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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方法

一、 個案研究

本研究採用質性分析法之個案專家研究,來探討特定個案之專案管理案例,

並運用文獻回顧、個案資料蒐集及層級分析法 AHP 問券調查來彙總相關資訊,以 歸納分析的方法掌握與描繪出個案公司該專案執行過程的模式。

質性研究泛指採用歸納法 (induction),而不是經由統計 (statistical) 或其 他量化 (quantitative) 程序產生研究結果的方法,它著重了解過程 (processes)

專案管理架構 個案研究

層級分析

轉爐渣資源化專

案管理關鍵成功

如何發生 (how things happened),強調分析的全面性 (holistic) ,並有一定的程 序和邏輯可循,常用的方法有深入訪談及田野觀察等,終而嘗試從資料中了解局 內人 (insiders) 對事物的看法,及他們賦予現象的社會意思,從而建立相關的理 論和解釋(香港中文大學網站,2001)。專家學者則指出,由於社會實體(或現實) 的運作是動態的,所以質性研究重視的是過程,及採用開放或非結構方式,不先 預設理論架構或假設,就被研究者的觀點來進行研究分析,並以歸納法來進行資 料的處理(鄭同僚,2005)。

個案研究乃對於單一案例或複合案例(兩個個案以上),蒐集完整的資料之 後,再對其問題的前因後果做深入的剖析(葉重新,2001)。對於這種多元式的社 會研究法,在縱的方面,是個案歷史資料之搜集;在橫的方面,是個案環境的調 查與分析。它是觀察法、訪問法、問卷法、歷史法的綜合運用,又是統計法、區 位法和實驗法的資料來源;它不是廣的全體研究,也不是簡的抽樣研究,而是深 度的、重質的、精密的研究(中華百科全書,2006)。

個案研究為研究質的、精密的、深度的一種分析研究方法,以運用調查表、

會談為方法,以原始資料為著手,故其優點是仔細而深入,並能了解被調查對象 各方面之狀況,並進而有通盤的認識全體差異之所在。且因資料幅度大,資料層 次深,故能提出有效而又具體的處理辦法。其缺點則為部分學者認為個案研究為 一不太可靠之研究方法,因資料兼有直接資料與間接資料,倘研究者忽視研究、

設計及慎用資料的基本原則,而過於相信自己結論,則偏差自難避免,又因研究 雖有深度,但搜集資料耗費太多時間,所以較難獲得完整的客觀性結果(中華百科 全書,2006)。

本研究亦利用個案調查來作為部份資料蒐集的方式。根據 Taylor &

Bogdan(1984)的定義,深入訪談是「研究者與受訪者面對面重複的交互交談」,主 要目的是要了解受訪者以本身的語言來陳述他們對其生活、經驗或情況的觀點等 (Repeated face-to-face encounters between the researcher and informants directed toward understanding informants. Perspectives on their lives, experiences or situations

as expressed in their own words)。所有種類的深入訪談基本上是以半結構式或開放 式的研究問題為主,訪談中可以以較客觀的角度來獲得受訪者真正的觀點與想法 (林金定,嚴嘉楓,陳美花,2005)。

二、 層級分析法

對於企業組織的決策者或管理者而言,經常面臨許多複雜的決策性或管理性 的問題,並必須從許多複雜的方案中,挑選出一個較佳的選擇。Saaty 於 1971 年 所發展的層級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目的就是將複雜的 相關問題作系統化,以應用在不確定的情況下具有數個評估準則之決策問題的參 考。AHP 的分析方式是將複雜且非結構化的情況,依據相關的研究或文獻分割成 數個組成因素,將這些因素排成階層次序後再由專家給予每個變數的相關重要 性,並與以換算成相關權值;綜合這些判斷來形成所有因素的優先順序,以幫助 決策者與管理者的思考及決策參考(陳昭君,2005)。

層級分析法運用在最佳方案選擇及評定項目的排序上有許多優點,但仍有使 用上的限制。Poper Low 和 Sharp 指出 AHP 有如下限制與要求:

(一) 由於層級結構的簡單化,可能會忽略某些重要的依存關係,因而過度簡 化決策問題。

(二) 具體(Tangible)與非具體(Intangible)屬性間的比較困難。

(三) 由於 AHP 方法的優先向量之大小,並未具有統計上的顯著性(Statistical Significance),故無法提供決策者一種精確的結果。

本研究即選擇此一 AHP 分析方法,來對資源化項目研發專案的關鍵成功因素 決定其優先順序及權重,並依構建層級結構、問卷設計及調查、層級一致性檢定 及關鍵項目綜合評點來展開研究分析過程;但因本研究之專案的關鍵成功因素的 評選準則之選取上,質化性質較高,層級分析法在此方面的運用上可能有略嫌薄 弱的地方。

另外關於問卷的信度與一致性方面,為確定本研究方法所得出來的研究成果 之穩定性及一致性(林振國,民 90 年),根據層級分析法及結合文獻所製作的問 卷,來進行的專家問卷調查結果,其 AHP 的「一致性」需能符合以下的條件:

一、 一致性指標 (Consistency Index;C.I.) C.I.=(λmax-N)/(N-1)

若 C.I.≦0.1,則一致性程度滿意 二、 一致性比率 (Consistency Ratio;C.R.) C.R. = C.I./R.I.

R.I.為隨機指標 (Radom Index;R.I.),其值隨矩陣階數的增加而增加。

表 3-1 隨機指標 R.I.

M 1 2 3 4 5 6 7 8 9 10

R.I. 0.00 0.00 0.58 0.90 1.12 1.24 1.32 1.41 1.45 1.49

資料來源:曾國雄,鄧振源,1989

若 C.R.≦0.1,則整個判斷評估過程達滿意水準。

一致性檢定結果符合 AHP 之運用原則 (其值小於 0.1),則可以由此確定評估層級 之各評估因素及其權重比例分配。

第三節 轉爐渣資源化專案管理研究模式

本研究以 C 公司的轉爐渣資源化研發及處理作業個案為例,依據專案管理所 使用的相關技術,並依專案起始、規劃、執行、監控及結束等五大程序,結合與 各程序相互搭配的知識管理領域,所形成的知識管理體系與架構作為研究模式。

第一層為專案管理的主要程序,也是專案從開始到結束的五個主要階段,包 括:起始程序、規畫程序、執行程序、監控程序及結案程序。第二層則以 PMI 之

「專案管理知識體系」的標準,列出專案管理內涵的九項管理領域,這九大知識 領域包括:專案整合管理、專案範疇管理、專案人力資源管理、專案溝通管理、

專案時間管理、專案採購管理、專案成本管理、專案風險管理及專案品質管理等。

如圖 3-3 所示。

圖 3-3:轉爐渣資源化專案管理研究模式 轉爐渣資源

化專案管理

規劃程序

執行程序

監控程序

結案程序

人力資源 管理 範疇管理

時間管理

採購管理

風險管理 溝通管理 整合管理

成本管理

品質管理 起始程序

第四節 個案公司及受訪專家之選擇

(一) C 企業集團

C 集團為成立於民國 60 年 12 月之一貫作業鋼廠,並隨即積極展開一貫作業 鋼廠之建廠規劃工作。第一階段建廠工程於民國 63 年 9 月開始施工,於 66 年 12 月完成。而後陸續於民國 67 年 7 月及 73 年 7 月份開始進行第二及第三擴建工程,

先後於民國 71 年 6 月及 77 年 4 月完工。民國 82 年 7 月開始進行第四階段擴建計 畫,86 年 5 月完成第四階段擴建工程,完成第四階段擴建工程後,年產粗鋼能量 為 800 多萬公噸。可供應之主要產品包括鋼板、棒鋼、線材、熱軋鋼品(含不繡鋼 捲)、冷軋鋼品、電磁鋼片、電鍍鋅鋼片、生鐵、以及商用鋼胚等,約 80﹪內銷,

20﹪外銷,產品品質均獲國內外肯定,並於 80 年榮獲行政院頒發代表國家最高品 質榮譽的「國家品質獎」。

C 集團是以朝多角化方向發展,作為在經營上的重大政策。故歷年來除鋼鐵 本業之外,另又成立鋼鐵結構公司、鋁業公司、碳素化學公司、環保工程公司、

航運及爐石處理資源化等多家轉投資事業。今後,C 集團將繼續朝多角化、集團 化、國際化方向發展,將有關事業單位結合成一企業集團,整合相關性的資源,

彼此支援,以發揮綜效,促進共同的利益與發展。

邁入三十年的 C 集團,在其經營團隊的領導下,對內致力整合以帶動國內鋼 鐵產業的健全發展,對外促成國際鋼鐵技術交流及策略合作,提升台灣在全球鋼 鐵業的影響力;並將善用匯集自社會與全民的資源 ,藉由推動生物科技及資訊科 技,扮演企業領航者的角色。

(二) C 資源公司

C 資源公司創立於 1991 年,由上述 C 集團及國內多家水泥公司共同合資設 立,為國內規模最大之高爐水泥與爐石粉生產及廢棄物處理之專業公司。高爐水 泥及爐石粉在歐、美、日先進國家已經是營建工程業界普遍使用之產品。C 資源 公司以專業生產高品質、高強度、高價值的高爐水泥及爐石粉,提供營建工程所

需之最新建材,對於抑制 CO2 排放量、減少用煤量、石灰石開採及節省電力上有 極大助益。營業項目除了水淬高爐石之處理及資源化外,尚可處理鋼鐵業轉爐石、

重金屬污泥、事業廢棄物固化中間處理、河川水庫污泥處理及工業廢棄物安定化 處理等,積極扮演國內環保工業之先驅與推動者之重要角色。故本研究即選擇上 述 C 公司作為轉爐渣資源化專案管理探討的主要個案。

(三) 爐渣資源再利用概說

鋼鐵冶煉製程中衍生之高爐渣、脫硫渣與轉爐渣等副產物,因物化性質穩定、

無毒性,過去已廣泛應用於整地、道路級配、填海造陸之背填材料及作為水泥替 代原料等。目前國外先進鋼鐵國家均將爐渣視為資源物質,並訂定相關法令規範 妥善管理,以有效利用。國內由於現行相關環保法令執行上之疑義,以致再生資 源之利用產生許多困難。以 2002 年資料推估,全球約年產 3 億公噸之鋼鐵爐渣,

若未能妥善利用,勢必對自然環境與資源產生極大之衝擊,因此爐渣之資源化處 理及產品化,一直是鋼鐵產業界努力的重點。

轉爐渣由於其物質特性而在使用上有其限制,因此必須持續進行各項轉爐渣 穩定化、安定化之技術開發,以克服此一材料使用上之缺陷。而國內目前所訂定 的資源化產品相關之標準、規範或規格,相較於已公告之再利用廢棄物或再生資 源仍嫌不足,且亦缺乏相關驗證機制建置,對提升再生資源及再生產品之品質,

與市場接受度之成效仍極有限。使得目前爐渣之利用大多侷限在較低階之應用,

因經濟性不高,以致應用市場仍未蓬勃發展,尤其轉爐渣因其本身特性,以致在

因經濟性不高,以致應用市場仍未蓬勃發展,尤其轉爐渣因其本身特性,以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