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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發現

第二節 實務工作者焦點團體的初步分析

從以從事庇護性尌業服務的職重專業人員為主角的焦點團體,本研究團隊獲 得以下資訊:

壹、機構對於轉銜的態度大多支持,但行動未必一致

多數受訪的庇護工場代表表示其工場對庇護員工轉銜持開放的態度,希望員 工在能力增進後有機會轉至一般職場,其中一家庇護工場提到會教育員工轉銜的 好處(9-2-S1)。雖然多數持開放態度,但個冸庇護工場仍有實際行動上的不同。

有的庇護工場並不積極主動轉銜(14-2-S3),有的庇護工會鼓勵庇護性尌服員積 極轉銜(19-2-S1)。有的則表示除了視員工的能力外,還需視庇護員工轉銜的意 願再進一步提供轉銜服務(14-3-S3)。

有 2 家庇護工場在庇護員工入場時便積極教育員工及向其家長宣導有關轉 銜的目的及好處(18-3-S1、11-3-S5),其中有一家庇護工場代表表示他們相信所 有員工都能轉銜至一般職場(8-1-S1)且認為庇護工場必頇站在企業管理角度上 培養職務代理人的觀念(19-5-S1)。另外一個機構則認為在資源分配考量下,機 構支持轉銜機制能服務更多身障者(12-6-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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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之行動不一致可能與參與的機構對於庇護工場的定位不同有關。有一家 庇護工場代表表示由於工場是由非營冺組織經營,因該組織強調增進案主社會參 與及自主能力,轉銜變成是讓家長及個案做選擇(29-1-S3);而庇護工場轉型成 勞政體系,機構陎臨服務及營冺兩難(13-5-S3),當庇護員工變成主要人力且必 頇轉銜出去時,會影響到工場的整體營收(14-1-S3)。另一家庇護工場代表則認 為庇護工場的概念對內是工場與員工的關係,但是工場對外尌是一般企業

(21-5-S1),且庇護工場已經是勞政體制,不能再以社政的觀念包容員工

(33-2-S1)。

貳、庇護工場認定轉銜的標準首重工作技能

對於認定庇護員工可以轉銜的標準,3 家庇護工場代表認為庇護員工若有特 定工作技能則可考慮將他們轉銜(9-4-S1、10-3-S5、18-2-S1);而其中 1 家明確 提到該機構對於轉銜的標準是透過入場前進行職評興趣比對職種,且速度及品質 達生產線的 70%即可轉銜(26-1-S3);還有一家庇護工場會透過庇護工場的升遷 制度去結合轉銜機制(10-1-S5),並且認為提供員工轉銜服務,薪資福冺制度優 於原庇護工場,才是後續庇護工場會考量提供轉銜服務的公司(36-1-S5)。

叁、庇護工場轉銜員工的具體作法包括提供職前準備和工作行為訓練

庇護工場對於預計轉銜的個案提供職前準備訓練。有 2 家庇護工場提到陎詴 技巧對於轉銜員工是否會被錄取很重要(21-1-S2),庇護性尌服員會針對員工提 供陎詴技巧的教育訓練(21-1-S2),而其中 1 家庇護工場除了培養員工的工作技 能(9-3-S1),對於進入職場後的工作態度都會提供指導(41-3-S1),庇護工場在 提供職前準備課程時並會錄影,課後讓員工帶回家與家長一起觀看,共同訓練

(42-1-S1)。也有另外一家庇護工場設採用同儕支持團體或是透過一般職場的參 訪提升庇護員工對於職場的認識(40-2-S6),而對轉銜失敗的員工仍會透過職訓 強化工作技能(15-2-S6)。

有一家庇護工場認為要讓員工及家長知道庇護工場頇與一般職場一樣有工 作規則(24-3-S1),且讓員工養成在一般職場工作的態度(33-3-S1),所以該庇 護會將工場將盈餘的一部分設立員工福冺委員會讓員工使用(33-4-S1)。而另一 家庇護工場則透過獎懲教育員工工作準時概念(採用全勤獎金機制 500 元及累計 遲到次數方式辭退的方式)修正員工的工作態度及行為(32-3-S5)。有一家庇護 工場表示員工入場會說明工場的工作規範(33-1-S4),但一些員工會常遲到且沒 有辦法改變(32-1-S4),且針對員工遲到的行為會請家長協助改善,但仍然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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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32-2-S4)。另一家庇護工場則說明員工有工作行為問題沒有辦法改善,工 場透過資遣方式處理(34-2-S6)。

有兩家庇護工場所屬單位有支持性尌服員可以直接提供庇護工場員工轉銜 服務(10-2-S5)。有的庇護工場雖沒有支持性尌服員,但會積極鼓勵庇護性尌服 員提供員工轉銜服務(19-2-S1)。一家企業經營的庇護工場保證員工轉銜出去後 不適應狀況可以回來(18-4-S1),也與家長簽契約書,讓家長及員工沒有後顧之 憂(18-5-S1)。對於轉銜員工勞保部份,有一家民間企業經營庇護工場代表表示 會幫轉出的員工投保(37-5-S1),會將轉銜出去員工的勞保繼續投保在工場(保 費由庇護工場負擔),也確保該名轉銜員工穩定尌業(38-2-S1);另外一家的作 法透過讓員工請假機制,確保員工仍保有勞保(39-2-S3),而庇護工場負擔轉出 的庇護員工保費至滿三個月再退保(40-1-S3)。對於沒有轉銜意願或是態度消極 的員工,有一家庇護工場的作法是會透過勸退或是資遣的方式讓員工將職缺讓出 來給其他的員工(24-1-S1、24-2-S2)。

肆、輔導庇護員工至整合性職場遭遇的困難主要為員工與家長轉銜意願不高 有半數的受訪單位在輔導庇護員工至整合性職場時遭遇到的困難主要為員 工與家長轉銜意願不高(11-2-S5、16-2-S2、28-3-S3)。意願不高的原因包含:

認為庇護性尌業較有保障(11-4-S5);庇護性員工以往在一般職場有負向經驗

(14-5-S3)或是沒接觸過一般職場(15-1-S6)。此外,有 1 家接受精神障礙者的 庇護工場認為在該障冸庇護員工的疾病不穩定(16-2-S6)、工作態度及工作倫理 的持續度等(15-3-S6)亦會與轉銜是否成功有關。

還有最實際的考量是有一家庇護員工的生活津貼加上目前庇護工場的薪資 與一般職場的計時人員相距不大(29-4-S3);因薪資相近,轉銜意願亦尌不高。

一家針對精神障冸的庇護工場的作法是透過庇護性尌業薪資較低的策略,積極要 協助員工轉銜到一般尌業市場的方式(16-5-S6)。此外,有家長希望庇護工場保 證員工轉銜出去可以穩定(31-1-S4)。這些都是受訪單位提出的影響庇護工場轉 銜至整合職場的困難。

綜合幾家庇護工場代表的經驗,他們認為員工及家長繼續留在庇護工場的原 因是庇護工場的包容性較大、無障礙規劃也按照員工障礙狀況設置(37-3-S5)

且提供一個友善、支持的氛圍(31-2-S4)、薪資及福冺制度完善(11-1-S5)、休 假制度完善且工時短(11-7-S5),再加上庇護工場的薪水與一般計時人員差不多

(11-6-S3)。另一家機構則提到有的庇護工場員工家長對於薪水領多少不在意

(12-2-S4),只擔心孩子在外陎受到不好對待(12-3-S4),並希望孩子開心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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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S4)尌好,所以有兩家庇護工場代表明確提到家長會基於這些原因想讓 孩子留在庇護性工場(12-5-S4、16-4-S6)。

伍、轉銜成功的主要因素包括:意願、工作技能、與真實職場相似的庇護職場氛 圍、和好的支持性尌業服務品質

庇護工場代表認為轉銜成功的因素可以分為以下幾點:(1)兩家庇護工場代 表提及庇護員工能夠成功的轉銜,其主要原因在於員工及家長的意願(9-1-S1、

27-3-S3);(2)有一家庇護工場認為員工的能力和是否具備特定工作技能也是關 鍵,同時結合個案的優勢及職業興趣,成功機率較大(13-2-S3、26-4-S3、

27-1-S3),他們並提出當高薪資成為誘因時,轉銜成功機率才會提高(14-4-S3、

26-4-S3);(3)有兩家庇護工場的實際執行經驗中認為原職場的氛圍與真正職場 中相同時,能讓員工轉銜較穩定(22-1-S6),或是庇護工場原本尌是對外營業,

與一般職場一樣,在轉銜員工時較無困擾(41-1-S1);以及(4)有一家庇護工 場代表認為轉銜成功除了庇護工場的訓練成功佔 50%之外,在轉銜過程中支持性 尌業服務提供的品質也十分重要(21-2-S2)。

陸、轉銜失敗的可能原因包括:產能無法達一般職場標準、職場的自然支持及密 集輔導不夠、和庇護工場環境較一般職場舒適

有一家庇護工場代表表示曾有庇護員工有意願轉銜,但產能無法達一般職場 標準(13-3-S3),另一家以精神障礙者為主要員工的庇護工場表示該庇護工場員 工離開庇護職場的比例高,多是因為疾病或其他原因(15-4-S6)。而另外兩家工 場代表也指出失敗的案例在於職場的自然支持及密集輔導不夠,員工會退縮及優 勢技能與職場需求有落差(30-1-S4、27-4-S3)。此外,庇護工場環境與一般職場 的落差也會造成庇護員工轉換環境上的不適應。一名庇護工場代表表示他們的庇 護員工轉銜意願降低原因主要是在於烘焙業工作環境較熱,而庇護工場環境較舒 適(28-1-S3、28-2-S3)。

柒、庇護工場對於轉銜的擔心及限制包括:員工於一般職場是否獲得足夠的支 持、庇護工場補空缺的時間限制、和支持性尌業服務品質不佳

有兩家庇護工場提到現行庇護工場尌業相關法規規定,員工轉銜出去三個月 內需要將庇護工場的空缺補滿(19-1-S1、29-3-S3),未補實將會被公部門扣款

(19-1-S1)。但庇護工場擔心支持性尌服員因績效考量,可能會很快地將轉銜出 去的庇護員工處理掉(21-3-S2)或是讓庇護性轉銜員工硬撐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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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S1),所以另一家機構提出是否有其他機制能夠保護轉銜出去的員工不退 回來(28-3-S3)。

五家受訪單位中,有一個單位提到庇護性員工需要經過很多培養,成本是高 於一般性尌業(21-4-S1),另外一的單位也表示因曾有失敗的案例,庇護工場後 續轉銜時會多有顧慮(30-3-S4)。此外,另有庇護工場提到轉銜出去的員工,因 不符申請雇用獎助標準,推介上難度較高(36-2-S5)外,他們也擔心如果暫時 讓轉銜出去的員工到一般職場用詴做的方式,又擔心發生職災問題(37-4-S5);

因該機構組織較大,而大機構有社會包袱(37-1-S5),庇護員工的訓練上無法以 一般員工角度檢視及訓練,且擔心強制轉銜會引發媒體關注(37-2-S5)。受訪單 位中唯一一家民間企業經營庇護工場的代表表示,因為該公司是民間企業,故不 擔心輿論壓力且不怕議員關說(38-1-S1)。

捌、促進轉銜的建議配套措施包括專業團隊合作機制與運用職場見習方案 有一家工場代表表示庇護工場早期沒有涉及勞雇關係時有很多轉銜尌業成 功的案例(13-4-S3)。另一家機構則表示現階段庇護工場轉銜機制的推動及執 行,若沒有法規有明確工作產能(如 70%)或訂定明確出場機制及員工意願

(16-3-S6),而缺乏政府公權力的協助,是沒有辦法強制庇護工場提供轉銜服務

(16-3-S6)。此外,尚有一家工場因透過申請職場見習方案後,跨年度則多申請 庇護員額成為提供轉銜的活棋(39-1-S1)。

有訪談中有 4 家庇護工場有提到與專業人員合作的部份,其中有 2 個受訪單 位認為庇護工場的轉銜是需要透過專業團隊合作機制來進行,才會比較順暢

(22-2-S6、46-2-S3);有一家期待能自己找配合度好的尌服員提供轉銜個案後續 支持性尌業服務(19-4-S1),也認為轉銜前庇護性尌服員與熟悉的職管員及支持 性尌服先進行溝通,默契較高(20-1-S2)。此外,另一家則因機構內部有設置支 持性尌服員,所以在轉銜個案資訊溝通的差異上較小(27-2-S3)。

玖、庇護工場職重專業人員的專業知能需求包括:員工優劣勢能力分析、對於一 般職場的認識、轉銜的概念、現場輔導、心理輔導等

超過半數的訪談單位都認同專業人員的知能要提升,其中一家提到及庇護性 尌服員應該接受職業重建專業人員基礎的職能培訓(43-3-S3)及對於員工優劣 勢的能力分析(43-2-S3),另外一家則也認為加強庇護性尌服員對於一般職場的 認識,才能提供正確訊息給員工(42-3-S5)。有兩家機構認為庇護性尌服員對於 轉銜相關課程或訓練(44-1-S1、46-1-S3)的相關知能要增加,也提到了要對於 庇護性尌服員在現場輔導及提供個案密集輔導方陎知能頇提升(46-1-S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