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家長會參與學校教育組織運作內涵
表 2-5 家長會組織運作正負功能比較表(續)
表 2-5 家長會組織運作正負功能比較表(續)
表 2-5 家長會組織運作正負功能比較表(續)
(五)分擔教育責任,合力推展教育:
家長是教育的合夥人,透過家長的參與及協助,致教師無後顧之憂的投入教 學,增進學習效能。
(六)協助排解衝突,化解嚴重歧見
家長委員會成員常為地方有力人士,因此較有能力協助學校排解學校與家長 間的衝突。
二、家長會的負功能:
此外,家長會組織運作也會受種種因素的影響,而產生負面的功能如下:
(一)部份家長觀念偏差,影響家長參與的意願:
許多家長對家長會的觀念仍是「捐錢」的印象,不過問學校校務;財力不足 的家長,有意願參與但又望之卻步。
(二)家長會不良習性,影響教育風氣:
在「酒國文化」盛行的社會,」家長會與學校同仁時常聚會、吃飯喝酒,甚至 餐後熱情的還邀約校長、主任、老師們參與「續攤」的節目,嚴重影響教育 風氣。
(三)利用特權,製造學校困擾:
家長會成員經營與學校事務有關的事業,便利用特權承攬工作;或是其子女 在校內成為權貴子弟。
(四)干涉校務,影響學校運作:
有些家長自恃自己為家長會成員,對學校奉獻很多,因此對校務也諸多干涉,
例如:提早入學、要求特定編班及調換老師等,影響學校正常運作。
(五)政治力量介入家長會:
如、派系等問題家長會成員常為地方士紳、政治人物的樁腳,因此,在家長會的 運作中,政治力量也若隱若現出現。
貳、家長會組織與運作的方式
各縣市家長會組織與運作方式都大同小異,研究者就台東縣學生家長會設置辦 法,整理分析如下:
一、家長會組織結構
家長會設置有班級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顧問等。
二、運作的方式
(一)班級家長會
班級學生家長會,由該班級全體家長組成。
(二)會員代表大會
1.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應於第一學期開學後三週內由班級學生家長會選 出,每班一人至三人,每學年改選一次。
2.會員代表大會,每學年舉行二次,第一次應於第一學期開學之日起二個月內 舉行,由前會長負責召集之,開會時由出席會員代表公推一人擔任主席。第二次應於 朵年結束前舉行,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
3.會員代表大會得經委員會之建議或全體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召開 臨時會議,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
4.會員代表大會開會時,校長、有關主管及教師應列席。
(三)家長委員會
1.家長會設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五人。但班級數在二十五班以上者,每增 加六班得增置委員二人,最高不得超過四十一人。
2.委員由會員代表互選之,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3.家長委員會每學期開始及期末各開會一次,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必要 時由半數以上委員連署得召開臨時會議。
4.家長委員會開會時,校長、有關主管及教師應列席。
(四)常務委員會
1.家長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置常務委員三人至七人,由委員互選之,但委員 人數在十五人以上者,得增置之最高不得超過十一人。
2.委員應就常務委員中選舉一人為會長,並得選舉一人至二人為副會長,會長 以連任一次為限。
3.委員會休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權,常務委員會由會長視實際需要 召集,並擔任主席。
(五)顧問
家長會得聘顧問,其人數不得超過委員人數之二分一,以提供教育諮詢,協助學 校發展。
(六)經費
1.家長會得收取家長會費,以學生家長為單位,每學期收取一次,收取金額由 本府另定之。
2.前項家長會費,學生家庭清寒者免繳。
3.家長會除收取第一項家長會費外,不得強行收取任何費用。
4.家長會費之收取,得委託學校代辦,其支用由家長會自行辦理。
5.家長會經費之用途如下:
(1)家長會辦公費。
(2)協助學校校務發展活動。
(3)舉辦學校員生福利事項。
(4)其他有關學校教育之用途。
6.家長會經費應由會長及校長會同具名,在公營金融機構或政府指定之公庫設 立專戶存儲,其收支應設立專帳處理。每學期結束前,提請委員會審核,並於每學年 結束前,由會長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7.前項經費收支之帳冊及憑證,本府應於每學年檢查一次,得隨時予以抽查,
並於辦理交接時派員監交。
(七)任務
1.班級學生家長會任務如下:
(1)研討班級教育及家庭教育聯繫事項。
(2)協助班級推展教育計畫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3)選舉會員代表大會代表。
(4)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之決議事項。
(5)其他有關事項。
2.會員代表大會之任務如下:
(1)研討協助學校教育活動之實施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2)審議家長會組織章程。
(3)討論委員會及會員代表之建議事項。
(4)審議委員會所提出之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事項。
(5)選舉委員會委員。
(6)選舉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
(7)其他有關家長會事項。
3.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1)協助學校推展教育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2)處理經常會務及會員代表大會夬議事項。
(3)研擬提案、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事項。
(4)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間之爭議事項。
(5)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活動,促進家長之成長及親師合作關係。
(6)推選常務委員及遴聘顧問。
(7)選派家長委員一人至三人列席學校校務、教務、訓導、輔導等會議。
(8)其他有關委員會事項。
參、家長會組織運作的困境與問題
余安邦(民 84)認為家長會組織運作的問題是:
一、家長會「知的權利」常被矇蔽。
二、家長會「參與校務的權利」屢被封鎖。
三、是家長會「被服務的權利」時被遺忘。
林振春(民 85)認為當前的家長會運作,仍存在下列困難與問題:新舊制度間 的適應問題;有效管理各種衝突與危機事件的問題。家長參與感與共識不易建立等因 素。
周愫嫺(民 85) 認為家長會組織運作的問題是:
一、家長會與學校有意無意完成階級結盟,替特定階級傳遞意識形態。
二、政治力量開始介入家長會與學校的關係。
三、家長會與學校的衝突日增。
四、家長會與學校互動頻繁,使學校決策更為模糊,時間更為冗長。
王威傑(民 86)亦指出家長會運作所面臨的問題分為三方面:
一、家長本身的問題: 因為沒有時間、沒有意願、覺得沒有意義、沒有被通 知、子女要求不要出席、不好意思參加等原因, 導致家長沒有參與家長會活動。
二、家長會的問題:由於家長會常被要求捐款、為少數人所把持、家長會委員 子女享受特權、委員藉機承包工程形成利益輸送、被認為對家長毫無幫助、只是形式 上的組織;以上即是家長會經常讓人詬病之處。
三、推展活動的困難:由於家長不參與家長會活動、經費不足、宣導不夠使 家長不了解家長會的功能、學校採取不支持態度、法令不周延等原因, 導致推展家 長會的組織與活動有所困難。
張明侃(民87)研究後歸納出現行家長會常見的問題有:
一、家長與家長間欠缺溝通,造成家長與家長會間關係薄弱,家長會功能大打 折扣。
二、家長會的權利義務未能明確列舉,常淪為募款單位,並使家長委員享有特
權,影響學校運作。
三、家長尚未有參與公共事務的習慣與認知,使得家長委員不能稱職地扮演參 與校務、監督學校行政的角色。
四、學校未充分給予家長會參與校務的機會。
五、家長會象徵意義大過於實質意義,未能落實家長參與的精神。
六、家長代表、委員產生方式不適當,以至於遴選出的代表不具代表性,且真 正想參與者,反而沒有機會,影響家長會應有的功能。
許維倩(民 90)則將家長會參與校務所面臨的問題歸類為「組織」及「運作」
兩方面。
一、組織方面的問題:包括組成方式不當、缺乏明確目標指引、委員名額受限、
新舊家長會委員的經驗無法傳承、委員素質良莠不齊、家長會經費的運用與管理欠缺 監督等等問題。
二、運作方面的問題,除一般常見的狀況外,尚包括學校行政與家長會觀念立 場不一致、教師會與家長會觀念不一致,形成對立狀態;學校不重視家長會意見及提 供家長會參與校務機會有限等問題。
綜合上述的文獻,研究者將家長會組織運作問題歸納如下:
一、組織結構方面
(一)缺乏明確法源基礎,只是形式上的組織
(二)成員代表性不足, 無法代表全體家長的意見
二、組織運作方面:
(一)家長會為少數人所把持
(二)家長委員總被要求捐款;受到地方政治勢力影響
(三)家長委員不當介入校務工作,影響學校行政運作
(四)家長會干涉教師教學。
(五)家長和學校有利益輸送的可能性
(六)欠缺共識,一般人對家長會抱持錯誤的認知。
(七)經費流向不明。
肆、家長會問題可能解決之道與展望
為解決上面所羅列各研究者提出的家長會問題,以下進一步探討家長會可改善 上述問題的途徑。
余安邦(民 84)提出解決家長會問題的幾項意見:
一、家長代表參與校務會議應有提案權、否決權。
二、家長會應有聘免、考評校長和教師的權利。
三、縣市政府在發布與教育有關問題之命令或方案時,應主動行文家長會。
四、政府主動積極提供實質的協助給各校家長會。
五、在法律及制度層面合理定位。
林振春(民 85)以實際參與家長會組織運作的研究認為學校家長會組織運作之 展望包括:
一、提早介入教育問題的有關知能。
二、調整參與校務之心態。
三、健全組織結構與正常運作。
四、成立各層級家長會組織。
四、成立各層級家長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