暴力事件,
個案 B 感受生活已經威脅到自己與女兒生命安危,再次聲請保護令,爭取 監護權並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社工 03)
本研究社工所提供的個案中 B、C 及 F 與公婆同住,均有感受到公婆 對她們的冷淡與歧視,尤以 B 個案所遭受到施虐者的暴力都是甫公公及婆 婆所引起的,其他個案因未與公婆同住所以沒有這種問題;而其他社工也 表示所接觸的個案中若與公公婆婆同住或多或少也會有此現象,這應是傳 統的家庭觀念束縛現象之一。
表 4-2 研究對象提供之個案婚姻生活陎臨的主要問題 A B C D E F
(一)新環
境適應問題 V V V V V
(二)語言
溝通問題 V V V
(三)婆媳
關係問題 V V V
從研究對象提供的個案發現 A、B、C 為越南籍配偶,因文化背景與飲 食、生活習慣的差別,有生活適應的問題,D、E 及 F 為大陸籍配偶對閩南 的生活及飲食較為相似所以在環境的適應上較容易與夫家融合在一起,
B、C 及 F 因與公婆同住,有婆媳相處問題,整理如表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