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學校建築維護管理委託「物業管理」之探究
4.2 學校建築維護之物業管理規劃
4.2.2 學校建築維護之物業管理內容要項
校方財產
交接部份
二、委託項目內容之確認
在教育部《各級學校校舍維護管理參考作業手冊》,一般校園校舍委外管理維護的類 型,可以區分為以下四類:
(ㄧ)第一類_建築物及基地之維護與修繕
相關科目內容之管理維護技術詳本手冊第二章,其中可以委外管理維護的事項:
1.建築物構造體之龜裂、鬆脫檢查 2.工程修繕代辦申請或委託.3 室內裝修 4.基地鋪 面。總務人員應注意的事項:1.涉及建築物之建造、改善事項應依建築法規規定交由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及營造業辦理;2.涉及建築物室內裝修事項應依「建築物室內 裝修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二)第二類_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之檢查及修護
相關科目內容之管理維護技術詳本手冊第三章,其中可以委外管理維護的事項:
1.配電盤、配電箱 2.照明設備及插座設備 3.開關箱及管線 4.緊急發電機及其附屬設備 5.避雷設備 6.集中電表 7.地下受水槽與高架水槽 8.污水槽、廢水槽 9.揚水泵;10.污水 泵、廢水泵 11.給排水管線 12.集中水表 13.消防安全設備 14.送風機、排風機。
(三)第三類_校園之清潔及環境衛生之維持
可以委外管理維護的服務事項:1.特定建築物空間或校園空間的清潔維護 2.垃圾 集中場所 3.雜草 4.環境消毒及滅鼠 5.水塔 6.外牆清洗 7.化糞池。總務人員應注意的事 項:垃圾集中場之垃圾需運至垃圾處理廠者,應委託登記有案廢棄物清除處理業理。
(四)第四類_校園及其周圍環境安全防災管理維護
可以委外管理維護的服務事項:1.管制人員及車輛進出 2.防盜 3.防火 4.防災。
總務人員應注意的事項:1.涉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事項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 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辦理;2.委外之各項服務內容,涉及保全業務範圍者,不 得牴觸保全業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
三、建築物與設備年限的確認與檢核的標準。
學校建築物與設備之年限的確定,應依財產登記上的日期為主要的依歸,清楚的
認定日期的起始,再依使用年限上的標準,作為判定的依據。瞭解到學校整個建築物 與設備的情況,依此作為校方之標準。以下為建築物設備修繕維護年限之參考表:
表4.2 建築物設備修繕維護年限之參考表[38]
修繕性質 計畫修繕項目(修繕、更新) 修繕週期
(年)
屋外部 3~4年
建築物周圍之金屬塗裝
屋內部 4~6年
建物
關係 屋頂外露防水場合之表層塗裝 4~6年
給水幫浦類分解檢修 5~6年
設備
關係 與設備有關的金屬塗裝 4~6年
★屋頂(外露防水)、改修(更新) 12~15年
☆外壁綜合改修(結構體改修+重新粉刷) 12~15年
☆磁磚補修、天花板材質替換 12~15年
☆露台、開放走廊、樓梯間等樓板之防水 12~15年
建物 關係
☆金屬部位、金屬劣化部位修繕、部份更新 12~15年
TV 天線更新 10~15年
★TV 公共系統機器類之更新 15~20年
面向屋外者 12~15 年
照明器具之更新
屋內者 15~20年
★給水幫浦、馬達更新 15~20年
設備 關係
★給水設備控制盤等更新 15~20年
停車場、道路、鋪裝改修 15~20年
短期者
(4~6年)
屋外
設施 屋外遊戲設施等之部份修繕、更新 15~20年
★屋頂防水(混凝土構造者)改修 18~25年
☆鋼製建具(玄關門、PS 門、閘門)更新 24~36年 建物
關係
☆鋁製柵欄、鐵窗、扶手等更新 24~36 年
★儲水槽、高置水槽更新 20~25年
★給水管更正、更新 20~25年
★排水管更正、更新 25~30年
★瓦斯管更正、(屋外埋設配管) 24~36年
電梯(電梯、捲器、控制盤等)更新 25~30年
★電力配線關係(動力、電燈幹線等) 24~36年
長期者
(24~36年)
※主體全面
更新 設備
關係
★開閉器盤、分電盤、開關、插座 24~36年
備註 ※ 計畫修繕中有些需設立鷹架,這些計畫項目加註「☆」號表示。
※ 因受基地之現況條件、構成材料等而在週期上有特別變化幅度者,這些 項目加註「★」號表示.
而學校必要檢核的項目中,建議應以月份依學校需求建立巡檢之標準。一般而言 校園安全檢核是依上、下年度為準,其中包含「校舍建築物安全檢核」、「水電消防 設備安全檢查」、「飲用水設備維護」、「遊戲器材檢查」、「電梯安全檢核」、「化 糞池清理」、「冷卻水塔清洗」、「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飲用水安全檢核」、
「廚房水塔清洗」與「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等共十一個不同項目任務 [40],茲說明如下:
(一)校舍建築物安全檢核:必須檢查門窗是否損壞,門、鎖是否能正常使用,窗框 有無脫離、窗軌是否腐朽、窗戶有無變形,牆面有無裂縫,天花板是否龜裂漏水,樑 柱有無傾斜,扶梯欄杆是否鏽蝕鬆動,鐵捲門能否正常操作,地下室是否積水,每月 檢修一次。
(二)飲用水設備維護:檢查飲水機有無遭破壞,能否正常供水,濾心、管路是否該 更替換,飲水機維護並做成紀錄,每月檢修一次。
(三)水電消防設備安全檢查:檢查火警受信總機,排煙、撒水、泡沫、緊急廣播系 統是否正常,消防栓能否使用,滅火器有無過期,緊急避難逃生設備是否妥適,電氣、
排水衛生設備有無故障,發電機能否立即發電,每月檢修一次。
(四)遊戲器材檢查:檢查遊樂器材有無故障,是否出現裂縫、傾斜現象,基座有否 裸露,每月檢修一次。
(五)電梯安全檢核:定期檢修電梯確保電梯正常使用安全無虞,每月檢修一次。
(六)化糞池清理:定期清理化糞池,以確保衛生避免環境污染,每年清理一次。
(七)冷卻水塔清洗:定期清理冷卻水塔,每半年清洗一次
(八)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依法必須檢修申報,每年申報一次。
(九)飲用水安全檢核:檢測飲用水水質及大腸桿菌總菌數,每三個月檢測一次.
(十)廚房水塔清洗:確保廚房用水衛生安全,每一年清洗一次。
(十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依法必須檢修申報,每年申報一次。
其他有關建築物與設備檢核的認定標準,應參考各級學校校舍維護管理作業手冊。
四、物業管理驗收的認定及標準
學校在針對物業管理驗收與標準,基本上校方應依養護修繕計畫中,建立等級的 區分,並配合建構之年限為標準。檢查學校建築物設施與設備,依維護管理之等級要 求,將校方內之設施進分級與分類,依校方主要之維護管理計畫,進行排序與檢核。
學校若發生有緊急之餘部份宜先優先處理,避免造成驗收或認定的標準不一。依此條 件在校方建築物與設備中得知實質上狀況,於委託業務之時可避免有疏漏之餘。驗收 之流程程序,學校應事前建立完整的驗收之流程程序,且應在主要必須注意之部份認 定,要說明清楚與陪同檢核認定,逐次依序是為主要重點。
五、學校業務配合之人員與事項之確認
學校之建築維護管理中,負責建築物及各項設備之使用與維護作業之管理人員,
包含辦理維護、更新、修復作業、訂定與執行各項設備使用維護管理計畫、控制使用 維護作業金額及管理各項資產之人員,應就本身之業務進行確認。確認的項目與內容 也應就委外管理之權責劃分清楚,以建立監督管理的機制與行政層級的編制,確立人 員與職責切合,有效達成各項業務的掌握。
對於學校維護管理業務與職掌,需與各處室進行平行向的協助與溝通,達成順利 進行業務的流程與人員的支援。在分層負責的學校體系中,對外的窗口宜單一話與簡 單化以利與廠商溝通。
六、委外之方式決定
學校要進行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時,應先瞭解到委託模式的意涵,充分瞭解學校適 合之方式,配合學內部作業流程,去評斷哪一種比較能夠讓學校的行政業務相配合。
在學校業務委託物業管理公司與文獻分析中,瞭解到現況的委託物業管理模式,基本 上可以分為兩種模式[41]:
(ㄧ)模式一
業主無物業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和技術,缺乏管理物業足夠知識與經驗。透過物 業管理公司提供專業諮詢,專業服務公司提供具體操作(清潔、保安、維修等)。
土 建 維 修 單 位
清 潔 單 位 電
梯 維 修 單 位
空 調 維 修 單 位
電 器 維 修 單 位
給 排 水 維 修 單 位
專 業 保 安 單 位
綠 化 單 位
土 建 維 修 單 位
電 梯 維 修 單 位
空 調 維 修 單 位
電 器 維 修 單 位
給 排 水 維 修 單 位
專 業 保 安 單 位
清 潔 單 位
綠 化 單 位 諮詢
專業服務公司
圖4.4 委託物業管理模式一[41]
(二)模式二
業主將業務全部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實施具體的專業操作(專業服 務公司:部份專業操作。)
圖4.5 委託物業管理模式二[41]
學校單位 物業管理公司
學校單位
物業管理公司
校方應依學校之基本需求與實質上的考量,針對學校建築維護管理瞭解何種模式 需求適合校方使用,於委託前評估作業中完成委託模式之決定。
七.招標方式流程與法律的規範考量
目前學校的委外業務中,都是依照採購法之規定。其中必須注意之法律細節部 份,學校作業之前都應先清楚規範為何。而在採購作業需建立完整流程,可以參考教 育部《各級學校校舍維護管理參考作業手冊》委外篇之內容:流程先認定採購金額,
再組合適當的招、決標方式,如圖 4.6 採購作業流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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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6 採購作業流程示意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