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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聽了,氣得臉色發白,一甩袖就往內宮走。趙普緊緊跟在後面。

宋太祖進了內宮,趙普站在宮門外不走。

宮門前的衛士見宰相站在門口不走,只好向宋太祖回報。這時候宋太 祖氣已經平了,就叫太監通知他,說皇上已經同意他的請求,叫他回 家。113

可能由於牛頓的《彩繪中國歷史全集》是中國作者群的作品,《上下五千年》

自 1981 年初版以來,已成中國暢銷的歷史讀物,在中國賣出兩百多萬冊,地 位類似臺灣的《吳姐姐講歷史故事》,並獲得中國國家圖書獎提名獎及全國優 秀青年圖書獎,因此作者在取材時參考及引用了部分的內容。

參、翻譯作品:

翻譯的作品有牛頓的《漫畫中國的歷史》及泉源出版社的《中國的歷史》, 兩套書均翻譯自日本集英社的《中国の歴史》。其中牛頓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在 書末版權頁上有標明「經日本集英社授權」,但泉源出版社則無。泉源出版社 老闆張添景先生說,當時凡是盜版日本的書籍,可算是合法的盜版,正派的 公司會付原出版社版稅,我們政府與日本無邦交,著作權法無法執行,所以 即使盜版政府也無法可管。他們到日本看到這套書不錯,就買書回來,掃描、

翻譯之後就印了,在他印象中有三家出版社同時翻譯這套書,翻譯速度較快 的先出版。114這種情形也在陳玉金的文章中提到:

由於臺灣在 1992 年 6 月 10 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以前,除了美國人 之著作,因 1946 年 11 月 4 日簽訂之「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友

113 參見林漢達、曹余章編著,《上下五千年》,上海:少年兒童出版社,2000 年 1 月第二版,

頁 861-862。但本書已是後來再版,並非最早的版本。

114 附錄三:泉源出版社《中國的歷史》發行人張添景專訪,2006 年 7 月 26 日,問題二。

好通商航海條約」之約定享有國民待遇,不必註冊即受著作權法保護。

外國人之著作未在我國獲准註冊者,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雖然如 此,不管是不是受著作權法保護之外國人著作,翻譯權都不受保護,

這表示國人可不經授權,自由翻譯外國人著作而不違法,因此國內有 許多出版社以大量發行外國名著之中譯書販售而聞名。115

可以看出由於當時的法律,不保護外國人的著作,因此臺灣變成國際上的海 盜王國。當時亦翻譯日本集英社《中国の歴史》的還有華園出版社,他們將 十冊套書編輯成二十冊,並在漫畫的文字旁均加上注音,版權頁上只寫著出 版公司、發行人、主編、美術編輯、封面設計,並未交代出版年份及翻譯來 源,因此,本研究並未將其列入探討範圍。目前這套書在台北市立圖書館的 兒童館中國史地類架上仍可看到。

至於《漫畫中國的歷史》、《中國的歷史》翻譯的方式如何,接下來將作 簡單探討。

日本集英社的版本,每冊前面均有【序】及【使用方法】,中間為主要內 容漫畫部分,包括漫畫及對話。每冊後面均附錄有【歷史資料館】,包括【歷 史追蹤】、【歷史觀光】、【文化探索】、【文化教室】、【歷史軼聞】、【中國的格 言】、【解說】、【中國的歷史年表】及【索引】等小單元。

牛頓出版社所「編譯」的版本,將原版日本早稻田教授長澤和俊的【序】

改由蔡志忠來寫,並將【使用方法】翻譯成中文,其餘漫畫部分不變,將日 文譯成中文,頁旁的注釋亦被翻譯出來。原版單冊後面附錄的【歷史資料館】

也幾乎全部翻譯採用,只有第十冊略去未用。

泉源出版社的版本則將【序】拿掉,重新編寫,【使用方法】略而不用。

原版書後附錄的【歷史資料館】,只選取了【歷史追蹤】、【歷史觀光】、【文化 探索】、【文化教室】、【歷史軼聞】等,【中國的格言】、【解說】、【中國的歷史

115 陳玉金,〈臺灣科學圖畫書研究--以《漢聲小百科》為例〉,《兒童文學學刊》,期 10,2003 年 11 月,頁 97-126,。

年表】及【索引】則未被採用。

頁數 集英社原版

《漫畫中國的歷史》、《中國的歷史》出版時,雖然中華民國已經解嚴,人 民已經重獲言論自由,但出版社在翻譯時,仍然將第十冊關於「中華人民共 和國」的部分重新改寫,均認為共產黨「竊據」大陸,成立的是「偽中華人 民共和國」,認為政府是退守台灣這個「復興基地」。除了反應台灣人的立場 外,還反映了戒嚴對人民思考、言論的限制。

牛頓《漫畫中國的歷史》標榜日本集英社授權,由牛頓編譯中心翻譯,

漫畫家蔡志忠監修,第 1-9 冊由四位史學界人士王明蓀、高明士、吳智合、

莊吉發審訂,原版全書均選取翻譯。泉源《中國的歷史》則未經授權,僅由 張高維、張小依編審,並無歷史學界專業人士協助,並僅翻譯主要漫畫及少 數附錄,頁旁注釋則未採用。整體而言,牛頓《漫畫中國的歷史》較為嚴謹,

泉源《中國的歷史》則像是「市場考量」下產生的作品。

雖然如此,但兩套書仍然均有不少錯誤,包括翻譯上的錯誤及採用原版 圖片而產生的錯誤。119除此之外,牛頓《漫畫中國的歷史》將原版書全書翻 譯相當用心,但有時因原書已錯,照實翻譯也形成錯誤,甚為可惜,且有些 附錄與中國歷史的主題無關,翻譯後對讀者並無幫助。因此筆者認為在翻譯 時,若能審慎選取符合主題的部分,詳加考證並修正錯誤,才能使品質更佳。

肆、歷史專業的協助

由表 2-3-1 可以看到,不論是著、編、或譯性質的書,都有標榜臺灣的 大學教授及學者審訂、監修或主編者,如《漫畫中國的歷史》,由王明蓀、高 明士、吳智合、莊吉發等人審訂。《畫說中國歷史》,由葉達雄、陳捷先、高 明士、王德毅、張哲郎等人監修。《[兒童版]中國歷史演義》,封面更註明由

「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高明士教授主編」。

出版社願意花成本找大學歷史系教授審閱,可看出他們對此作品的重 視,但是否標榜教授審閱,內容就完全正確?筆者發現並非如此,各版本仍

119 關於這兩套書的錯誤部分,將在第三章一至三節詳細說明。

有錯誤或內容缺失,此部分將在第三章詳加討論。以好兄弟的《[兒童版]中 國歷史演義》為例,雖然發行人林國華在序中提到「本社特請國立臺灣大學 歷史系教授高明士博士,循年代記敘,考據史實」120,但內容錯誤不少,包 括:注音符號、文字使用及史實皆有錯誤。此外,尚有許多故事並非出自正 史,屬演義性質,對此,高明士說當初他認為此書較多演義故事,因此建議 將書名改為「演義」,121但發行人卻認為他們的書很正統,中間的落差可能是 他們溝通上的誤差。122

小結:

本節將撰寫情形分成著作、編輯、翻譯三種,十三套書中,著作作品有 九套,編輯作品有兩套,翻譯作品有兩套。著作作品僅有四套的文字部分為 作者一人完成,其餘均是由兩人以上合力完成。著作作品僅有四套的文字部 分為作者一人完成,其餘均是由兩人以上合力完成,或許因為套書內容較多,

在講求速度的出版界,這是較快的方式,但由於撰寫者眾多,文字風格的統 一便相當重要,此部分應由文字編輯或總編輯把關,避免前後矛盾的情形發 生。

編輯的作品是由中國作者著作,臺灣出版社將簡體字編輯成繁體字出 版,共有兩套,由於無法取得原書,因此無法與中國作品比較。翻譯作品則 是由日本作品《中国の歴史》翻譯而來,共有牛頓與泉源兩家出版社翻譯此 書,其中第十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部分有較多的更動,其餘兩出版社幾乎 原書照翻,取得授權的牛頓版在翻譯時較完整,附錄及注釋均有翻譯,泉源 的版本則較像是「因應市場需求」所出版的作品。

120 參見林國華,《[兒童版]中國歷史演義》,台北:好兄弟出版社,1990 年 7 月初版,編 者序。

121 參見附錄五:好兄弟出版社《[兒童版]中國歷史演義》主編高明士專訪,2006 年 7 月 31 日,問題二。

122 參見附錄五:好兄弟出版社《[兒童版]中國歷史演義》發行人林國華專訪,2006 年 7 月 22 日,問題四。

十三套書中,除了僑委會「中國歷史故事」系列由大學教授撰寫,光復

《畫說中國歷史》邊欄文字解說為歷史系研究生撰寫外,其餘套書之作者、

編輯、譯者均無史學的專業背景,因此有些出版社便請學者或教授掛名監修、

審定、主編等,雖然如此,內容卻仍有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