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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五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採用網路問卷或書面的形式,透過 e-mail 、郵寄方式進行問卷的寄 送,在整個研究實施的過程中,包括專家委員之聯繫、研究問卷之填答及傳送、

相關事宜之傳遞等,透過網路與電話進行聯繫。

本研究之研究流程包括德懷術小組的形成、研究實施步驟。茲分別說明如 下。

一、德懷術小組的形成

德懷術(Delphi Technique)的實施是以具代表性的專家、學者做為調查的 對象(葉重新,2004),因此,本研究選擇對於幼兒教育、蒙特梭利教育與托育業 務熟稔者,做為參與德懷術研究之專家成員。透過電話及e-mail進行聯繫,徵詢 參與意願後,將同意參與本研究的專家學者組成德懷術小組。在小組委員確認之 後,則進一步與其說明問題性質、實施程序、所需時間、協助之次數等相關事項,

使其對研究之進行有所認識。本研究選取德懷術小組委員的範圍包括:精熟或教 授幼兒教育、托育服務、蒙特梭利教育等理論,或熟稔上述之意涵與熟悉此工作 的幼兒教育相關人員,如此以達到理論與實務並重。另外,由於本研究之蒙特梭 利教育取向之專家選定目前在台的國際蒙特梭利培訓機構,包含AMI、AMS、MIA 等組織所培育之專家,參與德懷術小組之名單如表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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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5-1德懷術小組名單

姓名 服務單位/職稱 蒙特梭利培訓機構之

證照 王素偵 美國蒙特梭利學院 0-3,3-6 國際蒙特梭利教

師培訓講師

福爾摩沙蒙特梭利執行長 MIA 董事暨在台負責人

MIA0-3 歲合格教師證 /講師證

MIA3-6 合格教師證/

講師證 吳玥玢 台北蒙特梭利理想園負責人

蒙特梭利教師培訓講師

AMI0-3 合格教師證/

講師證

AMI3-6 合格教師證/

講師證 林一慧 福爾摩沙蒙特梭利諮詢顧問

蒙特梭利教師培訓助理講師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

MIA0-3 合格教師證 MIA3-6 合格教師證

白淳瑜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

托嬰中心及保母托育業務的承辦人 保母職前訓練講師

蒙特梭利教育課程

周秀欽 台北公共托育和平托嬰中心主任 AMI0-3 合格教師證 AMI3-6 教師證 周麗珍 臺北市私立君格幼兒園負責人 AMS3-6 合格教師證 陳美華 雲林縣私立聖祐幼兒園負責人

蒙特梭利教師培訓講師

MIA0-3 合格教師證 MIA3-6 合格教師證/

講師證 陳慧玲 美和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講師

蒙特梭利教師培訓講師

MIA0-3 合格教師證 MIA3-6 合格教師證/

講師證 劉 冷 琴 彰化樂耕托兒所執行長

台 中 朝 陽 科 大 幼 保 系 講 師

AMI0-3 合格教師證 AMS3-6 合格教師證/

講師證

蘇慧娟 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系講師 MIA0-3 合格教師證 依姓氏筆畫排序

表 3-5-1 德懷術小組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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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實施程序

本研究實施的程序分述如下:

一、蒐集並閱讀大量文獻,找到研究興趣。

二、確認指導教授並與教授討論研究方向,而後確立研究題目。

三、研究主題研擬研究動機與目的。

四、文獻探討與資料收集、分析。

五、初步指標建構。

六、編製「蒙特梭利教育取向托嬰中心環境品質」之德懷術專家問卷。

七、選擇國內幼兒教育與蒙特梭利教育專家、學者、行政官員及嬰幼兒托育實務 經營者作為本研究之德懷術專家小組成員。

八、寄發問卷與回收分析,進行三回合的問卷調查,直到達成一致性共識。

九、德懷術專家小組成員達成一致性共識後,完成本指標之建構。

十、根據德懷術專家小組成員達成共識後之指標,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

蒐集並閱 讀文獻

與教授討論研究方向,

確立研究題目。

研究主題研擬研究動機 與目的。

文獻探討與資

料收集、分析。 初步指標建構。

編製「蒙特梭利教育取向 托嬰中心環境品質」之德

懷術專家問卷。

選擇研究之德懷 術專家小組成員。

寄發問卷與回收分析,

進行三回合的問卷調查

德懷術專 家小組成 員達成一 致性共識 後,完成 本指標之 建構。

根據德懷術 專家小組成 員達成共識 後之指標,

提出研究結 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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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指標建構採用德懷術問卷調查方式,依其處理的性質不同,將分為質性部分 與量化部分加以討論。

一、資料處理 (一)質性部分

根據每一次德懷術問卷項目的建議與綜合評論,彙整相關的文獻加以分析,

將同質性較高的意見加以整合,對於不同的看法則予以分類歸納,並分析其意涵 與見解,以作為增加或刪減指標之參考。

(二)量化部分

針對每一回合的德懷術問卷各指標合適性的評分,以簡單統計的平均數、標 準差、眾數,來呈現每題的填答結果、集中與離散的情形,並於下一回的問卷 內提供統計平均數結果予填答者參考,以期能達到凝聚共識的功能。另將由統計 數據中,取得眾數(Mo)、平均數(M)、標準差(SD),並能達到三次問卷填答數 值愈來愈小,用以判專家意見的穩定度。

本研究之資料處理係針對德懷術專家小組提供構面中各項功能指標合適性 的評分,進行平均數、眾數、標準差等統計分析,以此判別德懷術專家小組對各 項指標之合適性之分析,作為指標選擇的標準,以此建構蒙特梭利嬰幼兒托育之 檢核指標。

1.平均數(M)

平均數為最常使用之集中量數,其為全部數字之代表值,亦為全部數字中央之數 值。因此,平均數可用來了解所蒐集資料的集中情形。

因本研究所使用之德懷術調查問卷採用的是 Likert 五點量表設計,故 預設平均數大於 4.0,則表示該指標項目的合適性較高。

2.標準差(SD)

標準差為一組數值自平均值分散開來之程度的一種測量觀念,最常被使用作為統 計分佈程度上之測量。標準差數值大,表示大部份之數字和其平均數之間差異大;

若標準差數值小,則表示大部份之數字較接近其平均數。張豔華(2002)的研究 中對於指標之選取認為,若專家勾選之合適程度之平均數達 4 以上者,表示重 要或合適度夠高。標準差小於 1 者,表示具有一定的專家共識。根據上述之研 究,本研究將刪除不具一致性,即平均數未達 4 ,或是標準差大於 1 之指標。

根據本研究的預設,評鑑各項指標時,當任一指標之平均數大於 4.0 且標準差 小於 1.00 時,即顯示該項指標必需性高,代表取得德懷術專家小組一致性的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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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則該項指標則予以保留;平均數小於 4.0 且標準差大於 1.00 者,則列為待 評估項目,待下一次問卷中尋求專家的意見,判定是否保留或刪除該指標。

3.眾數 (Mo)

眾數為一組數字中,出現最多次數的數值。本研究在指標項目選擇時,除了根據 各項指標項目所得之平均數外,亦將考量眾數數值之大小。預設眾數趨於高分,

數值在 4.0 以上,則表示多數之專家學者認同該項指標項目之必需性。

採用標準方面,參考黃淑卿(2002)、蘇俞禎(2007)等人的做法,並與指 導教授討論後,決定以:1.平均數須在 4.0 以上(M≧4);2.標準差小於 1(SD

≦1);眾數數值在 4.0 以上為指標選用的標準,若其中一點不符合者則予以刪 除,以維持指標的適切性。

二、德懷術調查問卷之資料分析

本研究進行三回合之徳懷術調查問卷,研究者於每次問卷回收後,針對量化 與質性部分進行資料整理,統整出德懷術專家小組對於蒙特梭利教育取向嬰幼兒 托育之構面概念和各項指標所提出修正意見,以此作為下一回合問卷修正的基礎。

本研究以平均數、眾數、標準差評定「蒙特梭利教育取向嬰幼兒托育環境品質」

的合適程度。並提供開放性之意見欄讓德懷術專家小組補充、新增指標或提出修 正之意見。根據德懷術專家小組第一次所提供之意見與評定,進行指標之修正與 增減,並將德懷術專家小組所給予之意見及研究者對於德懷術專家小組意見之回 應作一統整,於第二次之德懷術調查問卷中呈現,提供德懷術專家小組參考;指 經過專家小組委員填答統計分析後未達設定標準之指標,改列為待重新評估部分,

留待下一次問卷由專家小組成員發表意見,考量是否須將此依指標刪除;並根據 第一次之德懷術調查問卷的結果發展第二次之德懷術調查問卷。研究者以上述相 同步驟根據第二次之德懷術調查問卷的結果,發展第三次之德懷術調查問卷。

第三回合之德懷術之重點在於各項指標內涵於建構蒙特梭利教育取向之嬰 幼兒托育檢核指標範疇裡之合適程度,故研究者觀察各項指標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以進行刪題與重要性之考量。若所得結果為各項指標之平均數皆大於 4.0,即德 懷術專家小組之意見相當集中;標準差皆小於 1.00,即德懷術專家小組意見相 當集中且離散程度小,且無提出異議及意見時,表示該指標達到一致性共識,指 標建構宣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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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章依據研究設計與實施研究結果,依序呈現德懷術三回合的嬰幼兒托育 環境品質指標問卷調查統計分析與專家委員提供之意見,進行修飾與調整嬰幼兒 托育環境品質的指標內涵、適切性程度,以建構嬰幼兒托育環境品質指標。

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第一回合德懷術問卷調查資料處理與分析;第二節 第二回合德懷術問卷調查資料處理與分析;第三節第三回合德懷術問卷調查資料 處理與分析,第四節嬰幼兒托育環境品質指標綜合討論。茲分述如後。

第一節 第一回合德懷術問卷調查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研究各回合問卷的主要結構分為指標的必需性程度評定、修改意見和綜合

本研究各回合問卷的主要結構分為指標的必需性程度評定、修改意見和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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