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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學校本位教師進修的意涵

學校本位教師在職進修的主要概念,認為教師在職進修應該在學校進行,因 為學校是教和學、理論與實務,以及缺點呈現的地方。因此,學校應將教師的繼 續訓練當作學校的基本任務之一。為了更清楚學校本位教師進修的基本理論概 念,本節將針對學校本位教師進修的基本概念、意義及校本位管理,做統觀性的 分析介紹。

壹、教師在職進修的意義及目的

一、教師在職進修的意義

教師進修指的是教師的在職進修,已經具有教師身份的人為了提升教學素 質,一面執教一面學習,謂之「在職進修」,何福田(1998)。在職進修係指現職 人員,在已具備一定專業能力的基礎上,參加與工作有關的學習活動,一般都會 在工作場所中進行,黃富順(1997)。在教師的生涯發展過程中,必須透過不斷的 進修,才能促進專業知能的成長。知識的日新月異,教師又扮演著「知識傳遞者」

的角色,所以需要不斷的在職進修。再則,是因為藉由不斷地在職進修,可以達 成專業成長與成熟,有助於教師教學理念的自我實現,羅清水(1998)。因此,教

師擴展教育專業知能、熟悉教學理論與學習歷程是要不斷在職進修的,教師在職 進修可以說是改進教學方法與態度,發展人群關係技巧,培養教學專長與教學研 究能力,更是提高教師專業資格與地位的必要途徑,蔡芳坤(1995)。

自從教育部公佈與教師相關的一些法令,如:師資培育法、教師法、教師法 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等,我國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已經正式邁入法制化了。尤其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中規定,五年內至少應累積90小時或五學分之進修,

或教師每學年必須進修至少18小時或一學分,使教師在職進修有了法源的依據,

進修更成為教師應享的權利和不可推卸的義務。

吳清基(1989)認為教師進修可分為廣義與狹義二種:

(一)廣義:

1、教師的自我充實或自我教育,及教師自行研究、閱讀與吸收新知識。

2、教師參加校內舉辦的各類型教師進修活動。

3、教師參加校外長、短期的在職進修活動。

(二)狹義:「在職進修」是指由政府或師培機構舉辦的校外教育專業進修而言。

由以上學者的看法得知:不管是廣義、狹義或正式、非正式的進修活動,只要能 夠促使教師專業成長或改進教學方法的進修活動,都能稱為「在職進修」。

二、教師在職進修的目的

以下是學者們對教師在職進修的目的所提出的看法:蔡明昌(2000)認為教師 在職進修的主要目的,在於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增進教學品質與效能,使教師能 對教學相關工作勝任愉快。吳清基(1988)認為教師進修之目的,主要在於促進教 師專業知能之提升,以期能改進教學方法及提升教學效果。高華強(1996)認為教 師進修的目的,包括:教育競爭力的維持、增進教學品質與效能、專門知識的多 元學習、各學科教材教法的融入及彈性化、激勵自我意識與專業責任,延續夥伴 承傳之校園倫理。蔡明昌(2000)歸納出教師進修的目的主要包括教育專業知能、

各領域學科能力、專業態度三方面的增進與培養。以一種更寬廣的觀點來說,教 師進修的目的上包括一般能力,如解決問題、創造思考、批判思考、情緒管理等 能力。

綜觀上述,研究者認為教師在職進修的目的,有以下六項:

(一)藉由教師在職進修,來提供教師多元進修機會,維持適當的教學品質與效 能,使教師在職場上能工作愉悅,並扮演好教師的角色。

(二)鼓勵教師在專門科目的教學歷程當中,能有所創新和革新,並有積極研究 進修精神。

(三)鼓勵教師投入多元知識領域,或發展新的專長領域,以提升其學術上和專 業上的成就,促進課程與教學的革新。

(四)協助教師瞭解學校結構、組織關係、行政管理之理念或運作等,讓教師能 在職場上更投入。

(五)增進學校組織間的溝通和人際關係,鼓勵教師兼顧個人工作成長與滿足,

充分發展個人的能力,並能與社區、家長建立良好和諧的互動。

(六)鼓勵教師樂在擴充經驗、變換角色、承擔不同的責任或職務時,都能以喜 悅的心,迎接新的生涯旅程。

貳、學校本位教師進修的意涵

李鴻章(2000)則指出,促進教師專業知能的學校本位教師進修意涵,應包含 以下三方面:

一、教師通用知能

係指適用各種情境的一般知識和能力,除語文、數學等基本知識外,還包括 各種進階能例如人際溝通、問題解決、個案研究、創造思考、批判反省等能力。

二、學科知能

指教師任教某學科,對該學科內容所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三、教育專業知能

中小學教師特別需要強調的一項專業內涵,又可細分為教育目標與教育價值 知識、課程與教學知能、心理輔導知能、班級經營、以及教育脈絡知識等五項。

李鴻章(2000)認為學校本位教師在職進修,在場所上,應以學校為基礎的在 職進修場所;另一方面在功能上,能夠解決學校的實際問題,即係雖然在職進修 地點不在學校,但其內容如果是以學校的實際需要為基礎,就功能上講,即是學 校本位的教師在職進修。

彭仁晃(2000)則指出:促進有效教師專業發展的進修活動,應該由學校來做 整體規劃並推動,而不是指派個別教師到校外接受再教育或再訓練。因學校不僅 是學生學習和成長的所在,亦是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的重要場所。該報告書中明白 指出:在職進修,應該以中小學教師所服務的學校為中心,因為學校室發生教學 活動、發展課程和技術、以及呈現缺點的地方。學校應將教師的繼續訓練當作學 校的基本任務之一,所有的成員均將負共同的責任。

因此,在教育部(1996)公佈的《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 法》中,即明訂辦理教師在職進修的機構,包括教師任職的學校、政府設立或核 可的在職進修機構或師資培育機構等(第四條);在教育部 285 期公報中,載有

《教師終生進修制度之具體計畫措施》,其第六點亦規定建立「以學校為中心」

的進修制度。可見現職教師任職所在的學校,亦是辦理教師在職進修的重要機構,

而且居於核心的地位。換言之,我國中小學教師的在職進修,已朝向學校本位的 模式發展,黃三吉(1998)。

周麗玉(1989)認為提高教師素質,應發展以校內為主的教師進修方式。他是 教師進修中,最根本且具體有效的方法。由此可知,學校本位教師在職進修的意 義,具體而言就是以學校作為教師進修的主要場所,辦理一系列能夠促使教師成 長或改進教學的活動,藉以解決學校問題,改善教學,提升教師專業成長。

研究者認為:所謂學校本位,係指為達到專業自主的目標,學校成為決定的 主體,也是負擔責任的單位,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則僅在維護學生學習權利的前

提下,對學校保有監督,評鑑與協助的地位,行政院教育改革委員會(1996)。因 此,「學校本位教師進修」就是由學校人員所規劃,並善用環境中的人、事、時、

地、物而實施的教師進修活動來達到學校本位經營的理念。學校的功能在於教育,

要如何培養出知識、態度、價值觀和敏銳性的學生,需要學校及實際負責教學的 教師,做出有意識有系統持久性的努力。因此,理想的教師專業發展活動應把握 三個原則:(一)盡量配合學校及學生的需求;(二)盡量在學校或學區內進行;

(三)師資培育機構應該把教學及研究活動移到中、小學進行,和學校實務情境 直接結合,並直接協助學校推動專業發展活動。

第四節 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與學校本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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