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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嬰幼兒托育發展

嬰幼兒早期的經驗將影響他們未來的發展與學習,教育是最能影響人類生命 品質的方法,臺灣現行學前托育機構有托嬰中心和幼兒園分別由社會局和教育局 兩個系統並行運作。而高品質幼童托育方案有利於孩童和家庭的生活,本節探討:

托育服務的定義、托育的發展歷史、托育服務的類別、台灣托育現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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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托育的定義

聯合國在 1956 年對托育服務定義為:「當孩子需要家庭的一般照顧,卻因 一天中有一段時間必須離家,由機構所提供的托育就是一種補充性服

(supplementary services),主要是提供孩子離家這段時間的照顧」(馮燕,2002)。 故此,托育服務(child care service)是以家庭為基礎,補充父母親職角色在家 庭照顧功能的不足;並提出服務方案,藉由團體化,或機構化,以「照護」及「保 護」為首要工作來滿足學齡前或者學齡兒童成長及發展的需要,提供多樣化的服 務設施與安排,一般包括:托兒所、幼稚園、保母、課後托育中心;托育服務的 服務對象包括兒童、父母以及其家庭(葉郁菁等,2003;張百穗,2012)。

二、托育的發展歷史

臺灣的托育發展因 1950-1960 年代政府積極展開國家建設,致力於教育的 發展,緊接著因應臺灣由農業社會轉變為初級工業社會的需求,婦女開始投入就 業市場工作,社會經濟與家庭結構轉變下提供托育的幼教機構需求遽增,1960 年 代末期至 1970 年代初期為臺灣地區兒童人口成長的高峰期,在政府經費考量以 及因應幼兒入學需求,幼稚園設置上出現國小附設「自立幼稚園」,其雖附設於 公立學校之下,但實為私幼型態經營,人事、設備等費用採自給自足式辦理。幼 稚園數量遽增的結果,臺灣地區幼教生態以私幼為主的經營型態至此可謂定型,

私幼已然成為幼教的辦學主體。1980 年,《幼稚教育法》的公布,確定幼稚園設 置的法律地位,國人開始意識到學前教育的重要性。2008 年「建構友善托育環 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之托育費用補助自 2008 年 4 月起 開辦,希冀透過計畫推動提供平價以協助家長解決托兒問題,支持父母兼顧就業 和育兒,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以增加生育意願。2011 年公布實施之「兒童 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則明文規範未滿 2 歲幼兒及學齡兒童之課後照顧之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兒童局。至此,原兒照法草案中對 12 歲以下兒童幼 托照顧之相關規範,分由幼照法及兒少法兩個法令規範之。2012 年參考國外幼 兒托育制度公共化之理念推出「公私協力平價托嬰中心補助計畫」,由政府及民 間協力合辦普及化之托育機構,目前新北市成立 8 處,臺東縣 1 處、基隆市 1 處其他縣市亦陸續規劃推動中,甚至在 2014 年全台已有 55 間公共托育中心。詳 如表 2-2-1

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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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1 台灣幼兒托育的發展

年 代 台 灣 幼 兒 托 育 發 展 沿 革

1928 在台東成立全台第一家托兒所-鹿野托兒所。

1956 推行「農忙托兒所」對農村學齡前兒童進行照顧。讓原本只有在農 忙時期才有的扥育服務,發展成常年、固定性,此為台灣設立托育 機構的開始。

1973 兒童福利法通過,主因於政府為得到聯合國兒童福利基金會的援 助,使得托兒所相關業務全面由政府接管。

1979 內政部公佈「托兒所教保手冊」,提及托兒所成立的目的為協助父 母照顧幼兒生活及擴展其生活經驗。

1980 《幼稚教育法》公布

1981 政府修正托兒所設置辦法,規範托兒所為提供滿足兒童照顧的福利 服務。

1988 擬定「社會局委託民間機構辦理家庭托兒工作人員訓練實施

計劃」,委託台北市家扶中心代訓保母,在訓練完成之後追蹤輔導,

並組織保母協會。同年,台北市訂定「托育中心設置立案標準」, 為我國第一個把課後托育機構納入管理的辦法。

1990 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受到台灣省社會處的委託,開始辦理各地的保 母訓練工作。

1993 兒童福利法修正通過後,將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辦法的職權,

由政府轉交給政府訂定,並報備中央主管機關; 「私立托兒所」的 數量漸漸超過「村里托兒所」和「公立托兒所」的數量,成為最多 的托育機構。

1998 推動保母證照制度以來,已有近 6 萬人取得保母人員技術證。

2000 推展「社區保母支持系統」。

2007 行政院院會通過教育部與內政部擬具的「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

2008 「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之托 育費用補助自 2008 年 4 月起開辦。

2009 兒童局已督導各地方政府建置 56 個社區保母系統,約有近 1 萬 4000 名保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納入政府管理。

2011 6 月 10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完成立法,幼托整合法案歷經十四年,將 托兒所及幼稚園整合為幼兒園。

11 月 30 日公布實施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則明文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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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未滿 2 歲幼兒及學齡兒童之課後照顧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內政 部兒童局。至此,原兒照法草案中對 12 歲以下兒童幼托照顧之相關 規範,分由幼照法及兒少法兩個法令規範之。

2012 2012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推出「公私協力平價托嬰中心補助計畫」,由政府及民間協力合辦普 及化之托育機構,目前新北市成立 8 處,臺東縣 1 處、基隆市 1 處 其他縣市亦陸續規劃推動中。

2013 由於居家托兒意外頻傳,將研擬中的「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 辦法」將列出收托人數、收費原則等規定。舉辦居家式托育服務提 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辦理四場次公聽會暨專案會議。

2014 1.內政部兒童局預計於十二月一日全國所有收費保母都要完成登 記,研訂辦法將採高度管理,除堅持全日托嬰人數最多兩人,也增 列保母訪視及輔導

2.全臺灣目前共有 55 所公共托育/嬰中心。

資料來源: 研究者整理自 1.劉翠華,黃澤蘭,許雅喬,許芳玲(2007)。托育 服務概論:政策法規與趨勢。揚智。2.教育部(2014)3.社會處(2014)

三、托育服務的類別

表 2-2-2 托育服務的類別

機構式托育服務(幼兒園、托嬰中心) 家庭式托育服務

(保母、外傭、親 戚家庭式托兒)

收 托 時 間

(1)半日托育:每日收托時間未滿 6 小時。

(2)日間托育:每日收托時間在 6 小時以上、未 滿 12 小時。

(3)全日托育:每日收托時間在 12 小時以上未滿 24 小時。

(4)臨時托育:兒童之實際照顧人因臨時事故送托。

依保母兒童家長實 際需要協調托育時 間。

服 務 對 象

1. 托嬰中心:收托 0~2 歲兒童。

2. 幼兒園:收托 2 歲以上學齡前之兒童。

3. 課後托育:收托國小放學下課後之學齡兒童。

0-2 歲全日托嬰人 數最多兩人

服 1.托嬰中心:成立目的為協助家庭及父母分擔未滿 保母以自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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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 性 質

2 歲前兒童之照顧責任。

2.幼兒園:在於照顧 2 歲以上至國民小學前之兒童 使其有接受國小教育的基礎準備。

3.課後托育:提供兒童,保護、照顧、教育及輔導 的服務。

或到兒童家中照顧 兒童。

資料來源: 研究者整理自內政部(2013)

四、臺灣托嬰中心托育的現況

隨著生育子女數下降,婦女就業比例增加等社會結構的改變,家長對嬰幼 兒的托育需求愈來愈高,又由於生育數少,家長對於寶寶出生後的養育問題尤其 重視。政府為降低少子女化衝擊,積極營造有利生育、養育之環境,保護家庭與 就業安全,因此在 2007 年實施「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 補助實施計畫」,希望將臺灣居家式及機構式托育服務迅速轉型。配合「幼托整 合」後實施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範居家式及托嬰中心托育服務之管理制 度,透過托育費用補助誘因,結合督導訪視體系來掌握臺灣嬰幼兒托育服務現況,

以提昇嬰幼兒照顧品質的目的(內政部,2012)。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 11 條規範:「托育機構除另有規 定外,應置專任主管人員 1 人,綜理機構業務。托嬰中心除應置特約醫師或專 任護理人員至少 1 人外,每收托 5 名兒童應置護理人員、教保人員、助理教保 人員或保母人員 1 人,未滿 5 人者,以 5 人計。」 對托嬰中心招收年齡亦有 規範。內政部(2013)歷年托育機構概況調查報告顯示,自 2006 年開始才有托 嬰中心數量統計數存在,並在 2012 年明顯迅速增加了托嬰中心數量。在 2012 年前托兒所也承辦了托嬰的服務,在 2012 年 1 月 1 日開始正式實施《幼兒教育 及照顧法》後,實施幼兒園與托兒所合併,且幼兒園招收 2 至六歲幼兒。在 2013 年政府推出「公私協力平價托嬰中心補助計畫」,由政府及民間協力合辦普及化 之托育機構,目前新北市成立 8 處,臺東縣 1 處、基隆市 1 處其他縣市亦陸續規 劃推動中。突顯托嬰機構在國內逐漸開始受到重視,同時也帶動了相關議題的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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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 托育機構概況

托育機構概況 私立托嬰中心所

托兒所數-合計 托兒所數-公立 托兒所數-私立

原始值 年增率 (%)

原始值 年增率 (%)

原始值 年增率 (%)

原始值 年增率 (%) 2006 111 … 4,213 … 278 … 3,872 … 2007 106 -4.50 4,112 -2.40 276 -0.72 3,790 -2.12 2008 121 14.15 4,008 -2.53 276 .00 3,696 -2.48 2009 164 35.54 3,887 -3.02 276 .00 3,576 -3.25 2010 169 3.05 3,825 -1.60 275 -0.36 3,538 -1.06 2011 185 9.47 3,681 -3.76 271 -1.45 3,402 -3.84 2012 402 117.30 -- -- -- -- -- -- 2013 553 37.56 -- -- -- -- -- --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3)2006-2014 年托育機構概況。

第三節 蒙特梭利教育觀點之托育環境品質之初步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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