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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實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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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實務建議

本章節根據研究結論,提出因應市場環境而延伸的遠端藥事可行性,包含

「技術層面」、「法規政策」及「長照趨勢」提出可行之建議。

壹、技術層面 ㄧ、基本技術即可

2016 年的趨勢技術報告109,預測遠端藥事得在過十年才會成熟,需要透過 合適的商業模式逐漸成長,台灣遠端藥事建立在於既有的技術,不同於美國量身 訂做新技術、新產品,民眾可以符合現況接受服務,這現象反映在第二章的專利 檢索結果,如同專利的排他性ㄧ般,遠端藥事在不同國別有多樣的服務方式,美 國藥師不足,需要研發新興科技、開放技術人員協助;台灣藥師足夠,不需要新 興的科技,不需要開放技術人員,既有的藥師證照反而成為產業的保障,壟斷了 遠端藥事配送的進入門檻。

使用者經驗部份,目前法令規定醫療人員藥物宅配、居家看診時,須自帶筆 電與讀卡機並現場讀取健保卡,雖然台灣4G LTE 行動網覆蓋率達 78%110,全 球排行第14 名,然而在個案的回饋中,藥師在異地施行藥事服務時,還得另外 得背負筆記型電腦,以及找尋訊號的作業,而醫師也得考量攜帶醫療裝備之必要 性,在遠端作業上確實有改善的空間,當醫師、藥師選擇放棄使用筆電時,家屬 仍須事後拿健保卡到醫院補刷,此過程也將失去遠端醫療之意義,傳統健保卡的 驗證技術、程序改善將有助於遠端醫療、居家醫療的進行。

台灣具備外在環境的優勢條件,加上各種生理量測設備廠商,達成全台的遠 端醫療服務並非難事,不論是以藥物配送的方式、或是遠端照護的方式,現有技 術相對尚屬成熟,唯有在持刷健保卡的防弊作業上有討論之空間。

109 同前註 15

110 OpenSignal, 4G Availability, From https://opensignal.com/reports/2016/11/state-of-lte (最後瀏覽日 06/20/2017)

112 公部門醫院藥師談臺灣醫藥分業 http://www.taiwan-pharma.org.tw/magazine/124/002.pdf (最後 瀏覽日06/20/2017)

113 林振順.(2012). 迎接署立醫院慢連箋釋出 — 藥局準備好了嗎?. 藥學雜誌; 28:6-7.

114 姜郁美, 陳立奇, 楊瑛碧.(2008) 臺北市社區藥事照護服務滿意度調查計畫. 藥學雜誌; 96:5-12.

115 診所不得聘藥師,醫師只負責看診,將處方釋出由專業的藥局藥師調劑。

116 診所內可聘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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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診所藥師與門前藥師,其管理仍在醫師之下117,並未達到完全分工的狀況。

醫藥分業的精神,就制度層面在所帶來的功能與效益,主要在於「減少藥品 濫用」、「抑止不肖醫事人員虛報給付的行為」、「診療費與藥品費分開列帳,一有 利稽查,二可正藥政」118,但從營收的層面來觀察(表十五),分析台灣歷年門診 申報的「診療及材料費」、「藥費」、「診察費」及「藥事服務費」等費用支出結 果,門診藥局的「藥費」佔門診申報費用的三成,對於門前診所而言是極高的獲 利來源,因此,單軌制的另外一層含意,就是經由分層管理的概念,將醫療院所 的獲利放置給藥師,有獲利的來源代表著有產業的機會。

表 十五:全民健保門診醫療費用明細概況 (單位:%)

1999 2001 2003 2005 2006 2007 2008 診療及

材料費 36.79 39.33 39.39 39.6 40.40 41.05 41.25 藥費 30.09 29.86 29.62 30.09 30.34 30.14 30.70 診療費 29.86 27.69 27.91 27.23 26.06 25.54 24.86

藥事服

務費 3.26 3.12 3.08 3.08 3.20 3.27 3.18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統計(95~97 年)」)

美國法律有規定醫師是不能擁有藥局的,並沒有門前藥局的現象119;加上 美國民眾的慢性病處方是可以開立長達一年,病患在看診後,往後數個月可在各 地藥局領藥,在制度下創造了民眾領藥的方便性及社區藥局的經營活絡之基礎

117 林麗真,連瑞猛.(2005). 他山之石-台日醫藥分業圓桌論壇日本經驗.藥學雜誌,第 82 冊, 155-8

118 陳敏郎. (2011). 醫藥分業社會實踐之限制及其可能性的探討, 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 第二十三 卷第四期, 531– 566

119 State Board of Pharmacy, California, USA, Pharmacy Law, Section 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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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醫藥分業的制度在台灣面臨許多挑戰,單純從遠端藥事的藥師身分來評估,

單軌制的醫藥分業制度,將有立於藥師產業更為興盛,並更有營利上的動機於遠 端藥事服務。

三、教育制度著手,PharmD (Doctor of Pharmacy)的建立

台灣藥師的演變,與教育制度有很大的關連,早期藥師制度來自於日治時 期,典故來自於藥劑師最基本的工作也就是「調劑藥品」而來,國民政府來台 後,發展出藥師、藥劑師的不同定義,藥劑生是指1993 年以前高職學校藥劑科 畢業,藥師則是各私立公立大學或科技大學的藥學系畢業,兩者都需考取專業執 照;1993 年高職藥劑科已經完全廢除,1993 年之後就沒有藥劑生執照考試,剩 下藥師執照的考試。

傳統藥師的職能,在不同的時期皆有不一樣的作用,近代的藥事發展影響 下,藥師的功能不僅為藥品調劑、藥品製造,已經延伸到藥事照護的階段,專業 分工的趨勢下,根據嘉義春森藥局的個案,社區藥局的藥師具備臨床的經驗,引 進棘手的麻醉藥品(藥劑生不可調劑麻醉藥品),這兩項是社區藥局達成衛星藥局 任務的關鍵,此關鍵與延伸的遠端藥事服務息息相關。

美國從 2004 年開始,所有的藥學專業改為博士學位(PharmD),只有具備 PharmD 學位者,考取執照後才能夠成為藥劑師,美國對於 PharmD (Doctor of pharmacy)的考取制度與醫學系、牙醫系都是建立在學士後教育,分類是歸類在 專業/博士學位的區塊,畢業後授予博士學位(Doctorate degree),經過六年制度 的學習,藥師得以更重視臨床實務經驗,培養出來的藥師具備臨床實務經驗,制 度上,也可以透過和醫師的協議,開立部份處方藥物,藥師不僅是在訓練上有了 加強,制度上也給予更多的彈性,有助於藥師更勝任在醫院或社區藥局的工作。

120 陳昭元. (2016). 從美國經驗看台灣藥師環境的轉型, 藥學雜誌. 第 128 冊 ;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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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醫師體系普遍不樂見醫藥單軌制,醫師對於藥師尚未接受臨床訓練有 所疑慮 ,教育部尚未承認 Pharm.D.學位(表十六),傳統 4 年制藥學系教學以

「藥物」為中心,著重在藥物製造、品管等;PharmD 為 6 年制臨床藥學,主要 以「病患」為中心,加重臨床藥學實習,台灣藥學界隨著國際趨勢發展,以台灣 大學為首,在2000 年首度招收六年制的藥學系,國內藥學系的年制從四年、五 年到六年均同時存在,國家在藥師的養成制度上,做出教育訓練將有助於遠端產 業的發展,現行藥師制度存在著有不同職別、不同受訓年限的過度期間,也是產 業面臨轉型的過渡時期,培養臨床藥師對於遠端藥事的推動,對於醫療制度上,

對於藥師的醫療角色定位勢必會有所幫助。

表 十六、105 年度國外、國內各校要學系年制、入學方案招生名額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國家 六年制藥學教育說明 備註

台灣 台灣大學 六年學制

台北醫學大學 四年學制、六年學制併行

成功大學 六年學制

陽明大學 六年學制

國防醫學院 六年學制

高雄醫藥大學 四年學制 中國醫藥大學 五年學制 嘉南藥理大學 四年學制

大仁科技大學 五年學制、六年學制併行

日本 2006 年全面實施 2012 年起,四年學制不得考藥師資格 韓國 2008 年全面實施 二年基礎+四年專業課程

泰國 2009 年全面實施

美國 2004 年全面實施 四年學制不得考藥師資格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6/20/n9287142.htm (最後瀏覽日 06/29/2017)

122 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

123 黃鴻茗, 宋鎮照. (2013). 台灣地區醫院的消逝對社區醫療安全網絡的影響.台灣社區工作與社 區研究學刊; 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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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勢說明台灣醫療產業正走向大型化趨勢,走向資本高度集中化的趨勢。

圖 二十七、104 年醫事機構現況及服務量統計分析

當現況無法滿足未來的社會需求時,社區的醫療行為將逐漸改變,民眾對 於藥事服務的需求會逐漸增加,配合國家的居家照護趨勢,本研究建議如下:

1. 整合性的居家照護政策:政府執行單位仍為各自辦理,整體的成效仍相當有 限,需要整合部會之間的照護資源。

2. 社區式/居家式、機構式的檢討:機構式照護不注重醫療照護,社區照顧在 人力、設施與經費仍顯不足。

3. 醫事人員的受訊不足:專業的居家醫療人才不足。

4. 數位化的管理機制:遠端醫療、居家醫療需要數位資源的協助,實驗性計劃 服務窗口不普及,管理作業流程未標準化、照顧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完成,中 央、地方、醫院、社區、機構尚無相容之系統。

5. 完善的長照財務規劃,美國長期照護佔醫療總支出約 2.8%124(2014),德國 約2.1%(2013)、芬蘭約 0.8%,台灣僅約 0.4%125,推動長期照顧所需費用 將相當龐大,需要配合長期的資金配給規劃。

124 National Health Expenditures 2014 Highlights

125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2016)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之發展與展望, From

https://www.nhi.gov.tw/Resource/news/729_%E5%85%A8%E6%B0%91%E5%81%A5%E5%BA%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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