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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需求及滿意度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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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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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劉明松 博士 魏俊華 博士

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 需求及滿意度之研究

研 究 生: 曾忻俁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 六 年 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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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 需求及滿意度之研究

研 究 生: 曾忻與 撰

指導教授: 劉明松 博士

魏俊華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一 ○ 六 年 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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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誌謝

熬過了無數個日夜,這篇論文終於誕生了。感謝指導教授魏俊華老師與劉明 松老師花費了許多精力指導這篇論文,也感謝張勝成教授細心審閱這篇論文,讓 我有幸能在今年穿上碩士袍,邁向人生新的學習階段。在撰寫與修改論文期間,

雖然一度感到相當挫折與煩悶,甚至萌生了休學的念頭,但因為有碩士班全體同 學的鼓勵,才能咬牙繼續堅持下去,讓想和大家一起畢業的想法成為支持自己的 動力,最終完成了這篇論文。

在臺東的這三年,非常感謝我的大學兼碩士班同學楊佩蓉,謝謝你在撰寫論 文計畫時能陪我共同利用下班後的幾小時一起窩在圖書館中撰寫論文計畫,也很 感謝你三不五時的督促我論文的進度,並在發問卷的時候不遺餘力的幫我找協助 者,才能讓這篇論文如期完成。感謝曾經的室友楊沛綺與何沛妮,在我遇到瓶頸 時能幫我查資料跟給我建議,出外時也不忘問問是否有需要幫忙帶食物,遇到有 趣的事情時也能記得分享,讓在臺東的生活增添了許多趣味。謝謝現任室友黃子 瑜幫忙處理編碼的問題,感謝你容忍因為壓力大而在房間內胡亂大叫的我,以後 大概只有外出遊玩需要住宿時才有機會再當室友囉!謝謝幫我發問卷的朋友梁瓊 美,因為有你的幫忙,讓我在發問卷時減輕了不少負擔與壓力,並時常外出和我 見面聊天降低煩悶感。此外,也相當感謝同事蔡玉倩以及朋友陳怡靜願意協助審 核問卷,讓我的研究問卷能夠更加完善。

最後,感謝愛我的家人們,謝謝你們連續三年送我到臺東進修,容忍我因為 煩躁而產生的壞脾氣,讓我能無後顧之憂的達成自己的目標。

曾忻俁 謹致 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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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 需求及滿意度之研究

曾忻俁

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摘要

本研究係以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為研究對象,主要為了 解家長之社會支持需求,以及獲得社會支持滿意情形。本研究以問卷 方式進行調查,共發出有效問卷 334 份,並將問卷所得資料以平均數、

標準差、獨立樣本 t 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及 Scheffé 法事後考 驗來進行處理分析,其歸納之研究結果如下:

一、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在正式支持來源之社會支持需求,

由高至低依序為「訊息性支持」、「情感性支持」、「實質性支持」;

非正式支持來源之社會支持需求,由高至低依序為「情感性支持」、

「實質性支持」、「訊息性支持」。

二、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在正式支持來源之社會支持需求滿 意度,由高至低依序為「訊息性支持」、「情感性支持」、「實質性 支持」;在非正式支持來源之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由高至低依序為

「情感性支持」、「實質性支持」、「訊息性支持」。

三、不同個人背景變項家長對社會支持需求之差異,在正式支持來源 中「家長年齡」、「家長教育程度」具有差異,在「親屬關係」、「就 業狀況」、「家庭月收入」、「身心障礙子女年齡」則無差異;在非 正式支持來源中「親屬關係」、「家長年齡」、「家長教育程度」、

「育有子女數」具有差異,在「就業狀況」、「家庭月收入」、「身 心障礙子女年齡」則無差異;而不同個人背景變項家長對社會支持需 求滿意度則皆不具有差異性

根據研究結果,研究提出相關建議,以作為參考。

關鍵詞: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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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Survey on the Social Support Requests and Satisfaction in Parents of Preschool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Hsin-Yu Tseng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social support requests and satisfaction in parents of preschool chikdren with disabilities in Kaohsiung City. This study was survey by questionnaire, 334 valid questionnaire were issued, and the data was analyzed by mean, standard deviation, t-test, one-way ANOVA, and Scheffé. Following is the research result:

1. The social support requests in parents of preschool chikdren with disabilities in Kaohsiung City, which formal support needed sorting from top to low was: “infotmational support”, “emotional support”,

“instrumental support”, and the informal support needed sorting from top to low was: “emotional support”, “instrumental support”, “infotmational support”.

2. The social support satisfaction in parents of preschool chikdren with disabilities in Kaohsiung City, which formal support satisfaction sorting from top to low was: “infotmational support” , “emotional support”,

“instrumental support”, and the informal support satisfacion sorting from top to low was: “emotional support”, “instrumental support”,

“infotmational support”.

3. The difference of the parents with distinct background, formal support was different in“parants age”, “parants education level ”, and“relationship”,

“employment”, “monthly income”, “disabilities children age” had no different; in informal support, the difference was “relationship”, “parants age”, “parants education level ”, “amount of child ”, and “employment”,

“monthly income”, “disabilities children age” had no different; the satifaction of parants with distinct background didn’t have any differets.

According to the study, some concrete suggestions were made for reference.

Keywords: Parents of Preschool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social support

requests, satisf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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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目次

摘要 ... i

Abstract... ii

目次 ... iii

表次 ... V 圖次 ... VII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 4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會支持的意涵 ... 7

第二節 身心障礙兒童家長之社會支持需求 ... 17

第三節 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與滿意度之相關研究 ... 21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26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28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32

第四節 研究程序 ... 40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對象描述 ... 44

第二節 家長社會支持需求情形 ... 47

第三節 家長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情形 ... 52

第四節 不同個人背景變項家長與社會支持需求及滿意度的差異 ... 57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 72

第二節 建議 ... 73

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 ... 76

貳、西文部分 ...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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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附錄

附錄一 專家審查 ... 85 附錄二 預試問卷 ... 101 附錄三 正式問卷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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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表次

表 2-1 國外研究者對社會支持之歸納---1 2 表 2-2 國內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相關研究---2 1 表 2-3 國外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相關研究---2 3 表 3-1 問卷抽樣地區與人數一覽表---2 8 表 3-2 預試及正式問卷抽樣一覽表---3 0 表 3-3 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安置現況---3 1 表 3-4 社會支持向度及來源題項摘要表---3 3 表 3-5 預試問卷發放與回收一覽表---3 5 表 3-6 社會支持需求與滿意度預試問卷 t 考驗分析摘要表---3 8 表 3-7 社會支持需求與滿意度預試問卷 Cornbach α分析---3 9 表 3-8 正式問卷發放與回收一覽表---4 1 表 4-1 研究樣本分佈情形摘要表---4 4 表 4-2 正式社會支持來源的需求程度之平均數、標準差---4 8 表 4-3 非正式支持來源的需求程度之平均數、標準差---5 0 表 4-4 正式支持來源的滿意度之平均數、標準差---5 2 表 4-5 非正式支持來源的滿意度之平均數、標準差---5 5 表 4-6 親屬關係與社會支持需求差異分析表---5 7 表 4-7 家長年齡與社會支持需求差異分析表---5 8 表 4-8 家長教育程度與社會支持需求差異分析表---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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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表 4-9 家長就業狀況與社會支持需求差異分析表---6 1 表 4-10 家庭月收入與社會支持需求分析表---6 2 表 4-11 家長育有子女數與社會支持需求差異分析表---6 2 表 4-12 身心障礙子女年齡與社會支持需求差異分析表---6 4 表 4-13 親屬關係與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差異分析表---6 5 表 4-14 家長年齡與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差異分析表---6 5 表 4-15 家長教育程度與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差異分析表---6 6 表 4-16 家長就業狀況與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差異分析表---6 7 表 4-17 家庭月收入與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差異分析表---6 8 表 4-18 家長育有子女數與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分析表---6 9 表 4-19 身心障礙子女年齡與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分析表---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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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圖次

圖 3-1 研究架構圖---2 6 圖 3-2 研究流程圖---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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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緒論

本章節共分三節,第一節為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主陳述研究背景脈絡、第 二節為研究目的語待答問題,呈現研究目的與代答問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對 研究中之重要名詞加以解釋。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家長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一直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自兒童出生,家長除 了需要提供基本的照護外,隨著兒童年齡增張,家長也肩負起了教育的責任,藉 由陪伴與互動,讓兒童在潛移默化中學習,培養出獨屬於自身的價值觀以及社會 觀,由此可見,家長的教育及教養態度對於兒童的身心發展與個人人格養成具有 一定的重要性。因兒童身心發展與人格養成與家長的教養態度及教育相關,故兒 童在外的表現時常被他人做為判斷家長教養能力的標準,使家長在教養兒童時因 擔心他人看法而不知不覺產生壓力。部分身心障礙兒童在外表上與一般兒童無異,

故當其表現出與一般兒童相異之行為時,家長更易因他人的不了解而產生壓力。

研究顯示,父母在教養嬰幼兒時會感受到一定的壓力。陳若琳與李青松(2001)

在針對新北市雙薪家庭之家長的研究指出,親職壓力可分為「幼兒教養」、「外 界環境」、「親子互動」、「生活調適」及「人際互動」五個向度。翁毓秀(2003)

則指出親職壓力多與家庭壓力有關。而陳惠茹(2015)的研究則表示,父母教養 嬰幼兒之壓力來源包含初任父母的角色緊張、瑣碎壓力以及夫妻衝突等,而隨著 近年來特殊嬰幼兒家庭逐漸受到重視,也發現身心障礙兒童的家長除了上述三個 壓力來源外,還多了特殊兒童的需求此一壓力來源。近年來,身心障礙兒童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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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之親職壓力成為一門值得探討的重要議題,對於這類家長而言,照顧身心障礙 兒童可視為一項長期且艱辛的挑戰,除了父母自身需要調整與改變外,其餘的家 庭成員也會因為受到影響而需要配合調整,才能確實的滿足特殊兒童的照護需要,

而這些改變以及調整往往是在不經意間發生的,家長們甚至沒有拒絕以及選擇的 權利,就必須默默地背負起這些非志願性的選擇。

近幾年,與身心障礙家長的親職壓力相關的研究被不斷提出,而綜觀國內外 學者的研究後能發現,社會支持在身心障礙家長的親職壓力中具有相當大的影響 力。陳秋玫(1993)發現,社會支持與角色的適應呈顯著正相關,而壓力知覺、

社會支持滿意度、母親健康狀況與教育程度則可以有效預測早產兒母親的角色適 應。而在國外研究方面,有若干研究指出家中有身心障礙兒童的家長具有較多的 壓力以及較缺乏幸福感,但研究中也顯示此類家長相較於一般兒童的家長要獲得 更多的社會支持,而社會支持在降低家庭壓力源中也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Camara, 2002;Morrison, 2001;Nachshen, 2004)。何華國(1999)也認為運用社會支持,

能幫助身心障礙者的身心發展以及家庭功能發揮,並直接及間接的影響父母的教 養態度、對子女的期待及親子間互動的風格,並紓解身心障礙者家長在養育孩童 時所產生的壓力。由此可見,社會支持對於身心障礙家長具有一定影響力。

社會支持網絡通常可分為正式支持以及非正式支持兩種來源,一般而言,正 式支持包含社會的專業服務與教育;非正式支持則包含家庭成員、朋友、鄰居與 父母支持團體。

研究者在擔任學前特殊教育班級導師的工作經驗中,所遇到之身心障礙兒童 家長大多有接受社會支持的經驗,但家長們普遍支持來源有限,多數只能與配偶、

親近家人或是其他家長朋友分享教養特殊兒童的經驗與過程,較少向外尋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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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道,甚至有家長隨時處在自責與矛盾的狀況,抗拒了解兒童現況也不願與他人 分享自身的經驗。而藉由與家長談話以及日常觀察後發現,家中有身心障礙兒童 的家庭往往需要較多的人力來協助照顧該名身心障礙兒童。除了日常的生活自理 與基本安全照護外,家長往往還需要額外花費時間帶兒童往返不同復健治療場所,

甚至減少個人的獨處時間來陪伴子女,造成個人生活品質低落,無法進行自己感 興趣的活動,甚至因為需要同時照顧子女與家庭,導致自身的身體健康以及工作 狀態受到影響,使壓力不斷的累積。以目前研究者迄今接觸過的身心障礙兒童家 長而言,超過半數以上皆為單薪家庭,且家庭經濟來源大多為父親,母親通常扮 演主要照顧者的角色,而若是雙薪家庭,則主要照顧者除了母親外,通常還會有 祖父母以及父母親的兄弟姐妹等,顯示出當家庭中出現特殊需求兒童時,對整個 家庭的影響是相當巨大的。

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的資料顯示,高雄市學 前身心障礙兒童到2016年5月止共計有1,775名,顯示具有學前身心障礙兒童的家 庭至少有1,700個以上,但關於具有學前身心障礙兒童的家庭之社會支持研究卻相 當稀少,少數具有關聯性之研究也以特殊障礙類別為主,且多採用個案研究的方 式呈現。基於上述原因,研究者期望能藉由實際調查來了解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 兒童家長對於社會支持的需求,並探討家長對目前已獲得之社會支持是否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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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依上節所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包含下述二項:

一、了解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之需求。

二、探討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社會支持需求之滿意度。

三、探討不同個人背景變項家長與社會支持需求與滿意度的差異情形。

據上述之研究目的,提出以下研究問題:

一、根據研究目的一所衍生之研究問題為

1-1、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正式支持來源之社會支持需求為何?

1-2、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非正式支持來源之社會支持需求為何?

二、根據研究目的二所衍生之研究問題為

2-1、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正式支持來源之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為 何?

2-2、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非正式支持來源之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 為何?

三、根據研究目的二所衍生之研究問題為

3-1、不同個人背景變項之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社會支持需求的差 異為何?

3-2、不同個人背景變項之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社會支持需求滿意 度的差異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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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三節 名詞釋義

茲將本研究之重要名詞定義如下:

一、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

身心障礙兒童係指在感官、心理特徵、溝通、社會行為以及生理特徵上偏離 一般或常態的兒童,而學前身心障礙兒童,係以當年度九月一日滿兩歲至入國民 小學前,經各級主官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於各類機構、

學校者代表之。

本研究中所指稱之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係以 105 學年度高雄市家中具有 上述學前身心障礙兒童之家庭,且該名家長為身心障礙兒童之主要照顧者。暫緩 入學身心障礙兒童之家長則不在此限。

二、社會支持需求

社會支持是指個體透過與他人間的互動,而獲得家人、同儕、其他重要他人 等在實質上或情緒上的幫助(黃俊勳,2001)。依照每個人所接收社會支持本質 的不同,會呈現出相異之支持需求型態。一般常將社會支持歸納為三種類型,分 別為工具性支持、訊息性支持及情緒性支持。

本研究所指稱之社會支持需求係以自編之「社會支持需求表」來調查學前身 心障礙兒童家長對社會支持的的需求,並將社會支持分為三個類型與二種來源,

分別為實質性支持、訊息性支持及情感性支持三個類型,以及正式與非正式二種 來源。本研究中,同支持類型不同來源之綜合得分若越高,則表示該類型需求較 高,而同來源內之三支持類型綜合得分越高,則表示該來源之支持需求越高。

(ㄧ)三個類型:實質性支持、訊息性支持、情感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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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實質性支持(instrumental support):指來自他人直接給予的物質或實 際具體的服務。

2.訊息性支持(information support):指來自他人所提供之建議、知識、

回饋或方法,能幫助個人改善與了解問題。

3.情感性支持(emotional support):只來自他人心理以及情感上的支持,

使人感受被接受、尊重以及保護,包含正向情感的表達、鼓勵以及讚賞。

(二)兩種來源:正式支持、非正式支持

1.正式支持:係指稱由正式機構所組織而成,包含政府機構、醫療機構、

社會福利機構、社會團體等。

2.非正式支持:係指來自家人、親戚、朋友、鄰里、同事、其他家長、宗 教團體或其他人之協助,屬於一種自然的連結,非結構安排下所產生之社 會連結。

三、社會支持需求滿意度

關於滿意度的解釋,學者具有不同定義。魏明堂(2002)認為滿意度是一種 人格特質,是一種態度、感覺,也是一個抽象的名詞。張春興(2006)則認為滿 意度是指個體促動下的行為,在達到個體所設立的目標時所產生的一種內在狀態,

亦是個體慾望實現的一種感受。

本研究所指稱之「社會支持滿意度」,係指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 自己已獲得之社會支持的滿意度。以自編之「社會支持滿意度問卷」之得分來表 示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於已獲得之不同來源、不同向度之社會支持的滿意度 情形,得分越高則表示對該項之社會支持越滿意,反之越低則表示越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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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節旨在歸納、整理、評析與本研究相關主題相關之研究結果與理論,以 作本研究之立論基礎。此章共分三節,第一節為社會支持的意涵、第二節為身心 障礙兒童家長之社會支持需求、第三節為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與滿意度之 相關研究,茲分述如後。

第一節 社會支持的意涵

社會支持的概念最早源自於 70 年代之社會心理學的研究,除了成為許多領域 共廣泛討論的主題外,也引發了不同學者與學派的論述。陳淑芬(1993)認為,

社會支持的概念源自於社會學中的社會凝聚力(social solidarity)以及社會連結

(social bonds)除了上述二者外,社會支持的概念還被賦予了諸如社會網路(social networks)、有意義的社會連結(meaningful social contact)、友誼關係(social companionship)以及社會支持(social support)等。然而,「社會支持」究竟為何?

Cassel(1974)在探討社會支持的概念時,發現社會支持能使個體壓力的歷程具有 緩衝(buffering)或保護(cushioning)的作用,有效降低生活壓力對生理與心理 健康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並有助於提升個人的生活適應能力,提供保護功能。Kaplan

(1977)的研究發現,社會支持網絡的大小能影響個體健康狀況。Baxter 與 Kahn

(1999)主張社會支持是人際間的交換活動,包括對他人表達正向情感、對他人 的行為以及觀念表達正向保證、對他人象徵性或實質上的援助,故社會支持的主 要三個成分為情感、保證與援助。莊媜夙(1998)則表示,社會支持是個體在社 會環境中,透過各種社會關係的運作,以獲得支持和幫助的歷程與結果。簡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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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社會支持是個體可以感受、察覺,甚至實際接受到周遭他人對其生活上的任一協 助與關心,使其能解決問題(Reber,1995)。

ㄧ、社會支持的定義

韋伯字典將社會支持定義為「在社會環境中的力量或要素,用以促進人類本 質的生存,其包含社會關係連結和交互作用觀點,且有別於身體和心理的健康。」

(Lin,1986)。

一般而言,社會支持系統包括社會網絡以及社會支持二者,最常用來區分二 者的定義為「社會網路屬於結構面;社會支持則屬於社會網絡提供的功能面」,

前者指稱個人社會網絡的結構與來源,後者則表示社會網絡成員提供個人支持的 種類與發揮的功能(Gallo,1990)。

優先提出社會支持觀點的學者 Caplan(1974)認為社會支持系統是一種連續 不斷的社會聚合(social aggregates),藉由與他人、社交網路、團體或是組織的持 續互動,以提供個體對本身的回饋、被他人認可的機會與肯定的力量,以彌補個 人在大社區環境中溝通的不足。Cobb 指出社會支持是一種訊息傳遞的過程,其指 引出個人是被關懷、被愛、被尊重以及具有價值感的,此外,更指出當個人歸屬 於某一個溝通網路時,其與他人彼此間是互相且具有義務的,並能促進個體對於 危機的應應與改變(Lin,1986)。Brannon 與 Feist(1996)對社會支持提出與 Cobb 相近的詮釋,他們認為社會支持是指個人感受或者接受到他人舒適、關心、尊重 或協助的支持。Kahn(1979)將社會支持定義為個體透過人際間交流,傳達彼此 間的情感,對對方行為、知覺、觀點的表達給予肯定,並提供實質性或象徵性的 協助。Tracy(1990)指出社會支持係指人們對他人提供多類別的協助,包含情感 性的支持或鼓勵、建議或勸告、傳遞訊息與資訊、指導以及實體或有形的幫助,

(21)

9

而這些社會支持有可能是由家人或朋友等聯絡網所提供,也可能由專業人員所提 供。House 則認為,社會支持屬於一種人際間的相互作用(interpersonal transaction), 彼此之間可獲得精神上的慰藉、實際上的援助,甚至是訊息的提供與讚揚,並將 情緒支持視為當中最為重要的元素(陳惠君,1998;陳凱琳,2000)。

在國內方面,張笠雲(1986)認為社會支持是個體與他人互動,透過情感性 或工具性的協助,而得以滿足其情感、自尊、讚賞、歸屬、認同以及安全感等基 本需求的歷程。單小琳(1987)認為社會支持包含「社會」與「支持」兩個概念,

社會指個人所處的社會環境,支持則是指情感以及工作性的支援活動,因此,社 會支持包含親密者、社會網絡、社會人士三者所提供之情感和工具性之支持活動。

井敏珠(1992)認為社會支持是個體透過互動而使周遭的任何人或有關機構的人 員,提供各種情緒、實質或訊息上的支持及回饋,尤其是滿足其在壓力情境下的 需求或增進其適應能力。鄭照順(1997)認為社會支持指個人在社會體系中,覺 得受到關心、尊重以及協助,而此類來自社會他人的資源,能夠幫助個人減少壓 力或解決問題,甚至增加其因應能力。汪俐君(2003)認為社會支持可視為個人 經由與他人的互動,得到主觀上情緒需求的滿足,如獲得認同與安全感;或得到 實質需求的滿足,如提供訊息或協助家務;或對個人帶來正向影響,如減少壓力 與增進因應問題的能力等。趙貞琦(2009)則將社會支持視為經由個人與他人的 互動而滿足個人需求的歷程或程度,其中包含獲得關心、尊重等精神上的鼓勵,

以及必要的實質幫助。

綜合多位研究者的觀點,可以得知社會支持主要是個人藉由與環境中其他重 要他人、事及物之間的互動歷程,獲得個人主觀知覺或評估到個人情緒是否被關 愛、了解,甚至透過實質上的幫忙或協助後,使個體可以處理自身所面對的壓力

(22)

10

及困境,獲得緩衝壓力的需求,使個體藉此得到紓解其焦慮與憂鬱情緒,並獲得 良好的生活適應,以增進個體適應未來環境的能力及增加生活福祉。

二、社會支持的類型

綜合國內外研究者對社會支持的分類後可以發現,依照每個人所接受到的社 會支持本質的不同,會呈現出相異的社會支持種類,整體而言,社會支持可分為 情感性支持(emotional support)、訊息性支持(informational support)、實質性 支持(instrumental support)等三類。除此三類外,其他研究者對於社會支持的分 類臚列如下:

1.Cobb(1976)將社會支持分為三類:(1)「情緒支持」,使個體相信其是 被在意、被關懷的;(2)「尊重支持」,使個體相信其是被尊重及有價值的;

(3)「網路支持」,使個體相信其隸屬於一種溝通網路,涉及相互的責任與 相互的了解。

2.Lopata(1978)認為支持系統係指接受者或提供者為確認若要維持一種生活 型態所必須的或有幫助的一組行動或事物,其協助內容包含四大類:(1)情 緒性支持;(2)經濟性支持(含金錢的資助或提供);(3)服務性支持(給 予忠告或建議、安慰、鼓勵、分享經驗等);(4)社會性支持(指在社交上 的支持)

3.Cohen 和 Wills(1985)將社會支持的類型分為:(1)自尊支持:藉由他人 給予回饋而增進個人自尊;(2)社交的關係:個體藉由與他人接觸以獲得信 任需求的滿足;(3)訊息支持:只獲得他人提供之適當建議,以增進個人應 變能力;(4)工具支持:提供生理上的協助並獲得經濟或物質上的支援與幫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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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4.Folkman 和 Lazarus(1985)將社會支持系統視為個體的因應資源,可分為三 類:(1)情緒上的支持:只表現安靜與接納;(2)訊息的支持:只提供意見、

指示等以幫助面對問題;(3)現實有形的支持:提供所需的訊息及服務。

5.Cutruno 和 Russell(1990)將社會支持歸納成五種類型:(1)情緒支持

(emotional support):係指支持者始被支持者在情緒上獲得安慰或鼓勵;(2)

社會網路的支持(social network support):係指被支持者有隸屬於團體網路 內的感覺,並能和網內成員公同參與活動;(3)自尊支持(esteem support):

係指支持者能在被支持者面臨壓力事件時,給予被支持者之因應行為正向的回 饋及認同;(4)實質的協助(tangible support):係指支持者提供直接的協助 如金錢、勞力、時間等給被支持者;(5)訊息支持(information support):

係指支持者提供意見、忠告、直接訊息等給被支持者,並與其溝通或給予建議。

6.Lopez(1999)依照 Cobb 的觀念,將社會支持分為四類:(1)社會支持:

包含情緒支持、自尊支持、網路支持;(2)工具性或諮商性支持;(3)主動 支持;(4)物質性支持。

7.Robert 和 Angelo(2001)的研究將社會支持可分為四種類別:(1)自尊支 持:當需求者遭遇困難或問題時,支持者能提供接受與尊重的訊息;(2)資 訊支持:提供解決與處理問題所需要的資訊;(3)社會夥伴:只有閒暇時間 能互相為伴的對象;(4)工具支持:金錢、物質支援或必需的服務。

綜觀各研究者對於社會支持的分類得以發現,雖然研究者者對社會支持的劃 分並非全然相同,但卻有其相近之本質,嚴加歸納與整理後,可發現社會支持大 致可歸類為情感性支持、訊息性支持以及實質性支持三種,茲將國外研究者對社 會支持之歸納以表 2-1 表示:

(24)

12 表 2-1

國外研究者對社會支持之歸納

主要類別 國外研究者分類

情感性 支持

Cobb(1976)

Cohe 與 Wills(1985)

Cutruno 與 Russell(1990)

Folkman 與 Lazarus(1985)

Lopata(1978)

Lopez(1999)

Robert 與 Angelo(2001)

將其分為「情緒支持」

將其分為「自尊支持」、「社交的 關係」

將其分為「情緒支持」、「社會網 路的支持」、「自尊支持」

將其分為「情緒上的支持」

將其分為「情緒性支持」、「社會 性支持」

將其分為「社會支持」、「工具性 或諮商性支持」

將其分為「自尊支持」

訊息性 支持

Cobb(1976)

Cohe 與 Wills(1985)

Cutruno 與 Russell(1990)

Folkman 與 Lazarus(1985)

Lopata(1978)

Lopez(1999)

Robert 與 Angelo(2001)

將其分為「網路支持」

將其分為「訊息支持」

將其分為「訊息支持」

將其分為「訊息的支持」

將其分為「服務性支持」

將其分為「工具性或諮商性支持」

將其分為「資訊支持」

(續下頁)

(25)

13

主要類別 國外研究者分類

實質性 支持

Cobb(1976)

Cohe 與 Wills(1985)

Cutruno 與 Russell(1990)

Folkman 與 Lazarus(1985)

Lopata(1978)

Lopez(1999)

Robert 與 Angelo(2001)

將其分為「尊重支持」

將其分為「工具支持」

將其分為「實質的協助」

將其分為「現實有形的協助」

將其分為「經濟性支持」、「服務 性支持」

將其分為「主動支持」、「物質性 支持」

將其分為「社會夥伴」、「工具支 持」

在國內,林惠琦(1997)和黃繼慶(1994)認為,依照每個人所獲得之社會 支持本質的不同,會呈現出相異的社會支持種類,一般而言,可分為工具支持、

資訊支持以及情緒支持三種類型。此三類型之工具支持,係指被支持者實質接受 到的援助或協助;資訊支持,係指提供想法或意見以利個人運用以解決問題;情 緒支持,係指從他人處得到關心或傾訴。李美銀(2003)將社會支持區分為情緒 支持、價值觀支持、訊息支持及實質支持四個類型。王建智(2005)則將社會支 持區分為五個層面,分別為「訊息、情感支持」、「社交支持」、「經濟支持」、

「友伴支持」與「教育支持」。劉士華(2009)的社會支持五種類型則分為「實 質性的支持」:指個體在遭遇困難時,透過直接提供解決問題的工具與協助,使 個體得以實際解決問題、「信任支持」:指個體遭遇困難時,所接受的訊息得提 升個體的信念及其滿意度、「尊重支持」:指個體從社會網絡中獲得旁人給予之

(26)

14

情緒上的鼓勵,使個體獲得自我價值感與被尊重、「社會友伴支持」:指個體與 他人共同參與活動以滿足與人接觸的需求並獲得正面情緒以降低壓力及「認知性 質支持」:指個體參與團隊組織並感受團隊給予之關心與重視,以獲得理解。

綜合國內外對於社會支持類型之研究後,得知社會支持強調主觀感受的情緒 支持,亦注重個體實質獲得之工具與訊息支持,並能從這三方面瞭解社會支持之 內涵,故本研究將以實質性支持、訊息性支持及情感性支持三種類別以探討學前 身心障礙兒童家長之社會支持需求與滿意度。

三、社會支持的來源

因不同研究者對於社會支持的來源強調的重點具有差異性,故也產生相異的 分類方法。Felner(1984)曾指出社會支持的來源有三,分別為正式支持來源、

非正式支持來源以及家庭支持,而每一種資源皆提供不同形式的幫助,包含情緒 支持、物質支持以及問題解決等。此外,亦有研究者將社會支持分為兩大類,分 別為非正式支持系統以及正式支持系統(汪俐君,2003;陳凱琳,2000;張美雲,

2007;Keller & Honing, 2004)。其中,非正式支持系統屬於一種自然的結合,非 經由結構安排而產生的社會連結,需要透過個別需求的滿足來維繫彼此關係的依 存,亦稱為初級的社會支持,包含家人、親戚、朋友、鄰里等;正式支持系統則 是一種具有特定目標的專業機構或組織,能夠在個體遭遇危機時提供幫忙與協助,

進而增進受福利者之福祉,可視為次級的社會支持來源,包含社福機構、政府單 位等。

Brown(1974)將社會支持的來源分為兩類,分別為(1)非正式的社會支持 來源:包含初級團體中的個人,如家人、親戚、朋友、鄰居、同事等;(2)正式 的社會支持來源:包含提供服務性支持的學校、衛生機關、政府或民間福利機構

(27)

15

之工作者和公共政策與非營利的服務機構等。Bennett 和 Morris(1983)則將社會 支持來源分為初級支持系統和次級支持系統二類。初級支持系統屬非正式向度,

來源包含家屬、親戚、朋友、鄰居等認識的人;次級支持系統則屬正式向度,係 指由正式或非私人機構所組織而成之支持系統,如醫療機構、社福機構、宗教團 體等。Horse(1985)也將社會支持的來源分為:(1)初級支持體系:指由家人、

朋友和認識的人,透過接納、服務和情緒支持等方式以幫助個人維持生活的功能;

(2)次級支持體系:指由非私人所組織的正式支持體系,如:醫療機構、社會團 體、宗教團體、職業輔導機構等。

Pilisuk 和 Parks(1986)的研究將支持系統分成家庭和非家庭二種。蔡嘉慧(1998)

與鄭照順(1997)將支持系統來源區分為家庭、同儕、學校及社會機構四類。蔡 姿娟(1999)認為社會支持來源包含家庭、學校、同儕和社會機構,並對四項來 源提出說明,其中家庭支持系統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長輩等;同儕支持系統包 括同學、同輩、朋友等;學校支持系統包括行政人員、輔導教師、導師、專任教 師等;社會機構包括醫療人員、諮商人員、神職人員等。上述分類雖與正式與非 正式、初級與次級等分類名稱相異,但詳加探討後仍能察覺與正式向度和非正式 向度具有一定的關聯性。

雖然對於社會支持的來源分類眾多,但大致上常見的分類可概略分為兩種,

一種是將社會支持分為正式支持與非正式支持,另一是將社會支持分為初級系統 和次級系統,然而仔細研究後,能發現此二類分類法其實相當接近,僅在定義上 有些微差異,故後有研究者將初級系統稱為非正式的社會支持,次級系統稱為正 式的社會支持。

(28)

16

吳月霞(2004)曾對上述支持系統提出相應說明:

1.初級支持系統:指非正式的支持來源,包含父母、親屬、朋友或熟稔者等 透過接納、服務或情緒支持,以幫助個人維持生活的功能。提供社會支持的 來源主要來自初級團體的成員或重要他人(Cassel,1974;Thoits,1982)。

2.次級支持系統:只非私人所組織的正式支持系統,包含社會福利機構、專 業人員、醫療機構、政府單位、社會團體甚至是宗教團體等。

社會支持來自於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連結,能使人產生親密及歸屬感,而不同 來源社會支持的提供,有助於個體解決自身所面臨的困難,然而綜合以上社會支 持來源的分類後,能歸結出社會支持的來源以家庭為基礎,進而擴展學校、工作 場域、社區或是社會團體,其中涉及的人員包含專業、半專業以及非專業人員,

而不同來源所提供的社會支持,除了受到專業性影響而有所差異外,被支持者的 相關背景也會使支持來源產生差異,而本研究因研究對象以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為 主,考量家長生活背景後,將以正式支持、非正式支持二系統作為其社會支持之 主要來源。

(29)

17

第二節 身心障礙兒童家長之社會支持需求

社會支持常被視為影響個體健康的重要因素,對個人的健康具有相當重要的 影響,並能夠協助個人在危機或壓力情境未發生之前或發生當下,強化個人適應 能力並增進解決問題之技能,並促進身心之健康(柯永河,1993;董智慧,1998)。

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因其身心障礙子女的需求,需要耗費父母長期與大量的照顧,

往往在無形中增添了許多壓力,這些壓力包括了教養工作的考驗、照顧的負荷、

心理情緒的壓抑、經濟收入的減少與龐大的照護支出等,而這些壓力除了會影響 到家長的身體健康外,也會影響到照顧身心障礙兒童時的動力與情緒,因此家長 們是否獲得足夠且符合需求的的社會支持就顯得至關重要。

ㄧ、社會支持的功能

社會支持具有增強自我肯定、自尊感受、個體對壓力的抵抗力以及促進身心 安寧的作用,而具有高社會支持者較能了解自尊以及察覺自身的優點與缺點,低 社會支持者則呈現出自卑、離群的現象(廖麗娟,2006)。

關於社會支持的功能, Sarason, Levine, Basham, 與 Sarason 在 1983 年的研究 曾指出社會支持包含兩種功能:(1)提供個人正向的適應與發展、(2)做為個 人對壓力的緩衝。Thoits(1982)則認為社會支持具有三項功能:(1)透過認知 的改變,減輕壓力對個體的威脅、(2)提供個體情緒上的支持、(3)給予實質 上的協助。在國內,戴嘉南和鄭照順(1996)指出社會支持具有下列三種功能:

(1)增加認知的廣度,即透過他人提供之有效知識與經驗,克服自身遭遇之困難 並消除心理壓力、(2)增進情緒的穩定,即經由他人的關心與鼓勵,以產生正向 積極與健康愉快的情緒、(3)解決實際的困難,即透過人力與物質的資源而改善

(30)

18

生活困境。林佳蓉(2002)也提出相近的觀點,認為社會支持具有:(1)增進情 緒的穩定、(2)增加認知的廣度、(3)解決實質的困難的功能。張郁芬(2001)

則認為社會支持的功能包括:(1)促進個人情緒的穩定、(2)減緩壓力對身心 的傷害、(3)藉由他人提供之知識、經驗來解除壓力與困境、(4)解決物質上 的缺乏、(5)提高自尊心,感覺被肯定與接受。

根據 House(1981)提出的社會支持理論以及壓力因應模式(stress-coping model),認為個人處於壓力情境中時,社會支持能直接增進身心健康及減輕壓力 對個人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並能緩衝壓力對個人所造成的衝擊。此外,在社會支 持的效果,亦即社會支持的功能方面,House(1981)也提出了直接效果與緩衝效 果二種假說:

(1)直接效果假說(direct effect hypothesis):社會支持能直接提升個人身心 健康與幸福感,減輕壓力對個人產生的負面影響,滿足個人安全感、自尊、

歸屬感、認可、情愛等重要需求,因此,不論個人是否處在壓力下,均能對 個人產生正面效果。

(2)緩衝效果假說(buffering effect hypothesis):社會支持之功能在於扮演 中介緩衝壓力的角色,能使處於壓力情境中的個人藉由社會支持的提供來緩 衝壓力對個人造成的衝擊,進而間接對身心健康與生活適應產生正面效果,

因此,需當個人處在壓力下,社會的緩衝效果模式才能對個人產生意義。

Bailey、Wolfe 和 Wolfe(1994)則提出了社會支持效果的混合模式,認為社 會支持的直接效果與緩衝效果分屬不同的心理動力,二者有可能同時運作以強化 個人的壓力因應並減少壓力造成的傷害,進而促進個體的身心健康與適應能力。

綜合言之,個人藉由與重要他人或不同社會網絡之互動,獲得情緒、訊息、

(31)

19

實質性之不同形式的資源,來引起個人產生被關心、尊重與被愛的感受,使個人 在遭遇困難情境時能減輕壓力對生活的影響,加強個人的壓力因應能力,提升解 決能力,促使個人在積極面上能增進身心健康與自我肯定,並提升個人價值與幸 福感受;在消極面上能預防並降低生活壓力的負面影響與偏差行為,並提升個人 適應能力。

二、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需求

社會工作辭典(1990)指出「需求是個人感受一種緊張或不滿足的狀態,會 促使個人極力爭取那些可以滿足自身的目標」。而從社會工作的觀點觀之,「需 求」的產生乃因人類為了生存、個人福祉、自我實現等目的,從而有生理、心理、

經濟與社會等需求(Baker,1987)。

McCubbin 與 Tina-Huang(1989)提出,有身心障礙子女的家長因必須面對長 期的壓力,故多數家庭會針對孩子與家庭成員的需求來發展家庭資源,且社會支 持已被證實為能夠幫助身心障礙者家庭的有效資源之一。而 Lunsky 與 Benson(2001)

也指出多數學者一致認為社會支持對身心障礙者的福利和健康有莫大的幫助,也 是身心障礙者面對壓力最重要的因應策略。郭芳嫻(1999)在分析智能障礙家庭 與社會支持的關係時也發現,社會支持雖對家庭的時間與經濟資源無較大影響,

但有助於家人之身心狀況、關係、教養信心、休閒活動以及問題解決能力。

雖有相當多的研究指出社會支持對於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具有正向影響,但因 身心障礙類別相當繁多,故不同類型之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於社會支持的需求也 產生了些微的差異。關於身心障礙者家長與其家庭的需求,周月清(1998)曾針 對國內多篇以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為研究對象的實證研究做整理與歸納,得出其 需求主要以經濟安全、就醫、就學、就業、就養、無障礙環境等面向為主。王天

(32)

20

苗(1994)就曾在心智發展障礙患者家庭需要的研究中指出,子女年齡在六歲以 前之幼兒家庭最需要「資訊提供」和「專業指導」的支援。

不同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其需求也具有些微的差異,以智能障礙者家長為例:

吳俊輝和黃志成(2008)針對智能障礙者及其家長的需求研究中發現,除了基本 的就醫、就養、就學、就業等需求外,尚有資訊、專業、服務、經濟、精神等需 求;林惠芳(1993)提出智能障礙者家長具有心理情緒支持的需求以及工具性支 持的需求,其中工具性支持包含醫療、生活環境、家務、專業諮商等;Chen 和 Simeonsson(1994)則提出智能障礙兒童的家長在資訊、經濟以及醫療服務上具有 相當迫切的需求。以自閉症者家長為例:利慶松(1992)以自閉症母親為研究對 象,歸納出其母親需要醫療、教育、就業輔導、家庭服務、經濟補助、對社會的 教育等服務需求;葉明莉(1994)則歸納出自閉症家庭的社會支持需求為專業協 助、親子聯誼活動和替代性照顧服務。

簡而言之,隨著國內外對於身心障礙者家長的支持需求有關之研究被不斷地 提出,研究者將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的社會支持需求,依照前節提到之社會支持來 源分為非正式支持系統與正式支持系統,並將此二系統區另細分出實質性支持需 求、訊息性支持需求與情感性支持需求,並將就醫、就養、經濟、人力、人際互 動、諮商等需求因素包含其中,藉以探討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的實際社會支持需求。

(33)

21

第三節 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與滿意度之相關研究

ㄧ、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分類相關研究

在國內,已有相當多關於身心障礙兒童家長之社會支持的研究,此類研究雖 具有不同之研究對象,也得出相異之研究成果,但在社會支持的分類上卻出現部 分共通性,故將其整理與歸納後,以表 2-2 呈現。

表 2-2

國內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分類相關研究

研究者 研究對象 社會支持分類

王建智

(2005)

自閉症兒童 母親

將社會支持分成「訊息、情感支持」、「社交支 持」、「經濟支持」、「友伴支持」及「教育支 持」。

王思淳

(2011)

發展遲緩兒 童家長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工具性支持」、「資訊性 支持」、「情緒性支持」。

吳佳賢

(2001)

自閉症幼兒 主要照顧者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工具性支持」、「資訊支 持」、「情緒支持」。

李美銀

(2003)

妥瑞症患童 母親

將社會支持分成「情緒支持」、「價值觀支持」、

「訊息支持」、「實質支持」。

汪俐君

(2003)

學前身心障 礙幼兒母親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工具性支持」、「資訊支 持」、「情緒性支持」。

林麗玲

(1987)

智能障礙兒 童母親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工具性支持」、「自尊支 持」、「訊息支持」、「陪伴支持」。

高寶蓮

(1998)

裘馨氏肌肉 失養症患童 雙親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工具性支持」、「情緒性 支持」、「資訊支持」。

徐淑娟

(2004)

裘馨氏肌肉 萎縮症患童 母親

將社會支持分成「情緒性支持」、「工具性支持」、

「訊息性支持」,並可細分為十個次類。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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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研究者 研究對象 社會支持分類

許晉褘

(2000)

學習障礙兒 童母親

將社會支持分成「來自家庭中的社會支持」、

「來自學校中的社會支持」、「來自專業服務 機構或學習障礙者相關組織機構的社會支 持」、「來自其他社會系統的社會支持」。

張佑慈

(2015)

高職智能障 礙學生家長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訊息性支持」、「情緒 性支持」、「實質性支持」。

陳一蓉

(1993)

自閉症兒童 母親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工具性支持」、「情緒 性支持」、「資訊支持」。

陳凱琳

(2000)

發展遲緩兒 童母親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工具性支持」、「情緒 性支持」、「資訊支持」。

溫如盈

(2015)

高功能自閉 症兒童家長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訊息性支持」、「情感 性支持」、「工具性支持」。

蔡淑美

(2002)

智能障礙兒 童母親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工具性支持」、「情緒 性支持」、「資訊支持」。

賴奕志

(1999)

注意力缺陷 過動症兒童 家庭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工具性支持」、「情緒 性支持」、「資訊支持」。

羅麗春

(2004)

身心障礙青 少年家長

將社會支持量表分成「工具性支持」、「情緒 性支持」。

根據表 2-2 可以發現,國內研究者在進行社會支持的相關研究時,曾將社會支 持分為「工具性支持」、「情緒性支持」、「資訊支持」、「訊息性支持」、「實 質性支持」、「自尊支持」、「陪伴支持」、「經濟支持」、「友伴支持」、「教 育支持」、「社交支持」、「價值觀支持」及「陪伴支持」等多項類別,甚至有 研究者以支持的來源分類。然而,雖然各研究者對社會支持的分類各有解釋與獨 到看法,甚至出現同義不同名的情形,但仔細歸納後仍能發現,眾研究者之社會 支持分類多以「工具性支持」、「情緒性支持」以及「資訊支持」為主。

(35)

23

在國外,近年來亦有相當多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的社會支持之相關研究,此類 研究雖與國內相同,以不同類型之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為研究對象,但因使用相近 之研究工具,如 Cohen 等人(1994)之人際關係支持量表、Dunst et.al.(1988)之 社會支持量表等,故在社會支持的分類與名稱上較無差異性,以下將以表 2-3 歸納 論述之。

表 2-3

國外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相關研究

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量表

Ben-Zur et al.

(2005)

智能障礙兒童 母親

社會支持量表採用Cohen等人(1994)之 人際關係支持量表,其內容包含「親屬」、

「評價」、「自尊」與「實質」的支持。

Boyd

(2002)

自閉症兒童母 親

社會支持主要來源為「配偶」、「娘家的 親戚」、「其他障礙孩子家長」。

Duvdevany 與 Abboud(2003)

智能障礙兒童 母親

社會支持量表採用 Dunst et.al.(1988)

的量表,並分成「正式支持」、「非正式 支持」。

Feldman, Hancock, Rielly,

Minnes 與 Cairns(2000)

發展遲緩兒童 雙親

社會支持量表採用 Cohen et al.(1983)的 人際關係支持量表。

Gavidia-Payne 與 Stoneman

(1997)

發展遲緩兒童 雙親

社會支持量表採用 Dunst et.al.(1988)的 量表,並分成「正式支持」、「非正式支 持」。

Green et al.

(2004)

接受早期療育 幼兒雙親

社會支持量表分成「情緒性支持」、「實 質性支持」、「自尊性支持」

Keller 與 Honing(2004)

身心障礙兒童 家長

社會支持量表採用 Dunst et.al.(1988)的 量表,並分成「正式支持」、「非正式支 持」。

(續下頁)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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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量表

Mactavish 與 Iwasaki(2005)

身心障礙兒童 家長

社會支持包含「歡樂」、「接納」、「從 他人身上獲得學習」、「獲得情緒性支 持」、「工具性支持」、「鼓勵」。

Mowbray et al.

(2005)

嚴重心理疾患 母親

社會支持量表採用 Barrera(1996)的量 表,分成「情緒支持」、「婚姻支持」、

「兒童照顧支持」、「負向支持」。

Thompson et al.

(1997)

參與早期療育 家庭

社會支持量表採用 Dunst et.al.(1988)的 量表,並分成「正式支持」、「非正式支 持」。

據表 2-3 得以發現,國外研究者在進行此類研究時,若使用 Dunst et.al.(1988)

的社會支持量表,則會另將社會支持分成「正式支持」與「非正式支持」二來源。

非使用上述量表之研究者,則提出了諸如「情緒支持」、「工具性支持」、「負 向支持」、「從他人身上獲得學習」等不同分類名稱。

根據表 2-2 與 2-3 能發現,關於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的社會支持研究,國內的研 究者在社會支持的分類上較缺乏統一,甚至出現意義相近但名稱不同的情形,國 外研究者則相反,他們此類的研究傾向使用特定學者的量表,故在分類名稱上也 能較有一致性。

二、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滿意度相關研究

雖然國內已有相當多與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有關之研究,但大部分的 研究都以探討家長的社會支持需求以及社會支持獲得與生活滿意度之間的關係為 主,家長對社會支持的滿意度則較少提及,也少有相關的量表,故以下先就不同 年齡身心障礙者的家長社會支持滿意度相關研究論述之。

郭芳嫻(1999)曾以臺北市陽明教養院的智能障礙兒童家庭為對象,發現其 家庭對於非正式支持來源所提供的社會支持具有較高的滿意度,對正式支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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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提供的社會支持則具有較低的滿意度。與此結果相反,曾家琪(2008)在研究新 移民母親在養育發展遲緩兒童的社會支持時發現,其對社會支持中的正式支持系 統具有較高的滿意度,對非正式支持系統則具有較低的滿意度。

在以智能障礙者家庭為對象的研究中,吳舜菁(2008)曾以質性研究探討智 能障礙者家庭社會支持的方式、來源、影響以及困境,發現家長對獲得之社會支 持的滿意度較低,其家長認為雖然在經濟補助上有獲得支持,但仍稍嫌不足;在 社會福利申請上,缺乏他人主動的協助;在情感性支持上,祖母獲得較多,父母 則獲得較少。吳佩蓉(2012)在研究智能障礙學生家長親職壓力與社會支持相關 因素時發現,家長獲得較多訊息支持,獲得較少工具支持,而支持來源則有普遍 偏低的現象,對於社會支持的滿意度也較低。吳宗煌(2012)則在研究成人智能 障礙者時發現,其社會支持獲得率為中上程度,且正式支持頻率高於非正式支持,

對於獲得之正式支持有較高的滿意度。

在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社會支持方面,張美雲(2007)發現其家庭獲得較多的 訊息性支持,並對社會支持中的正式支持來源獲得較多,也較為滿意。曾佳珍(2010)

提出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獲得的社會支持為中等程度,以情緒支持最多,工具支持 最少,且社會支持的獲得會受到「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經濟收入」、「社 經地位」影響而產生差異,滿意度亦然。

綜合上述研究後發現,目前國內家長對社會支持的滿意度大多為中等程度,

並在正式及非正式支持來源的滿意度上仍然具有差異性,顯示出國內所提供之正 式與非正式社會支持來源尚未能具有一致性及有效性。

(38)

26

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研究之目的為了解高雄市學前階段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之需求,並 探討其對已獲得之社會支持之滿意度,因此研究設計採用問卷調查法,將問卷分 為社會支持需求及社會支持滿意度二部分,並依據研究目的及文獻討討之結果設 計研究架構及調查問卷。

本章包含五節,分別為研究架構、研究對象、研究工具、研究程序及資料處 理與分析,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係以高雄市家中具有學前身心障礙兒童之家長為研究對象,其研究架 構以圖 3-1 表示:

圖 3-1 研究架構圖

家長背景變項 年齡 性別 職業狀況 教育程度 家庭子女數

家庭收入 身障子女年齡

社會支持需求 一、實質性支持 二、訊息性支持 三、情感性支持 社會支持滿意度

一、實質性支持 二、訊息性支持 三、情感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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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以下將就研究架構圖 3-1 之箭號A、B、C提出說明:

一、箭號A:表主變項之家長個人背景與依變項之家長社會支持滿意度間的關 係。

二、箭號B:表主變項之家長個人背景與依變項之家長社會支持需求間的關係。

三、箭號C:表兩依變項之間的關係。

(40)

28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主要以高雄市家中具有學前身心障礙兒童之家長為主,並 不設限於任一障礙類別,而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2016 年 10 月之統計資料 顯示,目前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總計 1,584 名,使用叢集抽樣,依高雄各行政 區學前身心障礙兒童人數與 1,584 名學生比較,計算各行政區人數所佔比率,估 計各區問卷發放數,並以電話聯絡之方式,委請學前身心障礙學生兒童人數含 5 位以上之學校代發與回收問卷。本次研究之預試問卷總計發放 147 份,正式問卷 則以對象不重複為原則,共發放 367 份,其問卷抽樣地區及人數以表 3-1 表示,

預試及正式問卷抽樣以表 3-2 表示。

表 3-1

問卷抽樣地區與人數一覽表

行政區 學生數 佔整體率 預試抽樣數 正式抽樣數 鳳山區 246 名 12% 8 份 43 份 三民區 237 名 12% 29 份 41 份 左營區 231 名 12% 24 份 40 份 楠梓區 152 名 8% 27 份 27 份 苓雅區 151 名 8% 7 份 26 份 小港區 126 名 6% 0 份 22 份 前鎮區 113 名 6% 11 份 21 份 岡山區 103 名 5% 7 份 18 份 大寮區 79 名 4% 0 份 14 份 鼓山區 69 名 3% 2 份 13 份 林園區 52 名 3% 0 份 10 份

旗山區 47 名 2% 0 份 8 份

前金區 44 名 2% 0 份 8 份

仁武區 38 名 2% 5 份 7 份

(續下頁)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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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 學生數 佔整體率 預試抽樣數 正式抽樣數 梓官區 32 名 2% 10 份 7 份 新興區 30 名 1% 0 份 10 份 路竹區

大樹區

30 名 27 名

1%

1%

0 份 5 份

5 份 5 份

鳥松區 26 名 1% 4 份 5 份

鹽埕區 20 名 1% 0 份 5 份

橋頭區 17 名 1% 0 份 3 份

旗津區 15 名 1% 0 份 3 份

彌陀區 15 名 1% 0 份 3 份

美濃區 15 名 1% 0 份 3 份

內門區 13 名 1% 0 份 2 份

大社區 11 名 1% 5 份 2 份

湖內區 11 名 1% 0 份 2 份

阿蓮區 11 名 1% 0 份 2 份

燕巢區 9 名 0% 3 份 2 份

甲仙區 6 名 0% 0 份 3 份

桃源區 6 名 0% 0 份 2 份

永安區 5 名 0% 0 份 0 份

茄萣區 5 名 0% 0 份 2 份

六龜區 4 名 0% 0 份 2 份

杉林區 3 名 0% 0 份 0 份

那瑪夏區 3 名 0% 0 份 1 份

田寮區 1 名 0% 0 份 0 份

茂林區 1 名 0% 0 份 0 份

總計 1584 名 100% 147 份 367 份

(42)

30 表 3-2

預試及正式問卷抽樣一覽表

行政區 預試問卷學校數 正式問卷學校數

鳳山區 4 5

前鎮區 4 3

三民區 3 6

左營區 4 4

楠梓區 5 4

苓雅區 1 3

小港區 0 3

岡山區 1 3

大寮區 0 2

旗山區 0 3

林園區 0 1

鼓山區 1 2

前金區 0 1

仁武區 2 1

梓官區 1 1

新興區 0 1

路竹區 0 1

大樹區 2 1

鳥松區 2 1

鹽埕區 0 1

橋頭區 0 1

旗津區 0 1

彌陀區 0 1

美濃區 0 1

內門區 0 1

大社區 1 1

湖內區 0 1

阿蓮區 0 1

燕巢區 0 1

(續下頁)

(43)

31

行政區 預試問卷學校數 正式問卷學校數

甲仙區 0 1

桃源區 0 1

茄萣區 0 1

六龜區 0 1

那瑪夏區 0 1

總計 共 14 區 31 學校 共 34 區 57 學校 目前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之主要療育場所,可分為「不分類集中式特教 班」、「不分類巡迴輔導班」、「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語障巡迴輔導班」,

其中就讀於不分類集中式特教班之學前身心障礙兒童有 138 名,就讀於不分類巡 迴輔導班之學前身心障礙兒童有 795 名,就讀於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之學前身心 障礙兒童有 388 名,而就讀於語障巡迴輔導班之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則有 263 名,

其安置現況以表 3-3 表示:

表 3-3

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安置現況

療育場所 學生數 總計

不分類集中式特教班 138

1,584 名 不分類巡迴輔導班 795

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 388 語障巡迴輔導班

263

本次研究,先以電話或當面請託之方式向相關聯絡人說明問卷目的與方法,

再以郵局寄(送)達之方式,委請相關聯絡人代為發放與回收。

(44)

32

第三節 研究工具

依據研究目的與需要,本研究以自編之「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需 求及滿意度調查問卷」為主要資料搜集之工具,其編製依據及問卷內容之說明如 下:

一、編製依據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了解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的需求及滿意 度,故題目選擇主要依據研究者閱讀之社會支持相關文獻,整理並擇定出符合本 研究目的之社會支持內涵,並參考諸多國內研究者如黃婌倩(2011)、李佩琦(2009)

等人編訂之社會支持問卷與量表;邱毓玲(2001)「自閉症者父母之照顧需求之 探討」之調查問卷;吳佳賢(2002)「學前自閉症兒童主要照顧者、社會支持與 心理健康之相關」之調查問卷,以及國外學者 Barrera et al.(1981)所編製之社會 支持行為問卷(Inventory of Social Support Behaviors,簡稱 ISSB),再藉由與家長諮 詢之機會,了解目前身心障礙兒童家長之在社會支持方面的相關需求,作為問卷 探討架構。

二、問卷內容

問卷內容主要分為家庭基本資料、社會支持需求及對已獲得之社會支持需求 滿意度等三部分。

(一)家庭基本資料:在主要照顧者資訊方面,包含與孩子的關係、年齡、教 育程度、就業狀況等;在家庭資訊方面,包含家庭子女數、家庭收入以及身 心障礙子女目前年齡等,皆以勾選的方式填答。

(45)

33

其中,主要照顧者年齡,考量到現今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年齡差距較廣,故 年齡範圍以 30 歲(含以下)及 46 歲(含以上)為頭尾區間,31-40 歲為第二區 間,第三區間則為 41-45 歲。在家庭收入方面則是以月為基本單位,以 25,000 元以下為起始區間,其餘區間則為 25,001 元-45,000 元、45,001 元-65,000 元、

65,001 元-85,000 元,並以 85,001 元以上為末尾區間。

(二)社會支持需求表:本自編問卷除包含實質性支持、訊息性支持、情感性 支持三個向度外,每個向度亦包涵正式與非正式兩種支持系統,並採用 4 等 量尺的方式計分,分為「完全不需要」、「有些不需要」、「有些需要」、

「完全需要」四種等級,分別給予 1、2、3、4 分,其得分越高,表示家長對 於該項需求程度越高,反之則越低。

「社會支持需求表」共計 32 題,其中實質性支持計有 6 題、訊息性支 持計有 14 題、情感性支持計有 12 題,此三向度之問題以隨機編排方式編入 問卷,並將相近類別之題型次序排列,以降低題目重複之感受。其社會支持 向度及來源題項摘要表如表 3-4:

表 3-4

社會支持向度及來源題項摘要表

變項 向度 來源 (題號)題項

社會 支持

實質性 支持

正式支持 非正式支持

(10)提供我獨處的空間 (11)空出時間陪伴我 (12)陪我進行喜歡的活動 (13)提供經濟方面的幫助 (23)協助處理孩子或家務 (24)協助照顧孩子

訊息性 支持

正式支持 非正式支持

(1)提供我教學方面的資訊 (2)提供我教學方面的技巧

(續下頁)

(46)

34

變項 向度 來源 (題號)題項

訊息性 支持

正式支持 非正式支持

(3)提供我教學方面的建議 (4)提供我養育方面的資訊

(5)提供我養育方面的建議 (14)提供我關於醫療補助的訊息 (15)提供我關於社會補助的訊息 (16)提供我關於經濟方面的建議 (17)提供我關於復健治療的建議 (18)提供我關於孩子障礙的相關知識 (19)提供我關於復健治療的資訊 (20)提供我關於社會服務的訊息 (21)提供我關於夫妻溝通方面的建議 (22)提供我關於親友溝通方面的建議 社會

支持

情感性 支持

正式支持非 正式支持

(6)傾聽我的煩惱和心事

(7)在我焦慮時,協助我放鬆心情、降低緊張 (8)時常給我鼓勵

(9)在我感受挫折時給我安慰 (25)了解我的苦悶

(26)了解我所面臨的處境 (27)與我一起面對遇到的難題 (28)關心我的身體健康狀況 (29)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 (30)肯定我為孩子的付出 (31)尊重我做出的決定 (32)和我一起討論規劃未來

(三)社會支持滿意度:包含社會支持需求三向度,同樣分為正式與非正式二類 支持系統,採 Likert 4 等量表計分方式,分為「非常不滿意」、「有些不滿 意」、「還算滿意」、「非常滿意」四種等級,分別給予 1、2、3、4 分,其 得分越高,表示滿意度越高,反之則越低。

(47)

35

「社會支持滿意度表」同樣計有 32 題,其題目與「社會支持需求表」相 互配合,其中實質性支持、訊息性支持及情感性支持題目數與「社會支持需 求表」相同,題號之排列也無額外改變。

三、專家評鑑

問卷初稿編製完成後,委請一名特殊教育系教授魏俊華及三名現職之學前特 殊教育教師蔡玉倩、陳怡靜、楊沛綺審查以建立專家效度(如附錄一),並提供修 正意見完成預試問卷(見附錄二)。

四、問卷之預試

(一)預試對象:本研究針對已由鑑輔會鑑定之高雄市學前身心障礙兒童家 長進行分層抽樣,選取高雄市 13 個行政區抽取樣本,總計發放 147 份預試問 卷,扣除 11 份無效問卷,有效問卷共 128 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 87.07%,其 問卷發放與回收情形詳見表 3-5。

表 3-5

預試問卷發放與回收一覽表

行政區 學校名稱或代發問卷者 發送數(份) 有效回收數

三民區 鼎金國小附幼 15 15

愛國國小附幼 8 8

亞特蘭幼兒園 6 6

楠梓區 莒光國小附幼 8 8

學儒幼兒園 13 11

威廉王子幼兒園 3 3

巡迴輔導老師 1 3 2

燕巢區 巡迴輔導老師 1 3 3

苓雅區 福東國小附幼 7 7

鼓山區 怡親幼兒園 2 2

左營區 彼得魚幼兒園 4 4

(續下頁)

數據

圖 3-1  研究架構圖-------------------------------------------------2 6   圖 3-2  研究流程圖-------------------------------------------------4 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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