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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如來藏基本困難以及從梵文分析「一切眾生有如來藏」

第四節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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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 如來有變化、長大

(二)佛性與「有財釋」的適用性:作為「變化」與「不變化」的解釋

在第二種解釋「佛性」的意義, 根據 Zimmermann 教授的解釋,「有財釋」

作為三種解釋:A、「一切眾生包含如來」(Living beings contain a tathāgata)。

B、「一切眾生擁有如來的胚胎。」(Living beings have an embryo of a tathāgata)

C、「一切眾生作為子宮,其中有如來」(Living beings “having a tathāgata as a womb,”)

首先,在 A、的情況是「適合的」,表示「佛性」作為「不變化」、「恆常」

就猶如相對九種譬喻⑤地藏、⑦金像、⑨寶像。作為「不變化」、「恆常」的解釋。

其次,在 B 的情況也是「適合的」,「佛性」在⑥樹、⑧轉輪聖王譬喻,也 就是把一切眾生擁有「佛性」,而把「佛性」作為「有變化」的胚胎、子宮解釋 是合理的。

C 是「適合的」,表示第八喻:轉輪聖王(cakravartin)這樣的隱喻。

第四節 小結

Ruegg 教授主張「法身」作為「依主釋」表示「如來的胚胎」(embryo of the tathāgata),然而,胚胎作為有變化是「不合理」的,這是因為法身不應該做為

「有變化」的意義,筆者認為,應該如松本史郎教授認為把「法身」解釋為「眾 生作為『如來的子宮/空間』」,也就是「委花中諸佛」的譬喻來表示「沒有變 化」的意義。

再者,Ruegg 教授認為「真如、種姓」適用於「有財釋」的解釋,筆者也不 同意這樣的看法,由於真如僅僅作為「無為法」,而「種姓」在 Ruegg 教授雖 然也同樣認為,「種姓」在印度經論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義,但是 Ruegg 教授 卻在梵文的語法分析上,沒有區分開來,因此,筆者也不同意Ruegg 教授把「真 如、種姓」僅僅作為「有財釋」的解釋。

Zimmermanner 教授同意《寶性論》有「一切眾生被『法身』穿透」的意義,

但是 Zimmermanner 教授也非完全採納「法身」的解釋,理由在於《如來藏經》

並沒有詳述說明「法身」能夠「穿透」眾生的進一步說明。並且根據佛的「本性」

與眾生無異無差別,本性的自然顯露不意味佛的本性需要有「變化」的可能,因 此Zimmermann 教授認為「有財釋」的「無變化」解釋符合《如來藏經》的原意。

如來 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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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筆者認為,Zimmermann 教授只有站在《如來藏經》的角度探討九種譬喻,

認為九種譬喻是「無為法」的說法仍顯得不足,畢竟《如來藏經》也不能夠完全 代表《寶性論》的原意,尤其《寶性論》的立場是同時考量「有為法、無為法」

(有變化、沒變化)的兩種解釋。

總而言之,從「一致性」來說,筆者認為如來藏三義是一事,只是為了解釋

「一切眾生有如來藏」,等同 Zimmermann 教授認為,把一切眾生有如來藏解釋 為一切眾生「包含」如來的同一面向,筆者同意Zimmermann 教授解釋一切眾生

「包含」如來的同一性。從「差異性」來說,Zimmermann 教授並沒有考慮到《寶 性論》在「有為法、無為法」的兩種區分;雖然 Ruegg 教授有意嘗試把「如來 藏三義」區分為兩種意義:(1)「擁有如來作為胚胎」(having the tathāgata as embryo)此「有財釋」的關係,並且對應於如來藏三義的「真如」、「種姓」為 代表。(2)「如來的胚胎。(embryo of the tathāgata)等於法身作為「依主釋」。

然而筆者認為,Ruegg 教授把沒有變化的「真如」與有變化的「種姓」區分開來,

因此同時作為「有財釋」的解釋並不合適,而第二種「法身」暗示「有變化」的 解釋也是不合適的。

Zimmermann 「有財釋」A、B、C 方案都

適用 p.34

圖 2.3 筆者對於“tathāgata-garbha”梵文分析所採取的支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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