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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設計原則之訂定

第一節 專家座談焦點回饋

為強化專家訪談內容焦點之回饋,本研究案邀集國內各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 進行專家座談會,並藉由專家座談會聚焦之意見進行研究成果之發展及呈現,本 研究案共辦理三場座談會,其座談會焦點彙整如下。

座談會場次1(109/07/24):

表5-1-1專家座談焦點彙整表(場次1) 座談會對象 座談主持人:楊O弘助理教授

座談會與會者:李O慧助理教授、蕭O仁建築師、吳O久副教 授、

座談會焦點 1. 可參考日本部分案例,由青年族群作為共居管理者之可行 性。

2. 利用每日必須使用之空間,進行非「強調、強制性」共居,

如食堂空間。

3. 青銀共居之「青年」族群,年齡建議須界定清楚。

4. 設計原則建議導入「時間」及「領域」概念,保有各族群 可協調之空間。

5. 「青銀共居」老年人與年輕人之配比,是否有法規依循。

6. 可增加設計原則之前提,如(住)同棟、(公)同層;(住)分 棟、(公)同(棟)層

7. 如何產生觸媒,提高年輕人與老年人共居之意願。(如時間 銀行之服務概念)

8. 青銀共居重點應為「軟體」之經營。

9. 建議設定各種共居人數規模,產出對應之設計模型。

10.青銀共居的關係並非單向,應可互相服務。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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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場次2(109/09/23):

表5-1-2專家座談焦點彙整表(場次2) 座談會對象 座談主持人:楊詩弘助理教授

座談會與會者:張O特聘教授 、張O佳副教授、邱O如副教授、

謝O銓助理教授

座談會焦點 1. 社會住宅之公共空間應不僅侷限於內部使用空間,應把外 部環境亦考量進去。

2. 青銀共居是否侷限於「青銀」兩族群,如同多世代共居之 概念,建議可從「混齡」或「全齡」之前提設定使用者。

3. 公共空間分類的必要性,強制性的空間性能制定,可能會 使空間營運的失敗機率更高。

4. 青銀共居模式應由住戶自主及自發性運作,才能提高其執 行成功率,但此一模式可能受限於社會住宅6年居住年限之 規範較難實現。

5. 回歸社會住宅的出發點,公共空間其實應以滿足通用設計 為原則即可,空間的營運應作為長久執行共居之重點。

6. 建議社會住宅考量設置營運之商業空間的必要性,除內部 使用者外,亦可融入周邊居民環境之交流。

7. 建議以通用設計為主軸,結合本案彙整之設計原則特性,

使本研究案結果未來有機會做為社會住宅空間規劃之可行 性評估工具。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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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場次3(109/09/24):

表5-1-3專家座談焦點彙整表(場次3) 座談會對象 座談主持人:楊O弘助理教授

座談會與會者:陳O宗建築師、陳O宇副教授、潘O宇助理教 授、李O慧助理教授

座談會焦點 1. 培力計畫的計畫一般多為全天候時程的社區生活規劃且有 組織執行,若本研究案欲導入培力性或營運性指標需考量 該指標之執行者,且通常非住戶自身。

2. 建議本研究可先定義清楚,如「青銀」之族群身心及年齡 狀態;「共居」是為「共生」或「共住」之型態;公共空 間之性質定義;若前述項目皆為定義明瞭應可聚焦於較明 確之設計原則內容。

3. 公共空間之建築設備或系統規畫建議可考量轉用或沿用 性,以因應社會住宅之居住年限特性,以6年為一單位進行 維修或更新設定,或許可有效降低空間維護成本。

4. 通用設計原則應用於一般住宅多為1人使用,倘欲應用於公 共空間建議考量其空間尺度。

5. 設計原則之設定,建議可加入生活圖像之描述,使閱讀者 對公共空間能有更多想像。

6. 設計檢核表的設計原則性質設定多為基本空間定性,建議 可設定空間之基準原則特性,再加上建議特性供參考。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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