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學生棒球運動發展概況
第二節 學生棒球運動發展概況
學生運動聯賽的創立原來自於教育部前部長毛高文先生之構想,「學生運動 聯賽」於 1989 年成為「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目標之一,是以「建立各級學校 校際運動聯賽,舉辦式和青年人興趣之競賽活動,以提升校園運動風氣」為策略
(李仁德,2009)。學生棒球聯賽自 78 學年度開始,已經推動至今有 22 年之久,
所孕育出無數的棒球好手。本節茲將三級棒球聯賽概況加以說明與探討。
一、三級棒球聯賽歷史
中小學棒球聯賽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為「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
1989 年行政院核定國民體育委員會提出的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計畫 從建立運動聯賽制度、長期培訓及獎勵優秀選手、提升教練與裁判水準、培 養體育專業人才、加強體育學術及運動科學研究整建充實運動場地設施等,
全面提升臺灣體育運動的發展(高俊雄,2009)。
15
(二)第二階段為整合聯賽資源,成立「中小學棒球聯賽籌委會」
1995 年由教育部統籌,並將「中華民國少年棒球聯盟」改制為「中小學 棒球聯賽籌委會」。
(三)第三階段為推廣「改善學生棒球運動方案」
2003 年教育部頒布「改善學生棒球運動方案」,輔導「中小學棒球聯賽 籌委會」轉型為社團法人,成立「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以建立各主、
承辦單位、學校協調機制、輔導建立各級棒球比賽年度分級、賽制及場數制 度、輔導辦理各級棒球國際邀訪及參賽機制、輔導各級學校推展樂樂棒球及 棒球教學活動、輔導各級學校成立棒球社團及組訓代表隊、補助學校改善棒 球場地設施及器材設備、輔導學校興(整)建簡易棒球場、鼓勵企業贊助學 校棒球隊及認養棒球場、輔導辦理各級棒球國際邀訪及參賽機制及建立各級 棒球優秀選手個人比賽資料。
(四)第四階段為「促進優質學生棒球運動方案」
由於「改善學生棒球運動方案」計畫實施期程屆滿,且正逢 2008 年棒 球兵敗北京輸給中國大陸及 2009 年世界棒球經典賽,我國在預賽於第二次輸 給中國大陸,12 月 1 日總統邀集中華棒協、職棒聯盟、球團、球迷及學者專 家召開「棒球國是座談會」,將振興棒球提升至國家級層次,並指示行政院 成立「振興棒球運動專案小組」,來推動基層棒球運動,實施第一年順利完 成小學、國中、高中及大學四級棒球聯賽。
二、三級棒球聯賽現況 (一)高中棒球聯賽
高中棒球聯賽是由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所主辦的國內青棒賽 事,於 1992 年首度舉辦,原為硬式、軟式兩組,93 學年度起改區分為「木 棒組」、「鋁棒組」、「準硬式組」等三項賽事,分別舉行。
由表 2-1-1 探討,88 學年度的球隊數目明顯提升共 30 支球隊報名聯賽,
為當時學生棒球風氣興盛的一個高峰,原因歸於金龍旗高中棒球錦標賽的 創立,使得學生球隊蓬勃的發展,以學校棒球社團型式的球隊紛紛創立,
使得高中棒球的發展達到一個巔峰,但也隨著金龍旗的舉辦不易,而以學 校棒球社團型式的球隊漸漸泡沫化。93 學年度第一次將高中聯賽分為三個 等級,分別為「木棒組」、「鋁棒組」、以及「軟式組」,而使得分級更為細 膩,雖然鋁棒組的球隊大為減少,但卻因為木棒組的設立,而使得高中棒
16
17
18
19
(一)第一階段(1989~1995)
第一階段為「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時期,聯賽的制度才剛開始推 行,1989 年開辦小學棒球聯賽,比賽分為硬式組與軟式組,單一學校可 報名二組比賽,國小六年級參加硬式組,五年級參加軟式組,各縣市組 校際聯盟而沒有全國性的聯賽。
1990 年小學聯賽學籍相關的規定首次出現,硬式組為 12 月 1 日前,
軟式組 9 月 1 日前設籍方可報名比賽。
1991 年開辦國中棒球聯賽,分為硬式組及軟式組。單一學校可報名 二組比賽,同時舉辦全國決賽,前六名隊伍之選手可申請輔導升學,並 且獲得前三名支隊伍可以申請出國訪問比賽。
1992 年小學聯賽規定球員註冊後不得轉隊及轉組,國中新生或者轉 學生參加硬式組比賽,必須設籍該縣市滿三年,這是防止惡性挖角之第 一步。該年也開辦高中硬式組聯賽,開始實施保護投手措施:投手有受 隔場投球之限制。該年也有學業成績的限制,前學年學業成績必須總平 均在 60 分以上,且德育成績在 70 分以上,這項規定在現在已經取消,使 得棒球選手的學業成績成為一個問題。
1993 年國小開始舉辦全國決賽,並與選拔賽合併舉行,開始實施保 護投手措施:投手有受隔場投球之限制。冠軍參加威廉波特少棒賽;亞 軍參加美國小馬聯盟少棒賽,軟式組冠軍參加日本世界少年軟式棒球 賽。國中球員需設籍該縣市聯盟。高中聯賽分為縣市地方聯賽、地區聯 賽、區域聯賽及全國決賽。
1994 年中小學棒球聯賽籌備委員會成立。國中聯賽採 7 局制,投手 有受隔場投球之限制,國中全國決賽配合國際青少棒選拔賽合併舉行。
高中聯賽由中小棒球聯賽籌備委員會統籌辦理,當年舉辦第一屆金龍旗 高中棒球錦標賽。
1995 年國中棒球聯賽全國決賽規定,硬式組:投手受隔場限制(一局 以內不受),一場比賽最多投十局,投手下場後不得再進場任投。當年取 消全國賽優勝前三名隊伍可申請出國訪問比賽之獎勵。高中聯賽年齡限 制基準修訂為每年的 8 月 1 日。
(二)第二階段(1996~2002)
「中小學棒球聯賽籌委會」成立,1996 年中華少棒聯盟因為組隊關係,
20
宣布退出美國世界少棒聯盟(Little League Baseball,簡稱 LLB)所舉辦的威 廉波特少棒賽。高中首度規範球員、教練、家長私自與職棒團體簽約商 業金錢交易行為之懲處規定,但在 2005 年就讀三民高中的選手蔣智賢,
因為與外國的職業球隊簽約而遭到當年三民高中的亞軍成績被取消,當 時引起不小的風波。
1997 年球員需有原登記學校之離隊同意書,並符合學籍規定方可轉 隊。國小軟式組年齡沒有下限 9 歲規定。高中聯賽投手可採用指定打擊 (designated hitter,簡稱 DH)
1998 年為了保護小學生之手臂,規定投手不得投變化球,而當年的 全國決賽與選拔賽分開舉行。國中聯賽軟、硬式組採 7 局制比賽,投手 一場比賽最多可投七局。高中增加軟式組聯賽,球員經過報名比賽後不 得跨組報名比賽。
1999 年國小開始增加投手保護措施,增加投球局數、隔場限制規定。
國中聯賽報名人數最多 16 名,但不得少於 12 名。國中聯賽曾註冊之球員,
於高中只能選擇其中一組報名,不得換組。
2001 年聯賽報名改為網際網路報名,國小比賽採先發再上場制度,
並在當年教育部委託委員會規劃樂樂棒球計畫。
2002 年中華棒協重會美國威廉波特少棒賽,國小聯賽前一日固定舉 行鄉土教育與棒球教室活動,結合了比賽與教育的意義。在比賽的現場 增加了運動傷害防護員,開始有了運動傷害防護的觀念。該年舉辦第 8 屆金龍旗高中錦標賽後因經費關係停辦。
(三)第三階段(2003~2008)
2003 年中小學籌委會轉型成為民間組織,8 月 23 日成立中華民國學 生棒球運動聯盟,中小學聯賽成績記錄資料保存,將各比賽紀錄編製成 冊以便史料存查。國中聯賽從縣市預賽及全國決賽,再增加「分區複賽」。 高中聯賽第一次與職棒球團合作公益活動,選出第一屆代言人為職棒兄 弟象隊彭政閔。
2004 年 1 月 1 日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接辦三級棒球聯賽。國 小賽前的教育活動增加棒球趣味遊戲,遵從國小玩棒球的宗旨。開辦棒 球運動傷害防護巡迴教育講習,到全台灣各地針對各級棒球選手教育正 確的運動傷害防護教育。高中聯賽分為三組,分別為木棒組、鋁棒組及
21
準硬式組(原軟式組),該年選出兄弟象隊馮勝賢作為聯賽代言人。
2005 年中小學取消再上場制度。金門及連江二縣,因當地棒球選手 不足,所屬學校可聯合組隊直接參加全國決賽。全國運動傷害防護巡迴 教育講習增加運動倫理道德法制課程。為防止各級學校於比賽時候放水 或者採夾殺策略將對手淘汰,當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採強迫取分賽制 並採單淘汰賽制,以判定名次。
2006 年國中小聯賽軟式組比賽用球改變新的紋路採取日本軟式棒球 比賽之用球。同意各級學校可在球衣左袖上黏貼 72 平方公分贊助廠商支 廣告標誌。
2007 年該年高中聯賽木棒組代言人為中華職棒統一獅隊潘威倫。學 生棒球聯盟也舉辦第一屆台灣盃高中棒球錦標賽(增設獎金)。
2008 年聯賽採取網路報名並印製選手證,省去在比賽場上查驗證件 之困擾。該年慶祝聯賽時施 20 年,特舉辦園遊會活動與棒球趣味競賽。
高中木棒組代言人為中華職棒興農牛隊林其緯。
(四)第四階段(2009~2011)
2009 年規劃保護投手措施更改為球數限制,不再是局數限制。國小 投手每場比賽超過 70 球,國中聯賽超過 80 球,高中木棒組超過 100 球,
高中鋁棒及軟式組超過 80 球,則需隔 2 場比賽後才可當投手。該年開始 採藥檢制度,獲得前 8 名資格球隊(台灣盃前 4 名),在比賽前依據運動藥 檢法定程序,每隊抽驗 1 人,防止濫用藥物。
2010 年取消分區複賽,各級棒球採用投手球數保護措施,位解決各 隊投手不足,每隊增加球員報名人數 2 人,增加行政管理 1 人。硬式組採 用奧運之強迫取分賽制方式。教育部開始補助學校球隊常年訓練費,依 據各校球隊報名聯賽的次數,每年可獲得 1 萬元的組訓費用,從 99 學年 度開始往前計算,採連續累積制,最多可以補助 10 年。此政策不同於以 往只補助該校每年組訓費 1 萬元。規定聯賽教練於 102 年底之前必須參加
2010 年取消分區複賽,各級棒球採用投手球數保護措施,位解決各 隊投手不足,每隊增加球員報名人數 2 人,增加行政管理 1 人。硬式組採 用奧運之強迫取分賽制方式。教育部開始補助學校球隊常年訓練費,依 據各校球隊報名聯賽的次數,每年可獲得 1 萬元的組訓費用,從 99 學年 度開始往前計算,採連續累積制,最多可以補助 10 年。此政策不同於以 往只補助該校每年組訓費 1 萬元。規定聯賽教練於 102 年底之前必須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