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統中會事件與自覺會的沒落
第三節 :尾聲與檢討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0
立性,這種軍事審判制度的設計,更是戕害人權的關鍵。
後來蔣介石過世,呂建興、周順吉、莊信男得以減刑為 15 年,劉秀明減刑 為 10 年,許席圖則在 1977 年由台北療養院轉送花蓮玉里養護所。115解嚴後隨著 刑法一百條修正,非以強暴脅迫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者不在刑罰之列,1992 年 6 月 9 日,高等法院判許席圖免訴,判決理由係統中會並未採用強暴脅迫之非法方 法,且成員僅有 24 人,每人月繳會費 10 元,無力購置槍枝武器武裝極為明顯,
何能建立軍事基地。116雖然國家終於還了清白,但早就人事已非。
平心而論,統中會並不是直接繼承自覺會而來,沒有直接關係,雖然不少成 員跟自覺會有淵源,但統中會不過是數十人的組織而已。然而,統中會是在自覺 運動的發展脈絡下,自行另闢蹊徑。戰後國民黨政府的愛國教育,反共戰爭的宣 傳,接二連三的精神動員,呼籲青年扛起歷史的責任,自覺運動就在這種歷史脈 絡之下產生。自覺會成立後,雖然有救國團的輔導,但也讓青年學生有了參加發 展組織的經驗。然而,政府始終對學生保持警戒,當自覺會組織越來越大,讓當 局有所警戒時,就出手限制自覺會活動。青年學生想要一番作為,自覺會的發展 卻被阻擋,於是,統中會就模仿自覺會、救國團的模式,自行發展組織,更打算 涉入政治。但天真的理想,很快就在當權者雷厲風行的手段下灰飛湮滅,釀成悲 劇。
第三節 尾聲與檢討
一、自覺會的沒落
經過統中會事件,部分的自覺會幹部、會員被情治單位問訊約談,使得人人 如驚弓之鳥。原本在改制之後自覺會規模以及活動已大幅縮減,在事件過後更是 門可羅雀。
統中會事件爆發之際,當時自覺會主任委員為李文清,從前述七一一專案顯 示,李文清應也被捲入其中。據劉禮信回憶,李文清卸任後,沒有人願意接手會 務,於是他在 1969 年 4 月接下主任委員一職,並由陳俊鋒擔任秘書長。接手之 後,發現當時不僅缺乏經費,還負債不少,更有老會友墊的錢沒還,以前救國團 每個月都有定期補助,上任後才知道有一陣子沒有了。劉禮信與救國團總團部接 洽,陳壽昌組長同意協助自覺會清償債務,但以後不會再有補助。總團部的人表 示,會裡成員複雜,愛國不能變成害國(指統中會事件)。後期自覺會,只能辦 一些勵志座談,或貧童教育之類的活動,最後一次在媒體露面,是 1969 年 12
115 〈過去種種 隨風而逝〉,《中國時報》,1991 年 7 月 10 日,06 版。
116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八一上己 357 叛亂》,檔案管理局藏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檔案,
檔號:0081/檔上/007627/1/005/0045-004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1
月 21 日參加「中華民國青年團體聯合會」,自覺會當選了理事一職。1171970 年 6 月,救國團青年服務社以辦理才藝教學教室為由,收回自覺會的辦公室,自覺會 失去了固定的會址,無形中等於是解散了,只剩個人之間的聯繫而已。
二、檢討
在自覺運動的發展中,台大的《新希望》原屬運動宣傳刊物,在後期改以雜 誌型態發行時,主軸轉移在知識啟蒙,不再為自覺運動宣傳,最後於 1965 年 4 月停刊。持續高舉自覺運動大旗,是自覺運動推行會。即便到了 1968 年,自覺 會業已改制,榮景不再,在總會奮戰到最後一刻的李長松,依然在報紙上鄭重的 呼籲,即使自覺會的力量有限,青年朋友也不應該作壁上觀,不要讓歷史批評我 們是頹廢、自私、低能的一代。118但是回過頭來,為何這樣的自覺會無發持續發 展下去?
第一個問題是,自覺會的目標不明確,或者說,只有大方向的訴求,沒有固 定的現實目標。一般對自覺運動最大的印象,是訴求公德心的個人道德運動,很 難看出具體成效。又如南方朔所言:「那個年代,一班公車要等二、三十分鐘,
錯過了就趕不上電影和家教,『傻瓜才排隊,所以不是道德問題,是交通工具缺 乏的經濟供給出問題。可是,當時的人把一去都想成是因沒公德心。』」119現實 環境有其限制,在各校簽訂自覺公約,一陣轟轟烈烈之後,很快就歸於平靜。所 以,公德心並非問題核心,《新希望》與自覺會這兩條路線,重心都放在對國家 社會的積極關注。對於自覺會來說,訴求就是服務奉獻精神,「不斷向上利他」、
「完成大我」的表現,這樣的動力以社服、救濟,響應愛國活動的方式呈現,卻 顯示它目標不明確。因此,自覺會成立以來,是以社團的方式運作,或可說是公 益與愛國的社團,故很難稱的上是一場運動,以致於隔一段時間,就有人在報刊 上「懷念」過去的自覺運動,指責年輕人只有五分鐘熱度。等到文復運動發起時,
就換成黨國親自舉起「個人道德」的旗幟,頒訂《國民生活須知》,媒體也跟著 表示,過去的自覺運動並不成功:
…從過去青年自覺運動的再而衰、三而竭,這次要根據總統的訓示,再推 展一次新生活運動,必須全國上下共同努力,社會領導階層,更應該以身 作則,用身教使年輕的一代潛移默化,養成健全的品格和良好的生活習慣。
120
再者,因為明顯的社團性質,成員來來去去,參與的程度也因人而異。遇到 人生的關鍵時刻,例如聯考、就業、服兵役,勢必要離開,然後換新血進來,也 帶進新思維、新作法。不過,自覺會卻有二點跟一般學生社團不同,第一,即使
117 劉禮信,〈首部曲落幕篇〉,收錄於中華民國青年自覺運動編輯委員會,《自覺覺人 自強強國 中 華民國青年自覺運動實錄(1963-1970)》,頁 151-153。
118 李長松〈偏見無益〉,《中央日報》,1968 年 6 月 30 日,第 9 版。
119 〈remember1963520 再續青春曲〉,《中國時報》,2013 年 5 月 27 日,A4 版。
120 〈推行「國民生活須知」專訪之三〉,《聯合報》,1968 年 5 月 5 日,03 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2
有救國團的輔導,自覺會仍是在戒嚴時期得以跨校串連的學生組織,透過升學,
中學會員得以往上流動,進入核心的總會。第二,如第四章所述,自覺會的組織 設計是有一定的自主性,每年固定召開全國大會,選出下任常委會,產生新的決 策樞紐。當自覺會規模越來越大,這種自主性又讓會務運作方向超出黨國容許的 範圍,因而遭到限制。
第三,自覺會以學生為主體,故經濟能力相當脆弱,在戒嚴時代也毫無政治 實力,無法真正的獨立運作。自覺會雖然有會費收入,但根本不足以支撐它辦的 活動,必須仰賴救國團支援;在政治上,若沒有救國團輔導,也沒有存續的空間,
統中會天真的嘗試,就是最佳例證。至於地方分會跟聯絡處,則由團委會、各校 訓導單位輔導,跟總會的連結強度有限。等到當局要限縮或停止時,自覺會並沒 有反抗的餘力,統中會事件過後,更是難以為繼了。
基本上,因為強調個人道德與服務奉獻精神,開啟了成員關切公共事務的道 路,但我們也很難估量自覺會對台灣歷史造成什麼影響,或許如他們所稱,要以 行動代替宣傳,在時代的背後默默地耕耘付出。時至今日,仍有不少成員依然秉 持著這種精神,投入各種公益活動,確實是「不斷向上利他」的表現,不是「五 分鐘熱度」,而是一生的烙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