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各類產業之產品與服務碳足跡問卷調查之 IPA 分析
第五節 各類產業之產品與服務碳足跡問卷調查之 IPA 分析
專家及企業主管的問卷調查結果,分別以各項指標之「重要性」為 X 軸及「執 行容易度」為 Y 軸,求得重要性對執行容易度的散佈圖。並歸納出四種指標類型,
位於第一象限的指標群,為重要且容易執行的指標,本研究認定為:專家或企業 主管認為應優先執行的步驟;位於第二象限的指標群,為不重要但容易執行之步 驟,本研究認定:為可選擇性執行或輕鬆執行的步驟;位於第三象限指標類群,
為不重要也不容易執行之步驟,本研究認定為:被認為非必要執行之步驟;位於 第四象限之指標群,為重要但不容易執行之步驟,本研究認定為:需先克服這些 步驟所遭遇的困難,再去執行之步驟。
以上作圖及分類方法,如圖 4-1 所示。再將此分類結果,整理得到專家與企 業主管之產品與服務之碳足跡盤查及碳標籤申請的各項步驟的應執行程度分類 統計表。
Y:容易度
II(不重要,容易) I(重要,容易)
可選擇性執行或 應優先執行的步驟 輕鬆執行的指標
(重要性總平均值,容易度總平均值)
X:重要性 III(不重要,不容易) IV(重要,不容易)
非必要或後階段 克服困難後 執行的步驟 再執行的步驟
圖 4-1 各項步驟之重要性對容易執行程度作圖後之各象限指標示意圖
承前述方法之說明,本研究除了跟聚指標於四個象限之散佈位置及距離象限 中心之遠近為歸納指標應執行程度之依據外,更加上「各指標之重要性/可執行程 度之分數,必須與重要性/可執行程度之總平均值距離 5%以上之重要性/可執行程 度之分數最大值減重要性/可執行程度之分數最小值之距離」之條件,在上述條件 下之指標,則到達具顯著程度之區域,此方法限縮該象限建議指標之數量及提升 該象限建議指標之顯著性,解釋如圖 4-2 所示。應優先執行之指標選取方式為:
選取第一象限且位於具顯著性之區域中,離象限中心點越遠者;較後階段執行之 指標選取方式為:選取第三象限且位於具顯著性之區域中,離象限中心越遠者。
其中優先執行及後階段執行的指標面向順序,是以選取指標中「同面向指標個數」
佔該面向指標總數的百分比越高者為第一順位,第二高為第二順位,以此類推;
而其中應優先執行及非必要執行之指標面向的指標排列順序,是以選取指標中
「同面向指標」離象限中心點越遠者為第一順位,第二遠者為第二順位,以此類 推。指標個數的選取方式:以離象限中心點越遠且相互集中的指標群,為選取對 象。
1.顯著應優先執行之步驟(第一象限)
落在第一象限顯著區中,屬於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面向步驟以「第三階 段─後續作業階段」(66.6%)面向為最高,步驟排序為 3.1、3.2;其次為 「第一階段─初始階段」(60%)面向之步驟,步驟排序為 1.2.2、1.2.3、1.1.1;
在其次為「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33.3%),步驟為 4.1。
2.顯著可選擇性執行之步驟(第二象限)
落在第二象限顯著區中,屬於顯著可選擇性執行之面向步驟以「第四 階段─碳標籤申請皆段」(33.3%)面向為最高,步驟為 4.3;其次為「第 二階段─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11.1%)面向之步驟,步驟為 2.7。
3.顯著非必要或後階段執行之步驟(第三象限)
落在第三象限顯著區中,屬於顯著非必要或後階段執行之面向步驟以 「第二階段─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44.4%)面向為最高,步驟為 2.3、
2.4、2.5、2.9;其次為「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皆段」(33.3%),步驟為 4.2。
4.顯著克服困難後再執行之步驟(第四象限)
落在第四象限顯著區中,顯著需克服困難後再執行之面向步驟以「第 一階段─初始階段」(20%)面向為最高,步驟為 1.3;其次為「第二階段
─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11.1%),步驟為 2.6。
圖 4-3 專家之指標之重要程度對執行容易度之散佈圖
(二)綜合歸納
綜合上述歸納,各階段大部分步驟所落的象限,分別如下:第一象限「最應 優先執行」步驟面向為「第三階段─後續作業階段」(66%);第二象限「可選擇 性執行」之步驟面向為「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皆段」(33.3%);第三象限「非 必要或後階段執行」之步驟面向為「第二階段─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44.4%);
第四象限「需克服困難後再執行」之步驟面向為「第一階段─初始階段」(40%)。
各類產業的特性、銷售狀況、策略等皆不同,所遭遇的困難也不盡相同,在此,
藉由專家意見,提供一個參考依據。
執 行 容 易 度 Y
重 要 性 X
圖 4-4 企業主管之指標之重要程度對執行容易度之散佈圖
2.可選擇性執行之步驟
落在第二象限顯著區中,屬於顯著可選擇性執行之面向步驟以「第四 階段─碳標籤申請」(25%)面向之步驟最高,步驟為 4.1,其餘面向皆無 達顯著之步驟。
3.非必要或後階段執行之步驟
落在第三象限顯著區中,屬於顯著非必要或後階段執行之面向步驟以 「第三階段─後續作業階段(33.3%)面向為最高,步驟為 3.3;其次為「第 二階段─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22.2%),步驟為 2.6。
執 行 容 意 度
Y
重 要 性 X
三、專家與企業主管之產品與服務碳足跡盤查及碳標籤申請步驟的差異結果
(一)第一階段─初始階段
在「應優先執行之步驟」中,專家認為 1.1.1、1.2.2、1.2.3 應該要優先執行,
而企業主管認為 1.1.1 為「需要克服困難再執行之步驟」,1.2.1 步驟企業主管認為 是「應優先執行步驟」,但專家卻認為 1.2.1 為「應克服困難後,在執行之步驟」。
(二)第二階段─計算產品碳足跡階段
在「應優先執行之步驟」中,專家認為 2.1、2.2、2.8 應該要優先執行,氣 業主管卻認為 2.8 為「需要克服困難再執行之步驟」,但同樣都認為 2.2 步驟為「應 優先執行之步驟」。
(三)第三階段─後續作業階段
在「應優先執行之步驟」中,專家認為 3.1、3.2 為應優先執行之步驟,企 業主管也認為 3.2 為應優先執行之步驟,但卻認為 3.1 為「需要克服困難再執行 之步驟」。
(四)第四階段─碳標籤申請階段
在「應優先執行之步驟」中,專家認為 4.1 為應優先執行之步驟,企業主管 認為應優先執行之步驟為 4.4,而認為 4.1 為「可選擇性執行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