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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家長社會支持需求情形

本節主要說明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的社會支持需求情形,因本研究 將社會支持需求來源分為正式支持與非正式支持兩個來源,並分為實質性支持、

訊息性支持與情感性支持三個向度,故以下將對各來源與向度之填答情形加以敘 述,並以平均數、標準差來協助說明。

本問卷採用四等量尺計分方式,各填答選項得分從「完全不需要」、「有些 不需要」、「有些需要」、「完全需要」依序給予一分、二分、三分、四分,因 此以平均數 2.5 為比較值,用以說明社會支持需求情形之參考,若各題得分平均 數高於比較值,則對該項目具有較高的需求;若各題得分平均數低於比較值,則 對該項目具有較低的需求。

一、正式支持來源

正式支持來源包含正式機構與組織,如學校、早療中心、社福中心以及醫療 院所等。在第二部分「社會支持需求」問卷中,該問卷又包含「實質性支持」、

「訊息性支持」、「情感性支持」三個向度,其對正式支持來源的整體需求程度 情形,如表 4-2 所示:

48 表 4-2

正式社會支持來源的需求程度之平均數、標準差 (n=334)

題號 題目 平均數 標準差

一、訊息性支持 2.89 0.84

1 提供我教學方面的資訊 3.08 0.96 2 提供我教學方面的技巧 3.07 0.97 3 提供我教學方面的建議 3.09 0.97 4 提供我養育方面的資訊 2.99 0.99 5 提供我養育方面的建議 2.97 0.98 14 提供我關於醫療補助的訊息 2.92 1.01 15 提供我關於社會補助的訊息 3.08 0.95 16 提供我關於經濟方面的建議 2.68 1.03 17 提供我關於復健治療的建議 3.02 1.00 18 提供我關於孩子障礙的相關知識 2.98 1.03 19 提供我關於復健治療的資訊 2.98 1.02 20 提供我關於社會服務的訊息 2.88 1.03 21 提供我關於夫妻溝通方面的建議 2.31 1.01 22 提供我關於親友溝通方面的建議 2.36 0.96

二、情感性支持 2.54 0.82

6 傾聽我的煩惱和心事 2.53 1.02 7 在我焦慮時,協助我放鬆心情、降低

緊張 2.48 1.01

8 時常給我鼓勵 2.52 1.04

9 在我受挫折時給我安慰 2.49 1.05

25 了解我的苦悶 2.40 0.93

26 了解我所面臨的處境 2.50 0.96 27 與我一起面對遇到的難題 2.46 0.96 28 關心我的身體健康狀況 2.26 0.93 29 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 2.44 0.98 30 肯定我為孩子的付出 2.73 0.99

31 尊重我做出的決定 2.97 0.85

32 和我一起討論規劃未來 2.65 0.95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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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號 題目 平均數 標準差

三、實質性支持 2.48 0.77

10 提供我獨處的空間 2.51 1.06

11 空出時間陪伴我 2.16 0.98

12 陪我進行喜歡的活動 2.11 0.97 13 提供經濟方面的幫助 2.62 0.98 23 協助處理孩子或家務 2.69 0.91

24 協助照顧孩子 2.79 0.91

根據表 4-2 得知,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正式來源之社會支持需求 程度為「有些不需要」至「有些需要」之間,對於正式支持來源的社會支持需求 為中間程度。

從各向度觀察可知,需求程度由高至低依序為「訊息性支持」、「情感性支 持」、「實質性支持」。「訊息性支持」需求包含身心障礙兒童的教養與教學資 訊與建議、社會醫療補助與相關資訊等,藉由訊息性支持的獲得,家長能有效幫 助個人解決問題。吳佩蓉(2012)的研究顯示獲得較多訊息性支持,較少實質性 支持,與本次研究結果相較後,可察覺家長雖獲得較多訊息性支持,但仍對該向 度之支持具有較高的需求。因學前階段為身心障礙兒童的發現期,故家長對於該 方面的資訊與知識較為匱乏,所以家長對於「訊息性支持」的需求較高。

「實質性支持」向度的需求程度最低,因正式支持來源多屬於較正式的機構 與單位,家長與該來源較少有私底下的接觸與往來,故對該項之需求偏低。

二、非正式支持來源

非正式支持為自然連結,包含家人、朋友親戚、鄰里同事及其他家長等。在 第二部分「社會支持需求」問卷中,非正式支持來源共分為「實質性支持」、「訊 息性支持」、「情感性支持」三個向度,其對正式支持來源的整體需求程度情形,

如表 4-3 所示:

50 表 4-3

非正式社會支持來源的需求程度之平均數、標準差 (n=334)

題號 題目 平均數 標準差

一、訊息性支持 2.44 0.77

1 提供我教學方面的資訊 2.53 0.91 2 提供我教學方面的技巧 2.50 0.92 3 提供我教學方面的建議 2.52 0.91 4 提供我養育方面的資訊 2.56 0.88 5 提供我養育方面的建議 2.54 0.88 14 提供我關於醫療補助的訊息 2.41 0.94 15 提供我關於社會補助的訊息 2.42 0.94 16 提供我關於經濟方面的建議 2.37 0.91 17 提供我關於復健治療的建議 2.44 0.91 18 提供我關於孩子障礙的相關知識 2.45 0.93 19 提供我關於復健治療的資訊 2.41 0.90 20 提供我關於社會服務的訊息 2.36 0.90 21 提供我關於夫妻溝通方面的建議 2.31 0.89 22 提供我關於親友溝通方面的建議 2.38 0.90

二、情感性支持 2.95 0.68

6 傾聽我的煩惱和心事 2.90 0.83

7 在我焦慮時,協助我放鬆心情、降低緊

張 2.95 0.81

8 時常給我鼓勵 2.93 0.83

9 在我受挫折時給我安慰 2.94 0.83

25 了解我的苦悶 2.83 0.85

26 了解我所面臨的處境 2.92 0.83 27 與我一起面對遇到的難題 2.98 0.84 28 關心我的身體健康狀況 2.92 0.85 29 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 2.86 0.84 30 肯定我為孩子的付出 3.04 0.83

31 尊重我做出的決定 3.16 0.75

32 和我一起討論規劃未來 3.02 0.80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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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號 題目 平均數 標準差

三、實質性支持 2.91 0.67

10 提供我獨處的空間 2.96 0.84

11 空出時間陪伴我 2.91 0.85

12 陪我進行喜歡的活動 2.92 0.81 13 提供經濟方面的幫助 2.56 0.94 23 協助處理孩子或家務 2.99 0.79

24 協助照顧孩子 3.08 0.76

根據表 4-3 可知,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非正式來源之社會支持需 求介於「有些不需要」至「有些需要」間,屬於中等需求程度。

從各向度探討之,需求程度依序為「情感性支持」、「實質性支持」、「訊 息性支持」。需求程度排序第一為「情感性支持」,據研究顯示,情感性的支持 與心理健康的關聯性較強(李家琦,2008) ,其主要為他人所提供之關心及傾訴,

包含正向情感的表達。透過情感性支持的獲得,家長能降低因身心障礙子女所造 成的壓力,並能抒發個人情感與尋求心靈上的支持與放鬆,而藉由他人的鼓勵與 安慰,也能提升個人毅力以及容忍力,故情感性支持對於家長能否提升個人內心 強韌度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因此家長對「情感性支持」的需求較高。

「訊息性支持」具有較低的需求程度,此研究結果與蔡玉純(2006)發展遲 緩兒童主要照顧者的社會支持結果相符,推測其需求較低之原因有二,一為非正 式支持來源為自然連結的關係,而一般人對於身心障礙的認識較低,也缺乏主動 了解的意願,除非該知識與個人具有較高的關聯性,才較能提升主動性,故家長 對從非正式支持來源獲得與復健、醫療、社會補助、障礙知識等需求較低;二為 受到社會固有習性影響,認為部分困擾與問題較私人性,遇到問題時大多以獨自 解決為主,較少尋求他人的協助,故在此項之需求也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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