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六節 專家與企業主管問卷調查之綜合分析
第六節 專家與企業主管問卷調查之綜合分析
本節將以專家與企業主管的「應執行程度」相加之後取平均值=(專家應執 行程度+企業主管應執行程度)/ 2,去探討哪些盤查階段應優先去執行,又哪些 步驟應優先執行,或是哪些步驟可以省略不作。
從表 4-12 可得知,應執行程度皆在 3 分以上,顯示四個階段的應執行程度分 數介於普通與應該執行之間,而最應該優先執行的階段為「初始階段」(3.62),
其次為「碳標籤申請階段」(3.60),再其次為「後續作業階段」(3.55)。
表 4-12 專家與企業主管在各階段之應執行程度
驗證階段 應執行程度=(專家應執行程度+企業主
管應執行程度)/ 2
第一階段─初始階段 3.62
第二階段─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 3.41
第三階段─後續作業階段 3.55
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階段 3.60
從表 4-13 可得知,初始階段相對最應優先執行步驟為「1.2.2 設定符合碳足 跡評估之目的與範疇界定」(3.78);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相對最應優先執行步驟 為「2.1 建立產品或服務之製程地圖」(3.74);後續作業階段相對最應優先執行 步驟為「3.1 產品與服務碳足跡之計算結果驗證」(3.62);碳標籤申請階段相對最 應優先執行步驟為「4.4 若通過審查,則領取碳標籤」(3.91);而「第三階段─
後續作業階段」,在標準中並無強制企業一定要執行,因此企業可自行評估,是 否有需要去執行這些步驟。
從表 4-14 可得知,輕工業相對最應執行階段為「第一階段─初始階段」
段為「碳標籤申請階段」(3.72),其次為「第一階段─初始階段」(3.65);高科 技業相對最應執行階段為「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階段」(3.78),其次為「第一 階段─初始階段」(3.69);服務業相對最應執行階段為「第三階段─後續作業階 段」(3.61),其次為「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階段」(3.59)。
而「2.3 產品拆解」(3.11)及「2.4 拆解產品成分分析、秤重等」(3.19)等 步驟的應執行程度雖然較偏低,但根據專家及企業主管的問卷調查及實際執行之 情況可發現,都是重要性分數遠高於執行容易度分數,顯示出這些步驟是重要 的,只是在實際執行上較為困難,因此應執行程度會較其他步驟低;若從產業特 性來看,服務業有些產品在盤查時,可以省略此步驟,因為服務業的產品有的是
「服務的過程」,無法進行拆解,因此可以省略不作,但對於其他產業來說還是 應該需要去執行。
此外,整體產品與服碳足跡查(驗)證步驟中的「2.9 完成文件化溫室氣體 排放量或移除量之不確定性」、「3.2 檢視並設法減少產品各製程與服務過程中的 溫室氣體排放」、「3.3 對外溝通」,標準並無強制規定企業必須去執行,因此企業 可自行評估是否有需要去執行這些盤查步驟;從整體產業類別來看,最應執行之 產業為高科技業(3.65),其次為輕工業(3.62),再其次為重工業(3.61),最後 為服務業(3.46)。
以企業經營的角度來看,通常會認為執行產品與服務碳足跡的盤查或申請碳 標籤的過程往往是吃力不討好,消費者也不一定會買單;但其實企業在執行產品 與服務之碳足跡盤查或申請碳標籤時,除了具有相當程度的環保宣傳效益外,更 可以達到節能減碳之目的;因此,企業在執行產品與服務之碳足跡盤查後,可開 始規劃相關的控管措施,來完成所謂的「減碳」與「節能」,進而降低企業成本 的支出,例如:採用對環境無害或可回收的材料、提升運輸效率、研發合適的替 代產品等,達成經濟與環保雙贏的局面,也盡到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
因此,在節能減碳的趨勢之下,全球各大產業也都紛紛投入碳足跡相關盤查
的行列,倘若企業欲將產品銷售到國外,為了符合國際上的趨勢與客戶的要求,
可以執行產品與服務碳足跡的相關盤查,例如:PAS 2050,除了可以降低成本,
還可以展現出企業環保及企業社會責任之領導能力,同時也能滿足客戶對於碳足 跡相關資訊的需求;以在國內販售為主的企業,可以選擇申請國內的碳標籤,在 先導期之後,必須要依據環保署所制定的 CF-PCR 進行相關的碳足跡盤查才可以 申請,而碳標籤的建立除了鼓勵廠商核算產品或服務的碳足跡之外,並能夠提供 給消費者一個綠色採購的選擇,以達成低碳經濟的永續消費與生產模式。
此外,企業主管認為執行執行產品與服務碳足跡查(驗)證最大的好處就是 可以符合國內外的節能減碳之趨勢;最大的困難點則是會增加企業成本的支出,
因此在執行上會有困難。
表 4-13 專家與企業主管在各階段步驟之應執行程度
驗證步驟 應執行程度=(專家應執行程度+企業主
管應執行程度)/ 2
1.1.1 選擇欲查(驗)證之產品或服務 3.56
1.2.1 查驗機構與廠商建立查證協議 3.60
1.2.2 設定符合碳足跡評估之目的與範疇界定 3.78
1.2.3 產品與服務之功能單位界定 3.67
1.3 供應商的溫室氣體排放盤查 3.46
2.1 建立產品或服務之製程地圖 3.74
2.2 檢查產品或服務系統之邊界設定、分配原則及優
先順序 3.66
2.3 產品拆解 3.11
2.4 拆解之產品成份分析、秤重等 3.19
2.5 產品 BOM 表填寫與製作 3.38
2.6 蒐集產品或服務各拆解部分之溫室氣體排
放數據及活動數據引用 3.42
2.7 將產品或服務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輸入用以計算
碳足跡之生命週期評估軟體 3.54
2.8 計算碳足跡 3.65
2.9 完成文件化溫室氣體排放量或移除量之不確定性
分析 3.47
3.1 產品與服務碳足跡之計算結果驗證 3.62
3.2 檢視並設法減少產品各製程與服務過程中的溫室
氣體排放 3.61
3.3 對外溝通 3.46
4.1 依照產品類別規則進行碳足跡盤查 3.69
4.2 以網路傳輸方式上傳電子檔至行政院環保署指定
資料庫,以配合碳標籤認證之作業要求 3.60
4.3 檢核通過後,繳交審查費及證書費,並檢具 產品或服務之碳標籤驗證申請書面文件送至環保署 委託之執行單位
3.47
4.4 若通過審查,則領取碳標籤 3.91
表 4-14 各類產業在各階段應執行程度
產業類別 驗證階段 應執行程度=(專家應執行程度+
企業主管應執行程度)/ 2
輕工業
第一階段─初始階段 3.74
第二階段─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 3.49
第三階段─後續作業階段 3.51
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階段 3.71
整體階段 3.62
重工業
第一階段─初始階段 3.65
第二階段─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 3.48
第三階段─後續作業階段 3.57
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階段 3.72
整體階段 3.61
高科技業
第一階段─初始階段 3.69
第二階段─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 3.56
第三階段─後續作業階段 3.55
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階段 3.78
整體階段 3.65
服務業
第一階段─初始階段 3.39
第二階段─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 3.27
第三階段─後續作業階段 3.61
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階段 3.59
整體階段 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