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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相關因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相關因素

與居家式托育品質相關的因素包括托育年資、教育程度、托育人數比、托 育人數、證照與在職訓練、薪資和社會支持因素等。研究者統整文獻後發現,

各因素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關係目前仍有待確定,茲一一說明如下‧

壹、 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相關的因素

一、保母托育年資4

有些研究發現保母的托育年資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呈正相關(Bigras et al., 2010; Stuart & Pepper, 1988; Zuniga & Howes, 2009),有些研究發現是負相關 (Burchinal et al., 2002; Clarke-Stewart et al., 2002)。

胡倩瑜(2003)參考 FDCRS 的六大指標內涵,自編保母自陳式問卷共 35 題來調查臺灣北、中、南合格保母在托育服務品質上的認知表現,將托育服務 品質區分為「教保空間設備安排」、「基礎照顧」、「語言與理解」「學習活動」、

「社會發展」和「成人需求」等六大指標。532 份有效問卷中,托育年資越高 對基礎照顧指標的認知越高,可是並不清楚保母家中實際的環境品質情形,該 研究者推測保母對托育品質的理解較高,可能會有較高品質的環境安排。

托育年資越長的保母會提供較好的托育品質(Stuart & Pepper, 1988),然而 有些研究指出托育年資越長,其品質方面得分越糟(Burchinal et al., 2002;

Clarke-Stewart et al., 2002),因此保母的托育年資和托育環境品質的關係仍有待 確定。文獻中保母的年齡極少被視為與居家式托育環境相關的變項,而本研究 仍然想確定保母年齡與品質的關係,因此將保母年齡視為托育背景變項之一。

二、保母教育程度

在教育程度方面,Clarke-Stewart 等人(2002)的研究指出高教育程度的托育 照顧者,比較會設計活動,會帶給嬰兒有較好的語言示範與經驗,會提供較好 的托育照顧以及更敏銳於孩子的需求且和孩子有更多互動。他們的發現也獲得

4 本研究的托育年資即為托育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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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研究的支持(Burchinal 等人, 2002; Gillian 等人, 2006; Bigras 等人, 2010)。

胡倩瑜(2003)的研究則發現專科教育程度者在學習活動指標的認知高於國高 中學歷者,她認為有較好的認知,即可能有較好的學習活動設計。然而,

Doherty 等人(2006)在研究中發現,保母的教育程度並不能預測托育品質,反而 是就讀幼兒教育相關科系與否對品質的預測力更高,雖然研究中沒有特別解釋 哪些科系屬於幼兒教育相關科系,但可由此猜測真正能預測品質的為是否有托 育方面的專業,並不是教育程度高低。

三、托育人數比

Bigras 等人(2010)的研究發現一位保母所照顧的嬰幼兒人數越少,能對應 到較好的品質表現,保母更有時間和精力花在個別孩子身上,因此托育人數比 在各國都有相關規定,可是並沒有人探討多少的托育人數是最佳的托育環境。

Carl(2007)的研究也發現托育人數比越低,保母越能持續性地回應幼兒,幼兒 有較多正向發展與利社會行為,也能免除負向早期經驗的影響。但是 Fischer 與 Eheart(1991)、Kontos(1994)和 Burchinal 等人(2002)均發現托育人數比和托育 品質並無關聯。托育人數比與托育品質的關係仍有待進一步檢核。

四、保母的證照與在職訓練

Bordin, Machida 與 Varnell(2000)指出證照是一種基本要求,對於沒有托育 知識和經驗的照顧者來說,證照的要求可以增進照顧者對幼兒的回應與發展上 的照顧。根據 Smith 與 Endsley (1996)的研究顯示,擁有證照的保母在 Family Day Care Assessment Profile 方面,其中 90%項目的得分超過非證照保母的得 分,達到顯著性差異的項目包含在室內安全、健康、室內遊戲、與幼兒的互 動、及專業責任等範圍。Clarke-Stewart 等人(2002)的研究也支持證照對托育品 質有影響力,擁有證照的保母家庭環境比沒有證照的保母家庭在 CC-HOME

(Child-care Home Observation for Measurement of the Environment)的量表上獲 得較高的分數。Goelman 與 Pence (1988)、Raikes 等人(2005)以及 Doherty 等人 (2006)的研究皆發現,有證照與無證照保母在托育經驗、工作態度、上都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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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差異,而有證照保母在整體的表現上是較為專業的。

證照的要求可讓家長在最快時間內瞭解保母在托育專業的基本背景。根據 臺灣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申請成為托育服務提供者 的條件為擁有以下任一證明:「保母人員技術士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 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證書」或「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 程結業證書」;且每年至少要接受 18 小時的在職訓練。胡倩瑜(2003)的研究 發現有參加訓練的保母,在基礎照顧、語言理解、社會發展和成人需求指標的 認知皆高於未參加訓練的保母。而王青萍(2009)針對六位社區保母系統中的 保母進行深度訪談,六位保母皆認為在職訓練課程,對他們的托育工作有正向 提升的效果。Burchinal 等人(2002)以有證照的保母為研究對象,用觀察訪談、

FDCRS 等方法分析各種變項與托育品質的關係,結果顯示保母的在職訓練對 品質有顯著影響,甚至比托育人數比對品質更具影響力。Fukkink 與 Lont (2007)和 Bigras 等人(2010)的研究皆發現,定期有接受在職訓練的保母能提供 較好的品質。由此可知托育方面的訓練是能預測托育品質的項目之一,但是 Doherty 等人(2006)的研究則發現專業訓練並不能預測托育品質。

五、保母的薪資

Kontos 等人(1995)的研究顯示托育人員的薪資福利會影響托育品質,薪資 福利越好,保母對孩子會更有回應、托育品質越好,Doherty (2006)的研究也支 持上述的研究結果,並進一步發現工作滿意度、對工作的承諾、工作壓力程 度、選擇當保母的動機以及保母自身特質等均會影響其托育品質。胡倩瑜

(2003)的研究結果指出每月薪資在三萬元以上者在學習活動指標的認知高於 一萬五以下者,該研究者認為可能是薪資在三萬元以上的保母比薪資在一萬五 以下者較有財力負擔學習活動中的教具或資源,故在學習活動指標的認知有較 好表現。

六、保母的社會支持系統

Thoits(1986)認為社會支持是由個體的家人、鄰居、朋友等角色所提供,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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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個體產生因應壓力的助力。黃俊勳(2000)也認為社會支持是指個體透過與 其他人的互動,而獲得在實質或情緒上的幫助。景筱玉(2010)進一步分析

「社會」及「支持」兩部分,前者代表作用的範圍,包含大小不等的親密關 係、網絡連結等重要社會關係;後者則包含情感及工作實質的支援活動。以下 依照上述的定義說明社會支持因素的內容,範圍是「保母的家庭」以及「保母 的專業組織」,類型則包含對保母提供情感或工作實質的支援。

(一)保母的家人支持

保母家人的支持已被許多研究發現是影響托育品質的重要因素(蔡秋敏,

2012)。陳倩慧(1997)深度訪談五位保母,發現保母在時間、空間及關係界 線上做適當的調整,且保母的家庭成員也必須以正向回饋的態度支持,才能使 保母在提供托育服務時仍能維持自身的功能平衡,並對托育服務品質有正向的 影響。曾清保(2006)透過文獻分析詮釋保母工作的內容與家人支持的內涵,

發現保母的家庭資源包括:家人對托育工作的支持與認同及家務分擔兩方面,

支持與認同就能諒解因托育嬰幼兒所需調整的環境與作息。

(二)保母的專業團體

Cohen(1992)認為建立保母們彼此的支持性連結,是節省政府管理成本的有 效方法,因為保母較能瞭解彼此工作的成就感與壓力。保母的組織能發揮的功 能包括:提供訓練、組成支持性團體及其他基本服務,而經驗豐富的保母也能 協助新手保母佈置良好的家庭托育環境或與嬰幼兒父母建立正向關係。Fisher 與 Eheart(1991)指出專業支持組織網路是預測保母托育照顧品質的重要因子;

多數研究報告也顯示若保母定期使用支持性服務或資源,有較好的托育品質表 現,像是 Kontos 等人(1995)研究發現若照顧者有使用社會支持服務,像是加入 居家式托育協會或參加當地的托育組織,對幼兒的敏感度和回應較佳,托育環 境品質也較好;Doherty 等人(2006)的研究也支持前述觀點,保母加入專業團體 與托育環境品質呈正相關,有加入組織的保母有較高的托育品質。Bromer、

Van Haitsma、Daley 與 Modigliani(2008)更進一步指出,若組織內有安排人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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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和照顧者溝通、拜訪托育環境、提供訓練或給予正式回饋,其對保母的支持 效果會最好。由此可知,並不是加入相關組織便能達到支持系統的效果,進而 影響托育品質,支持系統的功能與服務才是關鍵。

汪慧玲與沈佳生(2007)的研究指出,專業團體會發展出一套專業守則,

當成員需要解決困難時,能將守則上的指導與合理的專業判斷結合,進而提出 好的解決方法。在臺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即為遍及全臺且加入人數最多的一 種保母專業團體,是由各地方政府依幅員大小及托育需求來設置。根據衛生福 利部社會及家庭署(2016)的統計結果,截至民國 104 年為止,居家托育服務 中心已從民國 97 年的 54 家增加至 104 年的 71 家,受服務的托育幼兒人數也 從 13624 人增加到 69428 人,由此可見保母專業團體的迅速發展。但由於保母 相對公司職員而言並不是穩定的工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服務的保母人數常在 變化,服務內容也十分多元,故尚無關於各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個別服務多少 保母、提供服務的頻率等資料。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供家長媒合轉介、嬰幼兒保育諮詢等服務,也會定期 辦理社區托兒講座、親子活動及宣導活動,對保母所提供的服務則包含:1.組 織保母社群(又稱協力圈),提供保母互助成長的機會;2.訪視輔導;3.在職訓 練;4.媒合轉介;5.保母權益服務(馮燕,2009)。根據馬祖琳與張斯寧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供家長媒合轉介、嬰幼兒保育諮詢等服務,也會定期 辦理社區托兒講座、親子活動及宣導活動,對保母所提供的服務則包含:1.組 織保母社群(又稱協力圈),提供保母互助成長的機會;2.訪視輔導;3.在職訓 練;4.媒合轉介;5.保母權益服務(馮燕,2009)。根據馬祖琳與張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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