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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在過去多被視為家務事,隨著愈來愈多的社會大眾體認到家 庭暴力嚴重性,將家庭暴力行為視為犯罪行為的呼聲伴隨而之,一般社會 大眾希望透過公權力的介入協助處理,以防止暴力事件的惡化,以維護受 暴女性的人身安全,甫於上述之原因,我國在 1998 年通過《家庭暴力防 治法》,隔年實施,開啟法入家門的時代。

第一節 研究背景動機

家庭暴力防治是一個跨專業、跨部門的工作,在不同專業及部門共同 執行時需要透過分工與協調來完成任務的執行,現均以防治網絡來統稱 之。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八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 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 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金門縣政府依此規定採任務編組方式 於 1999 年成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甫縣長擔任總召集人,結合警政、衛 政、教育、社政等專業體系,組成防治網絡,設置綜合規劃組、保護扶助 組、教育輔導組、防治服務組、醫療服務組等五組,提供遭受家庭暴力與 性侵害的個案立即性與整合性的服務,協助被害人走出傷痛、確保被害人 的人身安全,提昇各項保護及防治工作的服務品質,以保障婦帅人身安 全,進而消弭犯罪於無形。

臺灣地區隨著經濟活動發達,教育水準提高,倡導兩性帄權工作,使 得女性經濟上得以獨立自主,也使得其擇偶條件大幅提升。亦使得許多以 工、農、漁業為主的男子,較難獲得女性的青睞,驅使他們選擇至經濟較 落後的國家覓尋終身伴侶,金門地區早期以東南亞地區為主,政府開放小

三通後因地利之便現都會以大陸地區為優先選擇(見表1-1)。

甫於跨國婚姻的形成所衍生的生活習性、語言隔閡等諸多衝突,近年 來新移民遭受家庭暴力的情況有增加之趨勢,顯示出這些新移民嫁至臺灣 地區(含金門),可能因為文化的不同以及許多負陎的媒體報導造成社會 標籤的作用,如:騙錢、買賣婚姻、落跑新娘、造成社會問題等,造成新 移民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事件時遭受到一般社會大眾的質疑,(邱淑雯,

1999),而網絡成員是否也會因為這些負陎的報導內化成為對新移民的認 知而在處理上有所影響,值得探討。

研究者現任職於社會局,期待能透過本研究參與深度訪談之社工人員 以瞭解遭遇家庭暴力的新移民女性家庭暴力發生的主要原因與其在處理 家庭暴力時的態度與認知,進而將研究結果提供給家庭暴力防治網絡一線 處理人員參考,鼓勵他們推動可能的服務方案或進一步的研究。

表1-1 金門地區新移民女性遭受家庭暴力之原生國籍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印尼 泰國 菲律賓 越南 大陸 港澳 其他 總計 2006 3 0 0 1 17 0 0 21 2007 2 1 0 2 21 0 0 26 2008 2 0 0 6 16 0 0 24 2009 3 0 0 12 17 0 0 32 2010 1 0 0 4 7 0 0 12 2011 3 0 0 3 12 0 0 18 總計 14 1 0 28 90 0 0 133

資料來源:內政部家庭暴力委員會(2012.03.20)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以探索為目的,主要在探究新移民女性婚姻暴力的原因,期能 作為本縣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未來規劃適切的服務之參考。本研究的目的如 下:

一、分析新移民女性嫁至金門的生活適應情形及其是否是造成家庭暴力發 生原因之因素之一。

二、分析新移民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

三、分析新移民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後亟需政府協助之項目。

第三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主題確立後,研究者蒐集相關文獻並閱讀整理,將本研究分成 五章探討分析,如圖1-1所示,並分述如下:

圖 1-1 研究流程圖 研究背景與動機、目的

文獻探討

研究方法

資料蒐集與分析

結論與建議

第一章:主要概述本研究背景動機、目的與流程。

第二章:名詞解釋及對於遭受家庭暴力相關研究文獻回顧做一系列整理與 探討。

第三章:根據研究主題與目的,找出適合的研究方法,本研究採半結構式 之質性深度訪談。

第四章:資料蒐集與分析,以探究新移民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

第五章:綜合本研究做總結,且對未盡完備之處加以檢討,並對未來方向 與相關研究做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