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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兒童家長之社會支持需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身心障礙兒童家長之社會支持需求

社會支持常被視為影響個體健康的重要因素,對個人的健康具有相當重要的 影響,並能夠協助個人在危機或壓力情境未發生之前或發生當下,強化個人適應 能力並增進解決問題之技能,並促進身心之健康(柯永河,1993;董智慧,1998)。

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因其身心障礙子女的需求,需要耗費父母長期與大量的照顧,

往往在無形中增添了許多壓力,這些壓力包括了教養工作的考驗、照顧的負荷、

心理情緒的壓抑、經濟收入的減少與龐大的照護支出等,而這些壓力除了會影響 到家長的身體健康外,也會影響到照顧身心障礙兒童時的動力與情緒,因此家長 們是否獲得足夠且符合需求的的社會支持就顯得至關重要。

ㄧ、社會支持的功能

社會支持具有增強自我肯定、自尊感受、個體對壓力的抵抗力以及促進身心 安寧的作用,而具有高社會支持者較能了解自尊以及察覺自身的優點與缺點,低 社會支持者則呈現出自卑、離群的現象(廖麗娟,2006)。

關於社會支持的功能, Sarason, Levine, Basham, 與 Sarason 在 1983 年的研究 曾指出社會支持包含兩種功能:(1)提供個人正向的適應與發展、(2)做為個 人對壓力的緩衝。Thoits(1982)則認為社會支持具有三項功能:(1)透過認知 的改變,減輕壓力對個體的威脅、(2)提供個體情緒上的支持、(3)給予實質 上的協助。在國內,戴嘉南和鄭照順(1996)指出社會支持具有下列三種功能:

(1)增加認知的廣度,即透過他人提供之有效知識與經驗,克服自身遭遇之困難 並消除心理壓力、(2)增進情緒的穩定,即經由他人的關心與鼓勵,以產生正向 積極與健康愉快的情緒、(3)解決實際的困難,即透過人力與物質的資源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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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境。林佳蓉(2002)也提出相近的觀點,認為社會支持具有:(1)增進情 緒的穩定、(2)增加認知的廣度、(3)解決實質的困難的功能。張郁芬(2001)

則認為社會支持的功能包括:(1)促進個人情緒的穩定、(2)減緩壓力對身心 的傷害、(3)藉由他人提供之知識、經驗來解除壓力與困境、(4)解決物質上 的缺乏、(5)提高自尊心,感覺被肯定與接受。

根據 House(1981)提出的社會支持理論以及壓力因應模式(stress-coping model),認為個人處於壓力情境中時,社會支持能直接增進身心健康及減輕壓力 對個人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並能緩衝壓力對個人所造成的衝擊。此外,在社會支 持的效果,亦即社會支持的功能方面,House(1981)也提出了直接效果與緩衝效 果二種假說:

(1)直接效果假說(direct effect hypothesis):社會支持能直接提升個人身心 健康與幸福感,減輕壓力對個人產生的負面影響,滿足個人安全感、自尊、

歸屬感、認可、情愛等重要需求,因此,不論個人是否處在壓力下,均能對 個人產生正面效果。

(2)緩衝效果假說(buffering effect hypothesis):社會支持之功能在於扮演 中介緩衝壓力的角色,能使處於壓力情境中的個人藉由社會支持的提供來緩 衝壓力對個人造成的衝擊,進而間接對身心健康與生活適應產生正面效果,

因此,需當個人處在壓力下,社會的緩衝效果模式才能對個人產生意義。

Bailey、Wolfe 和 Wolfe(1994)則提出了社會支持效果的混合模式,認為社 會支持的直接效果與緩衝效果分屬不同的心理動力,二者有可能同時運作以強化 個人的壓力因應並減少壓力造成的傷害,進而促進個體的身心健康與適應能力。

綜合言之,個人藉由與重要他人或不同社會網絡之互動,獲得情緒、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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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性之不同形式的資源,來引起個人產生被關心、尊重與被愛的感受,使個人 在遭遇困難情境時能減輕壓力對生活的影響,加強個人的壓力因應能力,提升解 決能力,促使個人在積極面上能增進身心健康與自我肯定,並提升個人價值與幸 福感受;在消極面上能預防並降低生活壓力的負面影響與偏差行為,並提升個人 適應能力。

二、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社會支持需求

社會工作辭典(1990)指出「需求是個人感受一種緊張或不滿足的狀態,會 促使個人極力爭取那些可以滿足自身的目標」。而從社會工作的觀點觀之,「需 求」的產生乃因人類為了生存、個人福祉、自我實現等目的,從而有生理、心理、

經濟與社會等需求(Baker,1987)。

McCubbin 與 Tina-Huang(1989)提出,有身心障礙子女的家長因必須面對長 期的壓力,故多數家庭會針對孩子與家庭成員的需求來發展家庭資源,且社會支 持已被證實為能夠幫助身心障礙者家庭的有效資源之一。而 Lunsky 與 Benson(2001)

也指出多數學者一致認為社會支持對身心障礙者的福利和健康有莫大的幫助,也 是身心障礙者面對壓力最重要的因應策略。郭芳嫻(1999)在分析智能障礙家庭 與社會支持的關係時也發現,社會支持雖對家庭的時間與經濟資源無較大影響,

但有助於家人之身心狀況、關係、教養信心、休閒活動以及問題解決能力。

雖有相當多的研究指出社會支持對於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具有正向影響,但因 身心障礙類別相當繁多,故不同類型之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對於社會支持的需求也 產生了些微的差異。關於身心障礙者家長與其家庭的需求,周月清(1998)曾針 對國內多篇以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為研究對象的實證研究做整理與歸納,得出其 需求主要以經濟安全、就醫、就學、就業、就養、無障礙環境等面向為主。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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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1994)就曾在心智發展障礙患者家庭需要的研究中指出,子女年齡在六歲以 前之幼兒家庭最需要「資訊提供」和「專業指導」的支援。

不同身心障礙兒童家長,其需求也具有些微的差異,以智能障礙者家長為例:

吳俊輝和黃志成(2008)針對智能障礙者及其家長的需求研究中發現,除了基本 的就醫、就養、就學、就業等需求外,尚有資訊、專業、服務、經濟、精神等需 求;林惠芳(1993)提出智能障礙者家長具有心理情緒支持的需求以及工具性支 持的需求,其中工具性支持包含醫療、生活環境、家務、專業諮商等;Chen 和 Simeonsson(1994)則提出智能障礙兒童的家長在資訊、經濟以及醫療服務上具有 相當迫切的需求。以自閉症者家長為例:利慶松(1992)以自閉症母親為研究對 象,歸納出其母親需要醫療、教育、就業輔導、家庭服務、經濟補助、對社會的 教育等服務需求;葉明莉(1994)則歸納出自閉症家庭的社會支持需求為專業協 助、親子聯誼活動和替代性照顧服務。

簡而言之,隨著國內外對於身心障礙者家長的支持需求有關之研究被不斷地 提出,研究者將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的社會支持需求,依照前節提到之社會支持來 源分為非正式支持系統與正式支持系統,並將此二系統區另細分出實質性支持需 求、訊息性支持需求與情感性支持需求,並將就醫、就養、經濟、人力、人際互 動、諮商等需求因素包含其中,藉以探討身心障礙兒童家長的實際社會支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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