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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概念的內涵與相關研究

在文檔中 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頁 21-2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家庭概念的內涵與相關研究

家庭是社會最基本的單位,家庭也對一個人的成長扮演著重要歷程,本節針 對有關家庭概念的研究進行探討,將分成家庭關係的理論基礎、家庭概念內涵與 相關研究加以說明。

一、 家庭關係的理論基礎

依附理論是 Bowlby(1973)以動物行為論的進化論的觀點來解釋社會依附 行為的發展,認為嬰兒與照顧者間的社會依附行為是一種遺傳賦予,是與生俱來 的行為傾向,這是指嬰兒與母親之間所形成的持續性社會及情緒關係,兒童早期 的依附關係對其後人格的形成,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而在 Ainsworth 等人,根據 嬰兒在陌生情境測驗中的行為反應,分為三種不同類型的依附關係:

(一)安全依附型(secure attachment)

屬於安全依附型的嬰兒在陌生情境中,當母親在其身邊時,可以主動探索環 境,也能和陌生人互動;當母親離去時則遊戲活動量減少,情緒顯得較為焦慮甚 至哭泣。陌生人也安撫不了他,但當母親返回,嬰兒會立即尋求母親的肢體接觸 與安慰,過一會兒即能恢復平靜,繼續其遊戲與活動。美國嬰兒受試者約有 65%

屬於此類型的依附型態。

(二)抗拒型依附(resistant attachment)

屬於這種不安全依附型的嬰兒在陌生情境中會顯得相當焦慮,喜歡停留在母 親身邊,並經常出現亂發脾氣或哭鬧的情緒。當母親不在他的身邊時,表現出強 烈不滿的暴躁情緒反應,但當與母親再度在一起時卻表現矛盾的情感,一方面想 接近母親,另一方面又會表現出憤怒的情緒,即使母親想安慰他,他會試著掙脫 母親的懷抱,大約有 10%的美國受試嬰兒屬於此類型的依附型態。

(三)逃避型依附(avoidance attachment)

屬於此種不安全依附型的嬰兒在實驗中顯示出與母親之間缺乏親情的聯繫 感覺,其在遊戲活動時完全不會受到母親的影響,逃避型依附嬰兒並不會特別害 怕陌生人,只有在獨處的時候會感到不安。當母親再次出現的時候,嬰兒表現出 無動於衷的反應,美國的受試嬰兒約有 20%屬於此類型的依附型態(引自林翠湄 譯,1995)。

Bowlby 認為關係運作模式一旦形成,會持續影響一個人一生之親密情感關 係(引自林翠湄譯,1995)。親子關係的建立從懷胎即開始,母子間的臍帶關係 牽引著彼此的情緒波動,緊接著出生後與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衍生出的多 重依附關係,都將影響孩子的情緒與人格行為發展。孩子在家庭中的成長是透過 父母來認識這個世界,父母親的行為與對待子女方式,例如管教嚴格與否、正向 或負向情緒的表達,都會是孩子模仿的對象與行為,孩子會用相同的方式對待他 人建立自身的人際關係。隨著年齡的發展,隨之而來的發展危機也與孩子早期經 驗的累積有關,孩子對人與環境的信任與否、主動積極或害羞內向的性格,都有 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因此從家庭關係中可以發現對孩子的人格的發展、同儕關係 的建立有很深的影響。

二、 家庭概念的定義

家庭概念會因每個人的自身經驗不同,感受也不同。近年來,婚姻與家庭多 樣性的逐步擴張,如無偶單身、同居、分居、離婚、單親、再婚、繼親與跨國新 移民婚姻家庭的建立,許多新興的婚姻與家庭互動模式亦逐漸受到重視。這些家 庭樣貌的變化,豐富了台灣社會婚姻與家庭的異質性,但在婚姻與家庭愈加多樣 與複雜的同時,也意味著家庭概念與內涵愈加模糊不清或有些不確定,家長與小 孩都可能歷經數個不同的家庭(謝文宜,2009)。

根據內政部(2011)統計,我國在 2001 至 2010 十年間的離婚率,由 4.53%

逐年上升至 7.12%,而外籍配偶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共有 74766 人,這些數字都 可看出,由婚姻塑造的家庭結構跟過去有很大的不同,而面對現今多樣化的家庭,

小學生對家庭的概念是否會更為混淆呢?

家與家庭有什麼分別呢?大部份的人會認為家是一個居住的空間,而家庭是 指一群有親屬關係的人所共同生活的關係。在我國民法指稱「家」為以永久共同 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

畢恆達(2000)指出家可能指涉住屋(house)、家(home)、家庭(family)

三個不同概念,第一個家的概念包含了物理空間,物理空間的住屋必須經由持續 個人化、經營與情感投入才有可能成為家;第二個家的概念是從心理、社會與文 化意義來談,此時的家不一定是住家,也可能只的是公園、城市或國家;第三個 家的概念,指的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因婚姻、血統或收養所構成的團體。從上述說 明可發現,家的建立並不一定是和有血緣的人一起完成,因此家和家庭的觀念也 必須有所區別。但實際上大部分的人一開始就是在父母的住屋中以及家人的關係 中開始體會家的意義,因此,住屋、家庭和家的關係,往往是相互堆疊、互為影 響。

戴蒂(1997)從《辭海》、《教育部重編辭典》及《中文辭》中探討「家」的 意義,發現「家」這個字可以當作名詞、動詞、形容詞等等來使用;當名詞時,

是指居所、居所中的人、或指流派。而當它被用來指稱「居所中的人」時,幾乎 與「家庭」同義。

張婷苑(2003)提出家庭的意義如下:1.家提供安全感與控制;2.家是個人 理想與價值的反應;3.家是形塑個人的居住環境;4.家提供永恆感與連續性;5.

是與親友交流的場所;6.家是活動的中心;7.家是外在世界的避風港;8.家是社 會地位的象徵;9.是一個實質空間;10.家是一種擁有權。

家庭是社會中最基本、最普遍、也影響最個人最深遠的社會團體。家也是兒 童最早接觸到的社會團體,因此除了提供個人成長的基本的生活需求外,也是兒 童學習和關懷、與人相處的基本場所。兒童家庭概念的形成,是從小透過日常的 家庭生活經驗,認識家庭中的基本成員,讓兒童認識家庭並體認到自己是家中的

一份子,並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承擔相對應負的責任,而這個過程是長期生 活無形中所一點一滴累積而成。

家庭概念的範圍很廣泛,包括家庭型態、家人關係、家庭功能等。黃詩喬(2010)

指出家人關係是家庭成員之間的人際關係,包含角色、功能、互動情感連結的狀 態與關係。每位成員基於婚姻、血緣或領養建立了關係,而家人關係是各種社會 關係中最普通、最持續的,也是家庭組織中各份子的具體互動行為,所以家人關 係不僅影響家庭,更是社會國家的基石(彭懷真,2001)。

王潔雯(2000)指出家庭功能包括經濟合作、生育養育、情感需求、社會認 可的性關係、家庭職位的分工,以及分享、互助、依賴、社會化與繼承等功能,

上述這些家庭功能從古至今一直存在著。

因此有些家庭概念會因時代、區域、文化及個人價值觀等等不同而有所差異,

並隨著社會的變遷,被重視的情況都不一樣。

綜合前述說法,本研究中對於家庭的定義為:家庭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收養 等關係所組成,其成員間彼此互動關係,維持相當長久的社會團體。本研究將家 庭概念的聚焦於家庭型態、家庭功能與家人關係三類。

三、 家庭概念之相關研究

家庭概念是指家庭事物之諸項知覺,所形成之普遍觀念(田英輝,1988),

也是指結合各種家庭相關屬性所形成的總名詞(秦嘉菁,1998),或是指人們對 於家庭的描述中所整體涵蓋的成分(蘇芳瑩,2000)。

因此跟家庭有關的各種相關變數,都可能影響人們的家庭概念。近年來國內 外許多學者都有針對家庭的概念或看法所進行的研究。以下將就蒐集的相關文獻 資料加以探討家庭型態、家庭功能與家人關係的意義。

(一)家庭型態

秦嘉菁(1998)探討電視劇中家庭概念的呈現方式,研究發現電視劇中主要 描繪之家庭型態多以「核心家庭」為主,而「單親家庭」為主要描繪對象之一,

「主幹家庭」則是婆媳問題來源的主要家庭型態,傳統「擴展家庭」型態逐漸式 微。王潔雯(2000)以國中補校現代家庭教科書為研究對象,分析教科書中所呈 現的家庭結構,研究發現核心家庭為現代家庭的主要家庭結構;同住的年老父母,

不再擁有傳統的絕對權威,雙薪家庭為社會普遍現象,而家人的照顧、孩子的管 教在教科書中仍然全部屬於母親的責任,此外教科書中並未呈現單親家庭、繼親 家庭等現代社會中的新家庭型態。

Powell(1981)透過訪談,發現學前兒童有 93%的兒童認為,家庭是雙親與 一個小孩組成,這樣看法並未因其性別或家庭類型不同而有所差異。Charlesworth

(二)家庭功能

的各種關係,重視家庭成員的溝通與交流,以民主理性的態度化解家庭中的衝 突。

張婷苑(2003)的研究中指出家的負面經驗會造成同一個家中,不同性別、

性傾向以及位於不同權力位階的個人對於家的感覺也可能不同,未成年者之家的 經驗及意義研究不多,由於家對不同次群體的負面意義的揭露,同樣是家中權力 關係的弱勢的青少年,家是聖地、安全避難所的概念不一定真實。而黃詩喬(2011)

的研究以育幼院院童為例,指出適應與認同機構中的規範是育幼院院童發展家人 關係的的重要起點,透過認同家規的歷程,來熟悉機構環境、生活模式並與家人 互動,藉由尋求親近、情感揭露等途徑,與機構家人發展深淺不一的家人關係與 情感。

綜合上述研究來說,家人關係主要表現在家人間情感的溝通與交流,也是家 庭氣氛重要的指標,與家人之間如何共同面對問題的解決,與認同家規的歷程是

綜合上述研究來說,家人關係主要表現在家人間情感的溝通與交流,也是家 庭氣氛重要的指標,與家人之間如何共同面對問題的解決,與認同家規的歷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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