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壹、我與保母的邂逅

從小看姨婆經常幫別人帶小孩,也經常帶著小孩到親戚朋友家玩,在我眼 裡,「幫別人顧小孩」是一件好玩又可以有收入的工作,好像只要當過媽媽且 有點年紀的婦女,都可以勝任保母的角色。民國 102 年至 103 年有幸擔任科技 部「幼兒發展資料庫先期研究」中教保環境品質的觀察員,走訪臺灣各地保母 家進行托育環境品質的觀察,才知道保母並不只是讓小孩吃飽、穿暖、乾淨、

開心就好,有些保母家環境明亮、教具豐富(超過三、四十樣)、有固定作息 和學習安排,保母提供給孩子溫暖的支持,學步兒臉上充滿笑容,已準備好要 開始探索,而有些保母並沒有特別規劃其學習環境,或與孩子互動較嚴厲。當 時就很好奇這些不同對幼兒有什麼影響嗎?嚴厲、沒有規劃的保母為什麼會這 樣做呢?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可能對幼兒的發展不好嗎?還是他們對於「什麼 是一位好保母?」與專家學者有著不同的看法?

貳、保母與托育環境在嬰幼兒生命中的重要性

擔任觀察員的經驗讓研究者開始注意有關國內嬰幼兒托育情形及托育經驗 的訊息。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的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行政院主計處,2014),

民國 102 年 0-3 歲嬰幼兒的照顧方式中,「委由保母1照顧」的比例從 1980 年的 2.41%升為 9.07%,即民國 102 年將近 80 萬個 0-3 歲的嬰幼兒當中有 7 萬 2 千 人是由保母照顧。陳若琳與涂妙如(2012)針對新北市 0-3 歲嬰幼兒托育服務 的使用現況調查報告中顯示使用社區保母系統2的家長,一天送托 6-10 小時的

1 本研究以「保母」作為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的托育人員之總稱。

2 民國 105 年起更名為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2

比例佔了 85%,另有 14%的家長送托時間長達 11-24 小時。上述資料顯示 0-3 歲嬰幼兒送至保母家照顧的比例增加,且時間很長,從一天 6 小時到 24 小時 不等,對這些嬰幼兒而言,保母是除了父母之外,天天依賴、互動的人。

Bronfenbrenner(1979)的生態觀強調環境對人類發展的影響,其中微視系統 與個人的交流最直接與頻繁,因此,對在保母家成長的嬰幼兒來說,保母家這 個微視系統裡就包含保母、與保母同住的人、其他嬰幼兒、保母的鄰居朋友等 等,而保母家的物理環境(包括:環境設備、空間安排等),或保母個人的社 會網絡,都會影響到居家式托育環境的功能運作,進而影響到幼兒的發展。

環境會影響幼兒的感覺方式、行為表現、認知等各方面發展。Howes 和 Rubenstein(1981)檢視居家式托育中 18-24 個月的嬰幼兒,發現在高品質環境中 的嬰幼兒,會有更多正向互動性遊戲;Bigras 等人(2010)指出嬰幼兒一出生便 和周圍環境發生密切互動,環境中的人事物與其成長息息相關,此時期的教育 與照顧是影響一生的關鍵,若在不利的環境中,例如:較差的環境品質、負向 的互動或需求不被滿足的狀況下,造成的負面影響將很深遠。

參、一窺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神秘面紗

一、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評鑑的全面性

體認到保母與托育環境在嬰幼兒階段的重要性,研究人員開始探究什麼樣 的保母背景與托育環境對嬰幼兒的發展有助益。已有許多研究顯示影響居家式 托育環境品質的要素包含保母的學歷、保母的托育專業訓練、照顧環境中的托 育人數比、保母和幼兒的互動情況等等(Burchinal, Howes, & Kontos, 2002; Siraj, Kingston, Melhuish, 2015)。過去研究者將這些影響因素彙整起來成兩大面向,

分別是過程因素與結構因素,作為檢核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元素(Early, Maxwell, Burchinal, Alva, Bender, Bryant, & Griffin, 2007)。保母提供的學習活 動、互動或情感支持等幼兒的生活經驗與歷程,即為過程因素;托育環境中的 客觀面向或受政府監督的規範,例如:托育人數、托育人數比、托育人員資格

3

以及物理空間等,因為是規定或不易更動的條件,則屬於結構因素。

國外探討托育環境品質多是以結構因素的基礎上再強調過程因素(Doherty, Forer, Lero, Goelmanb, & LaGrange, 2006; Halle, Whittaker, & Anderson, 2010),

兩者關係其實密不可分,這也是目前國外很多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評量所涵蓋 的內容,如 Home Observation for Measurement of the Environment

(HOME)(Bradley, Caldwell, & Corwyn, 2003)和 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 Revised (FCCERS-R)(Harms, Cryer, & Clifford, 2007)。NICHD (2000; 2001)探討托育環境對幼兒發展影響的研究結果發現,托育人數比越低,

保母會更溫暖、更有回應,且較敏感於幼兒需求,互動品質的得分也越高。

Modigliani(2011)的研究除了支持 NICHD(2000; 2001)的研究結果之外,更進一 步表示嬰幼兒在過程因素越好的環境中能有越高品質的學習。

除了前述的結構因素及過程因素外,近年來,研究也發現保母的社會支持 系統會影響托育環境品質。Fisher 與 Eheart(1991)的研究發現保母的支持組織 是預測托育環境品質的重要因子。除了支持組織外,保母的家庭互動與氣氛、

家人的接納與支持、家人的關係良好、鄰里環境適宜等也會影響托育環境品質 (楊秋仁,2002;Goelman, Shapiro, & Pence, 1990)。

二、多元的品質評鑑觀點

然而,前述研究都是由局外人以「外部評鑑」方式進行托育環境品質的評 鑑,Katz(1994)認為幼教相關的品質評鑑應該也要考慮不同角度的觀點,例如 由下而上(幼兒)或內部(教保人員)等觀點。近年來,僅從局外人觀點進行 評鑑的做法飽受批評(郭昭佑,2001;潘慧玲,2006),認為外部評鑑缺乏內 部觀點,常與內部真實的活動脫節,無法瞭解當事人的完整脈絡,因此結合兩 者觀點的評鑑最能互補有無。Doherty(2015)的研究便以焦點團體訪談的方式邀 請加拿大的保母說出他們認為如何能達到高品質的家庭托育環境,結果發現保 母認為照顧好幼兒的生理和情緒需求、和幼兒家長是合作且專業的關係、提供 多樣化的教具和書籍且佈置成像家的環境、利用家庭生活或鄰居製造學習機

4

會、保母有接受托育訓練和在職訓練、擁有正式的社會支持與服務等要素是高 品質居家式托育環境的基本條件;他們的看法部分與外部觀點相同,如:照顧 好幼兒的生理和情緒需求、與幼兒家長為合作關係、保母接受在職訓練等,部 分是外部觀點未提到的,如利用家庭生活或鄰居製造學習機會,意指利用幫忙 擺放餐具的時候教幼兒數字和左右邊的觀念,或是定期帶幼兒和社區內的其他 幼兒玩、參加社區圖書館的活動等等。

綜合上述,如要全面性評鑑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評鑑的面相應包括結構 因素(保母的托育年資、教育程度、托育人數等)、過程因素(保母和幼兒互 動、學習活動的安排等)與社會支持情形,且最好採取多元觀點。

肆、為國內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把關

保母在臺灣是相當普遍且頗具歷史的行業,卻一直到 1998 年才有保母人 員的證照檢定,證照的出現代表此項職業的專業性逐漸受到重視。雖然在 2001 年開始在各縣市推動社區保母系統,提供保母訓練(職前與在職訓練)、 給予保母支持與輔導,以及提供托育諮詢與配對服務,但保母加入系統的情況 並不踴躍。直到 2008 年推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 補助實施計畫」才積極將保母納入管理,負責辦理保母登記申請及審核(含環 境安全家訪),對保母和接受托育的嬰幼兒而言都更有保障。民國 103 年起施 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3(以下簡稱為:「托育服務登記辦 法」),明訂保母資格、場所安全要求、托育人數比、空間大小等規定(詳見附 錄一)。

由法規和制度日漸完善可見政府對居家式托育的重視,但是,法規對於居 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要求卻未相對提高:目前保母的住處須通過「托育服務環 境安全檢核表」(詳見附錄二)才能登記成功,該檢核表著重安全面向,檢核

3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於民國 103 年 9 月 15 日發布,民國 103 年 12 月 1 日施行;

修正條文共 21 條,於民國 104 年 11 月 19 日發布施行。

5

項目包括:門、陽台、地板、逃生出口、窗戶、室內樓梯、家具設施、電器用 品、緊急狀況處理設備等 15 項共 40 個指標,與 2004 年 11 月內政部兒童局頒 布的「家庭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表」(包含六大檢核類別,每一類別又分為 環境設施與照護行為兩部分,共 71 個指標;內容詳見附錄三)相比,缺少了

「照護行為」部分,而該部分主要是評鑑嬰幼兒照顧者之安全行為及照護習慣 的相關事項,因此新法規對於品質的規範比以往不足。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為提升托嬰服務品質,每三年將針對立案托嬰中心進行 評鑑,由評鑑制度來改善機構托育的品質,以臺北市政府 105 年至 107 年度托 嬰中心評鑑指標為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2015),分為初階評鑑與進階評 鑑,包含行政管理、托育活動、健康安全三大項目。然而對於居家式托育環境 的評鑑項目目前只以環境安全的硬體設備為主,而且沒有加入居家式托育服務 中心的保母不會被積極的輔導與訪視。從前述國外有關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的 條件看來,若想建構能幫助幼兒發展的優質居家式托育環境,國內目前只要求 托育場所符合安全標準是不夠的。

雖然政府日漸重視居家式托育環境品質,但國內相關研究並不多。陳姣伶

(2009)分析國內近二十年有關托育議題的研究,發現主要以需求面和政策面 的探討為大宗,前者以瞭解家長期望或感受的托育服務需求為主,後者多為文 獻調查或比較研究,從社會福利角度探討國家的托育角色與政策。有關居家式 托育環境品質的研究多為評鑑結果報告或技術報告,雖有幾篇探討居家式托育 環境安全問題的研究(侯如盈,2010;張美雲、鄭芳珠,2002),但是對於如

(2009)分析國內近二十年有關托育議題的研究,發現主要以需求面和政策面 的探討為大宗,前者以瞭解家長期望或感受的托育服務需求為主,後者多為文 獻調查或比較研究,從社會福利角度探討國家的托育角色與政策。有關居家式 托育環境品質的研究多為評鑑結果報告或技術報告,雖有幾篇探討居家式托育 環境安全問題的研究(侯如盈,2010;張美雲、鄭芳珠,2002),但是對於如

相關文件