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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因素與健康體適能相關研究之探討

每個人由小至大,其行為模式的養成,皆是由所處的環境所決定。而家庭 是我們從小到大行為養成的重要關鍵,幾乎所有的人,最初的學習場所都是從 家庭開始。家中的成員們組成了兒童的第一個環境,而且家人是兒童早年成形 時期最重要的關係人。從和家人的接觸中,兒童奠定了對人、事及對生活的基 本態度(王鍾和,1991)。家庭可以說是我們學習的基礎,也對於個人將來的 為人處事方式之建立,影響甚鉅。本章節將就家庭的定義、功能、及其對學童 體適能影響之相關研究逐一闡釋。

一、家庭的定義

根據林瑞穗(2002)對於家庭所下的定義,認為家庭是藉婚姻、祖先、或

收養等關係而結合,且有養育子女的義務之任何團體。其是所有人類社會中社 會組織的一部分。實際上,它有時被稱為最基本的社會制度。家庭對個人和社 會都極為重要,因為它個別的和集體地滿足人類某些最基本的需要。

而周新富(2006)亦指出家庭乃是人類生活中基於繁殖、撫育與社會化的 需要而產生的重要制度。

林顯宗(1985)則認為所謂的家族,以夫婦關係為基礎,把親子、兄弟等 少數的近親者,當作主要成員,而形成的初級福利追求團體。

人類學家莫達克對家庭所下的定義為一個具有共同住處、經濟合作以及生 殖養育等特質的社會團體。他指出家庭應包括有兩性的成年人,其中有兩個人 享有社會所認可的性關係;一個或一個以上數目的小孩,親生或收養的小孩(蔡 文輝,1987)。

黃廼毓(1988)綜合多位學者的論述,指出家庭最普遍的定義是:家庭是 一些人經由血緣、婚姻或其他關係,居住在一起,分享共同的利益和目標。

魏章玲(1988)則做出更完整的解釋,他認為所謂的家庭應包括下列各條 件:

(一)至少有兩個不同性別的成年人居住在一起。

(二)他們之間存在著某種勞動分工,及他們並不都做同樣的事。

(三)他們進行許多種經濟與社會交換,及他們相互為對方辦事。

(四)他們共享許多事物,如吃飯、性生活、居住,暨包括物質活動,也包 括社會活動。

(五)成年人與其子女間有著親子關係,父母對孩子擁有某種權威,但同時 也對孩子承擔保護、合作與撫育的義務,父母與子女相依為命。

(六)孩子們之間存在著兄弟姊妹關係,共同分擔義務,相互保護,相互幫 助。

依我國民法第 1122 條對家的定義則是「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 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法務部,2012)。

二、家庭的功能

林瑞穗(2002)指出家庭的功能有滿足成員的愛和情緒安全之需要,使其 成員分享物質和情緒資源;實現規律性行為的社會需要;實現社會化子女的需 要,家庭是此種文化學習的主要場所;提供保護年幼和無行為能力的成員之需 要;安置人們在社會秩序中的需要。

王鍾和(1991)指出家庭對兒童發展有如下的貢獻:

(一)孩子從可依賴的大人,滿足了他們身體上及心理上的需要。

(二)不論孩子做了什麼,家庭總是愛和接納的來源。

(三)學習被社會所認可的行為模式。

(四)輔導社會所讚許行為模式的發展。

(五)每一個孩子在面對生活的適應時,他們可依賴家庭來幫助他們解決問 題。

(六)輔導並幫助其學習適應所需要的動作技巧、口語技巧及社會技巧。

(七)給予足夠的環境刺激,使孩子的能力得以發展,且由此而使他們在未 來的學校和社會生活中,得到成就。

(八)幫助孩子建立適合其興趣及能力的抱負。

(九)在孩子年齡大到足以在外結交朋友之前,或當孩子在外得不到友誼 時,家庭是孩子友誼的泉源。

林顯宗(1985)分析家庭的固有功能有

(一)性格形成的場所,為出生子女的養育、教育的場所。

(二)夫婦生活的場所,讓男女雙方經由結婚,以獲得安定的性滿足。

(三)愛情功能,包括了夫婦之愛、親情的愛、子女對雙親的敬愛。

(四)財產繼承與文化諸模式的傳達,人類的財務、習慣、語言、藝能等,

均是以家族為媒介傳達而來的產物。

(五)社會的經濟功能,亦即處理社會問題的功能。

黃廼毓(1988)認為家庭的主要功能包含有 (一)經濟的功能:家庭乃是經濟的基本單位。

(二)保護的功能:保護家人免受傷害。

(三)娛樂的功能:家庭是孩子第一次學著玩的場所。

(四)宗教的功能:家庭的宗教信仰對子女的人生觀有很大的影響。

(五)教育的功能:家庭乃是教育的中心,對一個人的影響最長久而深遠。

(六)生育的功能:家庭為生兒育女的地方。

(七)情愛的功能:家庭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滿足每個家庭成員的情感和愛的 需要。

梁懷茂(1984)對於家庭的功能則認為其具備底下四種功能:

(一)性愛正常功能:男女夫婦性慾的滿足,家庭是個合法履行的場所。

(二)社會化功能:家庭是兒童第一個接觸的基本團體,兒童人格發展開始 於家庭,家庭有許多方式促使兒童逐漸社會化。

(三)情感的功能:家庭是滿足感情需要、社會需要的重要場所。

(四)地位的功能:家庭賦予個人一連串的地位,如個人歸屬地位,包括年 齡、性別、出生次序等。還有個人之社會地位,包括種族、膚色、社會階層、

宗教信仰等。

三、家庭因素對學童健康體適能影響之相關研究

由上一節,我們可以看出家庭對個人的影響,王鍾和(1991)指出根據 Gluecks 的研究,孩童個人道德的發展,與環境有著密切的關係,尤其是「家庭」 環境。

而根據 Piaget 所提出的道德發展階段,其中第一階段,孩童會遵從父母及所有 的權威者所立下的規範。在孩童興趣發展方面,興趣在認知方面觀念的形成是 以「個人經驗」以及「從家庭、學校、社區和大眾傳播媒介中所學習到的」為 基礎,從這些來源中兒童能學到什麼可以滿足其需要,與什麼不能夠。前者以 後則能發展成為興趣,而後者則否。在人格發展發面,孩童人格模式的發展,

取決於遺傳的天賦、早期之家庭經驗與以後生活中的事件。由上可知家庭對孩 童各方面的發展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

而在個人健康體適能方面,方進隆(2007)也提出影響個人體適能的因素 大概可以分為六大類,而這六大類或多或少都與家庭有所關連,因此有許多國 內外學者以家庭因素為出發點來從事研究,探討有關家庭背景因素對健康體適 能之影響,茲整理如表 2-2。

表 2-2 家庭背景因素與國小學童健康體適能之相關研究

張永豪

的正面效果。(五)有否與父母

異。

黃美貞

潘美香

(2009)

截 面 的 孩 子 心

Karppaned 等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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