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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婚姻衝突與親職感受

Fuller 與 Fincham (1994)以家庭發展理論為主軸,討論婚姻的生命週期 變化,發現第一個孩子出生後,許多的活動及要求,使得家庭系統間父母的 角色蓋過於夫妻的角色,因此「成為父母」帶來角色轉變、家庭生活調適、

家庭資源的重新分配(林如萍,2001),可能會改變原本的夫妻關係,造成 新的調適與衝突。

壹、婚姻衝突的定義

「衝突」是個體主觀內在知覺到阻礙、不一致、對立、不滿等的行為結 果或者是一種互動歷程(葉光輝,1997;卓依蒨,2012)。兩個來自不同家 庭的人因婚姻而結合,需要調適個人特質的差異,以及適應雙方原生家庭帶 來習慣的不同,然而這些差異可能為雙方帶來觀念、行為上期待的落差。因 此當衝突發生在婚姻領域,指的是:夫妻間互動或個體內知覺到不同意的、

不愉快、不滿等等的差異,產生對立或爭鬥的行為結果,以及隱含行為、問 題解決的歷程(Weiss & Dehle, 1994;Gottman, 1998;張鳳如,2011;卓依 蒨,2012)。Weiss 與 Dehle (1994)以認知行為的觀點來解釋婚姻衝突,提出 觀察衝突的兩種觀點,一種是以行為的結果來判斷衝突,例如明顯傷害對方 的行為;另一種把衝突當成一種歷程,無法直接察覺,例如逃避的應對行為 或解決衝突的方式,須經歷一段時間來推斷。

國內相關研究者定義婚姻衝突,是指夫妻價值觀差異或行為對立發展出 的多種衝突形態 (賴自強,1996;陳惠雯、林世華、吳麗娟,2001;蔡瓊玉,

2007)。張春興(2006)定義婚姻衝突時指出,婚姻衝突應包含夫妻明顯和 不明顯的衝突。綜整國內、外學者對婚姻衝突的定義,發現婚姻衝突包含多 樣面貌,而可見的衝突行為,明顯且直接的產生影響,因此研究者考量本研 究夫妻養育兒女的衝突情境,採取 Weiss 與 Dehle 對婚姻衝突定義的結果模 式(outcome)觀點,聚焦於夫妻間可觀察的衝突行為表現 (Weiss & Deh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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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Gottman, 1998;張鳳如,2011),關注於衝突行為對親職負向感受帶 來的影響。

貳、婚姻衝突的頻率

婚姻衝突的內涵包含許多面向,例如:衝突的有無、衝突頻率與強度、

衝突方式、衝突是否解決等。首先學者探究婚姻衝突的議題,了解衝突發生 之因,發現夫妻的個人特質、婚姻的權力關係、家事分配、家人關係、資源、

親密要求、角色改變與期待、生活瑣事、子女教養、上一代的介入等都會造 成衝突(李良哲,1997;張思嘉,2006;劉惠琴,2003;陳映如,2012;賀 思瑋,2012;林庭,2013)。劉惠琴(2003)年針對夫妻衝突議題的歸類發 現,華人社會中婚姻還是家庭婚姻,衝突的形成除了夫妻本身之外,與下一 代孩子,與上一代父母的互動是相互關聯的。

當孩子出生後時,夫妻之婚姻滿意度、幸福感下降,雙方正向情感表達、

愛意減少,而衝突及矛盾感覺不斷,衝突頻率增加,夫妻關係緊張提昇 (Belsky & Pensky, 1988;Belsky & Rovine, 1990;Kluwer & Johnson, 2007;

Doss、Rhoades、Stanley & Markman, 2009)。西方學者對婚姻關係縱貫研究 與回顧中,比較不同種族在成為父母後的婚姻關係,也證實孩子出生使得夫 妻衝突增加 (Crohan, 1996;McLoyd, Cauce, Takeuchi, & Wilson, 2000)。國內 學者沈瓊桃、陳姿瓊(2004)研究家庭生命週期與婚姻滿意的關係,也證實 了婚姻滿意度在家庭發展階段初期下降,至空巢期後降至最低之現象。因此 不論文化差異,所有研究都驗證了育兒改變夫妻關係的事實,造成夫妻相處 時間與親密感的減少,使得調適過程中婚姻衝突增加。衝突發生頻率的多寡,

影響了衝突的結果,較多的衝突可能帶來較多的緊張與壓力,進一步與婚姻 關係或親職、親子關係等(崔詠欣、黃庭偉、王依婷,2012)議題有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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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影響婚姻衝突的因素

一、性別

婚姻衝突會受性別影響而有不同,過去研究中,女性往往自陳有較多的 的婚姻衝突(朱瑞玲,2005)。由於父系社會和傳統角色的規範,使得婚後 女性在生活上需要調適得較多(林亞寧,2002;張思嘉、周玉慧、黃宗堅,

2008),特別是已婚的母親由於社會角色期待與分工,不僅有較多的家務工 作,亦有較多的婚姻衝突 (Nomaguchi &Melissa, 2003) ,加上劉惠琴(2003)

針對已經結婚五年的夫妻研究,發現當婚姻有衝突時,妻子通常較先察覺,

因此女性感受到較多的婚姻衝突。

二、教育年數

受教育年數的高低,影響個人在面臨問題採取的想法,與解決問題的方 式。過去研究發現教育年數和夫妻婚姻關係有關連,教育年數越多,婚姻衝 突越低(黃皓瑩,2010)。當面對婚姻衝突時,教育程度高者有較好的調適 能力,也會尋求較多資源的協助(林亞寧,2002),並且因此不易形成衝突 或受衝突影響。

三、居住安排

華人文化下,婚後的居住安排受倫理的規範,特別是與父母同住影響了 與姻親互動的方式。張思嘉(2001)針對結婚 3 年內夫妻適應的質性研究發 現,婚後適應問題之主要來源之一,是與原生家庭成員的適應。研究發現與 父母同住者,由於生活習慣、處事方式以及互動關係或奉養責任,容易有適 應困難,因此家庭型態會影響夫妻在姻親相處方面的婚姻衝突(黃皓瑩,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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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婚姻衝突對親職感受的影響:外溢理論

一、外溢理論在家人關係的應用

「外溢理論」(spillover theory)是最多學者用來解釋婚姻關係對親職影 響的觀點。最早,外溢理論被用來討論工作與家庭關係,在工作與家庭兩個 體系間的情緒、態度或行為會相互影響,並且有正向外溢(positive spillover)

與負向外溢(negative spillover)之分 (Wilensky, 1960)。正向外溢指的是在 一體系中較好的情緒或態度會對另一體系有正面的影響,負向外溢則是負向 的情緒、態度或行為對另一體系產生負面的影響。除了工作家庭議題外,家 庭的次系統概念,也讓學者使用外溢理論來探討家人關係間的相互影響。

Katz 與 Gottman (1996)在婚姻衝突的外溢效果研究中,探討家庭次系統 的中個體的心情、情緒或行為,會由一個領域轉換到另一個。這個過程表現 了次系統中的相互牽連,例如在婚姻領域的感受影響了在親子領域的表現。

許多研究探討婚姻衝突對孩子的影響,使用孩子知覺父母婚姻衝突量表,探 討婚姻衝突頻率、強度、形式、問題解決等面向,對孩子日後問題行為、情 緒表現、健康福祉、青少年適應的影響 (Weiss & Dehle , 1994;Davies &

Cummings, 1994;Zimet & Jacob, 2001;陳惠雯、林世華、吳麗娟,2001;

張鳳如,2011)。父、母親的婚姻關係正向,對孩童的安全感與親子關係發 展有正面效果,反之亦然 (Howes & Markman, 1989;Davies & Cummings, 1994)。因此外溢理論被廣泛使用在家庭關係的探討。

二、婚姻衝突與親職感受的關連性

Crohan(1996)比較非裔美國人與白人,在過渡到父母階段的婚姻品質,

以整體之婚姻衝突發生的頻率做測量,探討婚姻衝突對婚姻品質的影響,結 果發現無論是非裔美國人或白人父母,較高的衝突頻率使得婚姻品質較低;

Kluwer 與 Johnson(2007)使用 5 年的縱貫資料,探討 293 對荷蘭夫婦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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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率跟婚姻品質的關連性,發現衝突頻率和婚姻品質是相互影響,而衝突頻 率是較重要的影響因素。因此研究證實婚姻衝突和婚姻品質有直接的相關 性。

而 Easterbrooks 與 Emde (1988)以家庭系統觀點探討個體間的相互影 響,關注婚姻關係在過渡為父母的變化,發現好的婚姻品質會外溢引發養育 子女的正向親職表現;Rogers 與 White (1998)指出父母的親職滿意度和婚姻 滿意相互影響,且擔任父母的滿意程度可以預測婚姻的滿意度;Lavee、

Sharlin 與 Katz (1996)結合家庭壓力理論以及家庭生命週期之說,針對以色列 的各地區共 441 個家庭為對象,探討外在因素,如子女年齡、子女數、勞動 狀況、經濟收入對親職壓力、心理福祉與婚姻品質的關連以及親職壓力、心 理憂鬱與婚姻品質的相互關係,並且區分母親與父親做分析。研究證實:親 職壓力、父母心理福祉及婚姻滿意三者皆受收入、子女數、勞動狀況影響,

且父母心理福祉、婚姻品質和親職壓力呈負相關,因此不良的、衝突的婚姻 關係會造成親職角色的困擾,增加壓力。然而,衝突的婚姻關係帶來的壓力,

是否會增加擔任親職的負向感受?過去則較少文獻直接探討婚姻衝突與親職 負向感受兩者的關係。

而直接以婚姻衝突為主題,探討與親職領域的相關研究,多數和親職參 與有關,尤其對男性而言。Katz 與 Gottman (1996)使用「溢出」效應觀點,

討論婚姻系統中的負面情緒,對其他關係的影響。當婚姻產生衝突時,負面 情緒使得男性傾向採用撤出家庭的方式處理,因此婚姻衝突使父親容易撤出 對子女的教養,對教養行為產生影響(崔詠欣、黃庭偉、王依婷,2012),

父職的參與程度比母職更容易受婚姻衝突而減少 (Erel & Burman, 1995),但 是缺乏文獻討論婚姻衝突與親職負向感受的關連性。

由於 Crohan(1996)和 Kluwer 與 Johnson(2007)的研究驗證了外溢觀點,

證實婚姻衝突影響婚姻關係,而 Easterbrooks 與 Emde (1988)、Rogers 與 White (1998)、Rogers 與 White (1998)的研究,發現婚姻關係能影響親職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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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親職壓力。因此研究者依分析推論,婚姻衝突的緊張關係,可能直接影響 親職負向感受。此外,許多親職研究將對象著重在母親身上,雖然母親為孩 子的主要照顧者,在育兒勞務上負擔比父親多(利翠珊、陳富美,2004),

但現代父親參與親職的情況增加,且婚姻關係對男性或女性在親職的影響上 有差異,女性較容易因婚姻的壓力產生親職的負向感受 (Crnic & Low, 2002),男性則因婚姻衝突易撤離親職參與,因此婚姻關係對親職影響的研 究對象,應該同時包含母親與父親。

伍、小結

總言之,夫妻婚姻關係與養育子女息息相關,依外溢理論觀點,發現 夫妻婚姻關係對親職表現有重要影響。養育子女可能造成衝突頻率增加 (Gottman & Notarius, 2002)引起婚姻品質下降,而負向婚姻關係又會外溢影 響夫妻擔任親職之表現,因此婚姻衝突可能與親職感受有相關。目前研究多

總言之,夫妻婚姻關係與養育子女息息相關,依外溢理論觀點,發現 夫妻婚姻關係對親職表現有重要影響。養育子女可能造成衝突頻率增加 (Gottman & Notarius, 2002)引起婚姻品質下降,而負向婚姻關係又會外溢影 響夫妻擔任親職之表現,因此婚姻衝突可能與親職感受有相關。目前研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