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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運動代表隊組織的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學校運動代表隊組織的相關研究

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訓,是基於體育課程教學需要而發展的社團性活動,也 是一個學校體育重點項目的展現,藉由運動技術的增進,達到贏得比賽的目標之 外,亦能培養個人規律的運動習慣,促進個人的體適能,引發楷模學習的效益,

增進團體的向心力、責任感,進而達成終身運動的目標。

以下就學校體育行政人員的職能、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目標以及學校運動代表 隊的功能等三方面加以探討。

ㄧ、學校體育行政人員的職責與能力

學校體育包含體育教學、運動社團活動與運動代表隊組訓三大部分,洪嘉文

(2003)認為學校體育係指各級學校應以體育教學及體育活動為核心,透過計畫 性的身體活動來提升學生的體適能與運動技能水準,促使其身心能全面的發展。

一個良好的學校體育,應為正常的體育教學、蓬勃的運動社團與堅強的運動 代表隊(張思敏,2003)。所以,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經營應植基於「正常體育教 學」與「適性發展」的基礎上(曾瑞成,2004)。因此,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訓 不單是學生發揮運動技能的表現及提昇自我適應團體生活的能力,也是學校體育 教學成果的呈現與檢驗,更是運動健康全民化及運動競技國際化的重要指標。運 動代表隊的組訓是學校體育行政工作之一,體育行政人員是主要的推動者與執行 者,所以擔任體育行政的人員,必須運用行政、管理的理論與科學方法,融合體 育運動組織內外的人力、財力及物力等資源,有效達成組織目標。

熊鴻鈞(2004)指出,學校體育行政屬學校體育主管單位處理之體育相關之 公共事務,內容包括學校體育政策的制定、執行與評估,適時運用管理的科學方 法,並融合校內外的人力、財力及物力等資源,有效達成組織目標的行為措施與 過程。而國小體育行政人員是在國民小學行政體系中,學校體育事務的主導群,

因此,其職責與能力將直接影響學校體育功能之發揮。

董燊(1995)認為,國小體育行政人員應具備的行政管理能力包括:(一)

運動行銷;(二)運動知識;(三)理財與人事管理;(四)組織與訓練;(五)

安全管理;(六)運動研究與文宣。他更進一步指出國小體育組長必備的體育行 政管理能力的重要性依序為:(一)能有效管理運動場地設施和器材設備;(二)

籌畫校內班際體育活動;(三)對學校體育發展的整體計畫能力;(四)溝通協 助的能力;(五)能激勵體育教師或教練的士氣及(六)學校體育課程的編擬與 設計。

黃銘順(2005)將運動團隊的現代化行政運作分為二方面:

(一)動態行政歷程:

1.專業分工、2.層級篩選、3.功能專門化、4.依法行事、5.用人唯才、6.非 人情性、7.人員專任等原則;

(二)有效行政行為:

1.以實證的變項分析運動團隊的事實及問題解決、2.重視行政科學概念工 具的創立、3.區分運動團隊價值和事實命題、4.探討體育行政的「手段—

目的」(means-end chain)的連鎖。

盧文平(2006)認為,學校體育行政人員必須具有教育政策的前瞻性及科學 的管理精神,運用適切的方法與技巧,融合校內外的人力、財力及物力等資源,

以達成學校體育的教育目標。

綜上所述可瞭解到學校體育包含體育教學、運動社團活動與運動代表隊組訓 三大部分,運動代表隊的組訓是學校體育行政工作之一,且體育行政人員是主要 的推動者與執行者,故國小體育行政人員的職責、能力與認知情形將直接影響學 校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及其運作。

二、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目標

國家的體育政策分為兩大目標:

(一)以全民健康為福祉、增進國民健康、充實國民生活為依歸的全民運動;

(二)是以培養優秀運動員、提昇運動水準、提高運動競技成績、奪取金牌 為導向(翁志成,1992;陳政雄,1984;蔡崇濱,1996)。運動團隊 推展的最高指導原則,是國家體育政策(楊宗文,1994),而運動團

隊主要有推廣性、競技性與國際性等目標,均是跟隨著國家體育政策 進行,共同發展體育運動,使運動團隊之發展有方向可循。

教育部頒布「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在第三條:「各校實施體育之目標 如下:一、發展基本動作能力,學習運動技能,培養參與體育活動之必備技能;

二、增進體育知識,建立正確體育觀念,培養參與運動之積極態度與知能;三、

提昇體能,增進運動持續能力,促進身心均衡發展;四、啟發運動興趣,體驗運 動樂趣與效益,建立規律運動習慣;五、培養運動道德,促進和諧人際關係,發 展良好社會行為」。第十六條:「各校應選擇具有特色之運動種類,加強培育優 秀運動人才,並得組成運動代表隊,聘請具有專長之教練擔任訓練工作。各校運 動代表隊之組訓、教練之聘請、優秀運動員、教練及有關人員之獎勵等規定,由 各校定之。」等;由此可知,積極鼓勵校際運動競賽之參與,及對於各校優秀運 動選手之組訓與獎勵,確屬當前國體育政策之一(楊漢琛,2002)。

陳龍雄(1989)認為從事體育教育工作最忌諱沒有計畫的行動,因為沒有目 標就沒有將來性,在組訓運動代表隊時,沒有正確的理念做為推廣依據,也就等 同於脫軌列車;所以,一個組織運作的成功與否,首先須釐清組織目標。

運動代表隊訂定目標,乃是運動代表隊組織化最基本的條件之一(翁志成,

1993),因此運動代表隊的推展過程中,應不斷藉由「溝通協調」以達成共識,

以拉近個人目標和運動代表隊目標的距離。張勝煇(2004)歸納國、內外有關之研 究,學校運動代表隊其主要目標不外乎:落實學校教育目標、促進社會適應目標 及貫徹國家體育政策目標等三方面。

(一)、落實學校教育目標

我國學校教育,以「五育均衡」發展的教育目標為最高指導原則,其中 亦包含體育,可知體育在學校教育之重要性。綜合國內學者(李仁德,1995;

呂碧琴, 1990;許振明,1997;陳龍雄,1989;葉憲清,1991;體育課程系

觀點,鍛鍊健全身心、促進均衡發展;培養運動道德、建立團體精神;增進 體育知識、建立運動習慣;瞭解運動方法、提升運動水準,培養運動風氣以 及社會行為規範、善用閒暇、充實休閒生活等。

(二)、促進社會適應目標

在「社會適應」方面,運動代表隊學童顯著優於非運動代表隊學童 (周 美珍, 2002 )。Coakley(1994)曾表示透過運動訓練的參與可培養對課業的 興趣;建立責任感、成就感和團隊精神等未來社會生活所需的技能;提供學 生體能訓練的機會並激發其對身體活動的興趣;成為學校特色或精神的象 徵,有助校園意識和凝聚力的強化;促進學生家長、校友與社區民眾對學校 活動的支持;以及給予學生於社會所認同的活動中發展和表現技能的學習情 境。

在這些目標中,行政主管所認知之重要性依序是:文化的傳導、運動員 的成長、公共關係和聲望(許振明,1997) 。由此可知,運動有助建立人格、

道德發展、競爭與團隊精神培養、領導能力及社會適應的提昇、增進個人正 面的特質,所以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實在具有促進社會適應的功能。

(三)、貫徹國家體育政策目標

體育政策必須靠每所學校的執行與配合,各校應熱心參與比賽,更要辦 好比賽,並依教育部之要求,各校選定運動項目,吸收優秀運動選手,組成 堅強的運動代表隊,展開有計劃的訓練以爭取榮譽,促使校際運動競賽活動 蓬勃而豐盛(邱袓賢,1989) 。

近年來,政府積極制定種種與學校組訓運動代表隊有重要關係的體育政策,

如培養優秀運動選手、實施運動績優生升學輔導計畫、建立學校專任教練制度等,

皆有國家體育政策偉大的突破與創舉(周宏室,1992),其主要目的除了照顧優秀 運動選手,提供運動選手出路之外,亦希望藉由學校組訓運動代表隊,以積極推 展國家體育政策,達成國家體育政策的目標。

翁志成(1992a)、陳政雄(1984)和蔡崇濱(1996)等人指出,國家的體育政策分 為兩大目標:

(一)以全民健康為福祉、增進國民健康、充實國民生活為依歸的全民運動;

(二)是以培養優秀運動員、提昇運動水準、提高運動競技成績、奪取金牌 為導向。校隊培訓的總目標,也是最終目標,是在培育國家級選手,

為國增光;而造就優秀選手是刺激大家認識,甚至身體力行從事該項 運動的良方(陳龍雄,1989)。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可落實國家體育 政策「推廣全民體育」及「提昇運動競技水準」的目標。洪嘉文(2005)

歸納當前學校體育基本理念有:1.學校體育的願景在培養學生終身運 動習慣;2.學校體育的價值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3.學校體育目的在 落實學生運動權利;4.學校體育導向由菁英化走向普及化;5.學校體 育體系由封閉系統走向開放系統;6.學校體育應做為競技運動與全民 運動的橋樑。

張天津(1989)指出運動競技絕不只於達到所謂四肢發達、身心健康或是創造 更快、更高、更遠的紀錄而已,它應包括心理、身體、智力、社會適應、休閒與 興趣、保健等多方面的目的。陳建森(1997)指出學校運動代表隊組織的目的是有 兩項:「一為推展全民體育」:一為「提昇運動競技水準」。基於「提昇運動競 技水準」的學校運動代表隊組織之目的,參加校際比賽能有好的運動表現,並進 而取得勝利,贏得校際比賽冠軍是學校運動代表隊組織的目標。

綜合以上所述運動代表隊配合國家體育政策目標,可歸結出較整體且具體的 三項,主要目的是:一推展全民體育,另一是提升運動競技水準,以及促進國際

綜合以上所述運動代表隊配合國家體育政策目標,可歸結出較整體且具體的 三項,主要目的是:一推展全民體育,另一是提升運動競技水準,以及促進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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