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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現況與相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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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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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碩士論文.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現況與相關因素 The Quality of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and Related Factors. 指導教授:廖鳳瑞博士 研究生:金和萱. 中華民國一零六年八月.

(2) 謝誌 千呼萬喚始出來,「終於」拿到碩士學位,奉勸後輩若沒有想清楚, 「請不要一畢業就念研究所」,甘苦談可以講十天十夜,但這是謝誌,不 是勸世文,以下是要謝謝這三年半青春中要感謝的人: 謝謝親愛的指導教授,廖大師鳳瑞,一路上一波三百折,您仍不離 不棄、循循善誘,給我鼓勵與指教,讓這篇論文稍有質感;謝謝兩位口 委─楊金寶老師與何慧敏老師,在口試時給予我豐富的建議。三位老師 有如三盞明燈,照亮論文難產時的黑暗時期。 謝謝參與我論文研究的保母們,這些寶貴又無私的分享,相信能讓 更多人瞭解保母的想法與居家托育環境的重要。 謝謝碩士班的朋友、好戰友家瑩、以及各方好友,偶爾刺我一下、 鼓勵兩句,讓寫論文的過程變得溫馨一點,而且知道不能再拖下去。 謝謝我的家人,即使你們常覺得我怎麼無法兩年畢業,卻仍然愛我 且支持我完成這件事,我也愛你們。 謝謝親愛的棉陽,陪我緊張、陪我瘋狂,是個優秀書僮,在跟你討 論的過程中能學到很多且激發許多靈感,要是沒有你的體諒和鼓勵,我 大概畢不了業吧! 最後也謝謝自己,走完了這一段碩士的旅程。.

(3) 摘要 本研究的目的有三:一、瞭解臺灣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現況以及保母社 會支持系統的情形;二、瞭解保母對優良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觀點;三、探 討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相關的因素。 本研究採觀察法及訪談法,以 Harms、Cryer 與 Clifford(2007)的《家庭 托育環境評量表-修訂版》(FCCERS-R)進入北部或中部共 10 位保母家觀察其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並訪談他們對優良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及社會支持系統 的看法。 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 一、 研究對象在 FCCERS-R 的總平均得分為 3.34,略高於最低品質要求(3 分) 。其中,得分最高的兩個構面是互動(平均數=4.66)和聆聽與說話 (平均數=4.57);得分低於最低要求的三個構面是活動(平均數 =2.44)、課程結構(平均數=2.87)和家長與托育人員(平均數=2.95)。 二、 研究對象認為優良的居家式托育環境首要條件是「環境安全適合托育」; 而優良保母應具備的條件有 3 點:(1)擁有適合托育嬰幼兒的個人特質 (像是有愛心、有耐心、愛小孩等等),(2)懂得情緒與壓力管理, (3)與托育兒家長的關係互動良好。 三、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顯示,研究對象的背景或經驗變項中,僅有托育年資對 FCCERS-R 的空間與設施構面、個人日常照顧構面以及整體居家式托育環 境品質有顯著相關。但是,研究對象自己則認為托育人數、托育幼兒的年 齡差距、家長的教養觀念與對保母的信任和尊重,以及保母個人因素等皆 與其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有關。 四、 在社會支持系統方面,研究對象的家人均對自己的托育工作感到認同,其 中六成會以具體的行動來表示支持;研究對象感受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 支持可歸納成五類,依提及次數的多寡分別是:(1)在職訓練課程、.

(4) (2)托育相關諮詢服務、(3)幼兒媒合轉介服務、(4)到宅訪視、 (5)協力圈的運作;另外有兩位研究對象提到居住社區的支持情形。 本研究依據研究結果,分別對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政府機關、居家式 托育服務中心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期望對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發展有所幫 助。 關鍵字:居家式托育環境、保母、家庭托育環境評量表、內部觀點、環境品質 評鑑.

(5) Abstract The purposes of this research is to : (1) investigate the quality of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and family child care providers’ social support system in Taiwan; (2) understand family child care providers’ perspective of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quality; (3) discuss the factors related to the quality of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The methods used in the research include observation and interview. I visited 10 family child care provider’s home to observe the quality of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by using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 –Revised Edition (Harms, Cryer, & Clifford, 2007). These 10 participants lived in northern or middle part of Taiwan. In addition, I discussed family child care providers’ opinion on high-quality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and social support system. There are four main findings in this study: 1. The total FCCERS-R average score was 3.34, which was slightly higher than the minimal level (a rating of 3). There were two subscales rank the highest score, which were Interaction (M=4.66) and Listening and Talking (M=4.57). On the other hand, there were three subscales score lower than the minimal level, which were Activities (M=2.44), Program Structure (M=2.87), and Parents and Provuder (M=2.87). 2. The participants believed that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of an excellent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was “safety and suitable for caring”. In the meantime, there are three points that the excellent family child care providers should require: (1) They have characteristics suitable for caring young.

(6) children. (2) They are able to manage emotion and stress. (3) They have good relationships with child’s parents. 3. According to one-way analysis of variance, only the years of experiences of provider was significantly related to the Space and Furnishings subscale, Personal Care Routines subscale and full scale of FCCERS-R. However, the participants believed that the number of children, the gap between children, the parents’ upbringing, the trust and respect for provider, and provider’s personal factors were related to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4. When discussing the social support system, the participants stated that they were supported by their family members when doing their jobs. There were 60% among these families would take active actions to show their support. The participants thought there were five kinds of support from The Center of Family Childcare Service: (1) childcare training, (2) childcare consultation, (3) childcare referral service, (4) visit and check service, (5) staff networks. Moreover, there were two participants. mentioned community support. during interviews. To conclude, based on the study results, I proposed some suggestions for family child care providers, competent authorities, the Center of Family Childcare Service, and the further researchers. I expect that this is helpfu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quality of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Keyword: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family child care provider,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Revised Edition, internal view, quality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

(7) 目 第一章. 錄.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6. 第三節. 名詞解釋…………………………………..………..………………..6. 第二章. 文獻探討………………………………………….……………………….9. 第一節.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9. 第二節.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相關因素………………….………...……25. 第三章 研究方法…………………………………………………….….…………31 第一節 研究流程………………………………………………..……………31 第二節 研究對象………………………………………………..……………33 第三節 研究方法……………………………………………..………………35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46 第五節 研究倫理………………………………………………..……………47 第六節 研究限制……………………………………………………..………48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49 第一節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現況……………..…….………………..49 第二節 研究對象對優良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觀點…………….……68 第三節 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相關之因素……………………….……7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81 第一節 結論………………………………………………….……………81 第二節 建議………………………………………………….……………81 參考文獻……………………………………………………………….………..….88 附錄一……………………………………………………………….……………...98 附錄二……………………………………………………………….…………….102 附錄三…………………………………………………………….……...………..104 附錄四………………………………………………………….….……………….115 附錄五……………………………………………………….…….……………….116 附錄六……………………………………………………………..……………….119. i.

(8) 表. 次. 表 2-1-1 文獻中關於托育環境品質內涵的一覽表……………….………...……12 表 2-1-2 各國對於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認證的指導指標…………….………...17 表 2-1-3 國外常見的居家式托育環境測量工具……….……………….…...…...19 表 2-1-4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評量彙整一覽表…….……………….….......…...22 表 3-2-1 研究對象的背景狀況一覽表………………...…………….……………34 表 3-2-2 研究對象的托育情形一覽表………………...…………….……………35 表 3-3-1 FCCERS-R 評量項目的格式—以「3.放鬆和舒適的供應」為例……..37 表 3-3-2 FCCERS-R 評量項目的評分—以「3.放鬆和舒適的供應」為例……..38 表 3-3-3 FCCERS-R 總量表及各構面內部一致性一覽表…………………….…39 表 3-3-4 每位研究對象 FCCERS-R 的觀察總時間及保母托育環境品質訪談時 間一覽表……………………………………….………….……………...40 表 3-3-5 訪談大綱初稿專家效度之專家名單(依姓氏筆畫排列).…...……....43 表 4-1-1 研究對象在 FCCERS-R 各構面與總量表的得分情形(N=10)……..49 表 4-1-2 研究對象在聆聽與說話構面與互動構面各題項的得分情形………....50 表 4-1-3 研究對象在活動構面各題項的得分情形………………………….…...53 表 4-1-4 研究對象在課程結構構面各題項的得分情形…………………….…...54 表 4-1-5 托育幼兒年齡不同在活動構面和課程結構構面得分一覽表………....56 表 4-1-6 研究對象在家長與托育人員構面各題項的得分情形……….……...…57 表 4-1-7 研究對象在空間和設施構面與個人日常照顧構面各題項的得分情 形………………………………………………………………………….59 表 4-3-1 FCCERS-R 各構面和總量表得分與保母的年齡、托育年資、薪資相關 一覽表…………………………………………………………….………74 表 4-3-2 FCCERS-R 各構面和總量表平均分數與托育背景變項相關表…….…74. ii.

(9) 圖. 次. 圖 3-1-1 研究計畫流程圖........................................................................................32 圖 5-1-1 民國 104 年全國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數量長條圖……….…....84. iii.

(10)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動機. 壹、我與保母的邂逅 從小看姨婆經常幫別人帶小孩,也經常帶著小孩到親戚朋友家玩,在我眼 裡, 「幫別人顧小孩」是一件好玩又可以有收入的工作,好像只要當過媽媽且 有點年紀的婦女,都可以勝任保母的角色。民國 102 年至 103 年有幸擔任科技 部「幼兒發展資料庫先期研究」中教保環境品質的觀察員,走訪臺灣各地保母 家進行托育環境品質的觀察,才知道保母並不只是讓小孩吃飽、穿暖、乾淨、 開心就好,有些保母家環境明亮、教具豐富(超過三、四十樣) 、有固定作息 和學習安排,保母提供給孩子溫暖的支持,學步兒臉上充滿笑容,已準備好要 開始探索,而有些保母並沒有特別規劃其學習環境,或與孩子互動較嚴厲。當 時就很好奇這些不同對幼兒有什麼影響嗎?嚴厲、沒有規劃的保母為什麼會這 樣做呢?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可能對幼兒的發展不好嗎?還是他們對於「什麼 是一位好保母?」與專家學者有著不同的看法?. 貳、保母與托育環境在嬰幼兒生命中的重要性 擔任觀察員的經驗讓研究者開始注意有關國內嬰幼兒托育情形及托育經驗 的訊息。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的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行政院主計處,2014), 民國 102 年 0-3 歲嬰幼兒的照顧方式中,「委由保母1照顧」的比例從 1980 年的 2.41%升為 9.07%,即民國 102 年將近 80 萬個 0-3 歲的嬰幼兒當中有 7 萬 2 千 人是由保母照顧。陳若琳與涂妙如(2012)針對新北市 0-3 歲嬰幼兒托育服務 的使用現況調查報告中顯示使用社區保母系統2的家長,一天送托 6-10 小時的. 1 2. 本研究以「保母」作為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的托育人員之總稱。 民國 105 年起更名為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1.

(11) 比例佔了 85%,另有 14%的家長送托時間長達 11-24 小時。上述資料顯示 0-3 歲嬰幼兒送至保母家照顧的比例增加,且時間很長,從一天 6 小時到 24 小時 不等,對這些嬰幼兒而言,保母是除了父母之外,天天依賴、互動的人。 Bronfenbrenner(1979)的生態觀強調環境對人類發展的影響,其中微視系統 與個人的交流最直接與頻繁,因此,對在保母家成長的嬰幼兒來說,保母家這 個微視系統裡就包含保母、與保母同住的人、其他嬰幼兒、保母的鄰居朋友等 等,而保母家的物理環境(包括:環境設備、空間安排等) ,或保母個人的社 會網絡,都會影響到居家式托育環境的功能運作,進而影響到幼兒的發展。 環境會影響幼兒的感覺方式、行為表現、認知等各方面發展。Howes 和 Rubenstein(1981)檢視居家式托育中 18-24 個月的嬰幼兒,發現在高品質環境中 的嬰幼兒,會有更多正向互動性遊戲;Bigras 等人(2010)指出嬰幼兒一出生便 和周圍環境發生密切互動,環境中的人事物與其成長息息相關,此時期的教育 與照顧是影響一生的關鍵,若在不利的環境中,例如:較差的環境品質、負向 的互動或需求不被滿足的狀況下,造成的負面影響將很深遠。. 參、一窺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神秘面紗 一、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評鑑的全面性 體認到保母與托育環境在嬰幼兒階段的重要性,研究人員開始探究什麼樣 的保母背景與托育環境對嬰幼兒的發展有助益。已有許多研究顯示影響居家式 托育環境品質的要素包含保母的學歷、保母的托育專業訓練、照顧環境中的托 育人數比、保母和幼兒的互動情況等等(Burchinal, Howes, & Kontos, 2002; Siraj, Kingston, Melhuish, 2015)。過去研究者將這些影響因素彙整起來成兩大面向, 分別是過程因素與結構因素,作為檢核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元素(Early, Maxwell, Burchinal, Alva, Bender, Bryant, & Griffin, 2007)。保母提供的學習活 動、互動或情感支持等幼兒的生活經驗與歷程,即為過程因素;托育環境中的 客觀面向或受政府監督的規範,例如:托育人數、托育人數比、托育人員資格 2.

(12) 以及物理空間等,因為是規定或不易更動的條件,則屬於結構因素。 國外探討托育環境品質多是以結構因素的基礎上再強調過程因素(Doherty, Forer, Lero, Goelmanb, & LaGrange, 2006; Halle, Whittaker, & Anderson, 2010), 兩者關係其實密不可分,這也是目前國外很多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評量所涵蓋 的內容,如 Home Observation for Measurement of the Environment (HOME)(Bradley, Caldwell, & Corwyn, 2003)和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 Revised (FCCERS-R)(Harms, Cryer, & Clifford, 2007)。NICHD (2000; 2001)探討托育環境對幼兒發展影響的研究結果發現,托育人數比越低, 保母會更溫暖、更有回應,且較敏感於幼兒需求,互動品質的得分也越高。 Modigliani(2011)的研究除了支持 NICHD(2000; 2001)的研究結果之外,更進一 步表示嬰幼兒在過程因素越好的環境中能有越高品質的學習。 除了前述的結構因素及過程因素外,近年來,研究也發現保母的社會支持 系統會影響托育環境品質。Fisher 與 Eheart(1991)的研究發現保母的支持組織 是預測托育環境品質的重要因子。除了支持組織外,保母的家庭互動與氣氛、 家人的接納與支持、家人的關係良好、鄰里環境適宜等也會影響托育環境品質 (楊秋仁,2002;Goelman, Shapiro, & Pence, 1990)。 二、多元的品質評鑑觀點 然而,前述研究都是由局外人以「外部評鑑」方式進行托育環境品質的評 鑑,Katz(1994)認為幼教相關的品質評鑑應該也要考慮不同角度的觀點,例如 由下而上(幼兒)或內部(教保人員)等觀點。近年來,僅從局外人觀點進行 評鑑的做法飽受批評(郭昭佑,2001;潘慧玲,2006) ,認為外部評鑑缺乏內 部觀點,常與內部真實的活動脫節,無法瞭解當事人的完整脈絡,因此結合兩 者觀點的評鑑最能互補有無。Doherty(2015)的研究便以焦點團體訪談的方式邀 請加拿大的保母說出他們認為如何能達到高品質的家庭托育環境,結果發現保 母認為照顧好幼兒的生理和情緒需求、和幼兒家長是合作且專業的關係、提供 多樣化的教具和書籍且佈置成像家的環境、利用家庭生活或鄰居製造學習機 3.

(13) 會、保母有接受托育訓練和在職訓練、擁有正式的社會支持與服務等要素是高 品質居家式托育環境的基本條件;他們的看法部分與外部觀點相同,如:照顧 好幼兒的生理和情緒需求、與幼兒家長為合作關係、保母接受在職訓練等,部 分是外部觀點未提到的,如利用家庭生活或鄰居製造學習機會,意指利用幫忙 擺放餐具的時候教幼兒數字和左右邊的觀念,或是定期帶幼兒和社區內的其他 幼兒玩、參加社區圖書館的活動等等。 綜合上述,如要全面性評鑑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評鑑的面相應包括結構 因素(保母的托育年資、教育程度、托育人數等)、過程因素(保母和幼兒互 動、學習活動的安排等)與社會支持情形,且最好採取多元觀點。. 肆、為國內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把關 保母在臺灣是相當普遍且頗具歷史的行業,卻一直到 1998 年才有保母人 員的證照檢定,證照的出現代表此項職業的專業性逐漸受到重視。雖然在 2001 年開始在各縣市推動社區保母系統,提供保母訓練(職前與在職訓練) 、 給予保母支持與輔導,以及提供托育諮詢與配對服務,但保母加入系統的情況 並不踴躍。直到 2008 年推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 補助實施計畫」才積極將保母納入管理,負責辦理保母登記申請及審核(含環 境安全家訪),對保母和接受托育的嬰幼兒而言都更有保障。民國 103 年起施 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3(以下簡稱為:「托育服務登記辦 法」 ) ,明訂保母資格、場所安全要求、托育人數比、空間大小等規定(詳見附 錄一) 。 由法規和制度日漸完善可見政府對居家式托育的重視,但是,法規對於居 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要求卻未相對提高:目前保母的住處須通過「托育服務環 境安全檢核表」(詳見附錄二)才能登記成功,該檢核表著重安全面向,檢核.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於民國 103 年 9 月 15 日發布,民國 103 年 12 月 1 日施行; 修正條文共 21 條,於民國 104 年 11 月 19 日發布施行。 4 3.

(14) 項目包括:門、陽台、地板、逃生出口、窗戶、室內樓梯、家具設施、電器用 品、緊急狀況處理設備等 15 項共 40 個指標,與 2004 年 11 月內政部兒童局頒 布的「家庭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表」(包含六大檢核類別,每一類別又分為 環境設施與照護行為兩部分,共 71 個指標;內容詳見附錄三)相比,缺少了 「照護行為」部分,而該部分主要是評鑑嬰幼兒照顧者之安全行為及照護習慣 的相關事項,因此新法規對於品質的規範比以往不足。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為提升托嬰服務品質,每三年將針對立案托嬰中心進行 評鑑,由評鑑制度來改善機構托育的品質,以臺北市政府 105 年至 107 年度托 嬰中心評鑑指標為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2015),分為初階評鑑與進階評 鑑,包含行政管理、托育活動、健康安全三大項目。然而對於居家式托育環境 的評鑑項目目前只以環境安全的硬體設備為主,而且沒有加入居家式托育服務 中心的保母不會被積極的輔導與訪視。從前述國外有關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 條件看來,若想建構能幫助幼兒發展的優質居家式托育環境,國內目前只要求 托育場所符合安全標準是不夠的。 雖然政府日漸重視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但國內相關研究並不多。陳姣伶 (2009)分析國內近二十年有關托育議題的研究,發現主要以需求面和政策面 的探討為大宗,前者以瞭解家長期望或感受的托育服務需求為主,後者多為文 獻調查或比較研究,從社會福利角度探討國家的托育角色與政策。有關居家式 托育環境品質的研究多為評鑑結果報告或技術報告,雖有幾篇探討居家式托育 環境安全問題的研究(侯如盈,2010;張美雲、鄭芳珠,2002),但是對於如 何建立評鑑標準以及評鑑標準項目的適用性,或和品質有關(如專業托育人員 的訓練、學習活動內容的評估等)的研究很少。段慧瑩(2011)認為研擬居家 式托育環境品質評量的困難在於:居家式托育的環境通常是保母私人住所,進 入保母的私領域進行研究,又要考慮以不影響幼兒照顧為原則,實屬不易。 綜合上述,鑒於托育環境品質對於嬰幼兒發展的重要性,本研究認為有需 要研究國內居家式托育環境的品質及相關因素,且應兼顧外部及保母的觀點。 5.

(15)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壹、研究目的 主要的研究目的如下: 一、瞭解臺灣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現況,以及保母社會支持系統的情形。 二、瞭解保母對優良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觀點。 三、探討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相關的因素. 貳、研究問題 根據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研究問題列述如下: 一、臺灣居家式托育環境的現況為何? 1-1 居家式托育環境的品質為何? 1-2 居家式托育中保母的社會支持情形為何? 二、保母對於優良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觀點為何,包括「優良的居家式托育 環境包含什麼要素?」以及「優良的保母條件為何?」 。 三、哪些因素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有關?. 第三節. 名詞解釋. 壹、居家式托育 本研究所指稱的居家式托育(Family Child Care),是指保母以自宅為主要 托育場所,提供嬰幼兒照顧服務,也稱為家庭托育服務。. 貳、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 本研究的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是指保母住家的生活空間與資源,提供嬰 幼兒托育環境所需的設備、教材、學習環境、互動等情形。採用郭李宗文、劉 學融(2010)翻譯的「家庭托育環境量表修訂版」(Family Child Care 6.

(16)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 Revised Edition,FCCERS-R)來測量,得分越高者, 表示品質較好。. 參、社會支持系統 社會支持被認為是個體藉由他人(包含家人、鄰居、朋友、同事等)之互動 獲得心理或實質上的協助,以增進個人生活適應(蒲逸生,2005;Thoits, 1986) 。 在本研究中社會支持系統包含保母的家人與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7.

(17) 8.

(1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分兩部份呈現與評論重要文獻,第一部分為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重 要性、內涵與測量工具,接著是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相關的因素。. 第一節.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 本節整理國內外學者對於居家式托育環境的看法,包含重要性以及其定義 與評量內涵,最後呈現常見的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之測量工具。. 壹、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重要性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6)104 年的死因統計,1-5 歲學齡前兒童死 因以事故傷害居首,占了 20.7%。6-11 歲學齡兒童的死因則以事故傷害居次, 占了 10.8%。 「事故傷害」是指因運輸事故、意外中毒、意外墜落等意外事件 或災害所導致人體生命直接死亡或後期影響間接死亡。而有些事故傷害是可以 預防的,例如,被燙水燙傷、誤食小玩具、小物品或清潔劑、從嬰兒床或樓梯 跌落等,為了避免環境中的潛在危機,托育環境安全的規劃便顯得十分重要, 安全是確保環境品質的基本。 根據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之規定,一個保母照顧日間托 育兒最多 4 人,其中未滿兩歲者最多 2 人;托嬰中心則是 5 名嬰幼兒配置一名 教保人員,幼兒園的幼幼班是 8 人配置一名教保人員,中、大班則是 15 人設 置一名教保人員。相對而言,居家式托育環境的人數較少,是一個像家的托育 環境,比機構式托育更有機會提供豐富情感連結,照顧人數比例也較低。蘇怡 之(2000)認為居家式托育環境比機構式托育環境更溫暖、穩定,保母能給予 幼兒更多關注與互動,有助於保持其身心健康,樂於認識自己和他人,且擁有 在不同情境中調適的能力。 除了安全與情感層面之外,居家式托育環境對於嬰幼兒發展也有很大的影 響力(Doherty, Forer, Lero, Goelman, & LaGrange, 2006)。郭靜晃與黃惠如 9.

(19) (2001)曾以托育環境品質對幼兒發展的影響說明托育環境品質的重要性,他 們指出幼兒在一個被接納的安全環境中成長,能培養他對自我及他人的情緒覺 察,進而學會適當表達情緒;與保母建立良好的信賴感與情感聯結將影響幼兒 日後與他人互動的品質。托育環境品質能預測未來表現外,Vandell(2004)研究 發現學齡前和保母互動品質佳的幼兒會比較開心,在學齡階段會出現更多利社 會行為、表現得更社會化,這樣的顯著效果會持續到小學二年級。郭靜晃與黃 惠如(2001)的論述也獲得 Clarke-Stewart, Vandell, Burchinal, O’Brien, & McCatrney(2002)與 NICHD(2003)的支持。Clarke-Stewart 等人(2002)分析 NICHD 的縱貫研究顯示不同程度的托育環境品質可用來預測 15、24、36 個月 時的認知和語言的測驗分數,托育環境品質的評分越高,認知和語言的測驗分 數越好。NICHD(2003)也發現可用早年的托育品質來預測幼兒在四歲半時的語 言能力、社會能力與行為問題情形,在 6 個月開始擁有較好托育環境品質的嬰 幼兒在 4 歲半時的認知及語言發展越好。 綜合上述,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不僅攸關嬰幼兒是否能在安全的環境下成 長,良好的托育環境品質更可對嬰幼兒的語言、社會、情緒等發展有正向影 響。. 貳、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 一、居家式托育環境的定義 由於沒有一個專指居家式托育環境的定義,本研究嘗試以居家式托育服務 與托育環境兩方面的定義來說明。聯合國對托育服務(day care)的定義是「因環 境造成家庭正常照顧兒童功能不足,兒童必須於每天有一段時間離開父母及家 庭的照顧時,需要有組織化的服務,以補充父母的家庭照顧」(引自馮燕, 2004) 。邱志鵬(2001)認為托育服務的定義是「設計為補充家庭之日常照 顧、衛生督導,以及完成兒童最佳發展所需各種經驗的供給」,具有加強與支 持雙親角色實踐功能。故居家式托育服務是一種「補充而非代替父母親對孩子 10.

(20) 照顧」的兒童照顧方案,主要是由兒童的監護人委託保母,在「家庭式」的環 境中給予適當的安置與照顧,目前臺灣的居家式托育服務分為「在宅托育服 務」與「到宅托育服務」,前者是指在托育人員提供托育服務登記處所提供之 托育服務,後者是至托育兒住所或其他指定處所提供之托育服務。 張春興(1991)提出環境乃是指個體生命開始之後,其生存空間中所有可 能影響個體的一切因素。Harms(1970)認為兒童的學習環境是由物理環境、人 文環境、活動和作息所組成;Evans 等人(1989)從生態系統的觀點將環境分為 生理環境、物理環境和心理環境三個類別,生理環境包含與健康和有機組織有 關的因素,物理環境則是教室、溫度、設備等情境因素,心理環境則是情感、 價值等因素(引自湯志民,2006)。因此,托育環境是指兒童在家庭外學習、 成長的空間。 因此,本研究認為居家式托育環境是指保母於自宅托育時的物理環境與人 文環境兩大面向,物理環境包含保母家的空間安排、物品擺設、教玩具設備 等,人文環境是指人互相交流製造出來的文化、感覺、互動等。 二、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內涵 (一)品質的內涵 品質就字義觀之,除了事物本身以外,也指出其優劣程度,由於品質具有 脈絡性,因此在談論品質前要考量評價的標的是產品、歷程或結果,依據當時 的背景脈絡來選擇品質評價的準則(白育綺,2003)。 (二)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評量的角度 以托育環境品質而言,Katz(1994)認為要客觀和全面的看到托育環境品質 各個面向並不容易,因為每個人有不同的需求和價值,個人會基於自己的主觀 信念和價值觀而對品質有不同的定義,從專家學者、家長、托育人員到兒童自 身,對品質所關心的部分和概念也會不同。Ceglowski 與 Bacigalupa(2002)進一 步指出若要真正瞭解托育環境品質,應該多花一點時間研究家長、托育兒或托 11.

(21) 育人員的觀點。Kyle(2003)也認為從保母觀點來檢視品質是重要的,這樣有助 於考慮如何支持保母的需要,而好的照顧是產生於保母認定的品質之上 茲研究者將過去文獻所提出有關托育環境品質之內涵,整理於表 2-1-1, 其中包含學者、專業人員或家長對托育環境品質內涵的觀點;從中可知,完善 的物理環境、保母與幼兒的互動關係與豐富的學習活動與教具是大多數托育相 關人員所認同的。 表 2-1-1 文獻中關於托育環境品質內涵的一覽表 文獻來源 Harms(1970). 托育環境品質的面向. 托育環境品質的內容. 1.物理環境. 1.物理環境:大部分東西是否在孩子視線. 2.人文環境 3.學習活動 4.作息. 範圍內?有鼓勵自行取放的設計嗎? 2.人文環境:環境中的人是否都能互相尊 重?孩子參與活動能不被打擾或中斷嗎? 成人是否有教孩子自律或同儕學習? 3.學習活動:靜態與動態的活動能不互相干 擾嗎?有戶外學習的機會嗎?有性別均衡 且多樣化的戲劇活動嗎?多型態的藝術活 動?多元的語文活動?促進手眼協調的活 動?多樣化的活動? 4.作息:環境中的人是否都對作息瞭解? 有豐富的自由活動且會彈性調整嗎?. National Childcare Accreditation Council(2005). 1.物理環境 2.人文環境 3.學習活動 4.保母專業成長 5.保母支持系統. 1.互動:嬰幼兒、家庭、保母以及系統輔 導員之間的互動關係 2.學習活動設計:依據個別興趣,提供嬰 幼兒自由選擇的機會 3.兼具健康、衛生、營養、安全、資源豐 富的環境 4.托育照顧的管理與行政系統. National Children's Bureau (NCB) Research Centre(2011). 1.物理環境 2.人文環境 3.學習活動 4.保母專業成長 5.保母支持系統. 1.物理和心理環境 2.保母和托育兒間的關係 3.保母的態度 4.學習活動 5.保母個人成長 6.利用社區資源 12.

(22)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Family Child Care(2013). 1.物理環境 2.人文環境 3.學習活動 4.保母專業成長 5.保母支持系統. 1.關係:保母與幼兒和其家庭的關係、幼 兒的同儕關係、保母的社群網絡等等 2.環境:物理環境空間、設備、教材 3.活動:幼兒自由遊戲、增進發展的活 動、作息與正向管教 4.安全與健康:各項安全要求與緊急設 備、營養、疾病控制 5.專業:符合倫理且合法、專業活動與專 業資源、托育合約、工作制度. Doherty(2015). 1.物理環境. 1.保母對幼兒的態度. 2.人文環境 3.學習活動 4.保母專業成長 5.保母支持系統. 2.家園關係(provider-parent relationship) 3.托育環境佈置 4.幼兒和鄰居的互動 5.學習活動 6.保母能對職業提出反思與掌握自主權.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考慮到托育環境品質內涵的豐富性,Goelman 等人(1990)認為托育環境品 質不能視為單一或一組變項,應是托育環境中結構面及過程面的組合,結構面 指的是物理環境狀況與托育前即能確定的事實,在居家式托育環境中,則包括 是否提供充足且有品質的托育設備、適齡的教玩具、適當的托育比與人數、空 間規劃、保母個人背景等,而過程面則是指人與人的互動,在居家式托育環境 中,包含保母對托育兒的態度、托育兒的互動、學習活動的情形等。 統整上述托育環境品質內涵的闡述,研究者認為探討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 應包含兩個面向,分別是結構品質與過程品質。. 1. 結構品質 過去研究中探討托育品質的結構面大多包含托育人數比、托育幼兒人 數、保母的學歷與經驗、受專業訓練的有無等因素,較好的結構條件能提 供更有利於孩子的學習環境(Bigras et al., 2010; Doherty et al., 2006; Fischer & Eheart, 1991)。結構面向意指幼兒照顧環境與保母的個人背景,大部分內 容是由政府規範,像是物理環境空間、托育人數比、保母的學歷、專業訓 13.

(23) 練與經驗等因素。 以下簡述結構品質包含的面向: (1) 物理環境空間:指的是室內外能讓幼兒活動的空間不能太過擁擠且符 合安全規範,設備符合孩子需求。以臺灣為例,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 者登記前應自評「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表」(詳見附錄二),使其環 境符合最基本的安全需求。 (2) 托育人數比:指一位保母與托育幼兒人數之比率。Helburn 與 Howes (1996)認為保母照顧的群體越少人,較能照顧到幼兒的個別需求; Bigras 等人(2010)指出一位照顧者照顧的人數越少能使照顧者更關注於 幼兒需求且良好互動較頻繁,托育品質也會較好。根據居家式托育服 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每一位保母照顧半日、日間、延長或 臨時托育兒童至多 4 人,其中未滿 2 歲兒童至多 2 人,照顧全日或夜 間托育兒童至多 2 人;除此之外,各項關於收托人數的規定,皆在避 免降低品質。 (3) 保母個人背景(教育程度、專業訓練與托育年資等) :意指照顧者接受 教育與專業訓練的程度以及托育經驗。高學歷的托育人員會提供較好 的照顧,較常跟孩子互動,也會更敏感於孩子的需要(Honig & Hirallal, 1998)。然而,H. A., Raikes、H. H., Raikes 與 Wilcox(2005)認為教育程 度高低與保母提供的托育品質並無絕對相關,反而是與受學前教育專 業知能的多寡與托育品質較有關聯。Fukkink 與 Lont (2007)的研究發 現,經常定期參與專業發展研習的保母人員,比沒有定期進修的保母 更能提供好的托育品質;胡倩瑜(2003)發現不同托育年資的保母, 在家庭托育量表(FDCRS)上的「基礎照顧」項目上有明顯差異,所 以推論許多照顧知識應是屬於經驗累積,托育年資應與照顧品質有 關。 14.

(24) 2. 過程品質 過程面向主要關注孩子經驗到什麼,內容包含與照顧者的互動、接觸 學習材料和活動的經驗等等。Howes 與 Hamilton (1993)認為過程面向直接影 響幼兒的行為表現,若保母參與幼兒的遊戲和學習活動時並不急於管理他們 的行為,在這樣環境下的幼兒除了能和保母或同儕有良好的社會互動外,也 能更自由地探索。葉郁菁等人(2013)也指出在托育服務情境中,幼兒長時 間與固定照顧者互動,其身教、言教均在在影響幼兒行為與性格養成。 以下簡述過程品質包含的面向: (1) 互動和態度:指保母是否能給予溫暖且一致的態度敏感於幼兒的需 求,並用正向的態度回應幼兒的行為是托育品質的要點。Kontos (1994) 和 Modigliani (2011)都認為溫暖、友愛的保母本身是高品質托育的核心 要點,良好的照顧關係是一切學習的基礎。Kontos、Howes、Shinn 與 Galinsky (1995)的研究發現當保母表現出低程度的參與,幼兒會表現出 簡單、較低層次的遊戲方式,相對地,若保母是積極給予回應、積極 參與活動,幼兒會從事更多有目標且高層次的遊戲,並且較會和保母 產生安全的依附關係。 (2) 學習活動安排:高品質托育環境中幼兒的課程是有規劃的; Doherty(2015)的調查研究指出提供高品質托育環境的保母應準備適當的 教具,且能設計出符合幼兒發展需求的物理和社會環境,例如:教具 符合孩子高度,並且準備小箱子讓他學習自己收玩具,或是帶他跟社 區的人事物有所互動等。 根據文獻中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內涵,各國在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方面 有哪些指標與規範呢?Davis等人(2012)的跨國研究中比較澳洲、加拿大、英 國、日本等10個國家的居家式托育現況,彙整各國對於居家式托育品質認證的 指導指標(詳見表2-1-2),結果顯示,10個國家在品質認證中皆包含健康與安 15.

(25) 全的項目,可知符合健康與安全的要求是各國都十分重視的標準;加拿大主要 關注健康與安全議題,英國則重視幼兒各項能力的發展,大部分的國家都有基 本健康與安全的準則以及對課程內容的要求,其他認證的指標內容還包含設 施、和家長的交流、行政與管理等,結合結構品質與過程品質的內涵。 除此之外,10個國家對於托育人數比與托育人數都有規範,僅有澳洲、英 國、日本、美國進一步規定每位幼兒需要的最少空間;除了澳洲、日本和美國 部分州之外,其他國家沒有要求保母的學歷或證照。. 16.

(26) 表2-1-2 各國對於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認證的指導指標 國家. 澳洲. 品質認證. . 設備. 指導指標. . 健康與安全. (Quality. . 課程方案過程. assurance. . guidelines). . 加拿大. 瑞典. 日本. 除了健康和安全的規. . 幼兒個人、社會、情緒發展. . 居家式托育的活動. . 健康. 定之外,沒有其他制. . 幼兒溝通、語言和讀寫能力. . 幼兒權利. . 人際關係. 式準則. . 幼兒問題解決、推理與計算能力. . 與家長和孩子的溝通. . 環境. 行政功能. . 幼兒對世界的知識與瞭解. . 設備. . 語言和表達. 職業生涯發展. . 幼兒身體動作發展. . 幼兒特殊需求. . 幼兒創造力發展. . 幼兒托育資格. 國家. . 英國. 美國. 愛爾蘭. 德國. 挪威. 紐西蘭. 品質認證. 各州規定不太相同,可. . 幼兒的權利. . 幼兒身體動作發展. . 溝通. . 課程. 指導指標. 能包含:. . 環境. . 幼兒智力發展. . 語言和文字. . 房屋與設備. (Quality. . 環境. . 家長與其家庭. . 幼兒溝通、語言和讀寫能力. . 身體動作與健康. . 健康與安全. assurance. . 健康與安全. . 互動、溝通. . 幼兒的計算能力. . 藝術、文化和創造. . 管理與行政. guidelines). . 托育人數比. . 遊戲、課程. . 幼兒思考、問題解決與推理能力. . 自然、環境和科技. . 課程. . 計畫與評估. . 幼兒的知識與理解力. . 倫理、宗教和哲學. . 訓練需求. . 健康與福祉. . 幼兒情緒發展. . 在地社區和社會. . 無刑事紀錄. . 組織與轉型. . 發展幼兒個人與社會價值. . 數字、空間和形狀. . 專業實務. . 認同和歸屬感. . 社區參與. 資料來源:修改自”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on Regulated Family Day Care Systems” by E. Davis, 2012,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Early Childhood, 37(4), 131. 17.

(27) 綜合以上,研究者認為國內探討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時也須同時考量到結 構品質與過程品質,雖然結構品質看似與幼兒平日經驗無直接相關,卻提供過 程品質的背景架構,進而影響到幼兒成長歷程的品質。. 參、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測量 依據以上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內涵,迄今已發展出數種品質評鑑工具。 本節呈現在文獻上較常使用之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測量工具,並加以比較。 一、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測量工具 保母常對外宣稱他們的托育環境是「良好」的,因為他們把收托的兒童當 作自己的孩子般來對待,但光這點不足以確保其能使每位兒童達到家長或學者 期待的正向發展,因此需要一個有信效度且能改善托育兒照顧品質的評定工 具。以往曾發展保母自陳量表,以問卷來測量保母對托育環境品質的看法,而 問卷也只能得到家長的感受和短暫觀察的情形,較無法客觀評斷托育品質,因 此目前常用的測量工具多採非參與式觀察的觀察量表(Arnett, 1989; Bradley, Caldwell, & Corwyn, 2003; Goodson & Layzer, 2010)。Carl(2007)表示居家式托 育環境的測量工具大部分涵蓋情感層面與認知層面,前者是指保母溫暖性、與 幼兒的連結和幼兒的依附狀況等,認知層面則是指如何協助幼兒社會情緒、語 言的學習以及各方面的促進。 段慧瑩(2011)在比較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測量工具時發現大部分具有信 效度的工具皆是由國外研發,國內目前雖已有托育環境評鑑及評鑑指標,但是 以測量機構式托育環境為主,且尚未進行研究信效度的檢驗,因此,本小節僅 呈現較常使用之國外測量工具,其內容整理於表 2-3-1。. 18.

(28) 表 2-1-3 國外常見的居家式托育環境測量工具 量表. Caregiver. Home Observation for. Child. Family Day Care. Family Child Care. The Observational. Sustained Shared. 名稱. Interaction. Measurement of the Environment. Caregiver. Rating. Environment Rating. Record of Caregiving. Thinking and. Scale (CIS). (HOME):IT-CC-HOME & EC-. Interaction. Scale(FDCRS). Scale Revised. Environments (ORCE). Emotional Wellbeing. CC-HOME. Scale(CCIS). Bradley, Caldwell, & Corwyn. Carl. 作者. Arnett. (FCCERS-R) Harms & Clifford. Scale(SSTEW). Harms, Cryer, &. NICHD Early Child. Siraj, Kingston, &. Clifford. Care Research. Melhuish. Network 出版 時間 適用. 1989 2-5 歲. 2003 0-3 歲. 3-6 歲. 2007. 1989. 2007. 2000. 2015. 0-5 歲. 0-12 歲. 0-12 歲. 6、15、24、36、54. 2-5 歲. 年齡 項目 總數. 個月 26. 43. 58. 17. 32. 38. 26. 14. 測量. 1.敏感度. 1.保母回應. 1.保母回應. 1.情緒. 1.照顧及學習的空. 1.空間與設施. 1.認知刺激. 1.信任、自信與獨. 向度. 2.嚴厲程度. 2.參與度與接. 2.語言刺激. 2.認知. 間與陳設. 2.個人日常照顧. 2.語言互動. 立. 3.分離. 納度. 3.認知刺激. 3.社會. 2.基本的照顧. 3.聆聽與說話. 3.保母及其他孩子的. 2.社會和情緒福祉. 4.寬容度. 3.活動安排. 4.學習材料. 3.語言與推理. 4.活動. 互動. 3.支持和擴展語言. 4.學習設施. 5.物理環境. 4.學習活動. 5.互動. 與溝通. 5.多元刺激. 6.社會成熟. 5.社交發展. 6.課程結構. 4.支持學習和批判. 7.經驗種類. 6.成人需求. 7.家長與托育人員. 性思考. 8 孩子接受度. 7.針對特殊幼兒的 準備.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19. 5.評估學習和語言.

(29) 二、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測量工具之內容比較 研究者以前一小節針對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內涵的說明,將居家式托育環 境測量工具的內容分類,其中涵蓋的面向分成保母與托育兒互動、家庭環境、 健康與安全、家長、托育人員等五個類別,作為比較各測量工具的架構。 「互 動」是指保母與托育兒的互動情形,包含情感支持與回應、管教、語言互動、 學習支持、社會發展的支持;「家庭環境」是指托育環境中的物理結構與時間 安排,包含組織與規劃、學習資源與教材、活動與作息;「健康與安全」意旨 托育兒在托育時的安全與營養的照顧,包含身體安全以及健康與營養;「家 長」意旨保母和托育兒家長的互動,包含與家長的關係與溝通和對家長的提 供; 「托育人員」則是指托育人員自身專業成長情形。 依前述類別,測量工具之內容有涵蓋的面向則以「圓點記號」畫記,整理 呈現於表 2-3-2。從測量的面向來比較表 2-3-1 與表 2-3-2 的測量工具後有幾項 發現: (一)「保母與托育兒互動」及「家庭環境」是所有工具都評量的面向,CCIS 多增加了「健康與安全」與「家長」面向。 (二)瞭解保母與托育兒互動以及家庭環境固然重要,但依據前一節的內容, 健康與安全、與家長的關係和供應以及托育人員自我成長皆屬於廣義托 育環境品質的一部分,只有 FDCRS 和 FCCERS-R 同時將「健康與安 全」、「家長」以及「托育人員自身」納入評量。 (三)大部分測量工具的適用年齡為 0-6 歲,FDCRS 和 FCCERS-R 的適用年 齡最廣(0-12 歲) 。 綜合以上,FDCRS 和 FCCERS-R 對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涵蓋面向最 廣,包含家庭環境設施和教玩具、保母與托育兒的互動、對家長的供應與關 係,以及保母個人的專業成長,可用簡單的方式得到量化數據,不會耗費太多 人力資源,也有研究的信效度檢驗,是一可靠的測量工具,顯然 FDCRS 和 20.

(30) FCCERS-R 在使用上較符合本研究欲探討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需求。FDCRS 雖然是由美國研究人員以美國經濟、社會、文化等背景所研發出來評鑑美國家 庭托育服務的測量工具,但自研發出來後,研究人員與實務者廣泛運用在世界 各國以及跨國比較上(Doherty et al., 2006)。 比起 FDCRS,FCCERS-R 更具文化敏感性,將特殊幼兒的準備融入整份 評量中,並在各指標上加上「是、否、不適用」的評分,考慮到新近性以及測 量的方便性和完整性,本研究擬使用 FCCERS-R 作為評量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 的工具。. 小結 本節藉由論述居家式托育品質的重要性與定義,歸納出測量環境品質的內 涵與方法,欲使用 FCCERS-R 作為評鑑工具,瞭解臺灣居家式托育品質的情 形。. 21.

(31) 表 2-1-4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評量彙整一覽表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內涵. 過程品質. 結構品質和過程品質. 過程品質. 過程品質.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面向. 保母與托育兒互動. 家庭環境. 健康與安全. 家長. 情 感 支 持 與 回 應. 管 教. Caregiver Interaction Scale (CIS). ˙. ˙. Child Caregiver Interaction Scale (CCIS). ˙. ˙. ˙. ˙. Family Day Care Rating Scale (FDCRS). ˙. ˙. Home Observation for Measurement of the Environment (IT-CC-HOME & EC-CC-HOME). ˙. ˙. ˙. ˙. ˙. ˙. ˙. 各面向的內容 測量工具、學者與年代.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Revised. (FCCERS-R). Sustained Shared Thinking and Emotional Wellbeing Scale (SSTEW) The Observational Record of Caregiving Environments (ORCE). ˙. ˙. 身 體 安 全. 健 康 與 營 養. 與 家 長 的 關 係 與 溝 通. ˙. ˙. ˙. ˙. ˙. ˙. ˙. ˙. ˙. ˙. ˙. ˙. ˙. ˙. ˙. 學 習 支 持. 社 會 發 展 的 支 持. ˙. ˙. ˙. ˙. ˙. ˙. ˙. ˙. ˙ ˙. 語 言 互 動. 22. ˙. 組 織 與 規 劃. 學 習 資 源 與 教 材. 活 動 與 作 息. ˙. ˙. 同 儕 互 動. ˙ ˙. ˙. 結構品質 托育人員 自身. 對 家 長 的 提 供. 專 業 成 長. ˙. ˙. ˙. ˙. ˙. ˙.

(32) 肆、FDCRS 與 FCCERS-R 的相關研究 Schaack、Le 與 Setodji (2013)在美國進行 FCCERS-R 因素分析的研究,研 究對象為 99 位有證照的保母,總量表平均為 4.38 分(SD=0.74),研究結果顯 示托育人數比、托育人數、保母年資、保母學歷或是否為幼教相關科系皆與品 質高低無關。然而 Pia Otero 與 Melhuish(2015)於 2014 年 9 月到 2015 年 3 月期間進入 99 個保母家中進行觀察的研究有不同結果,FCCERS-R 總量表平 均為 5.11 分(SD=0.73)達到良好的水準,在互動的構面上平均得分最高為 6.3 分,分析托育人數、托育人數比、保母學歷、保母托育年資、加入的專業 組織與在職訓練和其品質的相關性,發現托育人數比、是否加入專業組織以及 是否參加在職訓練皆與品質得分相關,加入專業組織的保母其品質得分顯著高 於未加入的保母,一年參加兩次以上在職訓練的保母也有較好的幼兒照顧與教 育品質,托育年資多寡和品質高低在此研究中並未有顯著關聯。 國內目前僅有「幼兒發展資料庫」的研究曾使用 FCCERS-R 作為托育品質 評量工具,但有不少研究使用 FCCERS-R 的前身─FDCRS 作為研究工具。傅 珮慈(2009)欲瞭解收托發展遲緩幼兒保母的托育品質,三位保母皆具有保母 證照,一位有四年托育經驗,另外兩位是十年托育經驗,三位中最高學歷為高 中畢業;觀察結果顯示三位保母皆和幼兒有良好互動,整體托育品質能達最低 標準至良好間。王青萍(2009)對臺中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內的保母進行托育 品質評鑑的研究顯示,大多評量指標皆能達到最低要求與良好間。侯如盈 (2010)使用 FDCRS 觀察臺北市 30 個收托 0-3 歲嬰幼兒之保母家庭環境,所 有類別指標的平均分數均在最低標準與良好間,在語言與推理及成人需求的項 目更達到良好。以 FDCRS 作為評鑑居家式托育品質的工具,多數參與研究的 保母其托育品質能達到評量的最低要求之上,但目前國內仍無托育環境品質對 托育兒發展的影響之研究,也尚未探究保母的年齡、托育經驗、學歷或證照等 條件與托育環境品質的關係,此二議題有待後續研究進一步確認。 23.

(33) 伍、臺灣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相關研究 陳姣伶(2009)指出目前國內關於學習環境品質的研究,多屬學齡的教育 階段,焦點放在學校課程和教學法的影響,雖然都是兒童但不同年齡的孩子其 照顧品質思考角度和托育環境的安排並不相同。學齡前探究托育品質多半以幼 兒園或托嬰中心為主,著眼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文獻並不多,僅有上述使用 FDCRS 為測量工具的研究。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探討最早由陳倩慧(1998)針對五位保母進行深度 訪談,題目包含「家庭托育服務的品質」但研究內容不是在探究托育品質的好 壞,而是在探討保母角色、保母家庭系統與保母和家長的互動關係中,哪些特 質對托育品質有正向影響,從而分析保母的深度訪談資料和對保母家庭及收托 狀況的觀察,屬於瞭解內部觀點的研究。胡倩瑜(2003)的研究則是用自陳問 卷的方式瞭解 500 多位合格保母對托育服務品質的認知,結果顯示婚姻狀況、 教育程度、托育年資、專業背景等指標皆會影響保母對於托育服務品質的知 覺。以上研究能讓我們知道保母對其托育服務的知覺與提供高品質的托育應有 相關,但對保母實際執行托育品質的瞭解並不多。. 小結 彙整臺灣居家式托育的相關研究後發現對托育品質的探究並不多。目前已 有的研究多為保母對托育的認知、家長對托育品質的滿意度、保母家的環境品 質情況等等,缺少瞭解各地保母家的托育品質以及與托育品質相關因素的探 討。因此,本研究欲透過觀察與訪談的方法,初步探究臺灣居家式托育品質的 現況,以及有哪些面向會與其產生關聯,最後對保母、家長與政策方面提出建 議。. 24.

(34) 第二節.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相關因素. 與居家式托育品質相關的因素包括托育年資、教育程度、托育人數比、托 育人數、證照與在職訓練、薪資和社會支持因素等。研究者統整文獻後發現, 各因素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關係目前仍有待確定,茲一一說明如下‧. 壹、 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相關的因素 一、保母托育年資4 有些研究發現保母的托育年資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呈正相關(Bigras et al., 2010; Stuart & Pepper, 1988; Zuniga & Howes, 2009),有些研究發現是負相關 (Burchinal et al., 2002; Clarke-Stewart et al., 2002)。 胡倩瑜(2003)參考 FDCRS 的六大指標內涵,自編保母自陳式問卷共 35 題來調查臺灣北、中、南合格保母在托育服務品質上的認知表現,將托育服務 品質區分為「教保空間設備安排」 、 「基礎照顧」 、 「語言與理解」 「學習活動」 、 「社會發展」和「成人需求」等六大指標。532 份有效問卷中,托育年資越高 對基礎照顧指標的認知越高,可是並不清楚保母家中實際的環境品質情形,該 研究者推測保母對托育品質的理解較高,可能會有較高品質的環境安排。 托育年資越長的保母會提供較好的托育品質(Stuart & Pepper, 1988),然而 有些研究指出托育年資越長,其品質方面得分越糟(Burchinal et al., 2002; Clarke-Stewart et al., 2002),因此保母的托育年資和托育環境品質的關係仍有待 確定。文獻中保母的年齡極少被視為與居家式托育環境相關的變項,而本研究 仍然想確定保母年齡與品質的關係,因此將保母年齡視為托育背景變項之一。 二、保母教育程度 在教育程度方面,Clarke-Stewart 等人(2002)的研究指出高教育程度的托育 照顧者,比較會設計活動,會帶給嬰兒有較好的語言示範與經驗,會提供較好 的托育照顧以及更敏銳於孩子的需求且和孩子有更多互動。他們的發現也獲得 4. 本研究的托育年資即為托育經驗。 25.

(35) 後來研究的支持(Burchinal 等人, 2002; Gillian 等人, 2006; Bigras 等人, 2010)。 胡倩瑜(2003)的研究則發現專科教育程度者在學習活動指標的認知高於國高 中學歷者,她認為有較好的認知,即可能有較好的學習活動設計。然而, Doherty 等人(2006)在研究中發現,保母的教育程度並不能預測托育品質,反而 是就讀幼兒教育相關科系與否對品質的預測力更高,雖然研究中沒有特別解釋 哪些科系屬於幼兒教育相關科系,但可由此猜測真正能預測品質的為是否有托 育方面的專業,並不是教育程度高低。 三、托育人數比 Bigras 等人(2010)的研究發現一位保母所照顧的嬰幼兒人數越少,能對應 到較好的品質表現,保母更有時間和精力花在個別孩子身上,因此托育人數比 在各國都有相關規定,可是並沒有人探討多少的托育人數是最佳的托育環境。 Carl(2007)的研究也發現托育人數比越低,保母越能持續性地回應幼兒,幼兒 有較多正向發展與利社會行為,也能免除負向早期經驗的影響。但是 Fischer 與 Eheart(1991)、Kontos(1994)和 Burchinal 等人(2002)均發現托育人數比和托育 品質並無關聯。托育人數比與托育品質的關係仍有待進一步檢核。 四、保母的證照與在職訓練 Bordin, Machida 與 Varnell(2000)指出證照是一種基本要求,對於沒有托育 知識和經驗的照顧者來說,證照的要求可以增進照顧者對幼兒的回應與發展上 的照顧。根據 Smith 與 Endsley (1996)的研究顯示,擁有證照的保母在 Family Day Care Assessment Profile 方面,其中 90%項目的得分超過非證照保母的得 分,達到顯著性差異的項目包含在室內安全、健康、室內遊戲、與幼兒的互 動、及專業責任等範圍。Clarke-Stewart 等人(2002)的研究也支持證照對托育品 質有影響力,擁有證照的保母家庭環境比沒有證照的保母家庭在 CC-HOME (Child-care Home Observation for Measurement of the Environment)的量表上獲 得較高的分數。Goelman 與 Pence (1988)、Raikes 等人(2005)以及 Doherty 等人 (2006)的研究皆發現,有證照與無證照保母在托育經驗、工作態度、上都有明 26.

(36) 顯差異,而有證照保母在整體的表現上是較為專業的。 證照的要求可讓家長在最快時間內瞭解保母在托育專業的基本背景。根據 臺灣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申請成為托育服務提供者 的條件為擁有以下任一證明:「保母人員技術士證」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 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證書」或「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 程結業證書」;且每年至少要接受 18 小時的在職訓練。胡倩瑜(2003)的研究 發現有參加訓練的保母,在基礎照顧、語言理解、社會發展和成人需求指標的 認知皆高於未參加訓練的保母。而王青萍(2009)針對六位社區保母系統中的 保母進行深度訪談,六位保母皆認為在職訓練課程,對他們的托育工作有正向 提升的效果。Burchinal 等人(2002)以有證照的保母為研究對象,用觀察訪談、 FDCRS 等方法分析各種變項與托育品質的關係,結果顯示保母的在職訓練對 品質有顯著影響,甚至比托育人數比對品質更具影響力。Fukkink 與 Lont (2007)和 Bigras 等人(2010)的研究皆發現,定期有接受在職訓練的保母能提供 較好的品質。由此可知托育方面的訓練是能預測托育品質的項目之一,但是 Doherty 等人(2006)的研究則發現專業訓練並不能預測托育品質。 五、保母的薪資 Kontos 等人(1995)的研究顯示托育人員的薪資福利會影響托育品質,薪資 福利越好,保母對孩子會更有回應、托育品質越好,Doherty (2006)的研究也支 持上述的研究結果,並進一步發現工作滿意度、對工作的承諾、工作壓力程 度、選擇當保母的動機以及保母自身特質等均會影響其托育品質。胡倩瑜 (2003)的研究結果指出每月薪資在三萬元以上者在學習活動指標的認知高於 一萬五以下者,該研究者認為可能是薪資在三萬元以上的保母比薪資在一萬五 以下者較有財力負擔學習活動中的教具或資源,故在學習活動指標的認知有較 好表現。 六、保母的社會支持系統 Thoits(1986)認為社會支持是由個體的家人、鄰居、朋友等角色所提供,幫 27.

(37) 助個體產生因應壓力的助力。黃俊勳(2000)也認為社會支持是指個體透過與 其他人的互動,而獲得在實質或情緒上的幫助。景筱玉(2010)進一步分析 「社會」及「支持」兩部分,前者代表作用的範圍,包含大小不等的親密關 係、網絡連結等重要社會關係;後者則包含情感及工作實質的支援活動。以下 依照上述的定義說明社會支持因素的內容,範圍是「保母的家庭」以及「保母 的專業組織」,類型則包含對保母提供情感或工作實質的支援。 (一)保母的家人支持 保母家人的支持已被許多研究發現是影響托育品質的重要因素(蔡秋敏, 2012) 。陳倩慧(1997)深度訪談五位保母,發現保母在時間、空間及關係界 線上做適當的調整,且保母的家庭成員也必須以正向回饋的態度支持,才能使 保母在提供托育服務時仍能維持自身的功能平衡,並對托育服務品質有正向的 影響。曾清保(2006)透過文獻分析詮釋保母工作的內容與家人支持的內涵, 發現保母的家庭資源包括:家人對托育工作的支持與認同及家務分擔兩方面, 支持與認同就能諒解因托育嬰幼兒所需調整的環境與作息。 (二)保母的專業團體 Cohen(1992)認為建立保母們彼此的支持性連結,是節省政府管理成本的有 效方法,因為保母較能瞭解彼此工作的成就感與壓力。保母的組織能發揮的功 能包括:提供訓練、組成支持性團體及其他基本服務,而經驗豐富的保母也能 協助新手保母佈置良好的家庭托育環境或與嬰幼兒父母建立正向關係。Fisher 與 Eheart(1991)指出專業支持組織網路是預測保母托育照顧品質的重要因子; 多數研究報告也顯示若保母定期使用支持性服務或資源,有較好的托育品質表 現,像是 Kontos 等人(1995)研究發現若照顧者有使用社會支持服務,像是加入 居家式托育協會或參加當地的托育組織,對幼兒的敏感度和回應較佳,托育環 境品質也較好;Doherty 等人(2006)的研究也支持前述觀點,保母加入專業團體 與托育環境品質呈正相關,有加入組織的保母有較高的托育品質。Bromer、 Van Haitsma、Daley 與 Modigliani(2008)更進一步指出,若組織內有安排人員經 28.

(38) 常和照顧者溝通、拜訪托育環境、提供訓練或給予正式回饋,其對保母的支持 效果會最好。由此可知,並不是加入相關組織便能達到支持系統的效果,進而 影響托育品質,支持系統的功能與服務才是關鍵。 汪慧玲與沈佳生(2007)的研究指出,專業團體會發展出一套專業守則, 當成員需要解決困難時,能將守則上的指導與合理的專業判斷結合,進而提出 好的解決方法。在臺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即為遍及全臺且加入人數最多的一 種保母專業團體,是由各地方政府依幅員大小及托育需求來設置。根據衛生福 利部社會及家庭署(2016)的統計結果,截至民國 104 年為止,居家托育服務 中心已從民國 97 年的 54 家增加至 104 年的 71 家,受服務的托育幼兒人數也 從 13624 人增加到 69428 人,由此可見保母專業團體的迅速發展。但由於保母 相對公司職員而言並不是穩定的工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服務的保母人數常在 變化,服務內容也十分多元,故尚無關於各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個別服務多少 保母、提供服務的頻率等資料。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供家長媒合轉介、嬰幼兒保育諮詢等服務,也會定期 辦理社區托兒講座、親子活動及宣導活動,對保母所提供的服務則包含:1.組 織保母社群(又稱協力圈),提供保母互助成長的機會;2.訪視輔導;3.在職訓 練;4.媒合轉介;5.保母權益服務(馮燕,2009)。根據馬祖琳與張斯寧 (2007)的研究發現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保母訪視工作,可發揮支持和管理的 雙重功能。以臺中市第四區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為例,對保母的服務包含: 1. 提供幼兒媒合轉介服務。 2. 提供在職研習課程:根據衛生福利部的九大類課程類別(嬰幼兒托育 服務導論、嬰幼兒發展、托育服務規劃及評估、嬰幼兒保育、嬰幼兒 健康及照護、托育安全及危機處理、嬰幼兒生活環境及學習、親職教 育、托育人員自我成長及專業發展)開設相關課程。在職研習課程年 度須完成 18 小時,應於 3 年內完成 9 大類各課程類別至少 3 小時。 3. 提供托育及家長溝通之諮詢服務。 29.

(39) 4. 相關資訊傳達與補助。 5. 社群支持。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服務也會隨著保母個人背景而對保母產生不同程度的 支持。根據鄭芳珠、林海清(2010)年針對臺中市所有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內的 保母以及托嬰中心之合格證照保母所進行的調查顯示,保母專業需求程度越高 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供的在職研習對其專業需求的幫助就越高;但教育程 度越高的保母對保母系統的滿意度越低;越年輕的保母,工作困擾程度越高, 對保母系統的滿意度也較低。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經常成為保母最有力的後盾,不只提供專業成長,也會 在諮詢時給予建議與支持,但透過上述研究結果便發現加入保母系統不一定代 表保母有受到支持,只能推測他們有獲得資源的管道,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是否 貼近保母的需求,便是需要時常檢核的。. 小結 綜上所述,保母的托育年資、保母的教育程度、托育人數比、保母的證照 與在職訓練、保母的薪資與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關係尚無定論,保母的社會 支持系統多半能給予保母正向的支持,但是感受到支持的程度因人而異。瞭解 其相關因素可更有策略性的提供保母具體提高托育品質之作法,進而提升幼兒 發展。. 30.

(40)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根據研究動機與文獻探討之結果,本研究欲瞭解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現 況、瞭解保母對優良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觀點以及探討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 的相關因素;為此目的,以觀察與訪談進行資料蒐集。本章第一節呈現研究流 程,第二節描述研究對象,第三節說明研究方法,第四節說明資料處理與分析 方法,第五節為研究倫理,第六節將說明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分三個階段進行,分別為準備階段、實施階段與完成階段,研究流 程呈現於圖 3-3-1。在準備階段中,研究者先整理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相關 文獻,確定研究目的、研究問題與研究工具;於實施階段擬定訪談大綱初稿, 進行訪談大綱的專家效度檢驗,在修改並完成正式訪談大綱後,蒐集正式資 料;最後於完成階段分析資料以及撰寫研究論文。. 31.

(41) 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相關文獻探討 閱讀並整理國內外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相關文獻,擬定研究主題. 準備階段. 確定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 確定研究工具 擬定訪談大綱初稿、詳讀家庭托育環境評量表(FCCERS-R). 進行訪談大綱初稿之專家效度檢驗 邀請 3 位幼兒教育專家學者與 1 位保母評估訪談大綱初稿的適切 性,並提供修正建議。. 實施階段 修改並完成正式訪談大綱. 正式資料蒐集 以立意抽樣方式選取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的保母共 10 位, 於 2016 年 5 月至 6 月間完成觀察及訪談. 資料分析 完成階段. 撰寫論文 圖 3-1-1 研究計畫流程圖 32.

(42)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符合以下條件的保母為研究對象:(1)目前有收托非親戚關係之 學前嬰幼兒,且在保母自宅進行照顧,不包括到宅照顧或只照顧與保母有親戚 (孫、侄、甥)關係之嬰幼兒者;(2)已登記為提供在宅托育服務的居家式托 育服務提供者。 考慮到時間與研究者的能力,本研究採取立意取樣的方式,由研究者請親 友推薦認識的保母,再致電說明本研究,以此方式獲得 4 位保母(A、B、C、 D)同意參與研究。因後續研究對象尋找遭遇困難,研究者向科技部「幼兒發 展調查資料庫5」研究團隊求援,詢問是否可邀請其先期研究計畫的保母受訪 者協助本研究(研究者曾擔任該計畫之觀察員)。該團隊的研究人員遂先詢問 該案先期研究計畫中的保母受訪者(16 位6)是否願意釋放個人資料給研究者 進行研究,其中願意協助本研究且符合本研究條件的保母有 7 位,1 位在嘉義 縣,6 位在臺中市。為了減少區域差異的影響,研究者聯絡臺中市的 6 位保母 (E、F、G、H、I、J) ,逐一致電說明本研究後,6 位保母全數願意參與。本 研究因此共有 10 位保母為研究對象,4 位在臺北市與新北市,6 位在臺中市。 10 位研究對象的年齡、年資(從事保母工作的實際年數)、教育程度、與 幼兒教保有關的證照以及居住地情形,整理呈現於表 3-2-1。研究對象的年齡 最小為 30 歲,最大 57 歲,30-39 歲者 2 位,40-49 歲者 4 位,50 歲以上者 4 位。托育年資方面,最多者為 20 年,最少者為 2 年,1-5 年者 3 位,6-10 年者 3 位,11 年以上者 4 位。教育程度方面,5 位大專院校畢業(3 位為幼兒教保 科系,2 位非幼兒教保相關科系的其中 1 位正在讀幼保系),4 位高中職畢業 (其中 1 位為幼兒教保科系,3 位為非幼兒教保相關科系) ,有 1 位國中畢 業。相關證照方面,有 1 位有護理師執照,另外 9 位有保母證照,其中 1 位有. 5. 在科技部經費補助下,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及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結合國內 幼兒發展、幼兒教育、調查研究等跨領域的學者組成研究團隊,合力建置國內幼兒發展資料庫。 6 該此先期研究計畫以臺灣中、南區的保母為研究對象。 3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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