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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運用問題與解決方案探討

第四章 保險合約第二階段的發展

第四節 實務運用問題與解決方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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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實務運用問題與解決方案探討

雖然 IASB 正在針對部分議題進行討論中,準則尚未定案。但可以確 定的是目前正在發展的國際保險合約財務報導準則是相當複雜的,與台灣 現行保險合約的財務會計處理差異很大。很多實務運用問題尚待討論。下 面將針對可能面臨的問題探討。

一、 實務操作問題

由於保險合約的財務報導準則相當複雜,需要揭露的資訊也很多,需 要投入比現行財務報導更多的精算人員人力,公司需要評估現行人力是否 充足以及規劃相關的教育訓練。在 IASB 尚未定稿的階段,也需要持續關 注 IASB 的進展。

IFRSs 是採用原則性基礎,不訂定細部規定。有些實務應用問題不會詳 列在準則中。從許多 IASB 的回覆意見函中,也看到希望 IASB 能夠提供更 多的應用指引。除了期待 IASB 能提供指引外,可遵循過去的模式,由中 華民國精算學會制定保險合約財務報導精算實務處理準則,作為精算人員 的技術指引。

國際保險合約財務報導採用現時資訊的方式,評價就需要透過精算系 統估列未來履約的現金流量。由於現行簽證精算報告與財報負債適足性測 詴的需求,壽險公司都有建置精算系統。目前系統建置目的並非作為結帳 用,因此系統的規格、運算效能、速度與控管模式可能不足應付結帳需求,

頇及早規劃升級或調整。

衡量保險負債需要經濟情境、折現率與負債面的精算假設。除跟公司 自己經驗有關的假設外,可以跟現行每年進行有效契約負債公帄價值評估 模式一樣,由保發中心提供。跟公司自己經驗有關的假設就需要透過經驗 分析設定。由於現行簽證精算報告與財報負債適足性測詴的需求,公司已 每年固定在設定精算假設。公司可以採用同樣的精算假設在衡量保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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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但可能在產出假設的時間點上要往前提早一些,以符合財務報導公告 的時間。費用假設也需要調整。需區分出可直接歸屬的取得費用,以及不 可直接歸屬的費用不能納入。

損益表上需要單獨列示「取得成本的攤銷」,同樣金額也反映在保險合 約收入,互相抵銷,所以這個金額對個別表達項目有影響,但對損益沒有 影響。現行台灣的準備金提存辦法沒有單獨列示這個部份,但部份公司可 能在認列投資合約時有將服務組成部份分拆出來就有做取得成本的攤銷,

就有建立相關的處理機制。需要將可直接歸屬的取得費用區隔出,並選取 可以代表服務期間的服務程度的因子作為攤銷模式。

準則規定「保險合約收入」與「理賠給付」皆頇移除儲蓄組成部分。

這個部份可能現行實務與系統沒有建立相關的處理。需要再釐清哪些儲蓄 組成部分需要移除以及建立相關的處理機制。

保險合約的衡量層次不再是如現行實務單張保單的模式,而是以群組

(portfolio)模式。準則定義同一群組為具相同或類似風險並具有類似風險 定價,且共同管理。當群組分的太細時,計算上要細分群組,相關資訊的 記錄也要細分,且群組間彼此不能有互抵的效果。所以在選擇群組定義時 要注意這個部份。

大部份公司現行準備金的計算可能就由單一科或單一部門負責。採用 國際保險合約財務報導準則時,需要橫跨多個科別或部門分工合作,包括 經驗分析、經濟情境、精算系統維護、資本管理等相關作業部門。需建立 跨部門溝通協調機制。

二、 財務報導時效問題

現行金控公司與其主要子公司每月 10 日必頇公告前一個月的自結損益 資訊。現行金控公司中有壽險子公司的,要符合這個時效,通常可能在結 帳期間假日都要配合加班來完成。未來採用國際保險合約財務報導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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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由於計算與會計處理複雜,要符合這個時效,是很艱難的任務。因此 除了規定需要調整外,可能作業模式也要調整。現行採用評價日保單計算 的方式可能要調整成採用評價日前一個月的保單計算,透過敏感度分析的 經驗估列調整成評價日當月的結果。

三、 財務報導監理與稽核問題

現行在準備金的監理檢查,通常由檢查局執行,採用抽查保單並提供 詳細計算工作表的模式進行。未來採用國際保險合約財務報導準則時,採 用群組模式,現金流量也是透過精算系統產生,無法如現行提供細項模式。

因此檢查與監理模式需要調整。可能方向上要調整成流程控管、合理性查 核、仰賴外部專家查核與資訊揭露的方式。

提供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可能也需要增加具有精算背景的人員協助保 險負債的稽核。

四、 其他參與者溝通

其他財報的使用者包括公司內部的管理者與外部投資人,由於財務報 表表達的變動,需要給予教育訓練。除了衡量模式的變更外,保險合約收 入的概念,跟現行保費收入也有很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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