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室內設計系校外實習功能
校外實習愈趨普及做為學生之學習工具(D'abate, Youndt, & Wenzel, 2009),而室內設計系實習與學生專業能力及未來職場銜接有其緊密之關 係(Crumpton, 2010),實習也確有能幫助學生未來就業銜接職場之功用,
增加於職場工作之適應能力,減少就業實之摸索時間(Archer, & Davidson, 2008; Calway, & Murphy, 2000; Weisz, 2000),對室內設計而言也是如此、
實習對未來就業有其正面助益(潘淑華,2007)。
校外實習課程更係我國技術及職業教育之一大特色,經由實際的操作、
直接接觸,經做中學了解與學習實務層面、增加學生本身之經驗,讓實習 課程補充課堂上之教學。以學生為其中心,於實習過程中將學校課堂中所 學到之理論將其融會運用於實務之中(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2013),
使學生實踐專業,提高其自身價值(Busby, & Gibson, 2010)。
本節將從室內設計所涵蓋範圍與室內設計專業問題等來了解實習課 程對其室內設計系之助益與其重要性。
壹、室內設計涵蓋範圍
室內設計所指係建築物內部空間中之運用、用以調適空間與人之活動,
而一個最基礎的室內設計師所需具備有,尊重和鑒賞能力、了解設計語言、
創造人們經驗、開發設計意象、視覺刺激、生活設計、設計評價等能力(Budd, 2011)。而室內設計教育是多方面的,涵蓋了環境心理學、美學、商業、
視覺藝術、建築施工、通信(Crumpton, 2010)等, 由此可知作為一個基 礎的室內設計師所需多元之能力並具備一定之涵養,且室內設計係一綜合 性及實踐性之專業。
更有實證研究指出我國室內設計系學生於畢業後、其學校所學理論應 用不佳與職場有其差距,室內設計系於學校所教授之專業課程不足以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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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界所需以及對職場實際形況有不小落差(潘淑華,2007),而在進入 職場這些專業性的落差很有可能對學生造成不小之影響 (Perrone, &
Vickers, 2003),在了解室內設計係具備多元且涵蓋範圍稍廣之綜合性專 業領域,更有實證研究指出我國學校所教授之課程不足以應付於職場之中,
於此可藉由校外實習課程加強學生之專業性與未來職涯銜接。
貳、室內設計專業問題
以室內設計歷史觀之,其室內設計定位與專業度問題,室內設計歷史 之源頭主係以藝術史和建築歷史所組成、似乎不言自明(Hinchman, 2013), 室內設計之專業需求在工業革命影響下逐漸提升,而「Interior Design」一 詞最早出現在美國1927年時,臺灣室內設計大致起始於日治時期,當時稱 之為「裝潢設計」,直至八十年代才有「室內設計」之專業名詞,成為一 門專業學術科目,
由 國 際 室 內 建 築 師 聯 合 會 IFI (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terior Architects/Designers)指出德國室內設計大部分學士學位課程以室內建築
(Interior Architecture)為命名,只有少數被稱為室內設計(Interior Design), 而在我國室內設計系之發展也大多立基於建築系,也不少建築系、土木系、
營建系等直接設立室內設計組,而其師資結構也多以建築背景為主。
室內設計領域相對於其他專業領域而言、在整體發展上還算一新興專 業領域,其專業性受其質疑,定位不明確(McCoy, 2012),而對其教育 更應專注於其專業性,以及其資歷和資格認證等問題(Danko, 2010),而 臺灣目前室內設計相關執照現階段僅有乙級技術士資格考試認證,其室內 設計領域專業之認定、欠缺一具有公信力之考試體制。
在了解室內設計歷史與其定位、專業度之問題,從科系開設名稱、發 展、師資以及最後專業認證等相關問題,一再顯示其室內設計專業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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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不清之情況下,在教育端之課程更有助其專業之提升、教育是專業之 立基基礎,而有機會直接與實務接觸之實習課程更顯為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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